❶ 請問中國目前有多少貪污犯
特殊的制度下,處級以上誰也不敢保證他沒貪污,當然沒查出誰也不能說他貪污了,你數數處級以上有多人就知道有多少貪污犯了,至於再低的可能也貪但是職務低想貪也不可能太多,所以可以省略。處級就可能上百萬或者千萬。
❷ 原中石油公司書記沈定成處理情況怎樣犯了什麼錯誤怎樣處理的
主要過錯有:項目部對工程承包商管理不力,非法轉包、以包代管,有章不循、違章作業;管理人員安全意識淡薄,企業安全基礎薄弱、安全管理鬆懈,作業人員特種作業證過期失效。各分公司沒有認真吸取以往的事故教訓,對下屬企業安全監管不到位、不得力。
處理結果是:給予中石油集團副總經理兼安全總監、黨組成員沈殿成記過處分。
❸ 中石油老總貪多少人民幣
中國石油和中國石化是國務院在98年國企改造時人為按地域劃分的。中國石油管理咱們國家東北,西北,西南的油氣開采和加工。 中國石化管理咱們國家華北、華東、華中和華南地區的油氣開采和加工
中國石油集團是從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簡稱中石油)轉化而來。主要班底是以前的石油工業部。中國石化集團是從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簡稱中石化)轉化而來。
中石油既然是石油部的班底,原來佔有幾乎所有國內油田。中石化則是佔有大型的煉油廠和化纖廠。
1998年的重組是一次大地震:兩大石油公司以長城為界進行上中下游的整合。每個集團公司都擁有油田、煉油、成品油的銷售。成為上下游一體化的大公司。
例如:中國石油擁有大慶油田、克拉瑪依油田等上游採油板塊;擁有撫順石化、蘭州石化等中游煉油板塊;擁有遼寧石油、內蒙古石油公司等下游銷售板塊。
而中國石化則擁有勝利油田、江漢油田、中原油田等上游板塊;擁有燕山石化、揚子石化等中游板塊;也擁有北京石油、廣東石油等下游板塊。
經過重組8年後,目前,兩大石油公司互有滲透,主要是在下游銷售部分。因此,在北京同樣可以看到中國石油的加油站。此外,中國石化2000年左右把新星石油公司重組進來,加大了勘查能力。因為新星石油公司是從地質礦產部的地質勘探大隊轉化而來,擁有最全面的全國地質資料。
此外,中國還有另外兩大石油企業——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和延煉集團,中海油主要是開采中國海洋國土的石油的公司。延煉集團是最新成立的石油公司,主要是照顧老區發展經濟,依託延安煉油廠
總之,一個是採油,就是從地下把油采出來,一個是煉油,就是把原油煉成汽油柴油等。
中石油和中石化按南北地域分勢力,南方屬於中石化,北方屬於中石油。海上屬於中海油。
❹ 朱明玉到底貪污了國家多少錢
還沒公布,正在查。15年11月25日,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中國石油天然氣有限公司重慶銷售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朱明玉(副廳級)以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❺ 一般貪污300萬判多少年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積極退還贓款可以減輕處罰。
依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對犯貪污罪的處罰規定】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第一款: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第二條: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巨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具有本解釋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受賄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具有本解釋第一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三條: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貪污數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具有本解釋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受賄數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具有本解釋第一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5)中石油書記貪了多少擴展閱讀
案例: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黨組成員、總經理王天普受賄、貪污案一審宣判
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24日公開宣判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黨組成員、總經理王天普受賄、貪污案。對被告人王天普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二十萬元;對王天普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貪污所得財物返還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4年,被告人王天普利用擔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董事、總經理、黨組成員,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裁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
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發展、承接工程、就業安置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347.658376萬元;非法佔有國有財物摺合人民幣79.5934萬元。
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王天普的行為構成受賄罪、貪污罪。鑒於王天普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貪污犯罪事實及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繳全部贓款贓物,具有法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和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從輕、減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❻ 中石油處級幹部行賄多錢可以判刑
一萬以上。
行賄和受賄罪的定罪標准:行賄罪對個人行賄一萬以上的,對單位行賄十萬以上的。受賄罪五千元以上的。
量刑標准:對一般行賄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受賄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嚴重的可終身監禁。
在我國《刑法》對兩罪分別作出了規定,《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條,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
❼ 中石油腐敗案的案件延續
此前落馬的劉鐵男,加上中石油系統落馬的4名高管以及2013年9月1日被曝出來的涉嫌嚴重違紀被查的國資委主任蔣潔敏,使能源系統的腐敗已成人們關注的為焦點。
能源領域「腐敗案」延續
早在2009年7月,中石化原總經理陳同海受賄近2億元一審被判死緩;2010年,康日新利用擔任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總經理兼秦山第三核電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60萬余元,被判處無期徒刑。而針對康日新的「核電招標門」,在2009年一度成為媒體關注的熱點話題。
2013年上半年,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貪腐案發,能源項目審批的機制弊病暴露無遺,甚至有媒體報道引用能源局內部人士話稱,當前能源項目審批流程的每一個環節都存在尋租空間。
發改委一位內部人士曾經坦言:「能源系統是腐敗重災區,在項目審批方面尋租空間太大。」
「大單子」帶來的招標腐敗
招標領域,似乎已成為能源系統高管落馬的重災區,而落馬高管的腐敗多與招標有關。
有資料表明,作為世界500強排名前列的大型企業和全球知名石油公司,中石油每年的招標額高達千億元,招標涉及各種工程、物資、服務等。
中石油曾先後多次因為招標不規范被審計署點名。
早在2011年初,審計署就在其官網發布的當年第5號審計公告,就指出中石油在此次審計中被發現七大問題,包括45.01億元工程施工招投標不合規、2.33億元設備材料采購不合規、增加工程投資8億多元以及以虛假發票和「白條」等入賬0.43億元等違規行為。 2012年初,審計署公布對中石油承建的西氣東輸二線工程建設項目2011年跟蹤審計結果。審計結果顯示,西氣東輸二線工程部分采購招投標存在不規范等問題。一位石油系統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中石油的招標採用公開招標的形式比較多,但從整個招標到最後的評分過程都保密,這其中易滋生腐敗的環節比較多。他舉例說明稱,比如一共有10家企業參與招標,但如果其中有5家企業評分和各項資質技術都相差無幾的時候,或許就要看哪家企業的活動能力強。而被活動的對象也多為采購部領導或者項目經理以及高層領導。
審批權力尋租成為「潛規則」
對企業而言,尋租空間在於招標,而對於官員來講,尋租空間就在於項目審批。劉鐵男案發之後,劉鐵男手握能源項目審批的權力成為業內人士津津樂道的焦點。劉鐵男在任時,對於手中的審批權力非常吝惜,以至於會限定煤炭、電力裝機、新能源局發展的具體規模。例如,2013年明確全年新增水電裝機2100萬千瓦、風電裝機1800萬千瓦、光伏發電裝機1000萬千瓦。 在能源領域,忍受過審批過程煎熬的企業不在少數,一位民營能源企業負責人曾公開表示,電廠等項目的審批過程難度很大,需要強有力的運作,否則難以通過。由於能源項目審批權力背後所包含的利益十分可觀,所以劉鐵男案件之後,能源審批權力的下放成為從中央到地方都在觀察的事情。2013年5月份,國務院公布了117項行政審批權力取消和下放名單。能源項目審批權力的下放,毫無疑問會壓縮權力尋租空間,但隨著審批和招標中暴露出的問題,如何監管能源領域的權力成為專家們更加專注的話題。
蔣潔敏落馬拷問央企監管
國企改革專家、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梁軍表示,中石油腐敗窩案,暴露了現行國資監管體制建設上的不足。 梁軍認為:國資監管中,最關鍵的出資人監管,還是沿用了政府監管的形式和路徑。比如監事會監事的選任、權利保障、作用發揮等,都與黨政機關的紀律檢查部門的運作機制相似,都是一種職能性工作,並不能很好地體現「出資人」的內生性態度、責任和動力,不能發揮出資人代表那種近身監督、全程監督和事前監督的作用。林伯強認為:腐敗案的頻發和央企約束不到位有直接關系,「目前,央企一把手受到的約束確實不大,今後如何整體上進行約束很重要。」
明星電纜高層接連「失蹤」
繼明星電纜公司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李廣元失去聯系後,剛剛恢復平靜僅一個月的明星電纜,再次遭遇高層失蹤的噩耗。
2013年9月1日晚,因重要事項未公告而在上周五全天停牌的明星電纜發布公告稱,公司董事、總經理沈盧東及董事、財務總監楊萍亦失去聯系,為保證經營正常展開,公司8月30日召開董事會,決定免去沈盧東的總經理職務,由副董事長、副總經理盛業武任職,並指定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姜向東全面代行財務總監職權。
從三大高管曝出失蹤的前後順序看,其協助涉及官員腐敗案件的查處力度明顯已經深入。其中,李廣元作為公司實際操控者,從前期創立到後期上市,其首當其沖成為相關案件的第一協查人員,而總經理沈盧東、財務總監楊萍則很可能是以事外協助的執行人員身份有所參與。
有市場人士猜測,明星電纜最終涉及的領域很可能是過往業務的招投標方面。此前有消息稱,李廣元被傳調查時,有四川省紀委人員對外證實,其與郭永祥案有著直接關聯。而郭長達26年的石油系統任職經歷,則被認為是李廣元牽涉其中的主要原因。
❽ 中石油遼河油田貪腐窩案曝光,涉案范圍有多廣
原歡喜嶺採油廠廠長范英才、曙光採油廠廠長張波分別獲刑有期徒刑13年和11年。據統計,上述6人受賄、貪污金額總計超過5000萬元,該公司原總經理曾向上述兩採油廠工作人員行賄超千萬元。與之相應的,僅從2014年至2016年,盤錦市東郭葦場土地開發公司就從曙光採油廠拿到60個工程合同。
庭審現場,范英才表示,自己在職期間曾多次資助過學校或貧困人士,在被留置之後,其也一直積極主動交代問題,應該可以構成良好表現,為此他向法庭建議對其量刑十年有期徒刑。
在進行陳述階段,范英才稱:“自己曾為採油廠作出貢獻,使採油廠成為行業的佼佼者,為地方經濟發展作出了貢獻,懇請從輕處理。”
最終,法院判決范英才犯受賄罪,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
❾ 誰知道石油大明總裁李榮興案件的詳細情況
原石油大明(000406)總裁李榮興等三人涉嫌貪污、受賄案近日宣判。5月26日上午,山東省泰安市中級法院當庭宣布,李榮興受賄罪被判死緩。
據悉,該案於4月12日起在泰安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56天後,法庭作出了對該案的初審判決。其中,被告人李榮興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案犯黃敏、劉毅因犯貪污罪被判五年徒刑,並分別被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40萬元。宣判後,李榮興和黃敏當庭表示要上訴。
對此,有律師認為,對李榮興的判決是「比較正常」的,貪污3000萬元以上而被判死刑的並不少見。但他也指出,每個案件的情況不盡相同,可能由於案件具體情節或李榮興有悔過、立功行為才得以獲得了二年緩刑。他同時表示,如此巨額貪污案件對公司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多少會對其股價造成影響。」
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從1999年10月至2004年3月,原石油大明副董事長、總裁李榮興利用職務便利,採用收入不記賬、騙取等手段,兩次貪污公款共計3698萬余元,受賄財物價值共計摺合人民幣493萬余元。
2004年8月24日,石油大明管理層進行重大人事調整,董事長孔凡群辭去董事職務,副董事長、總裁李榮興和財務總監李翠英同時辭職。很快,李榮興和其他公司高管相繼被中石化紀委調查。之後該案由中紀委、中石化集團紀檢組、監督局查辦並移送山東省檢察院立案偵查,並由山東省高院指定泰安中院管轄。此前,石油大明業績報告與公開資料都顯示公司投資額增幅巨大,並有巨資投向房地產開發業跡象。但在其之前的所有公開披露信息中都沒有對其巨額投資作出詳細解釋,也沒有披露其房地產投資的收益情況。
目前,中石化已完成對石油大明的回購,後者已經退市。
另據了解,由於李榮興案涉及金額之巨在國內石化行業堪稱「第一大案」,其現已成為石油石化系統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