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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報銷醫療費用需要提供什麼

發布時間: 2022-06-15 17:37:53

❶ 報銷工傷醫療費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一、報銷醫療費應攜帶資料 1、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2、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決定書; 3、《市、城鎮職工工傷醫療終結鑒定表》; 4、費用票據原件; 5、住院治療的提供住院病歷復印件、內置固定物原始發票復印件、非工傷性疾病的用葯和檢查同意書、床位費或內置固定物超標准同意書、住院費用明細,加蓋相關科室印章; 6、門診治療的提供診斷證明、門診病歷、復式處方(門診的復式處方與醫療保險處方一致,加蓋「工傷保險」條型章),檢查單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❷ 工傷報銷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工傷報銷需要以下材料:
第三人侵權證明材料;
交通費憑證:申領異地就醫交通費的,需攜帶交通工具費用憑證原件;工傷認定書;
工傷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❸ 工傷保險報銷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1、發生醫療費用需提供住院收據、費用清單;

2、病歷的復印件、疾病診斷證明(復印件)、出入院證明;

3、身份證復印件;

4、工傷認定書(原件);

5、工傷人員情況審核表;

6、傷殘人員提供以上資料的同時還需提供傷殘等級評定表(原件);

7、死亡人員還需要提供死亡證明(即醫學死亡證明);

8、如遇交通事故需提交交通事故認定書(復印件)。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❹ 工傷交醫療保險報銷需要帶哪些資料

工傷醫療費用報銷需要的材料有:
1、工傷職工身份證;
2、醫療專用收據、住院總花費清單等;
3、工傷認定決定書等材料;
4、職業病的,需提供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七條
工傷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

❺ 工傷報銷需要哪些材料

工傷保險醫療費報銷所需材料如下:

1、醫療費用專用收據(發票)(背面有工傷職工或家屬簽字);

2、門(急)診病歷復印件(含封面復印);

3、社會工傷保險醫療待遇申請表(單位加蓋公章);

4、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5、個人書面報告;

6、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原件和復印件。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❻ 工傷報銷需要哪些材料

1、受傷職工的《工傷認定書》及《工傷醫療終結書》。2、門診首診病歷、醫療費用發票,住院的須有費用明細清單、出院小結。同時需填報《職工工傷保險費用支付申報表》。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❼ 工傷報銷醫療費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1.工傷職工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財稅部門統一印製的醫療專用收據(發票)原件(背面需有工傷職工或家屬簽名)、住院總花費清單、門診病歷及出院小結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因工輕傷證明》或《變更老工傷人員支付待遇方式通知書》或其他有效的工傷認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❽ 工傷醫療費報銷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1、工傷職工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財稅部門統一印製的醫療專用收據(發票)原件(背面需有工傷職工或家屬簽名)、住院總花費清單、門診病歷及出院小結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因工輕傷證明》或《變更老工傷人員支付待遇方式通知書》或其他有效的工傷認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