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邯鄲市大名縣商鋪衛生垃圾費收取標准
0.3到1元一公斤。
垃圾處理費的具體收費標准如下:
1、城居民10元每戶每月;流動人口2.5元每人每月。
2、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事業單位,1.5元每人每月或180元每噸。
3、商鋪0.75元每月每平方米;餐飲業1.5元每月每平方米,或者雙方協商計量收取。
4、單位自清自運至垃圾中轉站120元每噸,單位自清自運至焚燒發電廠處置費90元每噸。
5、其他收費標准。垃圾處理費一般指,居民需支付一定的費用,來獲得生活垃圾處理服務。
『貳』 2021年垃圾費收費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
一般情況下,在對配套設施完備,已經具備條件的用戶,應該實施垃圾計量收費,並對垃圾進行分類,與制定垃圾差別收費等政策。如果屬於可以進行分類投放垃圾的居民,可以適當降低收費標准。但是對於從來不分類投放垃圾,產生有害污染的居民,可以提高收費標准。企業排出的污水,可以通過各地不同的標准來制定收費的種類,以及收費標准。合理設置污染物濃度以及價格標准。 2021年農村垃圾處理收費標准各地並不相同,如果只是普通農村居民,每月只需負擔1-3元/戶的垃圾處理費,具體以當地收費標准為准。
互助縣2021年農村垃圾處理收費標准
根據2021年1月19日印發的《互助縣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實施方案》(互政〔2021〕5號),互助縣2021年農村垃圾處理收費標准為:
(1)農村居民(含暫住人口):2元/戶/月。
(2)機關企事業單位:2元/人/月。
(3)餐飲門店、洗車場點、休閑娛樂場所:0.4元/_/月。
(4)商業經營、住宿業、診所、村醫務室:0.2元/_/月。
(5)攤點(無門店):各類經營攤點0.6元/_/天,臨時經營點1.5元/_/天。
二、蘭坪縣2021年農村垃圾處理收費標准
根據2021年2月20日印發的《蘭坪縣建立健全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實施方案(試行)》(蘭改發〔2021〕23號),蘭坪縣2021年農村垃圾處理收費標准為:
(1)農村村民:2-3元/戶/月。
(2)各村委會駐地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5-10元/戶/月。
【法律依據】
《關於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 第三條 制定科學的計收辦法,加強收費管理 生活垃圾處理費應本著簡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則,按不同的收費對象採取不同的計費方法,並按月計收。對城市居民,可以以戶或居民人數為單位收取;對納入城市暫住人口管理的居民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可以以人為單位收取;對生產經營單位,商業網點可以按營業面積收取;船舶、列車及飛機等交通工具可以按核定的載重噸位或座位收取;其它生產經營單位產生的生活垃圾,原則上以人為單位計收,生產垃圾處理費與工業廢物垃圾處理費不得相互重復計收。具備條件的城市可以按照生活垃圾量計收垃圾處理費。對下崗職工自謀職業者和城市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及低保對象,應實行收費減免政策。垃圾處理費的具體計收辦法和收費減免辦法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加強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的管理,提高垃圾處理費的收繳率。應針對不販收費對象,採取措施,鼓勵其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垃圾處理費。對代收單位,允許從收取的垃圾處理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手續費標准,在制定垃圾處理費標准時予以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減免垃圾處理費。對不按規定繳納垃圾處理費的,各地要採取措施加強管理。 生活垃圾處理費全部用於支付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費用,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挪用。對於生活垃圾處理設施不足,已經投資在建的垃圾處理設施,經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取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可用於補充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費用,但在建項目3年內必須建成,並實施垃圾處理。
『叄』 城鎮垃圾處理費徵收標準是什麼
垃圾處理費一般指居民需支付一定的費用來獲得生活垃圾處理服務。
(一)城(鎮)居民10元/戶.月動人口2.5元/人.月。
(二)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事業單位1.5元/人.月或180元/噸。
(三)生產經營單位、個體經營者:
1.日產垃圾量1噸(含1噸)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噸。
2.日產垃圾量低於1噸的,按垃圾日產生量:
a、日產垃圾量0.005噸(含0.005噸)以下,每月30元b、日產垃圾量0.005-0.01噸(含0.01噸),每月60元c、日產垃圾量0.01-0.05噸(含0.05噸),每月120元d、日產垃圾量0.05-0.99噸(含0.99噸),每月180元。
3.商鋪0.75元/月.平方米飲業1.5元/月.平方米,或者雙方協商計量收取。
4.單位自清自運至垃圾中轉站120元/噸,單位自清自運至焚燒發電廠處置費90元/噸。自清自運的車輛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垃圾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5.垃圾處置場(填埋)的處置費收費標准60元/噸。焚燒發電廠的處置費收費標准90元/噸。
6.糞便屬於生活垃圾,糞便清掏清運處置費180元/噸。
7.建築垃圾(單位、居民改擴建裝修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廢棄物)150元/噸。建築工程類的建築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按程序申報另行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隨意傾倒、拋灑、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個人有以上行為的,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生活垃圾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肆』 垃圾處理費標準是多少
垃圾處理費收費沒有全國統一的標准,需要根據當地政策來進行確認。例如:浙江省規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多產生多付費的原則,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制定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准和收費方式應當根據本地實際和進行差別化管理,並充分徵求意見。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收費標准和收費方式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法律依據】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多產生多付費的原則,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制定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准和收費方式應當根據本地實際,結合生活垃圾分類情況,體現分類計價、計量收費等差別化管理,並充分徵求公眾意見。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收費標准和收費方式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第四十條生活垃圾管理部門應當編制生活垃圾處理應急預案,建立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應急機制。發生突發性事件造成生活垃圾無法正常收集、運輸或者處理的,有關單位應當立即向生活垃圾管理部門報告,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門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組織處置。
『伍』 城鎮垃圾處理費徵收范圍
法律分析:徵收標准:收費標准按照補償垃圾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成本,並區別不同情況,逐步到位的原則核定。我市已開征的城市衛生費以及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中包括的衛生費僅是垃圾處理過程中清掃和收集兩個環節的費用,仍然保留,新開征的垃圾處理費是垃圾處理過程中的中轉運輸和處理環節的費用。具體標准如下:
1、本市城市常住居民每月每戶4.00元。
2、暫住人口每人每月1.00元。
3、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業、建築性生產企業按照上年年末在職職工(含合同工、臨時工、留聘人員)人數每人每月2.00元。
4、賓館、旅館、招待所、醫院病床(含部隊對外營業的醫院)每月每床2.00元。
5、各類經營場所,按營業面積計收:
餐飲業(含賓館餐飲)50㎡(含50㎡)以下1.00元/月.㎡;50㎡--100㎡(含100㎡)0.90元/月. ㎡;100㎡--200㎡(含200㎡)0.80元/月. ㎡;200㎡--500㎡(含500㎡)0.70元/月. ㎡;500㎡--1000㎡(含1000㎡)0.60元/月. ㎡;1000㎡以上0.50元/月. ㎡。
休閑娛樂業(包括歌舞廳、電影院、茶樓、水吧、洗浴中心、網吧、美容美發廳等)50㎡(含50㎡)以下0.80元/月. ㎡;50㎡--100㎡(含100㎡)0.70元/.㎡;100㎡--200㎡(含200㎡)0.60元/月. ㎡;200㎡-500㎡(含500㎡)0.50元/月. ㎡;500㎡--1000㎡(含1000㎡)0.40元/月. ㎡;1000㎡以上0.30元/月. ㎡。
其他商業經營場所50㎡以下(含50㎡)0.60元/.㎡;50㎡--100㎡(含100㎡)0.50元/月. ㎡;100㎡--200㎡(含200㎡)0.40元/月. ㎡;200㎡--500㎡(500㎡)0.30元/月. ㎡;500㎡以上0.20元/月. ㎡。
6、設有攤位的市場(包括農副產品市場)、各類零星佔道攤位每個攤位每天1.00元。
7、各類建築、裝修垃圾、渣土按實際垃圾量收取,由城管部門負責清運的每噸收取垃圾處理費30元;自行清運到指定垃圾場的每噸收取垃圾處理費5.00元。
法律依據:《南寧市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與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提高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質量,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建設部、環保總局《關於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修訂本辦法。
第二條辦法所稱城鎮生活垃圾是指城鎮人口在日常生活中產生或為城鎮日常生活提供服務活動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城鎮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包括建築垃圾和渣土,不包括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
本辦法所稱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以下簡稱垃圾處理費)是指向城鎮所有產生生活垃圾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營者、城鎮居民和城鎮暫住人口等單位和個人收取的、用於進行生活垃圾無害化集中處理,包括垃圾收集、運輸和集中處理的費用。
第三條凡在南寧市市區范圍內的所有產生生活垃圾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個體經營者、社會團體、城鎮居(村)民和城市暫住人口以及產生建築垃圾的建設單位和個人,均應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垃圾處理費。已實行生活垃圾集中處理的城區(開發區)所轄的鎮也應按本規定執行。
『陸』 2022年餐飲垃圾費收費標准
(一)城(鎮)居民10元/戶.月;流動人口2.5元/人.月。
(二)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事業單位1.5元/人.月或180元/噸。
(三)生產經營單位、個體經營者:
1.日產垃圾量1噸(含1噸)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噸。
2.日產垃圾量低於1噸的,按垃圾日產生量:
a、日產垃圾量0.005噸(含0.005噸)以下,每月30元;
b、日產垃圾量0.005-0.01噸(含0.01噸),每月60元;
c、日產垃圾量0.01-0.05噸(含0.05噸),每月120元;
d、日產垃圾量0.05-0.99噸(含0.99噸),每月180元。
3.商鋪0.75元/月.平方米;餐飲業1.5元/月.平方米,或者雙方協商計量收取。
4.單位自清自運至垃圾中轉站120元/噸,單位自清自運至焚燒發電廠處置費90元/噸。自清自運的車輛必須符合《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5.垃圾處置場(填埋)的處置費收費標准60元/噸。焚燒發電廠的處置費收費標准90元/噸。
6.糞便屬於生活垃圾,糞便清掏清運處置費180元/噸。
7.建築垃圾(單位、居民改擴建裝修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廢棄物)150元/噸。建築工程類的建築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按程序申報另行制定。
『柒』 個體戶交垃圾費的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垃圾處理費一般指居民需支付一定的費用來獲得生活垃圾處理服務。由於城市具體辦法並不相同,以下繳費標准僅供參考:
(一)城(鎮)居民10元/戶.月;流動人口2.5元/人.月。
(二)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事業單位1.5元/人.月或180元/噸。
(三)生產經營單位、個體經營者
1.日產垃圾量1噸(含1噸)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噸。2.日產垃圾量低於1噸的,按垃圾日產生量:a、日產垃圾量0.005噸(含0.005噸)以下,每月30元;b、日產垃圾量0.005-0.01噸(含0.01噸),每月60元;c、日產垃圾量0.01-0.05噸(含0.05噸),每月120元;d、日產垃圾量0.05-0.99噸(含0.99噸),每月180元。3.商鋪0.75元/月.平方米;餐飲業1.5元/月.平方米,或者雙方協商計量收取。4.單位自清自運至垃圾中轉站120元/噸,單位自清自運至焚燒發電廠處置費90元/噸。自清自運的車輛必須符合《城市垃圾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5.垃圾處置場(填埋)的處置費收費標准60元/噸。焚燒發電廠的處置費收費標准90元/噸。6.糞便屬於生活垃圾,糞便清掏清運處置費180元/噸。7.建築垃圾(單位、居民改擴建裝修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廢棄物)150元/噸。建築工程類的建築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按程序申報另行制定。
【法律依據】:《關於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 第二條 合理制定垃圾處理費標准,提高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按照垃圾處理產業化的要求,環衛企業收取的生活垃圾處理費為經營服務性收費,其收費標准應按照補償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則核定,並區別不同情況,逐步到位。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成本主要包括運輸工具費、材料費、動力費、維修費、設施設備折舊費、人工工資及福利費和稅金等。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建設(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並報省級價格、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目前垃圾處理費仍按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應創造條件,結合環衛體制改革,盡快向經營服務性收費轉變。制定、調整生活垃圾處理費標准要實行價格聽證會制度。
『捌』 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是什麼
生活垃圾收費標准
1、生活用水戶每月固定收取垃圾費15元,當月用水6噸以下(不含6噸)的免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
2、混合用水戶按照生活用水戶標准收取;
3、小區居民用戶,公司直抄的按照生活用水戶收費,收取後每戶每月回撥3.5元給小區物業公司,作為小區保潔費用;
4、特困用戶不收費。
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一)建立健全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機制。按照補償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和調整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准。2020年底前,全國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鼓勵各地創新垃圾處理收費模式,提高收繳率。鼓勵各地制定促進垃圾協同處理的綜合性配套政策,支持水泥、有機肥等企業參與垃圾資源化利用。
(二)完善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激勵機制。積極推進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改革,對非居民用戶推行垃圾計量收費,並實行分類垃圾與混合垃圾差別化收費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費標准;對具備條件的居民用戶,實行計量收費和差別化收費,加快推進垃圾分類。鼓勵城鎮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市場化運營,已經形成充分競爭的環節,實行雙方協商定價。
(三)探索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在已實行垃圾處理制度的農村地區,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農戶承受能力、垃圾處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確定收費標准,促進鄉村環境改善。
(四)完善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機制。按照補償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和處置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和調整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標准,提高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綜合考慮區域內醫療機構總量和結構、醫療廢物實際產生量及處理總成本等因素,合理核定醫療廢物處置定額、定量收費標准,收費方式由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和醫療機構協商確定。加強工業危險廢物和社會源危險廢物處置成本調查,合理確定並動態調整收費標准;在確保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處置全流程監控,違法違規行為可追溯的前提下,處置收費標准可由雙方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