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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待攤費用用什麼科目代替

發布時間: 2022-06-08 23:52:08

① 在新會計准則中待攤費用取消了嗎,假如取消了用哪個科目代替呢

是的確實取消了,,現在用預付賬款來代替,,待攤費用,,,但是長期待攤費用這個科目仍舊使用,,,

② 1、新准則取消了「待攤費用」用新准則做時用哪個會計科目代替它呢

1、沒有新會計科目代替,直接記賬相關科目,如管理費用等。
2、你說的情況在實際工作中都可以處理,自己靈活把握和處理,記住認證時間不能超過180天。

③ 待攤費用取消後用什麼科目代替

財政部在「新准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刪除了「待攤費用」與「預提費用」科目,並在企業資產負債表中也相應取消了這兩個項目,但未對原制度規定的待攤、預提有關業務的賬務處理及報表列示作任何說明,也沒有任何一處地方明確表示允許待攤、預提。

舊的《企業會計准則》規定:

(1)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除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以外,應先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待企業開始生產經營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期的損益。

(2)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應當在租賃期限與預計可使用年限兩者孰短的期限內平均攤銷。

(3)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採取待攤方法的,實際發生的大修理支出應當在大修理間隔期內平均攤銷。

(3)取消待攤費用用什麼科目代替擴展閱讀

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符合稅法規定的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長期待攤費用等。長期待攤費用可按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計提

小企業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借記長期待攤費用,貸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

攤銷

1.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資產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從定義可以看出,改擴建一般情況下是可以延長資產使用壽命的。對於「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而言,小企業准則規定是不能對折舊年限進行調整的,所以只能通過長期待攤費用核算,並在固定資產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內分期攤銷。

2.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約定的剩餘租賃期限分期攤銷。

④ 新會計准則 廢除了"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用什麼取代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關於「待攤費用」問題,在新的企業會計准則體系下,並沒有完全予以取消,只是不再單獨出現「待攤費用」的字樣、概念而已。只要企業的相關經濟業務符合準則中資產的定義,仍然可以將其列入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方。比如,企業預付若干月的房租,在原准則(制度)下,計入「待攤費用」科目,在新准則下,如果符合資產定義,可以計入「預付賬款」科目。

⑤ 為什麼現在沒有預提費用、待攤費用這兩科目,現在能用這兩科目嗎

預提費用、待攤費用這兩科目,現在不能用。
「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歷來都是體現權責發生制原則最主要的賬戶。財政部於2000年頒布的《企業會計制度》(以下簡稱「原制度」)中規定的「兩費」分別屬於資產類和負債類科目,其期末余額在資產負債表中均有專項列示。「新准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刪除了「待攤費用」與「預提費用」科目,並在企業資產負債表中也相應取消了這兩個項目,但未對原制度規定的待攤、預提有關業務的賬務處理及報表列示作任何說明,也沒有任何一處地方明確表示允許待攤、預提。
這樣,就造成眾多執行新准則企業的會計人員對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的會計處理產生了困惑。在權威部門沒有作出說明、學術界又各抒己見的情況下,許多企業便自行設法處理,其會計處理方法可謂五花八門。
如:有的企業仍保留「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期末將其反映在新准則資產負債表中的「其流動資產」和「其流動負債」項目;有的企業通過「預付賬款」、「其應收款」等科目代替「待攤費用」科目,期末將其反映在新准則資產負債表中的「預付款項」或者「其應收款」等項目;也有的通過「預收賬款」、「其應付款」等科目代替「預提費用」科目,期末將其反映在新准則資產負債表中的「預收款項」或者「其應付款」等項目。
但是,這些方法是否符合新准則的要求呢?「兩費」究竟應該如何處理呢?在此,就自己的理解,淺析新准則取消「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的原因及相關業務的會計處理。
一、新准則取消「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的原因(一)遵循資產負債觀新准則強化資產負債觀,淡化收入費用觀。資產負債觀更符合信息有用性,將已不能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即不符合資產定義的項目剔除出資產負債表。比如,「待攤費用」本質上是一種費用,屬於無價值資產,是企業一經發生就已消耗的一項「沉沒成本」,它沒有使用價值,沒有流通性,假如企業破產,是不可能用它來償還債務的,如果將它歸類於資產,會虛增企業的資產總額,虛誇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嚴重影響企業財務指標的公允性,不利於投資者對企業生產經營與財務狀況作出正確的判斷。
上述有些企業仍保留「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或者採用「預付賬款」、「其應收款」、「預收賬款」、「其應付款」等替代科目,其本質上是一樣的,都沒有遵循資產負債觀,不符合新准則的要求。
(二)符合新准則中會計要素的定義
從新准則對資產的定義看,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待攤費用是企業已經發生,應由當期及以後各期負擔的費用,直接表現為經濟利益流出企業,企業資產、所有者權益的減少,預期不會給企業帶來任何經濟利益,因此不能被劃入資產范疇。新准則規定,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
預提費用是企業按照規定從成本費用中預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費用,雖然這些費用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但它並不是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其同樣不符合新准則對負債的定義。
再看新准則對費用的定義,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這一定義能很好地包容「兩費」的定義,因為每一個「兩費」明細項目的設置都是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而且每個項目經濟利益的流出額都能可靠地計量。因此,「兩費」應隸屬於新准則中的費用要素而不是資產或負債要素。
(三)對權責發生制不構成障礙
新准則將權責發生制提升為會計基礎,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作為權責發生制主要賬戶的「兩費」不能被取消。雖然在真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方面,權責發生制較收付實現制具有較大的優越性,但由於其存在一些固有缺陷,也往往帶來巨大危害。
例如,權責發生制與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實質重於形式、謹慎性、相關性和重要性等相矛盾,會使企業虛列資產和虛增當期利潤。近年來,「兩費」的設置等許多核算方法對資產和負債准確披露產生的負面影響,隨著安然等丑聞爆發而遭到了重點批判,改良權責發生制的呼聲很高,修正的收付實現制(如現金流動制)也對權責發生制提出了挑戰。以前曾有學者提出從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重要性來衡量,可以不設置「兩費」科目,以保證企業的資產和負債得到更合理的披露,這個觀點恰恰符合新准則的要求。
(四)有利於解決實務中的問題
在實務中,有些企業對「兩費」業務進行核算時,故意作賬戶游戲,利用「兩費」作為調節利潤的「蓄水池」或「變壓器」,成為企業粉飾會計報表的慣用手段。
概括起來,利用「兩費」做假賬主要有隨意改變「兩費」的攤銷、預提期和攤銷、預提額:「掛而不攤」掩蓋虧損;將不屬於「兩費」的內容列入「兩費」;將屬於「兩費」的內容未列入「兩費」:「兩費」攤入和預提對象不正確:「兩費」在會計報表上披露不準確等幾種情況。
另外,預提費用還增加了納稅調整的工作量。所以,新准則取消「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這些過渡性科目,限制了企業調節各期利潤的操縱空間,將發生的受益期在一年以內的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這樣既簡化了會計核算,又比較容易理解,也減輕了審計人員對該類業務審計的工作量。
二、新准則下原制度規定的待攤費用的會計處理原制度規定的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分別負擔的、且分攤期限在1年以內(包括1年)的各項費用,如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裝物攤銷、預付保險費、經營租賃的預付租金、預付報刊雜志費、季節性生產企業在停工期內的費用、一次交納數額較大需分攤的印花稅以及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
(一)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裝物攤銷
對於原制度中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在新准則中歸類到「周轉材料」科目核算。新准則應用指南指出,周轉材料是指企業能夠多次使用、逐漸轉移其價值但仍保持原有實物形態不確認為固定資產的材料,如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應當採用一次轉銷法或者五五攤銷法進行攤銷;企業(建造承包商)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和其周轉材料等,可以採用一次轉銷法、五五攤銷法或者分次攤銷法進行攤銷。「周轉材料」科目可按其種類,分別「在庫」、「在用」和「攤銷」進行明細核算。
採用一次攤銷法的,領用時應按其賬面價值,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周轉材料」科目。周轉材料報廢時,應按報廢周轉材料的殘料價值,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
採用其攤銷法的,領用時應按其賬面價值,借記「周轉材料——在用」科目,貸記「周轉材料——在庫」科目;攤銷時按應攤銷額,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周轉材料——攤銷」科目。周轉材料報廢時應補提攤銷額,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周轉材料——攤銷」科目。同時,按報廢周轉材料的殘料價值,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並轉銷全部已提攤銷額,借記「周轉材料——攤銷」科目,貸記「周轉材料——在用」科目。
(二)預付保險費、經營租賃的預付租金、預付報刊雜志費對於預付保險費、經營租賃的預付租金、預付報刊雜志費的處理,按預付的金額分別計入有關成本或損益類科目。屬於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計入管理費用;屬於企業生產車間(部門)為生產產品或者提供勞務而發生的計入製造費用;屬於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的計入銷售費用。預付上述款項時,借記「管理費用」、「製造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季節性生產企業在停工期內的費用
新准則應用指南中規定,企業發生的季節性的停工損失,借記「製造費用」科目,貸記「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一次交納數額較大、需分攤的印花稅
對於一次交納數額較大、需分攤的印花稅的處理,新准則應用指南規定,企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科目。
(五)固定資產修理費用
新准則規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符合準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支出只是確保固定資產處於正常工作狀態,通常不滿足固定資產的確認條件,應在發生時計入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不得採用預提或待攤方式處理。新准則應用指南規定,企業生產車間(部門)和行政管理部門等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後續支出,如不滿足資本化條件,應當直接計入管理費用。企業發生的與專設銷售機構相關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後續支出,直接計入銷售費用。
三、新准則下原制度規定的預提費用的會計處理原制度規定的預提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從成本費用中預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費用,如借款利息、預提的租金、保險費和固定資產修理費等。
(一)借款利息
新准則應用指南規定,通過設置「應付利息」科目,核算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企業債券等應支付的利息。資產負債表日,應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費用,借記「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未付利息,貸記「應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長期借款——利息調整」、「吸收存款——利息調整」等科目。實際支付利息時,借記「應付利息」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預提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租金和保險費根據對待攤費用中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的分析可以得知,新准則及其應用指南不再對固定資產的修理費用進行預提,而是在實際發生時根據支出能否資本化分別進行相應的處理。不能資本化的修理費用直接計入當期費用,可以資本化的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對於當期應負擔的租金和保險費,也可以不進行預提,等到實際支付租金和保險費時,按支付的金額分別計入有關成本或損益類科目。

⑥ 以前待攤費用核算的,現在新會計科目取消了,那要用什麼科目核算

在預付帳款中核算
新准則確實取消了「待攤費用」/「預提費用」/「其他應交款」等科目

⑦ 待攤費用取消用什麼科目代替

待攤費用取消應該用「預付賬款」科目。

「待攤費用」屬於資產類賬戶,因為待攤費用是先支付後分攤,佔用了企業的資金,該賬戶借方記錄企業各項資產的增加額,貸方記錄減少額,余額一般出現在借方,表示期末某一時點企業實際擁有的資產數額,取消後應該用應該用「預付賬款」科目。

待攤費用注意事項

需要注意有些企業對於當期應負擔的租金和保險費,也可以不預提,等到實際支付租金和保險費時,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分別計入有關成本或損益類科目,這也是可取的。

如果某項支出有預付性質,並且符合資產確認條件,仍然可以將其列入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方。同樣,一些經常發生的、證據不足的、隨意性很強的「預提費用」在新准則中也被取消了,但如果有確鑿證據表明它需要預提的,應根據其性質記入「應付利息」或「其他應付款」等負債科目。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待攤費用

⑧ 新會計制度取消「待攤費用」「預提費用」後,如何做賬

取消待攤費用後可以用「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代替;取消預提費用後可以用「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代替,預提的利息計入應付利息科目。

⑨ 待攤費用不是取消了嗎,那該用哪個科目呢

是的,待攤費用已經取消了。現在用預付賬款來代替,待攤費用,但是長期待攤費用這個科目仍舊使用。
拓展資料
待攤費用是指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分別負擔的各項費用,如低值易耗品攤銷、一次支出數額較大的財產保險費、排污費、技術轉讓費、廣告費、固定資產經常修理費、預付租入固定資產的租金等。企業單位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以及在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項費用,應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已經支付但不能作為當期費用的支出,流動資產項目之一。根據我國會計制度,低值易耗品也可列入待攤費用。待攤費用的概念基礎是權責發生制,也是配比原則的要求。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企業當期已經發生/支出,應在1年以上的期間內分期攤銷計入產品成本或期間費用的支出。主要包括開辦費、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和股票發行費等。應由本期負擔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能作為長期待攤費用處理
新准則強化資產負債觀,淡化收入費用觀。資產負債觀更符合信息有用性,將已不能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即不符合資產定義的項目剔除出資產負債表。比如,"待攤費用"本質上是一種費用,屬於無價值資產,是企業一經發生就已消耗的一項"沉沒成本",它沒有使用價值,沒有流通性,假如企業破產,是不可能用它來償還債務的,如果將它歸類於資產,會虛增企業的資產總額,虛誇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嚴重影響企業財務指標的公允性,不利於投資者對企業生產經營與財務狀況作出正確的判斷。
上述有些企業仍保留"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或者採用"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等替代科目,其本質上是一樣的,都沒有遵循資產負債觀,不符合新准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