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院執行費去哪裡怎麼繳費
執行員給被執行人開交費通知,向法院財務室交納。
B. 請問法院執行費用由哪方支付
可以由被執行人支付,申請執行方可不必墊付。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條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一)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條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但是,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的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後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後交納。
C. 調解費用由誰承擔
法律分析:調解結案訴訟費減半,訴訟方可雙方協商確定承擔,一般是雙方平均分擔。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D. 法院訴訟費怎麼支付
法院訴訟費向人民法院直接支付。
法院訴訟費一般先由原告交,如果被告敗訴,且法院支持了原告請求被告支付訴訟費,被告需要到法院交訴訟費,或者和法院協商,直接將訴訟費支付給原告。如果法院沒有開庭,還未審理案件,被告不需要交訴訟費。
法院訴訟費用是當事人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法院訴訟費由原告在提起訴訟的時候向法院預先交納,法院收到訴訟費用後要向原告出具相關的憑證。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五十二條 訴訟費用的交納和收取制度應當公示。人民法院收取訴訟費用按照其財務隸屬關系使用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印製的財政票據。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全額上繳財政,納入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第三十一條 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第二十條 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
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項規定的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後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後交納。第二十二條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
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
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E. 法院調解書的金額公戶怎麼向私人支付
你需要提供你的銀行卡賬號,然後法院會把賠償金上你的賬號匯款。
F. 調解費是怎麼收取的,應該是誰出呢
調節費是按照調解人員調解事情的難易程度,調解次數,時間算的,可以由主動需要調解的一方出,被調解人不用出這部分費用。也可以雙方約定各付一半
G. 多元調解怎麼提交費用
多元調解提交費用步驟是先在個人中心找到案件編碼,然後點擊案件詳情進行調解費用支付即可。
一般調解是不需要支付費用的。如果是調解結案的,則按照法律規定是減半收費的。如果當初是全額繳納訴訟費的,則在結案後您可以要求法院退還一半訴訟費,在調解書上會有說明的。
H. 法院讓我去調解,要不要調解費,調解費是誰付。
無論當事人是原告,還是被告,到調解都不需要再交調解費。這是處理糾紛的一種方式。調解在民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是必做的一項工作。除非當事人有一方拒絕調解。
法律分析
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7、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第九十七條 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 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I. 調解訴訟費怎麼收
【法律分析】
訴訟費是指當事人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訴訟費用一般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第二審人民法院改變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的,應當相應變更第一審人民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J. 庭前調解怎麼調解,流程是什麼,需要收取費用嗎
在法院立案前調解的,法院不收取訴訟費,但如果需要法院出具法律文書的,會減半收取訴訟費;如果在法院立案後調解結案的,法院會減半收取訴訟費。
法律分析
立案階段。人民法院對受理的第一審、第二審和再審民事案件,在徵得當事人各方同意後,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辯期滿前進行調解。此即表示,對當事人自願放棄答辯並同意調解的,可立即進入調解。在此階段調解,可更大限度節約審判資源。該階段的調解,以當事人合意為前提,有兩種方式直接進入庭前調解:一種是當事人主動要求進行調解的;另一種是由法官詢問當事人是否願意進行調解,當事人都同意調解的。由於該階段以充分體現當事人自願處置自己權利為原則,所以,為避免手續過於簡單留下隱患,在解決案件時,要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告知主持調解的法官及書記員的名單,並詳細交代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詳細詢問當事人的各項訴訟請求,審查其雙方達成的協議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是否違背當事人真實意思,是否侵犯了第三人、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十四條 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准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四)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每件交納400元。 (六)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准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請費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1萬元; 2.申請海事強制令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3.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4.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1000元; 5.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每件交納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