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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保險如何算費用

發布時間: 2022-05-21 10:25:30

A. 車險費用怎麼計算

承保車輛商業保險最終保險費=商業車險標準保費×最終費率浮動系數,個人車輛最終費率浮動系數=賠款記錄系數A(最高值為3)×險別系數B×車型系數C×1+交通違法記錄系數D(最高值為50%)
拓展知識:機動車保險理陪的程序
立案檢驗
保險人接到出險通知後,先編號立案,然後派員對現場進行查勘,做原始記錄,包括:財產遭受損失的實際情況以及施救整理情況等。
審查單證,審核責任
①先確定保險單是否有效,有無已經解除或失效的情況,若曾經失效的,在出險之時是否已自動復效。
②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提供的索賠單證是否齊全、真實。
③審核保險權益,具體來說,就是審查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是否具有保險權益。
④審核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有無違反告知義務或通知義務的行為。
⑤審核出險時間是否在保險有效期內。
⑥若保險合同約定了承保地區的,則還要審核出險地點是否處於所約定承保的地區之內。
⑦審核出險事故是否屬於保險單承保的保險事故,是否由其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
⑧審核被保險人是否違反了保險合同約定的保證條款。
⑨審核賠案中是否存在第三者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索賠的被保險人是否向第三人行使了索賠權或向第三責任者實施了索賠手續,是否從第三責任人處獲取了賠償。如果經審核後,認定要賠付的,繼續理賠工作。反之,則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告知拒賠,說清拒賠的理由,並記入拒賠案件登記簿。
損失調查
在損失檢驗和審核各項單證的基礎上,包括赴現場實地調查和函電了解,或向專家、化驗部門復證。
核算損失程度
在汽車保險中,須根據被保險人所提供的索賠文件或證物核算損失的數額,以決定賠償的數額。
損余處理
損余物資的作價和處理,關繫到賠款額度的大小,也關繫到殘余物資的利用。
給付賠款
保險事故發生後,經被保險人同意保險公司的理算結果後,被保險人即可領款。
行使代位追償權
如果損失原因屬第三者責任時,保險人賠償後,可取得被保險人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代位(代被保險人)向第三者追償。

B. 准備買車了,車險是怎麼算的

辛辛苦苦努力工作好幾年,終於可以把心愛的車輛帶回家了,但是在買車的時候總會遇到一個問題,就是車險,一般銷售人員都會讓購買車險,有個保障。那麼車險又是怎麼計算的呢,今天我們就來說說我對車險的理解

除了以上9點公式外,還可以將車險分為固定費率的險種和浮動費率的險種,比如固定費率的意思就是保費為固定值,與車子的價格無關,車主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需求來選擇相應的檔次。而交強險的基礎費率有國家規定,分為42種,不同的車型費率不同,但是對同種車型,保費都是一樣的,全國統一。無論任何一家普通私家車,不管你是賓士寶馬,還是QQ,雖然車價差了很多,保費卻是同一檔,一年的交強險都是950元。並且投保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駕駛技術、車輛情況和自己的需求自行選擇需要的檔次,然後支付該檔次對應的保費就可以了。

有什麼不對地方歡迎大家補充和說明哈!!

C. 新車買保險是多少錢,保險費怎麼算的

汽車一年的保費和車價,三者的保額,保險的險種都有關。
先來說說車險的大致構成,車險分為交強險和商業保險。交強險都是一樣的。商業保險就包括車損,三者,不計免賠,車上人員險。
車損保費和車子的指導價掛鉤,越貴的車車損越貴。
三者就是開車時碰到了人或者別人的車需要自己負責的,比如撞傷人,刮傷別人車等。
隨著交通事故發生比例的增加,以前三者都是50萬起步,現在都是100萬甚至150萬起步了。
車上人員險就是人坐在車里受傷可以賠付的,保額也不高,買的高了保費很貴,一般都是1萬。這個我之前也說過的,可以自己增加一個意外險。保險期間一年,保額50萬或者100萬,不僅在車上,即使不在車上都是可以保的,還有意外醫療,可以100%報銷,社保不報的也能報銷,如果因為意外發生住院,每天還有一定金額的住院補貼,比如200元/天,這種個人意外傷害保險的特點就是報銷快,保額高,保障全面,不管這個意外是自己造成的還是三者造成的都可以通過這個意外傷害保險來報銷,您覺得這樣的意外險要多少錢一年??一年200-500元左右覺得能接受嗎?

最後商業險的保費也會和保險公司有關,有些公司對於一些品牌是會控制的,那麼保費就會很貴。比如豪車有些公司是沒有折扣的。
最後說說車險的理賠,這個是我個人經歷過的,我覺得挺重要的。如果車子撞了人,人住院了,花費的醫療費交強險只能最多出1萬,其餘的都要在商業險里出,所以這也側面回答只買交強險您覺得行嗎??我答案是不行,如果只買交強險,那麼1萬多出來的部分都要車主個人承擔拉。

D. 什麼是保險費,保險費的金額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一、什麼是保險費
保險費是投保人向保險人交付的費用,作為保險人根據保險合同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代價。繳納保險費是投保人的基本義務,保險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與保險費緊密相連。在財產保險合同訂立後,投保人應迅速繳付保險費,否則將影響保險人所承擔的賠償責任。
二、保險費的金額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保險費是以保險金額乘以保險費率計算得出的,因此,保險費的多少,取決於保險金額的大小和保險費率的高低。投保人繳付保險費的數額和具體辦法,是在訂立保險合同時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不能隨意改變。但在財產保險合同生效後,影響保險費的一些因素可能發生變化,有時需要增加保險費,有時需要減少保險費。為保證保險合同的公平合理,更好地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利益,保險法對應當減少保險費的情形作出了明確規定,即在兩種情形下,除保險合同另有規定外,保險人應當降低保險費,並按日計算退還相應的保險費。第一種情形是據以確定保險費率的有關情況發生變化,保險標的危險程度明顯減少。保險費率是保險人以保險標的的損失率為計算基礎而規定一定時期(通常為一年)一定保險金額收取保險費的比例。在財產保險中,保險費率由保險人根據不同險種、不同財產、財產的不同佔用性質及各種保險事故的損失率等因素事先確定並列表公布,只要投保人明確保險金額和保險種類,就可以依照相應的保險費率計算出保險費。由於這些因素的變化使得保險財產的危險程度明顯減少的情況下,保險費率相應降低,保險費則應當降低。第二種情形是保險標的保險價值明顯減少。保險價值就是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財產的價值。這是財產保險中的概念,對人身保險不適用,因為人的價值是無法用金錢來計量的。保險價值通常是保險財產在某個特定時期和特定地區的市場價格。由於財產保險以賠償實際損失為原則,保險人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的最高限額也就是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一般情況下,保險金額應等於保險價值。保險金額是由保險價值決定的,而保險金額又是計算保險費的依據,所以保險價值的高低對投保人應繳付多少保險費有決定作用。如果保險合同訂立後保險價值明顯減少,發生保險事故時的財產損失必然會減少,保險人就應該相應降低保險費,否則對於投保人來說,權利義務不對等。以上兩種降低保險費的情形,是在財產保險合同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適用,如果投保人與保險人事先在保險合同中作出約定,就應按合同約定執行。
保險費降低以後,保險人應當將相對多收的部分退還給投保人。保險費是按日計收的,也應當按日計算退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E. 買車保險費用怎麼算

4000元左右。
1、交強險950元(必須購買);
2、車損險差不多1000元;
3、第三者責任險可以保5萬、10萬、20萬,按10萬算是600元;
4、盜搶險300多;
5、車上人員按5座算每座1萬元就是100元左右;
6、以上項目的不計免賠加起來要400元;
7、自燃險50元;
8、玻璃單獨破損按國產玻璃算100元;
9、劃痕險300元;
10、以及這3者的不計免賠50多元。
綜上所述,一共差不多4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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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各項社會保險費如何計算

法律分析:1、社保繳費基數: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繳費比例: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社會保險怎麼算
以單位買全社保為准,計算如下所示: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12%;
失業保險:個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1%;
公積金:個人3.5%,單位3.5%。
而工傷和生育保險的費用均由單位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一條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G. 新車買保險怎麼算

新車買保險演算法是車輛損失險保費=基本保險費+本險種保險金額×費率。

1、第三者責任險保費=固定檔次賠償限額對應的固定保險費。

2、全車盜搶險保費=車輛實際價值×費率。



主要用途:

車輛商業險是自願購買,公司同意承保的險種,是對交強險的補充;商業險的常用險種有:

一、車損險和三者險

車損險和三者險是車輛保險的基本險,主要賠償被保險車輛的損失以及由被保險車輛在使用中給第三者帶來的損失。

二、車上人員責任險

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保險事故,致使車內乘客人身傷亡,保險公司給予賠償。

H. 買保險的費用怎麼算

說到保險為什麼是騙人的,先講一個經常看到的腦筋急轉彎,就是三歲小孩和泰山哪一個跳得高?答案是三歲小孩。因為泰山不會跳,而三歲小孩怎麼地也能跳個幾厘米高。前不久,我在博客中有過一篇文章《股市不騙人,只有人騙人》,其實保險也是這樣,具體的保險產品如同泰山不會跳一樣,是不會騙人的,騙人的只有保險營銷員。
一般買保險的,最容易在以下幾個方面受騙:
1、保費扣除。
保險一般是由保險營銷員賣出去的,保險公司會給付一定的傭金給營銷員,另外會發生一些其他費用。所以保險如剛剛投保一兩年就退保,保險公司會扣除已經發生的費用。保險合同我看過一些,沒有一定的知識基礎和耐心,一般是看不懂的。而保險營銷員一般出於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因,根本不告訴客戶如果提前退保,只能得到保費的一部分,越早退保,扣除越多。於是發生客戶退保,甚至只能得到保費一半的情況,於是這些客戶認為保險是騙人的。其實保險合同肯定非常清楚地說明了在投保的第N年如退保,要扣除多少費用。營銷員不予提示,甚至欺騙客戶隨時退保,本金無損,或客戶未完全理解保險合同,於是造成退保時的反差。
2、10天的猶豫期。
根據《保險法》規定,投保人在交付保費,保險公司交付保單後的10天內,投保人可以退保,並且得到所有的保險費。遺憾的是,同樣是部分保險營銷員故意隱瞞這10天猶豫期的規定,客戶一般也不仔細看合同條款,於是客戶不能正常退保。我最近就知道一個案例,有人向某外資保險公司投保後,感覺不適合自己,要求退保,營銷員說不能退,否則要扣除不少錢。這個人就向主管部門投訴,因為在10天內,當然是可以的。主管機關就要求這個保險公司退保,於是這個營銷員打電話給客戶,說本來是不行的,但在自己的爭取之下可以退保。看看,明明是自己在欺騙客戶,卻反而說成是自己幫了客戶的忙。
3、自殺條款。
在我准備參加司法考試期間,約2003年吧,曾看到一個新聞,說某中西部的農民,在兒子考上大學後,沒有學費,於是買了保險後自殺,希望以這種方式為兒子帶來大學學費。其實根據《保險法》規定,買保險後,被保險人在兩年內自殺,保險公司是不賠的。這位父親白死了。象這種情況,自然不能說保險公司騙人,因為自殺並非屬於保險事故。相反,如果是因為意外事故,或因他人的犯罪行為受傷或死亡,保險公司就要賠償。而如被保險人參予犯罪行為受傷或死亡,保險公司要賠了,豈不是慫勇犯罪?
4、疾病險不賠。
有些人買了醫療疾病險後,得了病保險公司卻不賠,自然非常憤怒。這主要是四種情況:
一是保險公司為了防止有些人得了病之後再買保險,規定了一個觀察期,好象是90天,只有在保險公司成立後90後以後得合同約定的疾病,保險公司才給付保險費。這樣的規定是公平合理的,否則大家都在檢查得了病之後再買保險,保險公司的賠付一定非常多,這樣不得不大幅提高保費,這對正常的投保人是不利的,也是不公平的,對保險公司也是不公平的。所以如果在90天內得病保險不賠,是合理的,不叫騙人;
二是除外責任,目前愛滋病是不治之症,所以商業保險公司都不予賠償,這在保險合同的除外責任中都有明確規定,這樣被保險人得了愛滋病保險不賠,也是合理的;
三是如實告知的責任,保險公司不大可能對被保險人的情況了如指掌,一般就要求被保險人如實回答自己的身份狀況,健康不佳的,有可能要按高於正常保險水平標准收保險費,如果已經得病了,保險公司就會拒保。所以如果被保險人故意隱瞞自己的健康狀況,保險公司拒賠同樣是合理的,也是考慮了其他投保人的利益;
第四種情況才是真正的騙人。就是我曾看過一些報道,根據保險合同,有些公司的醫療險,必然要按合同規定的辦法治療,而實際上按這些辦法治,只能是死路一條。另外比如腎壞了,也不賠,因為根據條款,只有兩只腎都壞死才能賠,理由是人有一隻腎就可以正常生活。具體記不太清了,總之離譜的情形比較多。
5、分紅低。
分紅保險最早出現在英國,是為了抵禦通貨膨脹。保險公司把實際利率高於預期利率,實際死亡率低於預期死亡率,以及實際費用低於預期費用的部分的總和,不少於70%分給投保人。這部分紅利顯然是不固定的,同時中國的保險公司絕大部分保費只能存入銀行或是買國債,少量可以買股票和基金,這樣分紅不可能象招商銀行的漲幅那樣多。而不少營銷員騙投保人說分紅險象基金一樣。分紅險還是比較合理的,在90年代中期,當時中國通脹厲害,銀行利率也高,當時就因為沒有分紅險,保險公司以明顯高於10%的收益率銷售的保險,就是保險公司的不良資產,而當時買保險的人,已經沒事偷著樂好幾年了。但如果利率規定太低,當利率上漲,又對投保人不利,所以分紅險是比較合理的。
6、個人所得稅。
05年時,我在現在的律師事務所實習,辦公室隔壁有人就咨詢過我一個案例,有營銷員對他們公司的幾個員工說,買他的保險,保費部分可以不交個人所得稅,就相當於打折買保險。這當然是騙人的。《個人所得稅》法根本沒有這樣的規定。等發現上當時,早過了10天的猶豫期了,要退保也要損失不少保費。但沒辦法,當時並沒有把這個人的話錄音錄下來,這個保險營銷員死不承認自己說過這樣的話。
暫時就想起這些情況。
總之,保險本身一般不是騙人的,騙人的是保險營銷員。而之所以有這么多人受騙,和他們不認真讀保險合同有關,如果認真讀了合同,不可能不知道10天猶豫期,提前退保保費扣除等各種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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