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租房被強制清退裝修費誰給
法律分析: 由承租人自己承擔全部裝修費。根據法律規定,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責令按市場價格補繳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的租金,記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檔案,處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 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責令按市場價格補繳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的租金,記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檔案,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Ⅱ 租賃合同到期後的裝修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1、租賃合同到期後,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2、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第十二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Ⅲ 合同到期後房東不租了,我的裝修費怎麼辦
法律規定,合同無約定的情況下,合同到期後,裝修是不予補償的。可移動物品,租客可自行拆除帶走,但不得損壞建築。
Ⅳ 民法典解除租賃合同後裝修如何處理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Ⅳ 合同到期想收回商鋪,租戶卻要求我賠償他裝修費,我該怎麼辦
我國的流動人口非常多,每年都有大量的人在全國各地流動。 這些流動人口對出租房屋的需求非常大,但是當前許多地方的出租市場相對混亂,甚至一些罪犯使用了一些房屋。 控制,然後發生一些暴力的出租情況。
如果雙方在租賃期內不同意合同裝修的有關規定,則按照《民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民法典》 [租賃合同的主要內容]第704條規定,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以及租賃權的維持等條款。
第715條[承租人改良或增加租賃財產的其他項目]規定,承租人可在徵得出租人同意的情況下改良或增加租賃財產的其他項目。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財產進行改良或增添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根據最新的《民法典》,如果租戶在租賃期內未獲得房東的許可而擅自對房屋進行翻新,則裝修所產生的所有費用應由他本人承擔,與房東無關。 即使房屋租賃到期,租戶也將需要它。 承擔您自己的裝修費用,房東不必承擔任何賠償。
相反,如果房客在未經房東許可的情況下翻新或翻新商店,房東可以要求房客拆除裝修並將房屋恢復到原始狀態。 如果房客不願拆除裝修並將其恢復到原始狀態,則房東可以要求房客支付一定的費用作為拆除費用。 如果雙方在裝修問題上存在爭議,可以通過調解和談判解決。 如果談判失敗,可以追究法律程序,但是法律程序的結果基本上按照《民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Ⅵ 退租裝修費用如何處理
退租的話,裝修費用是你自願的行為,你可以把自己能夠帶走的東西都帶走,如果說房東喜歡你這個風格,他願意花錢也可以,你就不用把自己裝修好的房子拆掉。
Ⅶ 解除租賃合同裝修如何處理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Ⅷ 租賃合同到期裝修如何處理
1、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2、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有權要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
(2)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無權要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3)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4)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4、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無權要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5、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6、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擴建,但雙方對擴建費用的處理沒有約定的,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出租人負擔;未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雙方按照過錯分擔。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條【承租人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Ⅸ 民法典解除租賃合同後裝修如何處理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如果雙方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處理裝修問題,沒有約定的,可以通過協商、訴訟等方式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Ⅹ 自己出錢對租賃的房子進行了裝修,退租時可以要求房東賠償嗎
小李最近遇到了麻煩事情,事情是這樣的:剛畢業的小李在上海找到了工作,可是他卻買不起房子,只能和幾個同學在郊區一起租賃了一套房子,由於剛畢業沒有多少積蓄,租不起裝修較好的房子,只能租一個簡陋的房子。房東商量後,長租優惠一些就簽了長租的合同。後來工作漸漸穩定,手頭也有了點錢,仍然買不起房子,也懶得搬地方,就和同學一起出錢,沒有通知房東,簡單把房子裝修改造了一下。
一年後,房東上門續約並收租才發現自己的房子被人改造了,牆面被粉刷成了自己不喜歡的顏色,之前自己定做的壁櫥也被拆了,房東很生氣,後果很嚴重,要求小李一個月內,把房子恢復原狀,並且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不然就法庭見。
吃一塹長一智,對於房屋租賃的糾紛,一般事項的處理原則是優先按照合同約定,沒有約定再按照法律的規定。為了避免產生糾紛,建議大家在租房子的時候,簽訂詳細的房屋租賃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且雙方經常溝通,遇到糾紛時友好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