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費用明細 » 賠償費用業主從概算哪裡出
擴展閱讀
扶貧產品哪個最貴 2025-07-05 14:57:14
項目需要哪些人力資源 2025-07-05 14:55:07

賠償費用業主從概算哪裡出

發布時間: 2022-05-15 23:53:28

Ⅰ 房屋拆遷面積賠償比例是多少

拆遷補償計算方式如下:

1、住宅房屋的貨幣補償價格包含兩部分內容,即房屋的重置成新價和區位補償價,區位補償價由被拆遷房屋的基準地價和基準房價構成,重置成新價是被拆遷房屋的重置價格和成新折扣的結合。

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基準地價×K+基準房價)×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其中,K為容積率修正系數,按照《房屋拆遷容積率修正系數表》確定。

土地級別為七至十級的地區的基準房價,由區、縣人民政府在市國上房管局規定的幅度內確定。並報市國土房管局備案。

2、非住宅房屋的貨幣補償價格包含兩部分內容,即房屋區位補償價和地上物補償價。計算公式為;非住宅房屋拆遷價格=區位價格×K1×K2×K3×建築面積+地上物補償價。

其中,K1為容積率調整系數;K2為房屋原用途調整系數;K3為規劃用途調整系數,當規劃用途為市政府確定的市政公益事業等重點工程時取0.7,其他情況取1.0;地上物補償價的計取按各市、地、縣有關規定採取成本估價法,用房屋重置成本結合成新進行計算。

3、住房困難戶申請拆遷補償安置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一是在拆遷范圍外別無正式住房,二是住房困難戶獲得的補償款低於規定的補償低限。對於符合以上兩個條件的住房困難戶,拆遷人應當給予其拆遷安置補助費。

拆遷安置補助費標准按以下公式進行計算:拆遷安置補助費=規定補償低限-被拆遷房屋的補償款。其中,規定補償低限=經濟適用住房均價×規定面積標准。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1)賠償費用業主從概算哪裡出擴展閱讀:

房屋拆遷面積補償比例各地標准不同,由市、縣級人民政府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第二十一條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五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Ⅱ 現在拆遷的賠償有規定嗎急求答案

1、拆遷條例雖然還有效,但其修改草案討論近一年仍然沒有結果,實際執行中這條例被人詬病頗多。

2、至於拆遷的補償標准,沒有全國統一標准,因為不同地區、不同地塊的價值相差懸殊,一般是由當地政府根據不同年度的經濟狀況、不同地塊的地價等確定。

3、關於補償標準的原則性規定,一是可以參考《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xzf/200407/20040701201401.htm;;

二是可以參考最近國土部的相關通知:《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10-07-13 | 作者: | 來源: 耕地保護司 | 【大 中 小】【列印】【關閉】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征地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日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國辦發明電〔2010〕15號,以下簡稱《緊急通知》)有關規定和要求,切實加強和改進征地管理,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進征地補償新標准實施,確保補償費用落實到位。

(一)全面實行征地統一年產值標准和區片綜合地價。制定征地統一年產值標准和區片綜合地價是完善征地補償機制、實現同地同價的重要舉措,也是提高征地補償標准、維護農民權益的必然要求,各類建設徵收農村集體土地都必須嚴格執行。對於新上建設項目,在用地預審時就要嚴格把關,確保項目按照公布實施的征地統一年產值標准和區片綜合地價核算征地補償費用,足額列入概算。建設用地位於同一年產值或區片綜合地價區域的,征地補償水平應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補償同地同價。

各地應建立征地補償標准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征地補償標准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征地補償水平。目前實施的征地補償標准已超過規定年限的省份,應按此要求盡快調整修訂。未及時調整的,不予通過用地審查。

(二)探索完善征地補償款預存制度。為防止拖欠征地補償款,確保補償費用及時足額到位,各地應探索和完善征地補償款預存制度。在市縣組織用地報批時,根據征地規模與補償標准,測算征地補償費用,由申請用地單位提前繳納預存征地補償款;對於城市建設用地和以出讓方式供地的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由當地政府預存征地補償款。用地經依法批准後,根據批准情況對預存的征地補償款及時核算,多退少補。

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應結合本省(區、市)實際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征地補償款預存的有關規章制度,並在用地審查報批時審核把關。

(三)合理分配征地補償費。實行征地統一年產值標准和區片綜合地價後,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征地補償主要用於被征地農民的原則,結合近年來征地實施情況,制定完善征地補償費分配辦法,報省級政府批准後執行。

征地批後實施時,市縣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確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及時足額支付補償安置費用;應支付給被征地農民的,要直接支付給農民個人,防止和及時糾正截留、挪用征地補償安置費的問題。

二、採取多元安置途徑,保障被征地農民生產生活

(四)優先進行農業安置。各地應結合當地實際,因地制宜,採取多種有效的征地安置方式。在一些通過土地整治增加了耕地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預留機動地較多的農村地區,征地時應優先採取農業安置方式,將新增耕地或機動地安排給被征地農民,使其擁有一定面積的耕作土地,維持基本的生產條件和收入來源。

(五)規范留地安置。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實施征地,可結合本地實際採取留地安置方式,但要加強引導和管理。留用地應安排在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並征為國有;涉及農用地轉用的,要納入年度土地利用計劃,防止因留地安置擴大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留用地開發要符合城市建設規劃和有關規定要求。實行留用地安置的地區,當地政府應制定嚴格的管理辦法,確保留用地的安排規范有序,開發利用科學合理。

(六)推進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的落實。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是解決被征地農民長遠生計的有效途徑。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配合有關部門,積極推進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當前,解決被征地農民社保問題的關鍵在於落實社保資金,本著「誰用地、誰承擔」的原則,鼓勵各地結合征地補償安置積極拓展社保資金渠道。各地在用地審查報批中,要對被征地農民社保資金落實情況嚴格把關,切實推進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的落實。

實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地區,要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與新農保制度的銜接工作。被征地農民納入新農保的,還應落實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不得以新農保代替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

三、做好征地中農民住房拆遷補償安置工作,解決好被征地農民居住問題

(七)切實做好征地涉及的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視征地中農民住房拆遷工作,按照《緊急通知》規定要求切實加強管理。農民住房拆遷補償安置涉及土地、規劃、建設、戶籍、民政管理等多方面,同時也關繫到社會治安、環境整治以及民俗民風等社會問題,市縣國土資源部門應在當地政府的統一組織領導和部署下,配合相關部門,建立協調機制,制訂辦法,共同做好拆遷工作。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履行有關程序,做到先安置後拆遷,堅決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強制拆遷行為。

(八)住房拆遷要進行合理補償安置。征地中拆遷農民住房應給予合理補償,並因地制宜採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決好被拆遷農戶居住問題。在城市遠郊和農村地區,主要採取遷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遷補償既要考慮被拆遷的房屋,還要考慮被徵收的宅基地。房屋拆遷按建築重置成本補償,宅基地徵收按當地規定的征地標准補償。

在城鄉結合部和城中村,原則上不再單獨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採取貨幣或實物補償的方式,由被拆遷農戶自行選購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遷農戶所得的拆遷補償以及政府補貼等補償總和,應能保障其選購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九)統籌規劃有序推進征地拆遷。在城鄉結合部和城中村,當地政府應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合理預測一段時期內征地涉及的農民住房拆遷安置規模,統籌規劃,對拆遷安置用地和建造安置住房提前作出安排,有序組織拆遷工作。安置房建設要符合城市發展規劃,防止出現「重復拆遷」。 在城市遠郊和農村地區,實行遷建安置應在村莊和集鎮建設用地范圍內安排遷建用地,優先利用空閑地和閑置宅基地。納入拆並范圍的村莊,遷建安置應向規劃的居民點集中。有條件的地方應結合新農村或中心村建設,統籌安排被拆遷農戶的安置住房。

四、規范征地程序,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

(十)認真做好用地報批前告知、確認、聽證工作。征地工作事關農民切身利益,徵收農民土地要確保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申訴權和監督權。市縣國土資源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征地報批前認真履行程序,充分聽取農民意見。征地告知要切實落實到村組和農戶,結合村務信息公開,採取廣播、在村務公開欄和其他明顯位置公告等方式,多形式、多途徑告知徵收土地方案。被征地農民有異議並提出聽證的,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及時組織聽證,聽取被征地農民意見。對於群眾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須妥善予以解決。

(十一)簡化征地批後實施程序。為縮短征地批後實施時間,征地報批前履行了告知、確認和聽證程序並完成土地權屬、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確認以及補償登記的,可在征地報批的同時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征地批准後,徵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可同步進行。公告中群眾再次提出意見的,要認真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和群眾思想疏導工作,得到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不得強行征地。

五、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征地管理

(十二)強化市縣政府征地實施主體職責。依照法律規定,市縣政府是征地組織實施的主體,對確定征地補償標准、拆遷補償安置、補償費用及時足額支付到位、組織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等負總責。國土資源部門應在政府的統一組織領導下,認真履行部門職責,確保征地工作依法規范有序地進行。

(十三)落實征地批後實施反饋制度。建設用地批准後(其中國務院批準的城市建設用地,在省級政府審核同意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實施方案後)6個月內,市縣國土資源部門應將征地批後實施完成情況,包括實施征地范圍和規模、履行征地批後程序、征地補償費用到位、被征地農民安置及社會保障落實等情況,通過在線報送系統及時報送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和國土資源部。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要督促、指導市縣做好報送工作,檢查核實報送信息,及時糾正不報送、遲報送及報送錯誤等問題。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充分運用報送信息,及時掌握、分析征地批後實施情況,加強用地批後監管,確保按批准要求實施征地。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六日

Ⅲ 工程索賠哪些可以索賠

法律分析:人工費:指列入概算定額的直接從事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和附屬輔助生產單位的工人開支的各項費用。

設備費:可採用機械台班費、機械折舊費、設備租賃費等幾種形式。當工作內容增加引起的設備費索賠時,設備費的標准按照機械台班費計算。

材料費:材料費的索賠包括:由於索賠事項材料實際用量超過計劃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費;由於客觀原因材料價格大幅度上漲;由於非承包人責任工程延期導致的材料價格上漲和超期儲存的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Ⅳ 農村土地徵收補償怎樣分配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即土地補償費的收益主體應該是集體組織內部的全體成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九條規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項,村民委員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三)從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四章第二十四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

所以對於土地補償費的使用,村集體需召開村民會議,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如何使用。

(4)賠償費用業主從概算哪裡出擴展閱讀:

補償費

土地徵收的補償費用分為三種,分別為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土地徵收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徵收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土地徵收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分為青苗補償標准和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准。

①青苗補償標准: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於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於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

對於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於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②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准:徵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

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築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准,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用地單位佔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它非農業建設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佔用稅。

Ⅳ 工程概算費用中,牽張場地賠償費屬於建設場地及徵用費的那一項

jguigv
2413

Ⅵ 2010年房屋賠償標准

自己參考,各地不一。
衡陽市物價局
衡陽市財政局
衡陽市房產管理局
衡價房字【2007】137號
關於調整我市城鎮房屋拆遷安置,補償相關費用標准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市城鎮房屋拆遷的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湖南省實施《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辦法》的規定,結合我 市城鎮房屋拆遷安置,補償相關費用標准調整情況通知如下:
一,拆遷補助費
1,拆除住宅房屋,由拆遷人按被拆遷人房屋建築面積支付搬遷補助費給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屬貨幣補償或者一次性安置的每平方付給4元,屬於過渡安置的每平方付給8元。
2拆除生產,經營用房,原則上按拆除住宅房屋拆遷補助費標准執行。但涉及工礦企業,商場等搬遷設備比較多的,或有無法搬遷及無法恢復使用設備的,可按下列標准執行:
對於無法搬遷及無法恢復使用設備的,由拆遷人按收廢棄設備的實際價格給予相應的補償:對於搬遷設備比較多的,由拆遷人按照拆卸,搬運,安裝設備的實際開支支付搬遷補助費。
以上搬遷補助費,補償費數額由拆遷當事人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雙方協商不成的,可共同委託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如雙方就共同委託達不成一致或一方拒絕 評估的,其中一方可申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指定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二,臨時安置補償費和停產停業損失補助費
1,拆除住宅房屋,由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過渡的,拆遷人應按房屋分類評估價格的【千分之六】計付每月每平方(建築面積)臨時補助費給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 【計算公式為:每月每平方臨時補助費(元/平方米)=被拆遷房屋分類評估價格(元/平方米)×【千分之六】。但住宅臨時安置補助費每月每平方不得低於4元,如按上述公式計算 低於4元/平方米支付。
2、拆除用於生產、營業、辦公或倉儲等非住宅房屋,由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過渡的,拆遷人應按被拆房屋分類評估的【千分之七】計付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停 產停業損失補助費給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計算公式為:每月每平方米停產停業損失補助費(元/平方米)=被拆遷房屋分類評估價格(元/平方米)×【千分之七】。
3、由於拆遷人的責任而延長過渡期限的,從逾期之月起按第1、2款的標準的2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補助費給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
4、有拆遷人安排過渡房的,且面積不少原被拆遷房屋面積的,在規定的過渡期內不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補助費;面積少於原被拆遷房屋面積的部分,仍須按第1、2 款標准計算補助費。逾期之月也是按第三款進行補助,除另有約定。
三、拆遷獎勵費
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房屋拆遷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每提前搬遷一日,由拆遷人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付給1元獎勵費。
拆遷人或委託拆遷人,對具體承辦拆遷的單位或個人,可視其工作成效給予一定的獎勵。其獎金發放不得高出本地段房屋拆遷面積每平方米4元的幅度。
本通知自2007年8月1日起執行。考慮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的特殊性,對於本通知規定的房屋拆遷相關費用標準的執行問題,按以下原則予以明確;凡是在2007年8月1日之前簽訂的拆遷補償安置合同的,仍按衡市價【1995】056號文件規定的標准執行;凡在2007年8月1日之後簽訂的拆遷安置合同的,按本通知規定的標准執行;對過去(2007年8月1日為界)未簽訂拆遷補償合同的,應按文件規定的新老費用標准分段計算。各縣(市)區在執行拆遷安置、補償費用標准時,可參照本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具體制定。

Ⅶ 政府徵收廠房如何補償呢

一、《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分別規定了拆遷人應當向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停產停業的適當補償。在上海市政府發布的《中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場址非居住房屋拆遷評估和補償的實施細則》的規范性文件中,明確了承租企業應賠償的以下幾個項目:

1、設備搬遷安裝費;

2、設備重置成新價;

3、停產、停業補償。

二、在法律實踐中,企業拆遷補償主要分為三部分:

1、拆遷資產補償,包括無法搬遷的土地、房屋、建築物和地上附著物,以及確因搬遷而發生損失的機器設備而生的補償;

2、拆遷費用補償,包括搬遷前期費用和搬遷過程中發生的停工費用、機器設備調試修復費用以及物資的拆卸、包裝和運輸、解聘員工補償費等費用;

3、基於拆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包括速遷費、拆遷獎勵費等。

(7)賠償費用業主從概算哪裡出擴展閱讀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十三條: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第十四條: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代管的房屋需要拆遷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並辦理證據保全。

第十五條: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第十六條: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拆遷人依照本條例規定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Ⅷ 什麼是建設工程索賠

一、建設工程索賠依據
《民法通則》、《合同法》以及《全民所有制建築安裝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實施辦法》等都有涉及工程索賠的條款,可以作為推行工程索賠的法律依據。
第一,《民法通則》第106條規定: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里所指的民事責任是根據法律規定在民事上應負的給付義務。這種給付義務包括一般民事義務和侵權行為或債務不履行所造成的賠償義務。根據民事責任原則,在《民法通則》第111條對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作了如下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第112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當相當於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人違反合同的現象屢屢發生,這種違反合同的現象可能是合同內因素,也可能是合同外因素;可能是發包人故意行為,也可能是客觀原因,發包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無論什麼情況,只要是發包人的責任使建築企業遭受到合同價款以外的損失或影響工期,建築企業就可以依法要求發包人採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這種要求賠償權,就是依法索賠權。
第二,《合同法》第107條至114條也有上述類似規定。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發包人的過錯,建築企業可以依據這些條款向發包人要求其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這種要求即為索賠。另外,《合同法》第286條及最高人民法院對其「優先受償權」的司法解釋,為建築企業的索賠提供了優先受償的法律支持。
第三,國家建設部、國家體改委和國務院經貿辦發布的《全民所有制建築安裝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實施辦法》第34條規定,要「按照國際慣例,建立工程索賠制度。」第6條規定,「對於建設資金不足,物資供應短缺的工程,企業有按照合同規定追究違約責任,並有權調整施工進度。」第7條規定,「工程的承包價格應由企業與工程發包單位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通過投標競爭,在雙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規定。在工程施工中,如發生工程量變化,設計變更等,企業有權要求按有關規定調整預、決算。」上述條款也可作為建築企業向發包人要求索賠的依據。

二、建設工程索賠的費用組成
索賠費用的組成與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的組成類似,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人工費
指列入概算定額的直接從事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和附屬輔助生產單位的工人開支的各項費用。在索賠費用中還包括增加工作內容的人工費、停工損失費和工作效率降低的等損失費的累計,其中增加工作內容的人工費應按照計日工費計算,而停工損失費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損失費按窩工費計算,窩工費的標准雙方應在合同中設定。
(二)設備費
可採用機械台班費、機械折舊費、設備租賃費等幾種形式。當工作內容增加引起的設備費索賠時,設備費的標准按照機械台班費計算。因窩工引起的設備費索賠,當施工機械屬於施工企業自有時,按照機械折舊費計算索賠費用;當施工機械是企業從外部租賃時,索賠費用的標准按照設備租賃費計算。
(三)材料費
材料費的索賠包括:由於索賠事項材料實際用量超過計劃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費;由於客觀原因材料價格大幅度上漲;由於非承包人責任工程延期導致的材料價格上漲和超期儲存的費用。材料費中應包括運輸費、倉儲費,以及合理的損耗費用。如果由於承包人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損壞失效,則不能列入索賠計價。承包人應該建立健全物資管理制度,記錄建築材料的進貨日期和價格,以便索賠時能准確地分離出索賠事項所引起的材料額外耗用量。威力證明材料單價的上漲,承包人應提供可靠的訂貨單、采購單,或官方公布的材料價格調整指數。
(四)管理費
此項可分為現場管理費和企業管理費兩部分。索賠款項中的現場管理費是指承包人完成額外工程、索賠事項工作以及工期延長期間的現場管理費,包括管理人員工資、辦公、通信、交通費等。索賠款中的企業管理費主要指的是工程延期間所增加的管理費。包括總部職工工資、辦公大樓、辦公用品、財務管理、通信設施以及企業領導人員赴工地檢查指導工作等開支。
(五)利潤
一般來說,由於工程范圍的變更、文件有缺陷或技術性錯誤、業主未能提供現場等引起的索賠,承包商可列入利潤。但對於工程暫停的索賠,由於利潤通常是包括在每項實事工程內容的價格之內,而延長工期並未影響削減某些項目的實施,也未導致利潤減少。所以,一般監理工工程師很難同意在工程暫停的費用索賠中加進利潤損失。索賠利潤的款額計算通常是與原報價單中的利潤百分率保持一致。
(六)延遲付款利息
發包人未按約定時間進行付款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延遲付款的利息。

Ⅸ EPC項目概算費用應該由誰支付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18

Ⅹ 徵用土地的賠償金屬於概預算中的什麼費用

1、各項征地賠償費用的具體標准、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賠償安置方案規定。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准),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准。3、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