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申請發明專利需要多少錢
法律分析:一、個人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總費用大致為:個人申請2000元, 公司申請2500元。二、個人申請發明專利的總費用大致為:個人申請4000元; 公司申請6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九十三條 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手續時,應當繳納下列費用:(一)申請費、申請附加費、公布印刷費、優先權要求費;(二)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復審費;(三)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年費;(四)恢復權利請求費、延長期限請求費;(五)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費、無效宣告請求費。前款所列各種費用的繳納標准,由國務院價格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規定。
2. 申請專利需要繳納哪些費用
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手續時,需要繳納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年費、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費、無效宣告請求費等費用。該費用標准由國務院價格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規定,根據規定繳納具體數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
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手續時,應當繳納下列費用:
(一)申請費、申請附加費、公布印刷費、優先權要求費;
(二)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復審費;
(三)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年費;
(四)恢復權利請求費、延長期限請求費;
(五)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費、無效宣告請求費。
前款所列各種費用的繳納標准,由國務院價格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規定。
3. 辦理專利哪些需要交的費用是什麼
申請專利需要繳納申請費、申請附加費、公布印刷費、優先權要求費、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復審費等等費用。未按時繳納或繳納不足需及時補交並繳納滯納金。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繳納專利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請求減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
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手續時,應當繳納下列費用:
(一)申請費、申請附加費、公布印刷費、優先權要求費;
(二)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復審費;
(三)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年費;
(四)恢復權利請求費、延長期限請求費;
(五)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費、無效宣告請求費。
前款所列各種費用的繳納標准,由國務院價格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規定。
4. 申請發明型專利需要多少錢
一、首筆官費包括:
1、發明專利申請費950元(含印刷費50元);
2、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費500元;
3、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費500元;
4、發明申請審查費2500元。
另外,發明專利授權辦理登記費255元,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授權辦理登記費205元。
5、要獲得並保持專利,申請人還需要在申請後的若干年內向專利局交納專利年費等費用。
二、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請求減繳部分專利收費: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於3500元(年4.2萬元)的個人;
2、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0萬元的企業;
3、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共同專利申請人或共有專利權人的,應當分別符合前述規定
三、申請專利委託代理時,申請人需要交納代理費和官費。代理費數額依據申請所屬技術領域的難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由申請人與代理機構協商後確定。官費是交給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費用。
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可以請求減繳下列專利收費:申請費(不包括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六年的年費,復審費。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單個個人或者單個單位的,減繳上述收費的85%。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共同專利申請人或者共有專利權人的,減繳上述收費的70%。
(4)申請專利需要什麼費用擴展閱讀
費用減免
上述的官方費用,在某些前提下是可以想辦法省一些的。專利法規定:「申請費、實質審查費和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三年內的年費可辦理費用減緩,以個人名義申請減免85%,以單位名義申請減免70%,兩個及以上個人申請減免70%,兩個及以上單位申請不予減免。另外,申請復審的復審費也可以申請費用減免。」
因此,在假設沒有旁枝費用的前提下,從申請專利到拿到專利證書,如果申請發明專利,不享受費用減緩時,需要繳納4605元;以個人名義申請費用減免後,需要繳納1205元;以單位名義申請費用減免後,需要繳納1850元;以兩個及以上個人申請費用減免後,需要繳納1850元。
如果申請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不享受費用減緩時,需要繳納1305元,以個人名義申請費用減免後,需要繳納575元,以單位名義申請費用減免後,需要繳納740元,以兩個及以上個人申請費用減免後,需要繳納740元。
5. 申請發明專利需要交的費用是多少
申請發明專利要交如下費用:公布印刷費、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申請費、申請附加費、專利登記費、恢復權利請求費、延長期限請求費、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費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
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手續時,應當繳納下列費用:
(一)申請費、申請附加費、公布印刷費、優先權要求費;
(二)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復審費;
(三)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年費;
(四)恢復權利請求費、延長期限請求費;
(五)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費、無效宣告請求費。
前款所列各種費用的繳納標准,由國務院價格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