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公共耗能費
社區共用部位、共用設備和公共設施及在公共性服務中所發生的水、電、煤等能源消耗,被稱為公共能耗,由此所產生的費用為公共能耗費。
總體來說,物業管理中的公共能耗包含三個方面:
一、電能源費用
主要是指:公共照明用電、公共電梯用電、公共水泵用電、消防設備設施用電、安防監控設備用電、綠化設施用電、建築物及小區景知觀用電、社區廣播用電等等。
二、水能源費用(包含公共排污費用)
主要是指:保潔用水、綠化用水、小區水景觀(包括噴泉)、消防用水、公共衛生間用水等等。
三、供暖(空道調)費用
主要指:大堂、電梯廳等公共區域的供暖和中央空調費用,一專般這類能耗主要是在商業物業項目中。一些高檔住宅小區內,冬季在公共大堂屬或候梯廳內也會有供暖(主要是防止公共區域內冬季溫度過低,凍壞公共設備設施,凍裂上下水管道)。
公共耗能費的收費標准
在大部分地區,「公共能耗費」與「物業費」是兩個不同的獨立收費項目,屬於一種代辦服務費,也就是說「物業費」里並未包含「公共能耗費」,需要業主另外交納。有地方物價部門表態,物業公司可以收取「公共能耗費」之類的代辦服務費,但需要單獨列賬,合理分攤,並定期向業主進行公示。
可以看出,公共耗能費應該按實收取,定期公示。有些物業每年定額收取公共耗能費的做法是違規的,業主應當積極維權,要求物業公示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