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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什麼費用可以退

發布時間: 2025-05-04 15:31:10

① 官司打贏了怎麼退訴訟費

法律主觀: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起訴時原告通常需繳納一定的訴訟費。然而,訴訟費的退還制度詳盡且勝訴後的退費流程有所規定。以下是關於官司打贏後如何退還訴訟費的說明。
1. 民事訴訟的費用通常由敗訴方承擔。若原告勝訴,法院將返還其預繳的訴訟費,然後由敗訴方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原告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或部分敗訴的情況下,法院會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決定各自應負擔的訴訟費用。
2. 共同訴訟當事人中若有人敗訴,法院會根據他們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來決定各自應負擔的訴訟費用。
3. 訴訟費的交納標准如下:
- 財產案件:
- 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50元;
-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2.5%交納;
-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
-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
-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
-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交納;
-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交納;
-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0.7%交納;
- 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交納;
-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 非財產案件:
- 離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如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交費;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 侵害人格權案件,每件100元至500元。如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交費;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 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
- 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無爭議金額或價額,每件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的,按財產案件標准交納。
- 勞動爭議案件,每件10元。
- 行政案件,按標准交納:
- 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 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 當事人提出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每件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在規定范圍內制定具體的交納標准。
綜上,民事訴訟中,原告勝訴時,法院將退還其已繳訴訟費,並要求敗訴方承擔相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