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敗訴方承擔哪些費用

發布時間: 2022-04-20 15:38:40

Ⅰ 敗訴方的訴訟費用有哪些

一般訴訟費先由原告交,如果被告敗訴,且法院支持了原告請求被告支付訴訟費,被告需要到法院交訴訟費,或者和法院協商,直接將訴訟費支付給原告。根據合同自由原則,只要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則在起訴或仲裁時,關於律師費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會得到支持。因此,如果合同雙方在擬定合同時,可將律師費列為違約賠償內容中,原告在起訴時須提交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委託合同和律師事務所開具的律師費發票作為律師費支付的證據。但是支持的具體數量會取決於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根據案件性質酌情支持,通常法院會支持「合理」的律師費用,而並非全部的費用。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Ⅱ 法院支持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嗎

當事人存在濫用訴訟權利、拖延承擔訴訟義務等明顯不當行為,造成訴訟對方或第三人直接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無過錯方依法提出的賠償合理的律師費用等正當要求予以支持。
一、律師費到底哪方來承擔?
1、無約定時,一切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在民事訴訟實踐中,最常涉及的案件是買賣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等。在這些情況下,如果雙方未能就律師費應承擔的事項達成合同協議,通常情況下,所有的律師費都由雙方自行承擔。其中,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雖然屬於侵權案件,但「合理費用」在法律上有所表述,但律師費並未明確包含在內。在司法實踐中,大多數法院不支持在這類案件中支付律師費的主張。2、有約定時,敗訴方應承擔合理部分的費用。在一些合同糾紛中,如果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律師費由違約方承擔,大多數法院會確定合同的效力,並結合案件的性質,法官會酌情支持合理的部分。一般情況下,法院會要求主張律師費的一方出示律師委託代理合同和發票等證據,證明律師費的實際數額,最終確定聘請律師的合理費用。
二、一般律師費是多少?
不涉及財產的普通、經濟、行政案件,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耗時長短,協商收取6000-10萬元;財產不涉及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的,代理費不得低於2萬元。
但律師費往往是當事人維權成本中主要開支,一般情形下,律師費高低是當事人衡量是否請律師的重要因素。若維權成本過高,當事人會考慮放棄請律師,如此,維權效果會大打折扣。

Ⅲ 被物業起訴了,如果敗訴的話,業主總共要承擔多少費用,具體是哪些費用明細

被物業起訴了,如果敗訴的話,業主需要承擔訴訟費以及物業要求賠償的費用。
法律分析
根據有關法律固定,起訴是要收取訴訟費的,訴訟費由敗訴的一方承擔。訴訟費是指當事人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案件受理費包括:第一審案件受理費;第二審案件受理費;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行政賠償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但是,下列情形除外: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後又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保全措施;申請支付令;申請公示催告;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申請破產;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一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應當收取訴訟費用。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收取訴訟費用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Ⅳ 敗訴方承擔哪些費用

法律分析: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訴訟費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費、證人、鑒定人的出庭的費用和鑒定費。

法律依據:

一、《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Ⅳ 敗訴方要承擔對方的律師費嗎

在關於訴訟的一些相關的法律、司法解釋中,並沒有明確的規定關於由敗訴方來承擔勝訴方合理的律師費用。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可以約定律師費由訴訟敗訴方來承擔,把承擔方法和承擔標准詳細地列出說明。
法律分析
民事敗訴律師費在一般情況下通常都是委託人支付,通俗的說法就是誰請律師誰付費。但是在部分的案件中,比如簽訂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律師費承擔主體的,或在某些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案件等,民事案件原告在訴狀中要求被告承擔因調查、制止侵權行為發生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的,法院可以判決由敗訴方承擔。如果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則在起訴或仲裁時,關於律師費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會得到支持。因此,合同雙方在擬定合同時,可以將律師費列為違約賠償內容中,甚至可以將律師費的承擔方式、承擔標准也詳細列明。在擬定這樣的違約條款時,須特別注意必須明確寫明「律師費」。原告在起訴時必須提交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委託合同和律師事務所開具的律師費發票作為律師費支付的證據。但是支持的具體數量會取決於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根據案件性質酌情支持,通常法院會支持合理的律師費用,而並非全部的費用。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Ⅵ 原告敗訴承擔哪些費用

法律分析:訴訟費先由原告交,如果被告敗訴,且法院支持了原告請求被告支付訴訟費,被告需要到法院交訴訟費,或者和法院協商,直接將訴訟費支付給原告。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律師費承擔主體的,或者在某些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案件等,原告在訴狀中要求被告承擔因調查、制止侵權行為而發生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的,法院可以判決由敗訴方承擔。根據合同自由原則,只要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則在起訴或仲裁時,關於律師費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會得到支持。因此,如果合同雙方在擬定合同時,可將律師費列為違約賠償內容中,原告在起訴時須提交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委託合同和律師事務所開具的律師費發票作為律師費支付的證據。但是支持的具體數量會取決於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根據案件性質酌情支持,通常法院會支持「合理」的律師費用,而並非全部的費用。

法律依據:《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Ⅶ 打官司輸的一方需要承擔哪些費用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現行相關司法解釋,在以下九類中,明確規定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合理的訴訟費:

1)人身損害賠償、名譽侵權、交通肇事案件:

2)法律援助案件;

3)著作權侵權案件;

4)商標權侵權案件;

5)專利侵權案件;

6)反不正當競爭案件;

7)合同糾紛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案件;

8)擔保權訴訟案件;

9)仲裁案件。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九條 根據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二)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後又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Ⅷ 民事訴訟敗訴方承擔哪些費用

民事訴訟敗訴方要承擔對方起訴費、取證費等費用。

Ⅸ 敗訴方承擔哪些費用

訴訟費、保全費等一般由被告承擔,具體數額由法院決定。敗訴方應承擔的費用主要有被判決的相關費用,如訴訟費,鑒定費,證人等誤工補貼費,以及申請執行費等。

法律依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第六條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費;(二)申請費;(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Ⅹ 敗訴方需要承擔對方的律師費嗎

律師費不同於訴訟費,它的承擔主體法律沒有規定,因此,律師費的承擔主體取決於雙方簽訂合同時的意思自治,合同中有約定依約定,無約定的,律師費需自行承擔。
在實踐中,合同當事人如果在合同中約定了律師費的承擔主體,且在訴訟請求中要求由該主體承擔律師費的,一般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案件的律師費可以主張由敗訴方承擔:1、侵犯生命權、健康權、名譽權案件中可以主張將律師費列入合理費用;2、侵犯知識產權案件中可以主張將律師費列入賠償范圍;3、不正當競爭侵權案件中可以主張將律師費列入合理的調查費用;4、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律師費可以主張債務人承擔;5、擔保權糾紛案件可以主張將律師費列入實現債權的費用;6、惡意訴訟、虛假訴訟、濫用訴訟權利案件事後可索賠律師費。
【法律依據】
《訴訟費繳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此法律規定已失效,僅作參考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四條: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因此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難以計算的,可以參照該權利使用費給予賠償。對故意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給予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商標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具體情況,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范圍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五條: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七條: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受到損害的經營者的賠償數額,按照其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經營者惡意實施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經營者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六條: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此法律規定已失效,僅作參考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條: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第二十二條:引導當事人誠信理性訴訟。加大對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非誠信訴訟行為的打擊力度,充分發揮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調節當事人訴訟行為的杠桿作用,促使當事人選擇適當方式解決糾紛。當事人存在濫用訴訟權利、拖延承擔訴訟義務等明顯不當行為,造成訴訟對方或第三人直接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無過錯方依法提出的賠償合理的律師費用等正當要求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