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證費用怎麼收取2021
法律分析:公證事項是在公證處辦理的,選擇辦理不同的公證事項,通常需要支付不同的費用,有可能是300元,也有可能是400元。各個公證處的收費標準是不同的,而且公證費的收費標準是由多個部門同時制定。 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公證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減免公證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 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公證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減免公證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四十六條 公證費的收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㈡ 公證處一般怎麼收費
公證收費標准如下:(價格單位:元)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 80。
2、證明法人和其它組織的資格、資信 500。
3、證明不可抗力事件 400。
4、證據保全:
(1)證人、證言書證保全 200 400。
(2)聲像資料、電腦軟體保全 800。
(3)物的保全:不動產, 其它物證保全 1000。
(4)侵權行為和事實證據保全1000。
5、票據拒絕證書 400。
6、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使用許可 500。
7、證明法人或其它組織的授權委託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其它法律文書其它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500 100。
(2)公證費用怎麼收費擴展閱讀
申辦公證須知:
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向公證處提出,並填寫公證申請表,申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護照通行證、回鄉證等)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社團法人登記證書)。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委託人的授權委託書證書,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如監護人證明)。
3、需公證的文書(合同、章程、聲明書、畢業證書等)。
4、與公證事項有關財產所有權證明(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發票等)。
5、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
㈢ 公證處怎麼收費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公證機構對於經濟合同,辦理繼承、贈與、遺贈和提存公證;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民事協議; 出生、生存、學歷、經歷、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組織資格和資信等有法律意義的事實;證據保全、製作票據拒絕證書,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的收費標准,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提出方案報國務院價格部門審批確定。對於辦理遺囑公證和保管遺囑,清點保管遺產,確認遺囑的效力;證明對財產的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 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終止; 保管文書,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認證事務,代擬和修改與公證事項相關的法律文書,解答法律咨詢等,由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提出方案,報同級價格部門審批,並報國務院價格部門備案。
法律依據:《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三條 公證處對下列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向申請人提供證明以及辦理其他公證服務,應按規定的收費標准向申請人收取公證服務費: (一)證明經濟合同,辦理繼承、贈與、遺贈和提存公證; (二)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三)證明民事協議; (四)證明出生、生存、學歷、經歷、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組織資格和資信等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五)辦理證據保全、製作票據拒絕證書,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 (六)辦理遺囑公證和保管遺囑,清點保管遺產,確認遺囑的效力; (七)證明對財產的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終止; (九)保管文書,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認證事務,代擬和修改與公證事項相關的法律文書,解答法律咨詢; (十)依法辦理的其他法律服務事務。
第四條 制定和調整本辦法第三條第(一)、(二)、(三)、(四)、(五)項的服務費標准,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提出方案報國務院價格部門審批。制定和調整本辦法第三條第(六)、(七)、(八)、(九)、(十)項的服務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提出方案,報同級價格部門審批,並報國務院價格部門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部門制定服務費標准不當的,由國務院價格部門責令其糾正或直接予以糾正。
㈣ 一般公證處怎麼收費
公證收費標准如下(價格單位:元):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80;
2、證明法人和其它組織的資格、資信500;
3、證明不可抗力事件400;
4、證據保全包括證人、證言書證保全200、400,聲像資料、電腦軟體保全800。物的保全包括不動產, 其它物證保全1000。侵權行為和事實證據保全1000。
5、票據拒絕證書400。
6、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使用許可500。
7、證明法人或其它組織的授權委託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其它法律文書其它有法律意義的文書500、100。
【法律依據】
《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六條 公證服務實行計件收費和按標的比例收費。
本辦法第三條第(一)、(二)項按標的比例收費;第三條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項計件收費。第五條 制定和調整公證服務費標准以公證處提供公證服務的社會平均成本為基礎,根據辦理公證事項所需人數、時間以及公證服務的復雜程度,並考慮申請人的承受能力確定。第七條 公證處為申請人提供公證服務過程中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申請人另行支付:
(一)鑒定費、評估費;
(二)公證書副本費;
(三)公證處到異到(省外)辦理公證所需的差旅費;
(四)當事人因舉證有困難,委託公證處進行調查的有關費用等。第八條 公證處為申請人提供公證服務,依照規定的收費標准向申請人收取公證服務費,並向申請人出具收費票據。公證員個人不得私自收費。
㈤ 公證費怎麼收費
公證費用按各地規定的收費標准收取。例如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每件收費50—80元;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每件收費300—500等。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公證法》第四十六條
公證費的收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㈥ 進行公證怎麼收費
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按下列標准收取: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費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2)證明其他經濟合同,按下列標准收取:標的額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0.4%;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2、證明民事協議,每件收費100-20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加倍收取。(二)證明收養關系:1、生父母共同送養的,每件收費300-500元;2、生父母單方送養的,每件收費500-800元;3、其他監護人送養的,每件收費700-1000元。(三)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按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一)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每件收費50-80元。(二)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每件收費300-500元。(三)證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費200-400元。(四)辦理證據保全1、證人、證言及書證保全,每件收費100-200元。2、聲像資料、電腦軟體保全,每件收費500-800元。3、對物的保全:(1)不動產每件收費500-1000元;(2)其他物證保全,每件收費200-400元。4、侵權行為和事實證據保全,每件收費500-1000元。(五)製作票據拒絕證書,每件收費400元。三、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一)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文書,每件收費500元。(二)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1、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授權委託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或其他法律文書,每件收費300-500元;2、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每件收費50-100元。四、提存公證,按標的額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五、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按債務總額的0.3%收取。六、對已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續費,未經審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經審查的,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七、對證明民事協議、證明收養關系、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公證服務收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部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收費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實施的具體收費標准,並報國家計委備案。八、對上述各項公證服務收費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部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上下不超過10%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實施的具體收費標准,並報國家計委和司法部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八條設立公證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
(二)有固定的場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證員;
(四)有開展公證業務所必需的資金。
㈦ 公證費怎麼算
法律分析:不同的公證類型,收取的公證費用也各不相同。證明法律行為的一般而言按照比例收費,比如0.01%、0.1%、1%等;證明法律事實的,一般而言按件數收費200—1000元不等;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一般而言500元左右。違反規定的收費標准收取公證費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對公證機構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公證員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並可以給予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停止執業的處罰;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四十一條 公證機構及其公證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對公證機構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公證員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並可以給予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停止執業的處罰;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一)以詆毀其他公證機構、公證員或者支付回扣、傭金等不正當手段爭攬公證業務的;(二)違反規定的收費標准收取公證費的;(三)同時在二個以上公證機構執業的;(四)從事有報酬的其他職業的;(五)為本人及近親屬辦理公證或者辦理與本人及近親屬有利害關系的公證的;(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給予處罰的其他行為。
㈧ 公證處怎麼收費
公證收費標准如下;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學歷、經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過刑事處分80元。2、證明法人和其它組織的資格、資信500元。3、證明不可抗力事件 400元。4、證據保全,不同的證據收費標准不同。5、票據拒絕證書400元。6、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使用許可500元。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十三條公證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為不真實、不合法的事項出具公證書;
(二)毀損、篡改公證文書或者公證檔案;
(三)以詆毀其他公證機構、公證員或者支付回扣、傭金等不正當手段爭攬公證業務;
(四)泄露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五)違反規定的收費標准收取公證費;
(六)法律、法規、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