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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前期有哪些管理費用開支

發布時間: 2022-04-16 03:13:34

❶ 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費用包括哪些內容

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費用是指項目在研究與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所有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一般包括:人員費、設備費、能源材料費、試驗外協費、技術引進費、差旅費、會議費、知識產權保護費、管理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人員費,指直接參加項目研究開發人員支出的工資性費用。項目組成員所在單位有人員事業費撥款的,由其所在單位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標准從人員事業費中及時足額支付給項目組,並按規定在項目經費預算的相關科目中列示,不得在財政資助的項目經費中重復列支。

設備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必需的專用儀器、設備、樣品、樣機購置費及設備試制費。

能源材料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原材料、燃料動力、低值易耗品等費用。

試驗外協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帶料外加工費用及委託外單位或合作單位進行的試驗、加工、測試等費用。

技術引進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購買專有技術、技術成果等費用。

差旅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調研、考察、現場試驗等工作的交通、住宿等費用。

會議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組織召開的與項目研究有關的專題技術、學術會議的費用。

知識產權保護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為申請國內外知識產權保護所發生的費用。

管理費,指項目承擔單位為組織管理項目而支出的各項費用。包括現有儀器設備和房屋使用費或折舊、直接管理人員費用和其他相關管理支出。管理費占項目經費總預算的比例原則不超過5%,特殊情況根據項目實施內容及承擔單位的性質核定。

拓展資料

管理原則

縱向科研經費實行預算管理,執行國家相關經費管理辦法,嚴格按照項目主管部門批復的預算范圍和開支比例規范使用科研經費。

橫向科研經費實行合同管理,必須按照項目合同書中約定的經費使用用途、范圍和開支標准,執行國家和學校相關辦法,合理、規范使用科研經費。科研經費預算經批准後一般不作調整。支出預算中的勞務費、專家咨詢費和管理費預算不予調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過該科目核定預算10%或超過10%但調整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經科研財務管理科審核確認,可以根據項目研究需要調整執行。確因項目研究目標、重大技術或主要研究內容調整而必須對項目經費預算進行調整,超過上述控制范圍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調整意見,經科研財務管理科審核後,按程序報主管部門批准。

❷ 請說說什麼是項目前期費用

項目前期經費是指項目整個前期工作過程中形成的一切費用。一般分為「項目前期工作經費」和「項目前期活動經費」兩個部分。
項目前期工作經費:是指項目技術、行政文書如項目探討性結論、項目預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項目開工報告等文件資料形成過程中的業務工作,如研討、編制、擬定、委託設計、論證、評估、報批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調研費、規劃費、資料費、論證費、委託編制費、設計費、辦公費、獎勵金等費用。
項目前期活動經費:是指服務於項目形成全過程所涉及的相關費用,包括接待費、咨詢費、勞務費等費用。土地費用、與項目有關的其它費用、與未來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其它費用
其中 與建設有關的其它費用包括:管理費、勘察設計費、研究試驗費、臨時設施費、監理費、保險費、引進設備費等
其中 與未來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其它費用包括:聯合試運轉費、生產准備費、辦公和生活傢俱購置費等

❸ 工程項目前期費都包括哪些費用

工程項目前期費都包括費用內容如下:
(1)
項目整體性批報建費:項目報建時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交納的報批費。
如:人防工程建設費、規劃管理費、新材料基金(或牆改專項基金)、教師住宅基金(或中小學教師住宅補貼費)、拆遷管理費、招投標管理費等。
(2)
規劃設計費:項目立項後的總體規劃設計、單體設計費、管線設計費、改造設計費、可行性研究費(含支付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的市場調研費),制圖、曬圖費,規劃設計模型製作費,方案評審費。
(3)
勘測丈量費:水文、地質、文物和地基勘察費,沉降觀測費,日照測試費、撥地釘樁驗線費、復線費、定線費、放線費、建築面積丈量費等。
(4)
「三通一平」費:接通紅線外施工用臨時給排水(含地下排水管、溝開挖鋪設費用)、供電、道路(含按規定應交的佔道費、道路挖掘費)等設施的設計、建造、裝飾和進行場地平整發生的費用(包括開工前垃圾清運費)等。
(5)
臨時設施費:工地甲方臨時辦公室,臨時場地佔用費,臨時借用空地租費,以及沿紅線周圍設置的臨時圍牆、圍欄等設施的設計、建造、裝飾等費用。臨時設施內的資產,如空調、電視機,傢具等不屬於臨時設施費。
(6)
預算編、審費:支付給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受聘為項目編制或審查預算而發生的費用。
(7)
其他:包括擋光費、危房補償鑒定費、危房補償鑒定技術咨詢費等

❹ 建設項目前期費包含哪些內容

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費是指建設項目開工建設前進行的項目規劃、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等前期工作發生的費用。立項前,由負責此項目的主管部門,按照下達的年度投資計劃和基本建設支出預算、批準的前期工作內容、工作進度進行支付;立項後,由建設單位負責使用和管理,按勘察設計合同規定的條款支付。其支付要求嚴格控制在下達的投資計劃和批準的工作內容之內,嚴禁項目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截留、挪用和轉移前期工作費。我不是遼寧的,所以無法提供更進一步的情況。如果你的項目是政府財政性資金,一定要謹慎。
如果你想知道的是建設項目前期政府收費項,大致如下:
一、建設工程直接繳納的:
1、配套費;建設局收取
2、人防費;(如果你的項目設計有地下人防工程,就免了)這是人防辦收
3、建築垃圾處理費;這是環衛處收
4、質監費;質監站收
5、牆材基金;規劃局收
6、散裝水泥基金;建設局收(裡面設立了一個散裝水泥辦公室)
7、定額管理費;建設局收
8、城市公共設施建設(建設用地對應的人行道、行道樹等);建設局收。你如果自己按照建設局的要求搞好,就不收了。
9、建檔費;建設局檔案館收
二、取得土地、環保、規劃設計的:
1、環境評價費(環科所收,給你做環評報告)
2、環境報告評估專家審查費:環保局收
3、審圖費;(工程咨詢單位收)
4、各種設計費;不說了
5、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佔用稅、契稅、耕地再造費、土地出讓金、征地費、青苗費、安置費、動遷費。(國土局、稅務局收)
三、水、電、氣、通信、交通等費用(一般都有費用,直接進入建設工程費用的)。
一般來說,政府的行政服務中心有辦事指南,你看看就清楚了。

❺ 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費可用於哪些方面的支出

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費的支出包括:管理機構的職工工資、工資附加和行政費以及日常的防汛、觀測和科研、試驗等費用。
管理費主要與工程性質和管理機構編制的大小等有關,可按各部門、各地區的有關規定或比照類似工程設施的實際開支確定。
利工程建設管理費:
水利工程項目建設管理費用是指從工程籌建開始到竣工當天,在這一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管理費用。根據相關的調查顯示,水利項目建設管
理費管理混亂問題目前已經相當嚴重,其中管理費用超支已是建築行業
里一個最普遍的現象。有的水利工程項目嚴重超支,項目建設單位實際發生的管理費用甚至比審核後的概算費用高出三四倍之多。從這個角度來看,加強水利工程的管理已經迫在眉睫。特別是近幾年以來,隨著內地拉動內需的不斷擴大,水利工程的數量和規模都在不斷擴大,根據從有關審計部門對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及投資效益情況進行的審計結果表明,大約有76%的水利工程存在管理費用超支現象,更有甚者超出預算費用三、四倍之多,這就使得市政工程建設單位管理費控制機構形同虛設。通過對水利工程分析,探究水利工程中基本建設項目的建設管理費用的管理方法能有效節約開支,提高資金管理水平,提高企業利潤。
拓展資料:
水利項目建設管理費超支原因分析:
1、項目投資前期對各方面因素調查、分析、論證不全面,盲目決
策。
建設單位為了擴大部門利益,通過各種渠道爭取項目和資金,報批時故意縮減建設項目或壓低造價,隱瞞一些潛在的風險因素,項目通過
審批後又將原來縮減的項目加上,以投資規模;項目決策機構審批前的調研工作做得不充分,沒有對項目的各方面情況進行徹底調查和投資分
析。投資後面對各方面的壓力、阻力盲目決策。因此目前仍有許多項目投建後,會因為政策管制、資金不到位、欠缺相關專業能力等各種阻力
而出現工期進度拖延(甚至無限期拖延)而成為半拉子工程。在停工期間,相關管理人員的薪酬以及辦公等各項管理費用照常發放,白白耗著資金。
2、基建財務管理制度相對滯後,管理費用支出沒有明細標准。
管理費總額控制數費率是財政部在2002年制定發文的,近些年來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發展,各行各業的物價和工資水平持續上漲,不同地地
區有著不同的消費水平,以往制定的標准都偏低,內容較單一,而且是根據總概算來計算管理費,而有些投資規模小、工期長的工程總概算本來就少,如果不對管理費用嚴加控制,就必然造成實際費用超概算。從另一方面來說,有些建設單位管理費用的支出沒有明細清單,尤其是一些零碎的明細項且根本沒有制定費用控制標准,基於這樣的前提,總費用超支似乎是必然的結果。
3、建設單位缺乏一套嚴謹的管理體制。
基建項目審批立項或形成基建計劃後,應該由政府出面圍繞基建項目建立臨時工作組,部門領導擔任工作組的負責人,其他成員部分公開招聘,一部分從行政事業單位抽調過來,工作組內的機構設置、崗位安排以及崗位人數等均由人事部統一調配。這種管理模式下往往存在一些不正常現象,比如相同性質、投資規模相近的不同項目其指揮部人員可能相差幾倍;工作組成員專業水平和管理經驗都無法勝任管理崗位等
等。
4、財務管理不重視、財務力量單薄。
就當前來看許多地方的國有重點基建項目都被列入當地會計核算系統中的統一核算項目。基建管理部門對財務核算與財務管理的范圍和內容缺乏足夠的認識,在工作中將二者混淆,認為單位一切依賴於會計核算中心,根本不存在財務管理的內容。由於財務管理意識淡薄從而也導致內部財務力量弱化,一些基建單位所聘用的財務人員甚至於絲毫不懂財務,只起到與核算中心傳遞會計憑證的作用。

❻ 國家關於項目的管理費用起費標準是多少

第一條 為了規范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成本管理,提高建設資金使用效益,依據《基本建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81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建築安裝工程投資支出是指基本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建設單位按照批準的建設內容發生的建築工程和安裝工程的實際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裝設備本身的價值,以及按照合同規定支付給施工單位的預付備料款和預付工程款。

第三條設備投資支出是指項目建設單位按照批準的建設內容發生的各種設備的實際成本(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包括需要安裝設備、不需要安裝設備和為生產准備的不夠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的實際成本。

需要安裝設備是指必須將其整體或幾個部位裝配起來,安裝在基礎上或建築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設備。不需要安裝設備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設備。

第四條待攤投資支出是指項目建設單位按照批準的建設內容發生的,應當分攤計入相關資產價值的各項費用和稅金支出。主要包括:

(一)勘察費、設計費、研究試驗費、可行性研究費及項目其他前期費用;

(二)土地徵用及遷移補償費、土地復墾及補償費、森林植被恢復費及其他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權而發生的費用;

(三)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契稅、車船稅、印花稅及按規定繳納的其他稅費;

(四)項目建設管理費、代建管理費、臨時設施費、監理費、招標投標費、社會中介機構審查費及其他管理性質的費用;

(五)項目建設期間發生的各類借款利息、債券利息、貸款評估費、國外借款手續費及承諾費、匯兌損益、債券發行費用及其他債務利息支出或融資費用;

(六)工程檢測費、設備檢驗費、負荷聯合試車費及其他檢驗檢測類費用;

(七)固定資產損失、器材處理虧損、設備盤虧及毀損、報廢工程凈損失及其他損失;

(八)系統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費用支出;

(九)其他待攤投資性質支出。

項目在建設期間的建設資金存款利息收入沖減債務利息支出,利息收入超過利息支出的部分,沖減待攤投資總支出。

第五條 項目建設管理費是指項目建設單位從項目籌建之日起至辦理竣工財務決算之日止發生的管理性質的支出。包括:不在原單位發工資的工作人員工資及相關費用、辦公費、辦公場地租用費、差旅交通費、勞動保護費、工具用具使用費、固定資產使用費、招募生產工人費、技術圖書資料費(含軟體)、業務招待費、施工現場津貼、竣工驗收費和其他管理性質開支。

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嚴格控制項目建設管理費。

第六條 行政事業單位項目建設管理費實行總額控制,分年度據實列支。總額控制數以項目審批部門批準的項目總投資(經批準的動態投資,不含項目建設管理費)扣除土地徵用、遷移補償等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權而發生的費用為基數分檔計算。具體計算方法見附件。

建設地點分散、點多面廣、建設工期長以及使用新技術、新工藝等的項目,項目建設管理費確需超過上述開支標準的,中央級項目,應當事前報項目主管部門審核批准,並報財政部備案,未經批準的,超標准發生的項目建設管理費由項目建設單位用自有資金彌補;地方級項目,由同級財政部門確定審核批準的要求和程序。

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津貼標准比照當地財政部門制定的差旅費標准執行;一般不得發生業務招待費,確需列支的,項目業務招待費支出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並不得超過項目建設管理費的5%。

第七條 使用財政資金的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的項目建設管理費,比照第六條規定執行。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經營性項目的項目資本中,財政資金所佔比例未超過50%的項目建設管理費可不執行第六條規定。

第八條 政府設立(或授權)、政府招標產生的代建制項目,代建管理費由同級財政部門根據代建內容和要求,按照不高於本規定項目建設管理費標准核定,計入項目建設成本。

實行代建制管理的項目,一般不得同時列支代建管理費和項目建設管理費,確需同時發生的,兩項費用之和不得高於本規定的項目建設管理費限額。

建設地點分散、點多面廣以及使用新技術、新工藝等的項目,代建管理費確需超過本規定確定的開支標準的,行政單位和使用財政資金建設的事業單位中央項目,應當事前報項目主管部門審核批准,並報財政部備案;地方項目,由同級財政部門確定審核批準的要求和程序。

❼ 項目管理費包括哪些內容

項目管理費包括下列內容: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干制的,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法律依據】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託代收上述費用的,可向委託單位收取手續費,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第十五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物業發生產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

❽ 工程前期費用包括哪些及費用

如果是房地產企業,項目工程的前期工程費,是指項目開發前期發生的水文地質勘察、測繪、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籌建和「三通一平」費等前期費用,具體包括:
一、勘探費。包括地質勘探、地下文物勘探;
二、設計費。包括 總體規劃設計費、施工圖設計費、環境設計費、售樓中心設計費
三、地形圖測繪費
四、開發項目可行性編制費
五、開發土地平整
六、開發土地垃圾清運費
七、回填土費用
八、定位放線費
九、三通一平 包括臨時用水、臨時用電、臨時用道路
十、開發場地圍牆工程
十一、地基檢測費、臨時辦公室建設費
十二、人防異地建設費
十三、城市基礎配套費和綠化費
十四、牆改專項費
十五、招標代理費、服務費、公證費
十六、質量監督費
十七、合同鑒證費
十八、公共消防費、地震檢測費、工程監理費用
十九、廣告牌製作以及廣告照明、廣告牌電纜工程

❾ 項目前期工作的咨詢費用如何列支

項目前期工作的咨詢費用包括編制和評估項目建議書或者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其他與建設項目前期工作有關的咨詢服務費用。其費用可以從項目資金中支付,並計入「待攤投資」。
《農業綜合開發財務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前期工作費按財政投資總額2%額度以內控制使用,從地方財政配套資金中列支。按實際支出數計入工程成本,不得重復列支。主要用於項目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招投標、評估論證等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