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候選人跟企業串通躲避獵頭服務費,碰到這樣的問題如何索要服務費
可以錄音吧!通過錄音APP套出話來 ,但是坦白講目前很多獵頭公司都不願意也不喜歡把這些鬧上法院,因為取證時間長,審核復雜,以及後續的一些律師費用也是一筆不小的數字。
Ⅱ 企業簽訂了獵頭合同不支付獵頭費,獵頭公司可以起訴強制執行支付費用嗎
只能在勝訴而且對方不執行判決的情況下
才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Ⅲ 獵頭公司的關於收費
獵頭公司和簡單的中介公司有很大不同,獵頭公司不對個人進行收費,中介公司誰需要對誰收費,個人要找工作就對個人收費,企業找人就向企業收費。做的層次比較低,獵頭公司是向企業收費,如果向個人收費的話,那肯定不是獵頭,而是中介。獵頭公司需要提供人才評價、調查、協助溝通的顧問咨詢服務,中介公司往往非常簡單的撮合;獵頭收費很高,而中介服務收費往往比較低;獵頭主要是主動尋找人才,中介更多的是在現有資源中撮合。另外,中介公司更多的為找工作的人服務,獵頭公司更多的是為能力強、職業道德好的人才服務。作為一個人來講應該對社會有責任感,他們可能機會更多,個人發展也會更好。
整個獵頭產業鏈有三種形態的公司,每個類型的公司商業模式都不一樣,收費方式也不一樣。比如金字塔尖的,獵頭公司收費模式主要是靠過程收費,可能人還沒招聘到位呢,費用已經收了一大半,咨詢服務是一種智慧服務,第二個類型的獵頭公司是按照結果收費的,有預付款,但只有人選上崗後才能收取服務費,像東方高人等國內獵頭公司就屬於這個序列,第三個序列,主要是中低RPO 批量招聘,一般收取人選1.5-2月 月薪作為招聘費。
Ⅳ 如何投訴獵聘網的獵頭
工商局,或者法院
Ⅳ 我是獵頭顧問,跟公司提出離職,公司工資不發給我,還叫我退錢!公司是否合法我怎麼維護自己的利益
你的問題可拆分3部分:
1.「去年的回款已經到公司賬上,提成我也拿了,但是上崗的人沒過試用期就走了(客戶並沒有要求退款,這種情況下只要補上人就可以了」。
「只要補上人就可以了」,你說的簡單,你在職的時候你自己怎麼沒補上人?難道你走了還要讓別的同事給你補人?如果別的同事把人補上了,別人的提成怎麼算?如果沒補上,最後還是要給客戶退款的,當然,不一定全額退款。但你說在公司總是要為這個case埋單的。所以,這個點上,你欠公司的。
2.「而且我離職還有筆尾款沒回呢」
尾款能不能回,多久能回,這些都是問題,並不是說有尾款能回就一定是有盈利,要錢到賬了才算。而且,回款後還要考慮你那個人的保證期問題,這個你沒提到,就不說了。你離職了,公司要需要安排別人去跟進尾款,這個也要有人去做,就產生成本,你走了,這個成本就留給公司承擔了。款沒回,就存在變數。如果你在獵頭行業做得久,你肯定理解。
回款了,才算業績,這個在哪個獵頭公司都一樣。款沒回還談什麼提成。呵呵。
3.「上個月的工資公司也沒有發給我!現在不發工資還叫我退錢!」
這個,你給老闆打電話,道理講不通就仲裁吧。只要你是正常離職,且能證明,你一定能贏得仲裁。
我客觀評價你的問題,歡迎評論。或許我能幫到你。
Ⅵ 獵頭公司收費嗎獵頭公司的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獵頭公司基本收費15%-20%,最低收費1-4萬元;小獵頭公司的收費很靈活,從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或者外資獵頭收取的費用一般相當於被推薦成功人才年薪的20%-33%。正規獵頭公司的服務費大概是企業錄取人才年薪的20%-30%。因為地區經濟發展的差異,行業之間的關系都會對獵頭招聘產生影響,獵頭公司會根據這些因素調整收費比例。獵頭公司在招聘前會收取預付款作為尋找人才的費用,以保證公司的正常運轉。
自然要盈利才能生存,獵頭公司的盈利方式就是收取獵頭費。獵頭公司的收費方式與普通中介不同。獵頭公司不向個人收費,而是向公司收費。一般來說,正規獵頭公司的收費標准都是按照國際通行規則,獵頭成功委託客戶支付第一年年薪的20%到40%作為傭金。但是客戶覺得還是貴。但是獵頭公司認為尋找中高級人才的成本很高,同時給客戶帶來很大的收益,收費標准也不貴。
Ⅶ 企業不願支付獵頭費,候選人員不配合,該怎麼辦
搜集證據,與企業高層溝通,沒有效果的話走法律途徑~
Ⅷ 獵頭收費價格高應怎樣解釋給客戶聽
不知道你的「高」是怎樣一個概念,首先要知道市場行情是怎樣的,不要太離譜了。然後就是和客戶闡述你的「高」的原因了。大致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吧:
1、公司背景
2、服務過的客戶
3、擅長領域(最好是說和這個客戶有關的)
4、將會有多少人的團隊支持這個客戶
闡述的時候要有自信,要有專業感,不要讓客戶覺得你很虛。
這個過程比較微妙,最好和有經驗的高級獵頭一起進行。
Ⅸ 被人力資源公司騙了去哪投訴
直接去報案吧,這屬於合同詐騙。拿好合同,轉賬憑證,聊天記錄(列印或者復印了),錄音(刻光碟)等證據。經偵會負責你的問題的。
如果是被人力資源公司詐騙,導致財產損失。那麼被害人應當及時保存證據並據此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待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偵查完畢後,認為構成犯罪的,應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檢察機關認為應當起訴的,應當向法院提起公訴。如果並不構成刑事詐騙,而是民事欺詐,例如:通過欺詐的方式讓另一方簽訂合同等,則應當通過民事手段維護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主要是以圍繞「人力資源」有主的公司
主要業務一般為:
1、檔案管理
2、勞務派遣、代發工資、代繳社保
3、代理招聘、獵頭招聘
4、職業培訓
5、人才測評
基本的大類別分類為這五塊,如你想了解更細,可了解國資委下屬的4家人力資源機構的具體業務(誠通人力資源有限公司(CCTHR)、中國國際技術智力合作公司(CIIC)、北京外企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FESCO)、國際人才、中國四達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一個疑問,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有什麼區別?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區別:
①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務派遣適用勞動合同法,牽扯到的是勞動關系,勞務外包適用合同法。
②勞務外包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實體;勞務派遣單位必須是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設立的法人實體。
③勞動者管理的責任主體不同。這是兩者最主要的區別。發包企業對勞務外包單位的員工不進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時間由勞務外包單位自己安排確定;勞務派遣單位的員工必須按照用工單位確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時間進行勞動。
④勞務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確定的勞務單價根據勞務外包單位完成的工作量結算,其合同標的一般是「事」;勞務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時間和費用標准,根據約定派遣的人數結算費用,其合同標的一般是「人」。
或者說,勞務外包下,發包方買的是「勞務」,而勞務派遣下,用工單位買的是「勞動力」。
⑤違法的後果不同。勞務外包適用《合同法》,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之間按雙方合同承擔權利義務,發包單位對承包單位的員工基本上不承擔責任;勞務派遣中,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按《勞動合同法》都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八條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Ⅹ 銳仕方達獵頭騙取個人信息如何投訴
可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10)獵頭費用如何投訴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願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六條,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的案件,應當進行預審,對收集、調取的證據材料予以核實。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並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