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五: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如何填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近日發布《關於2016年度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通知》,將增加《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中的二項報表:一是《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在報送《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的同時隨附註一並報送主管稅務機關;二是《研發項目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情況歸集表》,在年度納稅申報時隨申報表一並報送。同時,對有關「A107014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的填報以及《研發項目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情況歸集表》的校驗規則作出明確。
(一)「歸集表」的填報
按照97號公告要求,「歸集表」作為《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附表,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填報表單》中增加「歸集表」的表單名稱和選擇填報情況。相關企業在填報「歸集表」的同時仍應填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4,以下簡稱「明細表」),「明細表」的填報以及「歸集表」的校驗規則如下:
1.「明細表」的「研發項目明細」可以不再填報;
2.「明細表」的「合計」行的第14列「計入本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等於「歸集表」的序號9「九、當期費用化支出可加計扣除總額」;
3.「明細表」的 「合計」行的第18列「無形資產本年加計攤銷額」等於「歸集表」的序號10.1「其中:准予加計扣除的攤銷額」;
4.「明細表」的「合計」行的第19列「本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合計」等於「合計」行的第14列加上第18列。
(二)資料報送要求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文件第六條,申報及備案管理。
1.企業年度納稅申報時,根據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填報研發項目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情況歸集表,在年度納稅申報時隨申報表一並報送。
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實行備案管理,除「備案資料」和「主要留存備查資料」按照本公告規定執行外,其他備案管理要求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的規定執行。
3.企業應當不遲於年度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向稅務機關報送《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和研發項目文件完成備案,並將下列資料留存備查:
(1)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企業有權部門關於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2)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研發人員名單;
(3)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
(4)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和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無形資產的費用分配說明(包括工作使用情況記錄);
(5)集中研發項目研發費決算表、集中研發項目費用分攤明細情況表和實際分享收益比例等資料;
(6)「研發支出」輔助賬;
(7)企業如果已取得地市級(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鑒定意見,應作為資料留存備查;
(8)省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資料。
由此可以看出企業應當在不遲於年度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向稅務機關報送《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和研發項目文件完成備案,至於其他相關資料留存備查就可以了。
『貳』 匯算清繳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怎麼填
一、正面回答
企業匯算清繳時按照研發費允許加計扣除的相關規定,計算允許稅前加計扣除的金額,再乘以50%或者75%,科技型中小企業取得入庫編號可享受75%。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填寫納稅申報表或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
二、詳細分析
對於一般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企業來說,研發費用在總費用中佔有很大的比例,而研發費用可享受加計扣除的優惠稅收政策,為企業降低稅負。因此,企業在進行匯算清繳時,必須認真對待研發費用的填報工作,在填報列表中必須勾選A107010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和A10701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
三、匯算清繳怎麼做
做匯算清繳前,需要先把賬本和整年的報表列印出來,因為後續工作需要查看賬本和相關的報表。賬本和報表都整理好後,先查收入,看看當年是不是有收入沒有入賬,特別是末開票收入,沒有入賬的話,都需要補報收入。對於已入賬的費用,比如計提的工資,沒有付款的類的費用,需要及時付清款項,否則匯算清繳的時候,不能計入費用。匯算清繳除了收入、費用需要重新計算外,還需要核查當年的稅款是否足額計提及繳納、比如印花稅、城建稅這些,是否按購銷合同和增值稅足額計提並繳納了,如果未足額的,還需要在匯算清繳時補提並及時繳納。
『叄』 涉及研發費用時企業所得稅怎麼計算
你就看入損益的費用,加計扣除就好了,至於形成無形資產的,忽略這個去看就好了
『肆』 老師,2019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有研發費用,在主表A哪個費用填寫呢,是小型微利企業的
您如果有研發費用在申報企業所得稅年報時需要填寫研發費用明細表計算加計扣除,至於屬於哪項費用則依據您的研發過程中的會計核算據實填列就可以了
『伍』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費用中的研發費用怎麼填列
你好,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填寫納稅申報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
『陸』 科技型中小企業如何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一適用對象
除煙草製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以外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都可以享受。
上述企業應為會計核算健全、實行查賬徵收並能夠准確歸集研發費用的居民企業。
二政策內容
(一)除煙草製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以外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
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二)科技型中小企業是指依託一定數量的科技人員從事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活動,取得自主知識產權並將其轉化為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從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中小企業。
科技型中小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台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
2.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
3.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屬於國家規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類。
4.企業在填報上一年及當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科研嚴重失信行為,且企業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企業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進行綜合評價所得分值不低於60分,且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得為0分。
符合以上第1~4項條件的企業,若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一項,則可直接確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
1.企業擁有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
2.企業近五年內獲得過國家級科技獎勵,並在獲獎單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業擁有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
4.企業近五年內主導制定過國際標准、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
企業可按照上述條件進行自主評價,並按照自願原則到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服務平台填報企業信息,經公示無異議的,納入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取得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
各省級科技管理部門按企業成立日期和提交自評信息日期,在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上進行標識。
其中,入庫年度之前成立且5月31日前提交自評信息的,其登記編號第11位為0;
入庫年度之前成立但6月1日(含)以後提交自評信息的,其登記編號第11位為A;
入庫年度當年成立的,其登記編號第11位為B。
入庫登記編號第11位為0的企業,可在上年度匯算清繳中享受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三)企業委託境內的外部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託方研發費用並按規定計算加計扣除;
委託境外(不包括境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託方的委託境外研發費用。
委託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
(四)企業共同合作開發的項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實際承擔的研發費用分別計算加計扣除。
(五)企業集團根據生產經營和科技開發的實際情況,對技術要求高、投資數額大,需要集中研發的項目,其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可以按照權利和義務相一致、費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則,合理確定研發費用的分攤方法,在受益成員企業之間進行分攤,由相關成員企業分別計算加計扣除。
三操作流程
(一)享受方式
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採取「真實發生、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留存資料如下:
1.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企業有權部門關於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2.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研發人員名單;
3.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
4.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包括外聘人員)和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無形資產的費用分配說明(包括工作使用情況記錄及費用分配計算證據材料);
5.集中研發項目研發費決算表、集中研發項目費用分攤明細情況表和實際分享收益比例等資料;
6.「研發支出」輔助賬及匯總表;
7.企業如果已取得地市級(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鑒定意見,應作為資料留存備查;
8.《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選擇預繳享受的企業留存備查)。
(二)辦理渠道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地點和網址可從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三)申報要求
企業可以自主選擇10月份預繳申報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就當年前三季度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對10月份預繳申報期未選擇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也可以在辦理當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
企業在10月份預繳申報時,自行判斷本年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的,可選擇暫按規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年度匯算清繳時再按照取得入庫登記編號的情況確定是否可以享受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如果企業在10月份預繳申報時,沒有把握確定是否能取得入庫登記編號,也可以選擇在年終匯算清繳時再享受。
企業選擇預繳享受的,在預繳申報時,可以自行計算加計扣除金額;
通過手工申報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第7行「減:
免稅收入、減計收入、加計扣除」下的明細行次填報加計扣除等優惠事項和優惠金額;
同時應根據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研發費用情況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版)》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該表在預繳時不需報送稅務機關,只需與相關資料一並留存備查。
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的,可直接在下拉菜單中選擇相應的優惠事項。
在年度申報時,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版)》之《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0)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的有關欄次。
(四)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
1.人員人工費用。
指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
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包括研究人員、技術人員、輔助人員。
研究人員是指主要從事研究開發項目的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是指具有工程技術、自然科學和生命科學中一個或一個以上領域的技術知識和經驗,在研究人員指導下參與研發工作的人員;
輔助人員是指參與研究開發活動的技工。
外聘研發人員是指與本企業或勞務派遣企業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合同)和臨時聘用的研究人員、技術人員、輔助人員。
(1)接受勞務派遣的企業按照協議(合同)約定支付給勞務派遣企業,且由勞務派遣企業實際支付給外聘研發人員的工資薪金等費用,屬於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2)工資薪金包括按規定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對研發人員股權激勵的支出。
(3)直接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外聘研發人員同時從事非研發活動的,企業應對其人員活動情況做必要記錄,並將其實際發生的相關費用按實際工時佔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2.直接投入費用。
指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製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
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
(1)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同時用於非研發活動的,企業應對其儀器設備使用情況做必要記錄,並將其實際發生的租賃費按實際工時佔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2)企業研發活動直接形成產品或作為組成部分形成的產品對外銷售的,研發費用中對應的材料費用不得加計扣除。
產品銷售與對應的材料費用發生在不同納稅年度且材料費用已計入研發費用的,可在銷售當年以對應的材料費用發生額直接沖減當年的研發費用,不足沖減的,結轉以後年度繼續沖減。
3.折舊費用。
指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
(1)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同時用於非研發活動的,企業應對其儀器設備使用情況做必要記錄,並將其實際發生的折舊費按實際工時佔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2)企業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符合稅法規定且選擇加速折舊優惠政策的,在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時,就稅前扣除的折舊部分計算加計扣除。
4.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指用於研發活動的軟體、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包括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
(1)用於研發活動的無形資產,同時用於非研發活動的,企業應對其無形資產使用情況做必要記錄,並將其實際發生的攤銷費按實際工時佔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2)用於研發活動的無形資產,符合稅法規定且選擇縮短攤銷年限的,在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時,就稅前扣除的攤銷部分計算加計扣除。
5.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葯研製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指企業在新產品設計、新工藝規程制定、新葯研製的臨床試驗、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過程中發生的與開展該項活動有關的各類費用。
6.其他相關費用。
指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
此類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同時開展多項研發活動的,統一計算全部研發項目「其他相關費用」限額。
7.其他事項
(1)企業取得的政府補助,會計處理時採用直接沖減研發費用方法且稅務處理時未將其確認為應稅收入的,應按沖減後的余額計算加計扣除金額。
(2)企業取得研發過程中形成的下腳料、殘次品、中間試製品等特殊收入,在計算確認收入當年的加計扣除研發費用時,應從已歸集研發費用中扣減該特殊收入,不足扣減的,加計扣除研發費用按零計算。
(3)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其資本化的時點與會計處理保持一致。
(4)失敗的研發活動所發生的研發費用可享受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5)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第三條所稱「研發活動發生費用」是指委託方實際支付給受託方的費用。
無論委託方是否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受託方均不得加計扣除。
委託方委託關聯方開展研發活動的,受託方需向委託方提供研發過程中實際發生的研發項目費用支出明細情況。
(五)相關規定
1.企業應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處理;
同時,對享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按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准確歸集核算當年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
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項研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研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2.企業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別核算,准確、合理歸集各項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柒』 有關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這個是要看當地稅務局了,如果稅務部門所需要你們就需要出具專項審計報告了,如果沒有說需要那就不要做了,國家政策並沒有要求必須要出具專項審計報告,另外我們可以代理申請高新技術企業、雙軟、和國家基金項目等,還可做稅務咨詢和稅務代理
『捌』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五: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如何填表
1、首選按照研發費允許加計扣除的相關規定,計算允許稅前加計扣除的金額,再乘以50%或者75%(科技型中小企業取得入庫編號可享受75%);
2、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填寫納稅申報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
『玖』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後規定時期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並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將企業填寫的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及附表,與企業的利潤表、總賬、明細賬進行核對,審核賬賬、賬表是否一致;
第二步:針對企業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中「納稅調整事項明細表」進行重點審核,審核是以其所涉及的會計科目逐項進行,編制審核底稿;
第三步:將審核結果與委託方交換意見,根據交換意見的結果決定出具何種報告,是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報告還是咨詢報告,若是鑒證報告,其報告意見類型:無保留意見鑒定報告、保留意見鑒定報告、否定意見鑒定報告、無法表明意見鑒定報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 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 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不征稅收入: (一)財政撥款; (二)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四條 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拾』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新稅收政策
2021年3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將製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改革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清繳核算方式,允許企業自主選擇按半年享受加計扣除優惠,上半年的研發費用由次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除改為當年10月份預繳時即可扣除,讓企業盡早受惠,激勵企業創新,促進產業升級。
那麼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從75%提高到100%具體來說,以製造業為例,之前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為75%。也就是企業投入100萬元研發費用,實際在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可以扣除175萬元,企業可以少交一筆企業所得稅。然後加計扣除新政策後,2021年1月1日起,企業投入100萬元研發費用,可以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200萬元,比之前多扣除25萬元。新政策還允許企業按半年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當年10月份預繳時就可扣除。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升的減稅紅利今年就能兌現。這樣,縮短結算期限,意味著當年可以扣除的金額增大,交稅佔用的現金流減少,對於製造業企業而言是十分有利的。不少製造業企業屬於資本密集型行業,企業財務負擔比較重,這樣做可以為企業節省現金流。
總言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措施對企業來說,有利於節省企業的研發成本並鼓勵其開展創新活動,為我國製造業發展以及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提供助益,對高質量發展有很大的作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我國居民企業實行股權激勵計劃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8號)已明確符合條件的股權激勵支出可以作為工資薪金在稅前扣除,為調動和激發研發人員的積極性,公告明確工資薪金包括按規定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對研發人員股權激勵的支出,即符合條件的對研發人員股權激勵支出屬於可加計扣除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