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鄉鎮賬目中虛假列支垃圾處理費,怎麼查出來
隱瞞、截留財政收入的查賬方法
1.審查會計賬簿。主要審查「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產成品」和「原材料」等與收入、成本、費用相關的賬簿,特別要注意審查備查賬簿,核實賬賬、賬證、賬實是否相符,有無為隱瞞、截留財政收入而造成不相符的情況;審查「待處理財產損溢」賬簿,核實有無固定資產或流動資產盤盈長期掛在賬上不作處理的情況;審查「應交稅金」等賬簿,核實有無隱瞞、截留應交稅金的情況;審查「應繳預算收入」、「應繳預算外資金」等賬簿,核實有無隱瞞、截留應上交款項的情況。
2.審查會計憑證。對照隱瞞、截留財政收入的手段審查會計憑證是核實有無隱瞞、截留財政收入的主要方法。對原始憑證,主要審查其業務是否真實,經濟內容是否合法,填制項目是否齊全,計算是否正確,報銷手續是否完備等。對記賬憑證,主要審查應附附件是否齊全,使用的會計科目是否正確,金額與所附附件是否相符,與賬簿記錄是否吻合等。通過對會計憑證的審查,核實有無採取某一或某些隱瞞、截留財政收入的手段進行隱瞞、截留財政收入的情況。
3.審查收款票據。對單位使用的發票和收據包括代征、代扣稅金的稅票進行審查,主要審查已使用發票、收據的存根聯是否齊全,有無缺號情況;所有開具了未作廢的發票、收據的記賬聯是否都做了賬,存根聯與記賬聯上的數量、金額是否一致;未使用的發票、收據有無缺號情況,每份未使用的發票、收據其發票、收據聯是否存在;核實有無採取把收入壓下來不做賬或放入「小金庫」中等手段隱瞞、截留財政收入的情況。
4.審查貨幣資金。對庫存現金進行突擊盤點,核對庫存現金實有數與現金日記賬和總賬余額是否相符,並要特別注意審查出納手中保管未入賬的收支單據,核實有無採取把收入壓下來不做賬或放入「小金庫」中等手段隱瞞、截留財政收入的情況。對銀行存款進行審查,核實單位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賬面余額與單位銀行存款實有金額是否相符,未達賬款是否由於正常原因所致,特別要注意一收一付金額相等的銀行已入賬的單位未達賬款,核實有無採取把收入壓下來不做賬或轉入下屬單位、放入「小金庫」中等手段隱瞞、截留財政收入的情況。
5.清查提取攤銷費用。多提取折舊、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預提費用和多攤銷待攤費用、遞延資產是企業隱瞞、截留財政收入的主要手段之一,對提取攤銷費用進行清查也是核實企業有無隱瞞、截留財政收入的主要方法之一。清查提取攤銷費用主要是根據會計賬簿、會計憑證,對照會計制度規定,核實提取、攤銷的費用是否必要、允許,提取、攤銷的依據是否真實,比例是否合規,計算是否無誤,賬務處理是否正確。
6.盤點實物資產。對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產成品等存貨和固定資產進行盤點,看賬實是否相符,核實有無領用的原材料未耗用而算作耗用以虛減原材料多計成本的情況,有無假報原材料等存貨盤虧而虛減原材料等存貨以增加費用的情況,有無未銷售產成品就結轉其成本而虛減產成品以增加產品銷售成本的情況,有無向減稅、免稅單位轉移產品的情況,有無假報固定資產盤虧而虛減固定資產以增加營業外支出的情況。
7.比較分析相關指標。將清查期間的實際收入、成本、盈利數與相應的本期計劃數、上期實際數、本單位歷史最好水平數、同行業水平數(有的要利用相對指標進行比較)等進行比較,分析產生差額的原因,核實有無採取某一或某些隱瞞、截留財政收入的手段進行隱瞞、截留財政收入的情況。
② 違反八項規定在企業列支業務費需要怎樣整改
八項規定中並沒有禁止任何招待費,而只是禁止鋪張浪費。如果您非國企,那就和八項規定沒有關系,您依然可以自己決定怎麼招待,如果您是國企,在八項規定內的正常業務往來發生的、標准內的招待費都是允許的。在一個企業,無論是國企還是私企,業務當中發生招待費是難免的,所以,這個您不用擔心。
③ 員工虛報費用多報銷如何處罰
1、如果虛假報銷的是公司員工,該行為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是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則涉嫌詐騙罪。但是詐騙罪有金額限制,如果沒達到詐騙金額標準是不能以該罪定罪處罰。其中5000元、5萬元、50萬元分別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2、如果虛假報銷的主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人員,這類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以虛假報銷的行為佔有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是職務侵佔罪3、如果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虛假報銷非法獲取利益的,有可能構成貪污罪。但是一定要注意主體身份上的限制,必須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才可以構成該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④ 列支非本單位的相關費用整改措施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2-02
⑤ 管理費用不合理列支怎樣處理
看是那些方面的不合理列支,比如罰款調入營業外支出,同樣要轉入本年利潤,只是在年報納稅調整中予以調整。
⑥ 保險虛列費用套取資金
看到的一個新聞,你可以參考下。
14家保險公司被指中介業務非法套現保監會責令整改。
根據保監會網站昨日發布的新聞稿,此次總計有14家保險總公司分別收到了監管函。保監會稱,在2011年度檢查中,上述14家公司的80個機構違法違規問題較多,「集中表現為虛構中介業務、虛構銷售人員、虛列中介業務費用等手段非法套取資金等」。保監會要求,各公司要嚴格按照《保險機構案件責任追究指導意見》及內部制度進行責任追究,特別是要嚴格落實對高層級管理人員和上級機構管理人員的問責、內部處理和內部通報。要以省級公司為單位部署開展中介業務合規性自查自糾,徹底查清虛假的、不真實的中介業務,全面清理無資質的、不規范的中介業務渠道和機構。在省級公司自查自糾基礎上,總公司要進一步組織抽查,確保基層機構自查自糾工作落實到位。
保監會還要求,各保險公司要在2012年2月28日前將包括責任追究、自查自糾、加強制度建設等內容的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報送中國保監會。
對比保監會去年和今年的新聞稿發現,今年被要求整改的保險公司數目和去年一樣,但相關公司略有不同。
剛剛上市不久的新華人壽保險公司今年被列入了整改對象。此外,信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兩家壽險公司和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永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民安保險中國有限公司等3家財產險公司也是今年新收到監管函的公司。
其他8家收到監管函的保險公司分別是: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平安(601318)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601628)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財險公司以及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家壽險公司。
和保監會去年發布的新聞稿對比,本次發出的監管函所涉及的保險公司機構由去年的36個增加至80個,合計罰款金額由989萬元增加至1006萬元。但依法警告責任人由去年的86名降至79名,罰款由85人降至78人,罰款金額由219.2萬元降至190.1萬元。
所謂保險中介,指介於保險經營機構之間或保險經營機構與投保人之間,專門從事保險業務咨詢與銷售等中介服務活動,並從中依法獲取傭金或手續費的單位或個人。由於銀保新規的實施,保險中介業務日漸成為各保險公司的主要依託渠道。保監會數據顯示,2011年上半年,全國保險公司通過保險中介渠道實現保費收入7042.63億元,占同期全國總保費收入的87.48%。但也因此,中介業務違規亂象日益嚴重。
在2011年度檢查中,上述14家公司的80個機構違法違規問題較多,集中表現為虛構中介業務、虛構銷售人員、虛列中介業務費用等手段非法套取資金等。有關保監局依法對上述80個機構合計罰款1006萬元、警告2家次、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6家,涉及業務3項、銷售渠道3個;依法警告79名責任人,罰款78人計190.1萬元。同時,依法向稅務部門移送了偷逃稅款等違法線索2起。在此基礎上,向14家保險總公司發出監管函,進一步要求法人機構要在做好自查自糾、健全內部管控制度、完善信息系統建設、嚴格內部責任追究、狠抓制度執行等方面採取措施,全面規范中介業務經營行為,督促其與保險中介機構建立起合法、真實、透明的合作關系。
這是中國保監會第二次就保險基層公司中介業務違法違規問題向保險總公司發出監管函。中國保監會通過深入開展保險公司中介業務檢查工作,依法嚴肅處理了一批違法違規機構和責任人員,向整個行業發出警示。
希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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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超范圍列支費用整改措施
法律分析:並入統戰部後,要嚴格執行預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資金,不超預算安排支出。預算在執行中原則上不用調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徵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徵、多征、少征、提前徵收、延緩徵收或者攤派稅款。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 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託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徵收活動。
⑧ 虛列費用整改措施
法律分析:虛列費用指不據實列支各項經營管理費用,以報銷虛假的大量不符合實際的公雜費、差旅費、車船使用費、會議費、業務招待費等方式,違規套取資金費用支付中介手續費或挪作他用,甚至為本單位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報銷費用從而擴大經營成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託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第七十七條 鑒定人有權了解進行鑒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時可以詢問當事人、證人。 鑒定人應當提出書面鑒定意見,在鑒定書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七十八條 當事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鑒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鑒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鑒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鑒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支付鑒定費用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返還鑒定費用。
第七十九條 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就鑒定人作出的鑒定意見或者專業問題提出意見。
第八十條 勘驗物證或者現場,勘驗人必須出示人民法院的證件,並邀請當地基層組織或者當事人所在單位派人參加。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成年家屬應當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勘驗的進行。 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通知,有義務保護現場,協助勘驗工作。 勘驗人應當將勘驗情況和結果製作筆錄,由勘驗人、當事人和被邀參加人簽名或者蓋章
⑨ 企業未按規定列支傭金,稽查局查到後如何處理處罰
需查實具體情況。
經核查,該筆費用為事實發生,而只是取得票據不符合規定(如白條)則
1、不允許在費用中列支,補交所得稅。
2、滯納金。
經核查,該筆費用為虛假,則
1、不允許在費用中列支,補交所得稅。
2、滯納金。
3、稅款罰款。
兩者區別在於是否有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