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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門診特殊病報銷哪些費用

發布時間: 2022-07-02 03:37:39

『壹』 特殊病種門診報銷規定

法律分析:特殊病可以享受的報銷待遇:

1.報銷比例:在門診發生的「特殊病種」費用視同住院按住院比例報銷並且可以與普通住院的費用累積起付線。

2.「特殊病種」結算周期為360天,360天內只收一次起付線1300元(此處為北京標准),包括在本人定點醫療機構普通住院也不再收起付線,最高報銷上限是30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貳』 醫保門診特殊病種報銷比例

職工醫保門診報銷比例:
職工,到醫院的門診、急診看病後,20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才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80%。而無論哪一類人,門診、急診大額醫療費支付的費用的最高限額是2萬元。舉例來說,如果您是在職職工,在門診看病的花費是2500元,那麼500元的部分可以報銷50%,就是250元。
二、居民醫保門診報銷比例:
門診結算程序:參保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持醫療保險專用處方和社保卡直接到居民醫保結算專櫃刷卡結算。一個保險年度內,普通門診費用總額在50元以下的,醫保基金支付4O%,50元以上的費用由個人自理。
三、農村醫保門診報銷比例:
1、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葯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葯費限額50元。
2、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葯費限額100元。
3、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葯費限額200元。
4、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葯費限額200元。
5、中葯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
6、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門診特殊病種報銷比例
職工醫保:一個醫保年度內,特殊病種門診起付線400元,符合規定治療范圍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與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城鄉居民醫保:一個醫保年度內,特殊病種門診起付線400元,符合規定治療范圍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與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門診特殊病種目前為12個病種
1、惡性腫瘤;
2、尿毒症門診腎透析;
3、組織器官移植後門診治療;
4、臟器功能衰竭症(心、肺、肝、腎);(5)腦血管意外恢復期;
5、高血壓病三期(有心、腦、腎、眼並發症之一者;
6、糖尿病(合並感染或者心、腎、眼、神經系統並發症之一者);
7、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
8、系統性紅斑狼瘡(有心、肺、肝、腎及神經系統並發症之一者);
9、重症精神障礙性疾病;
10、血友病;(12)慢性乙型肝炎(活動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肝硬化、慢性丙型肝炎。(17年某地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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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門診特殊病種怎麼報銷

法律分析:特殊門診可按照以下方式報銷:准備好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鑒定表或門診特定病種待遇證(復印件)、醫療費用收費收據(原件)、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在市局參保的城鎮職工到市社保局辦理,在區(縣)分局參保的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到所屬社保分局辦理。一般情況下,參保人在備案的醫院門診就醫,使用社保卡在醫院現場聯網結算就醫購葯費用。參保人在下列情況下發生的特殊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可辦理特殊門診費用現金申報手續:(1)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參保人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定居或常駐異地手續,在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葯的;(2)城鎮職工醫保精神病人在居住地的社區康復診所、慢性病防治站就醫購葯的;(3)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腎臟、肝臟、骨髓移植術後服用抗排斥葯品,到葯品生產廠家或者開展手術的醫療機構購葯的。

法律依據:《2020特殊疾病門診的報銷政策》 報銷比例:職工醫保:一個醫保年度內,特殊病種門診起付線400元,符合規定治療范圍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與普通住院待遇相同。城鄉居民醫保:一個醫保年度內,特殊病種門診起付線400元,符合規定治療范圍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與普通住院待遇相同。報銷公式:一個治療期內門特費用總額——全自費——起付標准——個人首先自付部分)*補償比例

『肆』 特殊病種怎麼報銷

一、特殊疾病醫保報銷手續

1、申請人攜帶資料交參保單位所在區醫保中心;靈活就業人員直接將資料交本人參保區醫保中心。參保人在轄區內定點醫療機構發生就醫購葯費用,憑社保卡直接進行結算。

2、參保人在非定點醫療機構或市外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參保人自行墊付,在攜帶規定資料前往濟南社保機構辦理報銷手續即可。

二 、報銷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的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專科醫生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

3、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等就醫資料原件;

4、財政、稅務統一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原件;

5、醫院電腦列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處方的付方原件;

6、定點葯店稅務商品銷售統一發票及電腦列印清單原件;

7、如果是代人辦理則需要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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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特殊病種指可以門診治療,不需住院治療的,仍然長期需要依靠葯物維持病情穩定的慢性疾病。通常指惡性腫瘤需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功能不全需長期腎透析治療及腎移植術後需長期服用抗排異葯治療等疾病。

由於很多特殊病需要在門診治療或長期服葯,經過特殊病審批後,可以選一家作為特殊病定點醫院,其門診發生的特殊病費用可以按住院統籌比例報銷,並可以按記帳方式就醫,減輕了患者個人負擔。

『伍』 辦理了特殊病種,門診開的葯報銷醫保最多可以報多少錢

特殊病種門診醫療費用報銷須知
1.特殊病種門診應在人民醫院醫療保險服務部(或協議約定的定點醫院)就診若確需轉外地醫院就診的,由醫療服務部(或協議約定的定點醫院)出具證明,經社保中心批准。優化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探索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實現路徑。
2.一個結算年度內,特殊病職工起付標准:1000元,城鎮居民起付標准:500元。起付標准以內由個人自負,起付標准以上部分按比例報銷,職工報80%,居民報40%(註:醫療費用是指符合醫保報銷范圍內的醫療費用)。
3.葯品、診療項目報銷按《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基本醫療服務項目目錄》規定執行。
4.醫療費用報銷范圍僅限於已審批的特殊病種。
5.報銷時攜帶醫保C卡、特殊病種門診發票、病歷、處方等相關材料。
6.特殊病種在定點門診部就診憑醫保C卡結算,轉診人員門診醫療費用先由自己墊付後送社保中心報銷。
7.每次就診時,請仔細核對發票上的姓名、財務公章。
8.每次配葯量不得超過一個月。

『陸』 特殊病種醫保報銷多少

法律分析:如果參保了特殊疾病門診,報銷的比例是:職工醫保,一年醫保年度內,特殊病種門診起付線400元,符合規定治療范圍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與普通住院待遇相同。城鄉居民醫保,一個醫保年度內,特殊病種門診起付線400元,符合規定治療范圍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與普通住院待遇相同。特殊門診起付標准分為不同的定點醫院報銷比例不同,根據當地的具體政策,分為,一級醫院,二級醫院,三級醫院,三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其中參保人報銷分職工特殊門診和居民特殊門診。不同病種的報銷起付標准也不同。特殊門診報銷的起付標准根據參保人的身份、就醫醫院及所患疾病等一些因素而定。醫院級別越高,報銷起付標准就越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

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柒』 特慢病門診報銷包括哪些

特殊慢性病,是指在短期內無法治癒或者不可能治癒,需要長時間依賴葯物和治療來緩解病情的、但又不需要住院的規定范圍內的慢性疾病,如常見的高血壓、糖尿病、腦血管意外後遺症等。在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下,這部分患者的個人帳戶普遍超支,而門診特殊慢性病治療報銷政策,可以有效減輕其醫療負擔。

那麼,怎樣才算是門診慢性病呢,門診慢性病申報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下面就為大家帶來彭澤縣醫保局關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慢性病的政策解讀。

01

門診特殊慢性病有哪些?

門診特殊慢性病包括Ⅰ、Ⅱ兩類共計33種。

Ⅰ類(8種):1.惡性腫瘤、2.系統性紅斑狼瘡、3.再生障礙性貧血、4.帕金森氏綜合症、5.慢性腎功能衰竭(尿素症期)、6.器官移植後抗排斥治療、7.地中海貧血(含輸血)、8.血友病。

Ⅱ類(25種):1.精神病 、2.變應性亞敗血症(成人斯蒂爾病)、3.高血壓病二級以上合並並發症、4.糖尿病合並並發症、5.結核病、6.冠心病(冠脈狹窄達50%以上或冠脈支架術後)、7.慢性心功能衰竭(心臟病合並心功能不全限Ⅱ級以上)、8.慢性房顫(①長期持續性房顫②永久性房顫)、9.心肌病(原發性)(①擴張型心肌病、②肥厚型心肌病、③限制型心肌病)、10.慢性病毒性肝炎(慢性活動性肝炎)、11.慢性支氣管炎、1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13.慢性支氣管哮喘、14.肝硬化、15.慢性腎病(3期CKD、4期CKD)、16.腦卒中後遺症、17.癲癇、18.重症肌無力、19.血吸蟲病(慢性血吸蟲、晚期血吸蟲)、20.兒童生長激素缺乏症、21.系統性硬皮病(SSc)、22.類風濕性關節炎、23.克羅恩氏病(克隆病)、24.兒童腦癱、25.兒童孤獨症(自閉症)。

02

門診特殊慢性病的申辦流程

1、Ⅰ類8種門診特殊慢性病申報認定工作從2018年10月1日起由市醫保局審核認定下放到縣級,我縣由醫保局委託縣人民醫院承辦,患者或代辦人(幫扶幹部)將《彭澤縣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鑒定表》和住院相關資料(疾病證明、出院小結、相關檢查報告單,均需院方病案室蓋章)等材料交縣人民醫院醫務科(門診部四樓),醫保局審核後即時辦理。

2、Ⅱ類25種門診特殊慢性病申報認定工作,需由患者或代辦人(幫扶幹部)在當地鄉鎮醫保所領取並填寫《彭澤縣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鑒定表(城鄉居民)》,合並其他所需材料由鄉鎮醫保所送交縣醫保局,縣醫保局再每季度末月20日前統一交市醫保局慢性病科辦理審批。審批完成後由當地鄉鎮醫保所發放慢病處方本,將鑒定結果錄入計算機,啟動慢性病門診記賬程序。

3.參保人員每申請一個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必須填報《彭澤縣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鑒定表》一份和申報材料一份。

4.未通過鑒定者,醫保部門將會告知申請人末通過的原因,並退回資料。

03

一個人可以申請幾種特殊慢性病?

每名參保人員最多可申請認定三個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其中一個為主要病種,主要病種按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支付,其他每增一個病種,城鎮職工年度內按定額增加3000元,城鄉居民年度內按定額增加2500元。

04

門診特殊慢性病可以享受什麼政策?

門診特殊慢性病在定點醫療機構的門診醫療費用,按相應的住院醫療報銷比例支付,所支付費用計入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以內。Ⅰ類病種不設年度最高支付限額,Ⅱ類病種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為50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按年結算,不結轉使用;異地安置參保人員按年度計算,不結轉使用。

05

對特殊慢性病實行「五定」管理

1.定點診療:特殊慢性病人必須在參保地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就診,就診時必須出示門診特殊慢性病專用本。定點醫院應認真對人、對證、對病,杜絕冒名就診。各定點醫院必須確定慢性病定點醫師並報經辦機構備案,非定點醫師不得開具慢性病專用處方。

2.定葯品用量:由定點醫師根據病情決定用葯量,並按慢性病15天量(特殊情況不超過1個月量)的原則處方,定點醫師必須認真書寫門診病歷,記載葯品用量情況,慢性病處方須經醫院醫保辦審核簽字方可記帳(醫院應採取措施方便病人送審)。下次接診定點醫師應嚴格核對葯品用量,不得重復、超量處方,避免浪費。

3.定葯品種類:由鑒定小組醫療專家確定治療慢性病所需葯品的范圍,並載明於門診特殊慢性病本上,定點醫療機構醫師應按此范圍規范治療與用葯,超出此范圍的門診用葯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若病情變化需增加新的葯品種類的,必須另行申報並提供相應病歷資料。

4.定診療項目:由鑒定小組醫療專家確定慢性病相關門診檢查的范圍,超出此范圍的診療項目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5. 定復審時間:各疾病復審時間不同(詳見鑒定標准)。經復審鑒定符合享受條件的,可繼續享受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重新申報或鑒定不符合享受條件的,不享受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

新農合報銷包括的慢性病:

為鼓勵患者在門診治療,將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等33種慢性病納入門診報銷范圍。

1、西醫慢性病(21種),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卒中、肺心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乙肝、風濕性心臟病、慢性腎炎、肝硬化、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癲癇、造血系統疾病、風濕性關節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甲亢、胰腺炎、哮喘和肺結核。

2、中醫慢性病(12種),中風、胃脘痛、淋症(尿失禁)、鬱症、痹症、水腫、泄瀉、便秘、不寐(失眠)、痛經、消渴和眩暈。

(7)滁州市門診特殊病報銷哪些費用擴展閱讀:

以下情況不列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范圍:

(一)非區內定點醫院門診醫療費用(特殊病種門診治療費用除外)、未按規定就醫、自購葯品所產生的費用;

(二)計劃生育措施所需的費用,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醫療費用;

(三)鑲牙、口腔正畸、驗光配鏡、助聽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療、整容和矯形手術、康復性醫療(如氣功、按摩、推拿、理療、磁療等)以及各類陪客費、就診交通費、出診費、住院期間的其他雜費等費用;

(四)存在第三方責任的情況下,發生人身傷害產生的醫葯費依法由第三責任方承擔,如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等;

(五)因自殺、自殘、服毒、吸毒、打架斗毆等違法行為以及其家屬的故意行為造成傷害所產生的醫葯費;

(六)出國或在港、澳、台地區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

(七)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規定不予報銷的葯品和項目;

(八)區醫管會確定的其他不予報銷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