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租車時發生事故我是否需要賠償車輛折損費
租車時發生事故不需要賠償車輛折損費。
車輛折損費是包含在保險里的,租賃公司的車都有保險,由保險賠付車損修車就可以了。但如果租賃公司車的行駛證是營運車輛,則可以向責任人主張停駛期間的營運損失。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租賃、借用情況下,超過交強險限額部分,由車輛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的不是全部責任,而是與其過錯行為相適用的責任。
機動車所有人的過錯主要有:根據過錯責任的舉證規則,只有受害人舉證證明機動車所有人對被租用、借用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有過錯時,才能請求其承擔賠償責任。提供的機動車不適駕,存在質量隱患,且未告知實際使用人,導致事故發生,出租、出借時,未對實際使用人駕駛資格進行合理、審慎的審查,車輛所有人未告知實際使用人有關機動車限速、限程等運行參數,或者未盡必要的安全提示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B. 租車被撞了,要賠租車費嗎
租車被撞了,要賠租車費。
處理事故和修車期間的租車費用屬於合理交通費用的,是可以獲得賠償的。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索賠的流程如下:
1、保持冷靜,記錄肇事車輛信息;
2、不得擅自扣留造成事故的車輛;
3、造成嚴重傷情的,應該要求交警部門做傷殘評定;
4、保存好己方受損失的相關證據用來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C. 租車期間出現事故維修期間費用
法律分析:1、當承租人在正常范圍內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承擔維修費用。2、當承租人沒有在約定范圍內正常使用租賃物,損壞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一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
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D. 租車出了事故怎麼理賠
一般來說,租賃公司實現已將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了車輛損失險、第三者保險、盜搶險等主要險種。同時租賃公司也會在租車協議中約定,一旦車輛出險承租人需承擔的責任。
1、按照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汽車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承租人須承擔保險公司賠償以外的所有費用。
2、如屬承租人擅離事故現場,造成無法向監理部門備案及向保險公司索賠的,其一切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3、租賃公司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於本中心所允許的駕駛員。
4、全車丟失,承租人須賠償保險公司免賠部分和失車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費的50%費用。
5、索賠時,承租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關費用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6、承租人承諾並承擔《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機動車輛保險條款》中被保險人的義務。
拓展資料
租車出了交通事故賠償責任問題
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對出租機動車肇事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還沒有專門的法律規定,但是一般可以認為汽車租賃公司在將車輛租賃給使用者使用後,在使用者使用期間即喪失了對車輛的實際佔有和使用支配權,喪失了對該車輛的實際支配和控制能力,對於租賃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沒有任何過錯,依法不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並且租賃用的車屬於營業性用車,按營運車輛保險就行,正常要保全險,理賠時正常理賠就行,和私家車沒什麼兩樣。所以在租賃車發生交通事故汽車修理應為保險公司理賠如果車輛沒有保險應有使用人賠償。
E. 租車發生事故如何解決
一、租車發生事故如何解決
1、租車發生事故解決方法如下:
(1)盡快通知交管部門和出租方;
(2)要承擔維修費用,還要負擔車輛加速折舊費,具體數額由雙方在合同中協商確定;
(3)可以依據車輛的不同危險情況等細化車輛的使用性質。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二、租車發生事故誰承擔責任
租車發生事故誰承擔責任,需視情況而定:
1、因機動車存在產品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機動車的生產者請求賠償,銷售者承擔責任;
2、實際的駕駛者承擔責任。
F. 租車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租車費怎麼算
法律分析:租車出事故,如果車主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並適用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確定其相應的賠償責任:(一)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三)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四)其它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駕駛的;(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G. 租的車被撞了對方全責產生的租車費誰承擔
租的車被撞了對方全責產生的租車費由對方承擔。在汽車租賃公司租出的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而因為出租人的過錯由出租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只是和使用人連帶賠償被侵權人的一部分損失,這只對被侵權人有利,不減輕機動車使用人的責任。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