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人借款用於公司經營,屬於公司借款嗎
法定代表人借款用於公司經營的,可以認定為公司借款。要注意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區別:1、產生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產生,而法定代表人則依法由上級任命或由企業權力機構依法定程序選舉產生;2、人數不同,法人代表可以有多個,而法定代表人只有一個;3、許可權不同,法人代表對外行使權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權的限制。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第九條
法定代表人應當在法律、行政法規和企業法人組織章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
⑵ 公司法人向公司借款高達50多萬 請問法人這算犯法嗎
屬於違法行為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公司應當定期向股東披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公司獲得報酬的情況。
董事會會議,應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託書中應載明授權范圍。董事會應當對會議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應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
(2)法人借款算什麼費用擴展閱讀:
公司法人的相關要求規定:
1、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2、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⑶ 公司向法人借錢開工資 會計分錄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法人 原始憑證是什麼 急等!
原始憑證是附借款單。
按照原始憑證的來源不同,借款單屬於自製原始憑證;按照填制手續及內容不同,借款單屬於一次憑證
原始憑證又稱單據,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文字憑據。它不僅能用來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還可以明確經濟責任,是進行會計核算工作的原始資料和重要依據,是會計資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種文件。工作令號、購銷合同、購料申請單等不能證明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的各種單證不能作為原始憑證並據以記賬。
⑷ 公司法人借款給公司怎麼做賬
1、向企業法人借款,屬公司內部往來賬,可計入其他應付款(公司有與企業法人的往來賬的,可不必另設其他科目,可計入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借給公司的錢,做為公司的用途,與設押金科目無關系。
(1)借款時,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或其他應收款)-企業法人姓名
(2)支付利息時,會計分錄:
借:財務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利息
(3)還款的時候
借:其他應付款-本金
其他應付款-利息
貸: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現金、銀行存款
2、繳稅:
(1)沒有利息清單,根據雙方的協議決定其利息;
(2)對於法人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3)對於企業支付的利息,必須取得稅務票據和代扣個人所得稅,同時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如果沒有發票的,可以到當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
(4)法人借款算什麼費用擴展閱讀
個人借款給企業,雙方應訂立借款合同,但個人借款給企業時,卻不能僅僅滿足於打一張借條,而需要關注更多的條款設定以避免風險。
1、利息
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應當在合同中寫明利率標准。利率標准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護。其次,利息不能並入本金計算復利,也不能在借款時預先將利息在本金中扣除。
如果合同中沒有寫明利率標准,出借人與借款人對此發生爭議,一般按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但如果個人與個人之間借款沒有寫明是否收取利息,則按照無息借款處理。)
2、款項交付
借款一般通過現金直接交付或銀行支付兩種形式交付,需要在合同中寫明。建議採用銀行支付形式,以保留支付的憑據。小額借款(十萬以下)可以用現金直接交付,但應當要求借款方開具收條,或者在合同中寫明簽訂合同即確認已收到款項,不再另開收條。
在有的借貸案件中,出借方雖然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借款方否認收到了借款,而雙方在交付時又沒有開具收條,就會出現無法收回借款的風險。
同樣,在另一個借貸案件中,出借方提供了匯款憑證,但沒有簽訂借款合同,借款方就聲稱此款是贈與而非借款,而出借方又不能提供其他證據證明是借款,最終也未能順利收回借款。
3、還款期限
有的借款合同寫明了還款期限,有的沒有寫明。寫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款如果到期不能收回,應在到期之日起兩年內提起訴訟或發函催告,否則超過訴訟時效,法院不再保護。
沒有寫明還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償還。但在發出要求何時償還的通知之後到期不能收回的,也應該在兩年之間提起訴訟或再次發函催告,以避免超過訴訟時效。
⑸ 其他應付款是公司借法人的錢25000元,需交企業所得稅嗎
根據題主的描述,法人借款給公司,屬於公司的債務,除非不再歸還,則歸屬於公司營業外收入。
企業所得稅是經營累計的過程,單純看25000元借款不與歸還,無法判斷是否需要繳納稅金。如果此時企業已經盈利,則25000元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如果此時企業虧損,則25000元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清算時償還公司債務,一般沒有先後順序,但公司財產必須能夠清償公司債務;
清償公司債務。清算組通過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確認公司現有的財產和債權大於所欠債務,並且足以償還公司全部債務時,應當按照法定的順序向債權人清償債務。首先,應當支付公司清算費用,包括公司財產的評估、保管、變賣和分配等所需的費用,公告費用,清算組成員的報酬,委託注冊會計師、律師的費用,以及訴訟費用等;其次,支付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再次,繳納所欠稅款;最後是償還其他公司債務。
⑹ 借法人款做帳時怎麼還
法定代表人借公司款應該如何處理?首先,根據《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如果法定代表人不屬於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則可以向公司借款。
其次,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東則需要判斷向公司借款的行為是否構成抽逃出資,如法定代表人為規避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借款方式全額抽回其出資的,應按抽逃出資行為處理,將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如法定代表人與公司之間存在真實的借貸關系,則應當受到法律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如期償還借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法定代表人拒不償還,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法定代表人償還借款並支付利息。
在法定代表人向公司借款時,應當履行相關程序,簽訂書面的借款協議,約定借款用途,借款期限不宜超過一年,以免被認定為抽逃出資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條【貸款違約責任】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6)法人借款算什麼費用擴展閱讀:
1、單位借用法人的錢時,單位要給法人開借款收據,根據收據入賬借:現金貸:其他應付款--XX法人
2、單位歸還法人的借款時,法人要給單位寫收到還款字據(或說明),單位根據還款說明入賬。
借:其他應付款--XX法人貸:現金3、寫還款說明時,單位名稱和法人名都要寫出來。
說明可以這樣寫:
今收到XXX單位歸還XXX法人的借款。小寫金額: 大寫金額:
收款人:XXX法人
⑺ 公司法人向公司借款應該如何做賬
公司法人向公司借款應計入其他應收款,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法人
貸:銀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除存出保證金、拆出資金、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保戶儲金、應收代為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應收分保保險責任准備金、長期應收款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回或轉銷各種款項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賠付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7)法人借款算什麼費用擴展閱讀:
為了反映和監督其他應收賬款的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企業應當設置「其他應收科目進行核算。「其他應收款」科目的借方登記其他應收款的增加,貸方登記其他應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額一般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項。
一、審查其他應收款內部控制制度
對其他應收款內部控制制度檢查時,應注意:
1、被查單位是否建立了明確的職責分工制度。「其他應收款」的總賬和明細賬戶的登記應由不同的職員分別登記;現金收款員不得從事其他應收款的記賬工作。
2、是否建立了備用金領用和報銷制度,備用金限額的確定是否合理,實際執行是否嚴格按照制度控制。
3、是否建立了包裝物的收受、領發、回收、退回等制度,是否設專人保管,是否有單獨的賬簿記錄。
4、是否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其他應收款的催收工作是否及時等。
二、運用審閱法檢查其他應收款
(全面審閱「其他應收款"明細賬)
通過審閱摘要說明及業務內容,看其是否記有不屬於「其他應收款」賬戶核算范圍的各種應收和暫付款項;是否有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是否有長期掛賬現象;是否有將其他應收款違規轉銷的情況等。
三、運用核對法檢查其他應收款
(在審閱明細賬的基礎上,再核對記賬憑證及原始憑證)
不屬於「其他應收款」賬戶核算的內容,往往通過查看記賬憑證及原始憑證就一目瞭然了。通過審查記賬憑證及原始憑證,可查明墊付款項的具體內容和墊付款作壞賬損失處理的依據,從而判斷其賬務處理正確與否。
通過核對記賬憑證及原始憑證,可查明借款部門(單位)、借款人、借款時間、借款原因、借款金額、還款情況以及長期拖欠的金額等;通過核對記賬憑證及原始憑證,可查清企業將其他應收款作為壞賬損失處理的依據是否合規。
四、運用調查方法檢查其他應收款
(向對方單位調查)
在核對法的基礎上,對於情況不符的其他應收款,應調查對方單位,是否已將租金或押金等退回,而企業沒有入賬,轉作「小金庫」或被有關人員貪污;對於長期掛賬的應收款,應詢問有關人員,查清應收回款項長年掛賬的原因,從而進一步搞清可能舞弊的全過程。
⑻ 法人向公司借款的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
公司的法人是不可以向公司借款的。
我國法律已經作出規定,公司不能直接或者是通過子公司,借錢給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但是並沒有禁止向法定代表提供借款,如果公司章程中,也沒有規定不能向法定代表人借款的約定,履行一定的公司內部程序,那麼就可以向公司借款,且要有與公司經營相關的正當理由,和在規定的時間內歸還。
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東,並長時間遲遲不歸還借款,則需要承擔一定的後果。股東借款在不違反公司章程的情況下,要經過全部股東的同意,並履行法定程序,股東借款還要與公司簽訂借款協議,並依法履行借款人的權利、義務,按期還本付息。
企業法人借給公司資金是否可以,主要看注冊資本是否已經到位。
一、如果公司的注冊資本已經全部到位,為籌措資金,企業從法定代表人處借入資金用於生產經營,支付一定的資金佔用費是可以的。
二、如果企業注冊資本一方面未到位,另一方面又從法定代表人處借款,就顯得不太合適。因為股東對公司負有足額出資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⑼ 法人向公司借款5萬元,分錄怎麼做
您好!如果借款是通過銀行賬戶轉賬的,會計分錄是:
借 其他應收款-XX公司 50000.00
貸 銀行存款 50000.00
如果借款給付的是現金。會計分錄是:
借 其他應收款-XX公司 50000.00
貸 現金 5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