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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調解後交的75元是什麼費用

發布時間: 2022-06-25 21:27:50

1. 調解離婚訴訟費怎麼收

法律分析:離婚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法律依據:《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五條 案件受理費

(一)離婚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二)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一元至五十元;

(四)財產案件,按爭議的價額或金額,照下列比例交納:

1、不滿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過一千元至五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納;

3、超過五萬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納;

4、超過十萬元至二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納;

5、超過二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點五交納;

6、超過五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7、超過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點五交納。

(五)侵害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准交納。

(六)行政案件按下列標准交納: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五元至三十元;

2、專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至四百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三十元至一百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准交納。

(七)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三十元至五十元。

(八)破產案件,按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准交納。

2. 法院調解離婚訴訟費怎麼收

法律分析:根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定,對於訴訟離婚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 正常離婚費用收取標准

法律分析:離婚收費標准為:每件繳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繳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來繳納。總的來說是由原告預交,判決作出後根據雙方各自的份額分別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4. 法院起訴離婚調解費用全下來大概要用多少錢

按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法院以調解方式結案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法律依據: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第十五條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5. 離婚起訴收費標准

法律分析:離婚案件受理費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如果夫妻雙方離婚,不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到法院僅是請求法院判令解除雙方婚姻關系或請求法院對子女撫養權歸屬進行裁決,此時,離婚案件的訴訟費按件收取。由於50元至300元是一個區間,《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此區間內可以按照當地的經濟文化發展水平,自行決定交納標准。 在北京,不涉及財產分割的離婚案件每件需要交納150元。同類型的案件,在天津、上海則需要交納200元。無論案件是否涉及分割財產,這筆費用是必須交的。在實踐中,為便利當事人訴訟,北京各法院通常採取預先交納一半訴訟費用的方式,如一個不涉及財產分割的離婚案件,應當交納150元,先預收75元,至於另一半,則在法定情況下補交。

2.分割財產按價值比例收取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往往是離婚案件中的重頭。《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離婚案件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由於不涉及交費區間,各地法院統一適用該規則。簡單地說,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離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費仍是按件收取,不用再另行交納。但是如果財產總額超過20萬元,除了就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比例交納費用,同時還要交納按照件數收取的費用。

減免規定:

訴訟離婚的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後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當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6. 起訴離婚誰出起訴費用

法律分析:訴訟費用,是指當事人進行民事、經濟、和行政訴訟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請費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其中案件受理費包括第一審案件受理費二審案件受理費審案件中,依照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北京法院離婚案件不涉及財產的立案時按照簡易程序收取費用75元。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7. 離婚費用收取標准2021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也就是說,如果夫妻雙方離婚,不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到法院僅是請求法院判令解除雙方婚姻關系或請求法院對子女撫養權歸屬進行裁決,此時,離婚案件的訴訟費按件收取。由於50元至300元是一個區間,《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此區間內可以按照當地的經濟文化發展水平,自行決定交納標准。在北京,不涉及財產分割的離婚案件每件需要交納150元。同類型的案件,在天津、上海則需要交納200元。無論案件是否涉及分割財產,這筆費用是必須交的。在實踐中,為便利當事人訴訟,北京各法院通常採取預先交納一半訴訟費用的方式,如一個不涉及財產分割的離婚案件,應當交納150元,先預收75元,至於另一半,則在法定情況下補交。
2.分割財產按價值比例收取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往往是離婚案件中的重頭。《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離婚案件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由於不涉及交費區間,各地法院統一適用該規則。簡單地說,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離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費仍是按件收取,不用再另行交納。但是如果財產總額超過20萬元,除了就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比例交納費用,同時還要交納按照件數收取的費用。
減免規定:
訴訟離婚的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後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當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8. 離婚需要多少錢費用

離婚分為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因為離婚的方式不同,所以所花費用也會有所不同,協議離婚是沒有什麼費用的,訴訟離婚則會涉及到訴訟費以及律師費。

訴訟費收取辦法具體分為以下幾種:

1.離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納50元到300元。

2.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

3.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4.離婚訴訟費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法院審理後,在判決中確定訴訟費的負擔,一般由敗訴方負擔。

5.如果原被告雙方都有責任, 由雙方分擔,對於離婚案件,由於其特殊性,訴訟費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另外,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可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受理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六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