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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侵佔罪辯護律師費用多少

發布時間: 2022-06-19 09:20:37

Ⅰ 公訴案子職務侵佔罪,要求上訴,上訴費用是怎樣算的大概多少呢

刑事案件,上訴不收費。如果你說的是律師費,一般3-5萬,具體和律師協商吧。

Ⅱ 一個職務侵佔案件,被告人的刑事律師費是多少

按照各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相關規定,律師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是按刑事訴訟階段收取律師辯護費的,被告人家屬與律師事務所簽訂代理協議,協商付費數額;
如: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司法廳 文件 豫發改收費[2004]1363號
關於規范我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
三、 辦理刑事案件
1、 偵查階段每件不超過2000元;
2、 起訴階段每件不超過3000元;
3、 一審案件每件不超過4000元;
4、 擔任刑事自訴案件的原告人或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參加訴訟的,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不超過500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按民事案件標准收費;
5、 擔任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的標准酌減收費;
6、 未辦一審而辦二審的,二審案件收費標准1000——5000元;
7、 曾辦一審又辦二審的案件,二審案件收費標准可以按一審標准酌減收費。

Ⅲ 律師費如何計

律師收費要與律師具體協商,請參照如下標准:
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律師服務收費行為,維護委託人和律師事

務所的權益,促進我省律師業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計委、

司法部關於印發<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費[1 9 9 7]2 8 6號)和《國家計委、司法部關於暫由各地制定律師服務收費臨時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 0 0 0]3 9 2號)以及原國家計委等六部委《關於印發<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計價格[1 9 9 9]2 2 5 5號)的有關規定,結合廣東省律師服務業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廣東省司法廳登記設立的律師

事務所或分所及委託人。

第三條 律師服務費是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辦理法律事

務,向委託人收取的服務報酬。

律師服務費屬中介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與市場調節價分類並行管理,我省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律師服務費的基準價及浮動幅度由省物價局和司法廳共同制定(見附件),律師事務所應在規定的基準價及浮動幅度內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標准。

第四條 律師服務收費應遵循公開、公正、誠實信用及公

平競爭、自願有償、委託人付費的原則。

不得包攬訴訟或以不正當方式招攬業務;不得以各種名義向委託人提供回扣或向中介入支付介紹費。

第五條 律師事務所確定律師服務費的具體標准時,應考

慮下列因素:

1.本律師事務所日常經營活動的成本支出;

2.辦理委託事項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3.辦理委託事項所需工作時間;

4.辦理委託事項的難易程度;

5.辦理委託事項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6.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和委託人的承受能力。

第六條 律師服務費的具體定價形式分為計時收費、計件

收費和協商收費三種形式,具體採用哪一種形式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協商確定。

第七條 計時收費是指律師事務所根據其提供法律服務耗費的有效工作時間,在規定的標准范圍內,按確定的每小時收費標准向委託人收取律師服務費的計價方式。

計時收費適用於全部法律服務活動。

採用計時收費的,在結案後,律師事務所必須向委託人出具工作清單。

計時收費的計算規則由省律師協會另行制定,報省物價局、司法廳核准後執行。 『

第八條 計件收費是指以每一委託事項為基本單位,按規

定的數額或在規定的范圍、幅度、限額內具體商定收取律師服務費的計價方式。

計件收費適用於律師事務所辦理各類訴訟、仲裁及案件執行法律事務。

對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民商案件,應委託人的要求,可以採取風險收費的計價方式。風險收費是指律師事務所在接受委託時,只收取基礎費用,其餘服務報酬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就委託事項應實現的目標、效果和支付律師服務費的時間、比例、條件等先行約定,達到約定條件的,按約定支付費用;不能實現約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費用。採取風險收費的計價方式,雙方約定的最高收費標准,不得高於訴訟或申請執行總額的3 0%。經委託人同意,律師事務所可以收取部分履約保證金,在委託事項辦結後,依照約定與委託人結算。採取風險收費方式,律師事務所必須與委託人達成書面協議。

刑事訴訟案件不適用風險收費,但對於時間或地域跨度極大、集團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疑難、復雜刑事案件,可以在不高於規定標准1.5倍之內協商確定收費標准。

第九條 協商收費是指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雙方依據辦理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自願協商確定收費標準的計價方式。

協商收費適用於除本辦法第八條規定之外的各類非訴訟法律事務,如解答法律咨詢、代擬或審查修改各種法律文書、參加項目談判、公司並購、重組、破產清算、出具法律意見(建議)書、辦理見證、提供知識產權證券金融類法律服務、擔任常年或專項法律顧問等。

省律師協會可以制定協商收費的計價指弓l供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參照執行,並報省物價局、司法廳備案。

第十條 採用計時收費或計件收費方式的,律師事務所可

以根據所在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委託事項的難易程度和委託人的經濟承受能力,在規定的收費標準的基礎上,向上或向下浮動2 0%;在經濟不發達地區,經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和司法行政機關同意,可擴大下浮幅度。.

第十一條 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的應由委託人支付的法院訴訟費、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跨境通訊費、專家論證費及律師事務所代委託人支付的其他費用(以下簡稱「辦案費』』)由委託人另行支付,但在風險收費中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辦案費可以由委託人直接支付,也可以由律師事務所代行支付。由律師事務所代行支付的,律師事務所可以預收辦案費。

第十二條 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制度,律師事務所

應在收費場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所有的律師服務項目及收費標准,自覺接受委託人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三條 律師事務所收取律師服務費的有關事項應當在雙方的委託書中載明,明確收費的性質、收費的方式、收費標准、收費總額、付款方式、時限、條件及爭議的解決方法等。

律師服務費和預收辦案費一律收取人民幣。

第十四條 律師服務費和預收辦案費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收取。律師個人不得向委託人收取任何費用。

律師事務所收取律師服務費,必須使用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預收辦案費必須出具書面確認單據,並嚴格按約定用途合理使用。委託事項辦結後,必須開列辦案費使用清單,提供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與委託人結算,結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據的,已收取的辦案費應相應予以退還。

第十五條 因律師過錯而終止委託關系的,律師事務所應

退回已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因委託人過錯而終止委託關系的,律師事務所已收取的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因律師事務所和委託人共同過錯或委託人的要求超出合理范圍而終止委託關系的,律師事務所應當根據承辦該項法律事務的實際支出進行相應的扣除,余額部分退還委託人。

第十六條 各律師事務所必須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烙費范圍、收費方式、收費標准及浮動幅度進行收費。在經濟不發達的地區或對個別確有困難的委託人,律師事務所可以適當減收或緩收律師服務費,但不得任意以明顯低於規定標準的收費吸引委託人,進行不正當競爭。

第十七條 律師事務所年度收支情況必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核意見後分別報送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和司法行政機關,接受價格、司法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 律師事務所有下列價格違法行為的,由價格主

管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1.不按規定標准收費的;

2.不按適用范圍確定收費方式的;

3.自立名目亂收費的;

4.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

5.在收費過程中弄虛作假欺詐、哄騙委託人的;

6.不如實提供價格檢查所需資料的;

7.其他違反本辦法的價格違法行為。

律師事務所有下列違規行為的由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進行查處:

1.律師個人私自收費的;

2.不報送年度收支情況的;

律師事務所無合適理由,以明顯低於規定收費標准壓價競爭、招攬業務的,由律師協會調查處理。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省物價局會省司法廳予以解釋。

第二十條國家對律師服務收費有新規定時,遵從其規定。

附件: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標准

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標准

一、計時收費

(一)適用范圍:全部律師服務事項

(二)收費標准:2 0 0—3 0 0 0元/小時

(三)上下浮動幅度:2 0%

二、計件收費

(一)適用范圍:各類訴訟、仲裁和案件執行法律事務

(二)收費標准:

1.刑事:

(1)偵查階段:2 0 0 0—5 0 0 0元

(2)審查起訴階段:5 0 0 0—1 5 0 0 0元

(3)審判階段:6 0 0 0—3 0 0 0 0元

對疑難重大復雜案件、集團犯罪案件可在不高於上列標準的1.5倍的范圍內協商確定收費。

刑事自訴、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標准執行。

2.民事、商事、行政訴訟:

(1)不涉及財產:3 0 0 0—2 0 0 0 0元

(2)涉及財產:在收取基礎費用1 0 0 0—8 0 0 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取: .

5萬元(含5萬元)以下:免加收

5萬一1 0萬元(含1 0萬元):6%

1 0萬一5 0萬元(含5 0萬元):5%

5 0萬一1 O 0萬元(含1 OO萬元):4%

1 O O萬一5 O 0萬元(含5 0 0萬元):3%

5 O O萬一1 0 0 0萬元(含1 0 0 0萬元):2%

1 00 0萬一5 0 0 0萬元(含5 0 0 0萬元):1%

5 0 0 0萬元以上:0.5%

(三)上下浮動幅度:2 0%

3.說明:

(1)上列各項收費標准和比例是辦理訴訟案件一個審級或

仲裁案件的收費標准。未辦一審而辦二審的,按一審標准收費;曾辦一審再辦二審的或曾辦一審或二審,再辦發回重審、再審申請或確定再審案件的,按一審標准減半收費;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訴訟一審或二審階段按仲裁標准減半收費。

刑事附帶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審標准減半收取。

(2)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商事案件亦可採取風險收費,

風險收費的最高收費標准或總額,不得超過爭議利益的3 0%。

三、協商收費

(一)適用范圍: .

除訴訟、仲裁、執行案件外的其它各類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收費標准: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

Ⅳ 侵佔罪起訴

您好,
侵佔罪舉證包括將代為他人保管的財物、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占為己有,拒不退還的是侵佔罪。可見除了要佔有他人財物之外,還必須具備「拒不退還」的行為才構成侵佔罪。然而,在司法實踐中,什麼是「拒不退還」有著很大分歧。
一種觀點認為,財物所有人發覺財物被侵佔後,要求佔有人退還而不退還的就是拒不退還。
第二種觀點認為,拒不退還是指財物所有人向法院起訴前多次向佔有人索要而不退還的行為。
第三種觀點主張,拒不退還是指在一審判決做出前,佔有人仍不退還的行為。
筆者同意第三種觀點,即拒不退還應以一審判決做出前,佔有人仍不退還為標准。理由如下:
第一、刑法第二百七十條已明文規定「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就是說本罪(侵佔罪)屬自訴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就不會對行為人追究刑事責任。根據這一規定,如果行為人在被害人向法院起訴前已經將佔有的財物退還給了被害人,則危害狀態消失,被害人的權利已得到保護和補償,再起訴已變得不必要。
第二、中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如果在訴訟過程中自訴人與被告人經調解達成了調解協議,被告人將佔有的財物返還給了自訴人,則可結束訴訟程序,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第三、中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自訴人在判決宣告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根據這一規定,只要在判決宣告前,被告人與自訴人達成了和解協議,將佔有的財物返還給自訴人,自訴人可以撤銷起訴,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從而失去對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根據。
職務侵佔罪的認定應遵循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的基本原則。偵、控、審三部門搜集、採信的證據除必須具備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等三個條件特徵,職務侵佔罪的證據必須與本罪構成要件緊密關聯外。
(1)調取有關被害單位的企業注冊登記資料和勞動合同,證實犯罪嫌疑人的職務、身份的證據材料,以確定犯罪主體。
(2)犯罪嫌疑人所佔有的財物是否為利用職務上便利的證據材料。
(3)調取財物賬目等有關犯罪對象和數額的證據,並由司法會計審計部門作出審計鑒定報告。
(4)根據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收集相關的物證,如用來平帳的假發票,偽造、變造的有關帳目的憑證等。
(5)犯罪嫌疑人所侵佔財物的去向的證據材料,如揮霍、還債等。
(6)追繳的贓款、贓物,根據需要進行拍照固定證據,並由估價部門對贓物作出估價鑒定。
(7)有必要的對提取的文字材料進行文字鑒定。
(8)詢問案件涉及的參與人、知情人、關系人,獲取案件有關事實和證據。
(9)審訊犯罪嫌疑人,應問清:
1、犯罪的動機、目的;
2、犯罪的手段、方法,重點在於是否利用職務之便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有;
3、犯罪的時間、地點、次數、作案過程;
4、贓款、贓物的去向;(5)有共同犯罪的問清預謀、分工情況,區分地位、作用,確認分贓情況等。

Ⅳ 侵佔罪起訴怎麼收費

刑法規定侵佔罪雖然是屬於自訴案件,但也是屬於刑事訴訟,所以侵佔罪當事人提起訴訟的,是不需要交納訴訟費用的。民事訴訟才需要繳納訴訟費。訴訟費是指當事人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8條規定: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Ⅵ 侵佔罪民事訴訟費怎麼算

侵佔罪起訴的收費標准: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侵佔罪作為侵害財產的犯罪,法院會將其作為財產案件處理,其訴訟費用的收費標准將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法定比例分段累計交納。如訴訟請求金額不超過1萬元的,繳納50元;超過1-10萬元的部分按2.5%繳納。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Ⅶ 急!我想請律師,關於職務侵佔罪的案子

刑事(經濟犯罪)辯護成功案例
雖然在一般人的眼中,刑事辯護律師是「為壞人說話」的,但是真正具有高尚職業操守的律師卻始終把「尊重客觀事實」作為工作準則。我聘請的辯護律師北京中銀律所上海分所吳濱、徐強律師認為:「罪刑相適應,才能體現刑法的真正公平」。 吳濱律師、徐強律師經過長達幾個月的細致工作並為我丈夫王某成*辯護的一個案件就真實的展示了上海律師在線網站律師純熟的業務素質和高尚的職業道德。
2004年底,上海某公司的3名職員楊某、朱某、我丈夫王某被公訴機關指控職務侵佔罪,我找到熟人介紹的一位所謂的知名律師,該律師告之:「我丈夫與其中楊某和朱某共同侵佔的數額有二百萬元,並要求我在三天內支付117萬元律師費給這位律師。」我當場淚流滿面被嚇朦了,可以想像:非法侵佔二百餘萬元以上應該怎麼科刑?我毫無知覺地回到了家,准備將住房低價出售救丈夫(房子只能抵押借款70萬元);然後求遍了所有的親戚朋友,都無法湊齊117萬元。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我找到了吳濱和徐強兩位律師;同時承諾願意支付20萬元律師費;但是該兩位律師卻說:根本不需要20萬元,但是我們只是按照規定收取應該支付的律師費用。兩位律師接受委託後,通過閱卷了解到楊某和朱某分別侵佔了36萬和39萬元,還和我丈夫王某一起侵佔了10萬余元,但二者都說自己曾向當時仍任領導的我丈夫王某自首過,作為自首情節請求法院能予以減輕處罰,檢察機關也予以認可;但是我丈夫王某自己卻沒有提出任何對自己可以法定從輕及酌情從情的有利證據。而作為我丈夫王某辯護人的吳濱律師和徐強律師,經過細心的閱卷,在數十本卷宗中發現了許多蛛絲螞跡。兩位律師發現本案十分特殊,作為第一被告、第二被告的楊某、朱某在退還了贓款後,都被告取保候審,而涉案金額最少的我丈夫王某卻仍被羈押。在浩若繁星的卷宗中,兩位律師發現了對我丈夫王某有利的證據,即楊某和朱某將案發前將兩人進行職務侵佔的情況告訴我丈夫王某後,我丈夫王某便將此事告知了單位領導,並且配合單位要楊某、朱某將贓款交出,在楊某、朱某將贓款交出後,我丈夫王某立即將兩人的贓款交給了單位,此情節具有立*表現;我丈夫王某在單位找其談話時,就主動承認了自己以虛報人員的手法冒領了工資,此行為屬於自首情節,而這兩點公訴機關均未在起訴書中認可,若沒有自首及自首情節,我丈夫王某很有可能判處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兩律師據此提出了辯護方案,在庭審中,兩位律師與公訴機關進行就我丈夫王某是否具有立*及自首情節展開了多輪激烈的辯論。而我丈夫王某也在兩位律師的辯護中看到了希望。最終,經過合議庭的慎重討論,法院採納了兩位律師提出的「我丈夫王某具有法定的自首情節及立*情節,請閘北區法院減輕處罰,給予我丈夫王某緩刑的刑事處罰」的建議,給予了我丈夫王某從輕的裁判: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宣告緩刑二年。宣判後,我丈夫和我喜不自勝、相擁而泣;此時,我突然想起吳濱兩律師,豈不知這兩位律師早已悄然離開了法院。

Ⅷ 有沒有在線的侵佔罪的律師急急急

1、《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已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2、從法條上可見,職務侵佔罪在數額上,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而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解釋,在數額較大上規定了"5000-20000元"的選擇幅度,在數額巨大上,把10萬元作為數額巨大的起點,而且各地區不同,具體的數額還會有差異。發達區數額較大的就是10萬左右, 一般為2-3年有期徒刑.

Ⅸ 上海職務侵佔罪60萬量刑標准 請律師價格是多少

1.職務侵佔罪量刑標准: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海地區司法判例20萬以下吧)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60萬夠標准了)

2.律師代理費的價格有高有低,看案子的難易程度,無罪辯護還是罪輕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