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994年農婦地里撿到鑽石,27萬賣掉卻被告上法庭,後來結果如何
土地是人類乃至一個國家賴以生存基礎,如果沒有土地根本無法生存。猶太人為什麼要建國,甚至不惜和阿拉伯國家「兵戎相見」,很大程度上為了生存。人們可以在土地上種糧食,建造房屋,能夠代代綿延子嗣。另外土地裡面還有很多礦資源,價值可以說非常高。不過大家發現這些寶物時,又該如何處理呢?1994年農婦地里撿到鑽石,27萬賣掉後卻被告上法庭,後來結果如何?
這件事情在當時意義非常大,前後持續半年左右,知名度相當廣。讓很多人意識到世上沒有掉餡餅好事兒,下次再碰到這種情況一定要及時上交給國家。
B. 26年前山東女子耕地時撿到鑽石,賣了27萬後被起訴,結果如何
一夜暴富的美夢置信很多人都做過,固然有點不實在際,但這個世上一夜暴富的人還是有的,有人的運氣天生就是好到爆,隨意撿了一顆石子或許就是無價之寶的鑽石也說不定。在山東省的一個小山村裡就曾發作過地步里撿到大鑽石的真實事情。在26年前,也就是1994年5月8日,山東省郯城縣沙敦鄉的小塘村中,一位名叫魏元紅的鄉村婦女正在棉花地里翻土地時,撿到了一顆長得奇異的石子,事情也就由此發作。
這樣的結果讓陳懷民一家都墮入了低迷的氣氛,最後不只一分錢沒得到,如今還要倒貼訴訟費,陳懷民咽不下這口吻接著上訴,法院駁回訴訟,但由於陳懷民這次上交鑽石有功,於是獎勵了3萬元錢以及一本證書,至此,一切時間全部塵埃落定。看來天下果真沒有白吃的午餐啊!
C. 26年前山東農民撿到34克拉鑽石賣了27萬,被告上法庭,結局如何
很多人都說鑽石是上世紀最大的謊言,因為世界最大的鑽石礦被買斷,因此鑽石被富商定義為真愛的象徵,其實只是一塊堅硬的石頭。但是無論如何,現如今鑽石的價格高昂已成定局,一克拉鑽石就高達上萬元。
1995年,當地法院的判決下達給陳懷明,鑽石是國家資源,任何人沒有權利擁有,應該歸還國家。所以大亞公司與陳懷明的協議無效,陳懷明退還1萬定金。同時退還27萬元,鑽石收歸國有,陳懷明與701廠共同承擔打官司的費用。
這樣的結局讓陳懷明非常不甘心,事後繼續上訴表達不滿。最後考慮到鑽石是有陳懷明夫婦發現,於是當地政府獎勵了他們3萬元現金和榮譽證書,此事就此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