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項目有哪些
房地產成本是指房地產整個生產活動中造成的消費成本,以房地產開發產品為成本核算對象,根據房地產開發建設過程中實際消耗量和實際價格計算的實際應用成本。房地產成本按照資金進入企業的形態分類,可以分為采購成本、開發成本和經營成本。簡單來說,房地產成本主要有土地費用、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市政公共設施費用、管理費用、貸款利息、稅費及其他費用等8個部分。土地費用包括城鎮土地出讓金,土地徵用費或拆遷安置補償費。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土地方式有三種:協議出讓,招標出讓,拍賣出讓。目前基本以後兩種方式為主。隨著國家對土地宏觀管理政策趨緊,通過拍賣方式獲得開發用地成為大多數開發商獲取開發用地的有效方式。目前在我國城鎮商品房住宅價格構成中,土地費用約佔20%,並有進一步上升的趨勢。前期工程費主要指房屋開發的前期規劃,設計費,可行性研究費,地質勘查費以及「三通一平」等土地開發費用。他在整個成本構成中所佔比例相對較低,一般不會超過6%。建築安裝工程費指房屋建造過程中所發生的建築工程,設備及安裝工程費用等,又被稱為房屋建築安裝造價。他在整個成本構成中所佔比例相對較大。從我國目前情況看,約占整個成本的40%左右。市政公共設施費用包含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兩部分。基礎設施建設費主要指道路,自來水,污水,電力,電信,綠化等的建設費用。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用指在建設用地內建設的為居民提供配套服務的各種非營利性的公用設施(如學校,幼兒園,醫院,派出所等)和各種營利性的配套設施(如糧店,菜市場等商業網點)等所發生的費用。管理費用主要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為組織和管理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它包括管理人員工資,差旅費,辦公費,保險費,職工教育費,養老保險費等。在整個成本構成所佔比例很小,一般不會超過2%。房地產因開發周期長,需要投資數額大,因此必須藉助銀行的信貸資金,在開發經營過程中通過借貸籌集資金而應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利息也成為開發成本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它的大小與所開發項目的大小,融資額度的多少有密切關系,所以占成本構成比例相對不穩定。稅費包含兩部分:一部分是稅收,與房地產開發建設有關的稅收包括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土地增值稅,兩稅一費(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契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另一部分是行政性費用,主要由地方政府和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的費用,項目繁多且不規范。包括諸如征地管理費,商品房交易管理費,大市政配套費,人防費,煤氣水電增容費,開發管理費等。在我國目前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中所佔比例較大,一般在15%~25%左右。其他費用主要指不能列入前七項的所有費用。它主要包括銷售廣告費,各種不可預見費等,在成本構成中一般不會超過10%。
Ⅱ 房地產開發成本明細科目有哪些
開發成本包括以下8點: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國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將一定年限內的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給土地使用者。
1、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讓金的估算可參照政府前期出讓的類似地塊的出讓金數額並進行時間、地段、用途、臨街狀況、建築容積率、土地出讓年限、周圍環境狀況及土地現狀等因素的修正得到;
2、也可依據所在城市人民政府頒布的城市基準地價或平均標定地價,根據項目所在地段等級、用途、容積率、使用年限等因素修正得到。
二、土地徵收及拆遷安置補償費。
土地徵收費。國家建設徵收農村土地發生的費用主要有土地補償費、勞動力安置補助費、水利設施維修分攤、青苗補償費、耕地佔用稅、耕地墾復基金、征地管理費等。農村土地徵收費的估算可參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進行。
(2)點式供地項目哪些能進開發成本擴展閱讀:
房地產開發成本分類:
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就其用途來說,大致可分為三部分:
1、土地、土建及設備費用。這是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的主體內容,大致占總成本的80%,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費用。土地費用主要包括置換成本、批租費用、動遷費用等。
房產商在決定是否開發一個項目以前,必須進行房地產開發成本計算,將預計的土地費用通過土地面積和容積率的換算,計算出未來所開發的每平方米商品房所佔的土地成本(俗稱樓板價),以此來進行項目的可行性評估。
2、配套及其他收費支出。主要是指水、電、煤氣、大市政和公建配套費,學校、醫院、商店等生活服務性設施也是不可缺少的。其他收費支出中有些雖屬於押金性質,如檔案保證金、綠化保證金等,但難以全部收回。
這類收費項目種類繁多,標准不一,許多項目由壟斷性企事業單位執行,隨意性很強,標准普遍偏高。配套及其他收費項目是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中受外界因素影響最大的一塊費用支出,一般占項目總投資的10%~15%.
3、管理費用和籌資成本。房地產開發與其他行業相比,有建設周期長、投資數額大、投資風險高等特點,因此,大多數開發企業必須通過貸款來解決資金需要,這樣就產生數額較大的利息支出。如何把這部分費用核算好,對正確進行房地產開發成本計算,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Ⅲ 土地開發支出都是哪些支出
土地開發支出都是:1、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3補償費;4征地管理費;5耕地復懇費,6相關稅費。
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開發成本包括五方面的內容,具體內容及其核算如下:
1、土地費用 指直接與購置土地有關的費用,包括受讓費用、拆遷費用、填海造地費及其他有關手續費和稅費支出等。這些費用直接計入本科目。
2、基礎設施費 一般情況下,是指達到預期使用功能的熟地狀態所投入的線性建設費用,主要包括通電、通路、供水、通訊、排水(上下)和土地平整費用等,此類費用屬直接費用,直接計入本科目。
3、配套設施費 一般指水、電、大市政和公建配套的建築物建設費用,如學校、郵電、銀行、供電的開閉所、公廁等。配套設施的核算分兩種情況。其一,經有權機關批准建設且房地產企業不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房地產開發企業可按照建築面積或投資比例採取預提辦法從開發成本中計提公共配套設施費,即借記本科日,貸記「預提費用 」,預提的公共配套設施費只能用於相關的工程建設,不得挪作他用,預提數與實際支出數的差額,待工程完工後再調整有關科目。其二,單獨立項且已落實投資來源、能夠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從開發成本中預提公共配套設施費。
4、籌資費用 房地產開發企業為開發土地而借入的資金所發生的利息等借款費用,在土地開發完工之前,計入本科目,土地開發完工之後而發生的利息等借款費用,計入財務費用。
5、應由開發土地負擔的間接費用 它是指企業所屬單位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費用,主要包括工資、福利費、勞動保護費、辦公費等。如某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地產分公司所發生的間接費用應計入土地開發成本。應由開發土地負擔的間接費用,應在「開發間接費用」科目進行歸集,月末再按一定的分配標准分配計入本科目。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總部)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應作為期間費用,不在本科目核算。
Ⅳ 開發成本包括哪些
1、土地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土地(即建設場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2、房屋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各種房屋(包括商品房、出租房、周轉房、代建房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3、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能有償轉讓的大配套設施及不能有償轉讓、不能直接計入開發產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設施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4、代建工程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接受委託單位的委託,代為開發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成本項目
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指因開發房地產而徵用土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征地費、安置費以及原有建築物的拆遷補償費,或採用批租方式取得土地的批租地價。
2、前期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前發生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質勘察、測繪、場地平整等費用。
3、基礎設施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綠化、環衛設施以及道路等基礎設施費用。
4、建築安裝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項目在開發過程中按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圖施工所發生的各項建築安裝工程費和設備費。
5、配套設施費指在開發小區內發生,可計入土地、房屋開發成本的不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費用,如鋼爐房、水塔、居委會、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車棚、公廁等設施支出。
6、開發間接費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及開發現場為開發房地產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現場管理機構人員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Ⅳ 土地開發成本的項目設置
企業開發的土地,因其設計要求不同,開發的層次、程度和內容都不相同,有的只是進行場地的清理平整,如原有建築物、障礙物的拆除和土地的平整;有的除了場地平整外,還要進行地下各種管線的鋪設、地面道路的建設等。因此,就各個具體的土地開發項目來說,它的開發支出內容是不完全相同的。企業要根據所開發土地的具體情況和會計制度規定的成本項目,設置土地開發項目的成本項目。對於會計制度規定的、企業沒有發生支出內容的成本項目,如建築安裝工程費,配套設施費,可不必設置。根據土地開發支出的一般情況,企業對土地開發成本的核算,可設置如下幾個成本項目:
(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土地批租費;
(2)前期工程費;
(3)基礎設施費;
(4)開發間接費。
其中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是指按照城市建設總體規劃進行土地開發所發生的土地徵用費、耕地佔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及有關地上、地下物拆遷補償費等。但對拆遷舊建築物回收的殘值應估價入賬並沖減有關成本。開發土地如通過批租方式取得的,應列入批租地價。前期工程費是指土地開發項目前期工程發生的費用,包括規劃、設計費,項目可行性研究費,水文、地質勘察、測繪費,場地平整費等。基礎設施費是指土地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種基礎設施費,包括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等設施費用。開發間接費指應由商品性土地開發成本負擔的開發間接費用。土地開發項目如要負擔不能有償轉讓的配套設施費,還應設置「配套設施費」成本項目,用以核算應計入土地開發成本的配套設施費。
土地開發過程管理制度措施
一級開發監管主要依靠有關法規和合同約定來約束,監管主要目的是控製成本、控制開發進度以及開發質量。目前主要有如下幾種制度措施:
1.實行重大事項或重要環節審核制度,主要包括對征地方案、拆遷方案、大市政建設方案等審核。
2.定期報表制度,報表包括一級開發進度報表、資金使用情況報表、手續辦理情況報表等。利用定期報表制度來檢查進度、資金的使用、手續辦理的情況等。
3.進度對比制度,通過對實際運作進度與一級開發單位投標承諾進度進行對比分析,監督開發進度。
4.參與制度,儲備機構參與一級開發單位就項目拆遷、市政設計、施工等外包工作招標的評標工作。主要形式是充當招標過程監督代表,檢查招標工作的公開、公正、合理、合法性,確保有真正實力的公司中標。
5.備案制度,要求一級開發公司及時提交合同、支付款項憑證、手續辦理批復等文件資料給儲備機構備案。應該說明的是,備案並不意味著儲備機構認可合同或支付費用合理合法,合同簽訂、費用支付最後要經審計部門審計確認。
6.責任制度,對有收費標準的費用,按標准支付,儲備機構均予以認可,對於超標支付或故意擴大成本的支出費用由一級開發單位承擔。
開發土地的轉讓
一級開發後的建設土地,全部進入政府土地儲備庫。屬於經營性用地的,全部採用招、拍、掛進行出讓;屬於非經營性用地的,按照國家規定,可以採用協議或劃撥方式。
二級開發的建設用地的轉讓,要符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轉讓管理規定》的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用於投資開發的,要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應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以上;屬於成片開發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Ⅵ 房地產的開發成本包括哪些
一、開發產品成本的內容
開發產品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產品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它反映了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項目開發過程中所耗費的全部物化勞動與活勞動,是考核房地產開發工作質量的一項綜合指標,是制定開發產品銷售價格的基礎。開發產品成本按其用途,可分為以下四類:
1.土地開發成本。
土地開發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土地(即建設用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房屋開發成本。
房屋開發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各種房屋(包括商品房、出租房、周轉房、代建房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3.配套設施開發成本。
它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能有償轉讓的配套設施及不能有償轉讓、不能直接計入開發產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設施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4.代建工程開發成本。
它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接受委託單位的委託,代為開發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二、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對象
開發產品成本核算對象是指在開發產品成本的計算中,為了歸集和分配開發費用而確定的費用承擔者。企業應根據其開發項目的特點及實際情況,按照下列原則,選擇成本核算對象:
1.一般的開發項目,以每一獨立編制的概算或施工圖預算所列單項工程為成本核算對象。
2.同一開發地點、結構類型相同的群體開發項目,開竣工時間相近、由同一施工單位施工的,可以並為一個成本核算對象。
3.對於個別規模較大、工期較長的開發項目,可以結合經濟責任制的需要,按開發項目的一定區域和部位,劃分成本核算對象。
成本核算對象應在開發項目開工前確定,一經確定就不能隨意改變,更不能相互混淆。
三、房地產開發成本項目
開發產品成本項目一般可分為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公共配套設施費和開發間接費等。
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
指房地產開發時為徵用土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土地出讓金、勞動力安置費、青苗補償費、土地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及其他因徵用土地而發生的費用(如耕地佔用稅)。
2.前期工程費:
指企業在前期准備階段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總體規劃設計費、可行性研究費、政府代收代繳的各項費用、勘察設計費、各項臨時工程(臨時水、臨時電、臨時路等)費用、七通一平或三通一平費用等。
3.基礎設施費:
指建造各項基礎設施發生的費用。基礎設施主要是指與開發產品相關的道路、供熱設施、供水設施、供電設施、供氣設施、通訊設施、照明設施、以及綠化(包括排污、排洪、環衛)等,這些設施發生的設備及安裝費都在基礎設施費項目內歸集。
4.建築安裝工程費:
指企業以出包方式支付承建單位的建築安裝工程費和企業自營工程發生的建築安裝費。
5.配套設施費:
指為開發項目服務的,不能有償轉讓的各項公共配套設施發生的費用,如鍋爐房、水塔、公共廁所、自行車棚等。凡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如商店、郵局、學校、醫院、理發店等都不能計人該成本項目內。
6.開發間接費:
Ⅶ 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項目有哪些
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項目有以下方面:
一、開發成本
1、土地成本 土地費用=土地出讓金+拆遷安置補償費(城鎮土地)或征地費用(農業用地)
2、建安工程費 主要指建造建築物所發生的建築工程費用,設備采購費用及安裝工程費用等。一般按樓層和結構進行估算。
3、前期工程費 項目前期規劃、設計、可研費用可按總投資的一定百分比進行估算,水文地質勘察可根據工程量估算,三通一平的費用可根據實際工程量計算。一般前期工程費占建安工程費的3.5%—6。
4、基礎設施建設費 建築物2米以外和項目用地規劃紅線以內的各種管線和道路工程。一般按實際工程量估算,通常占建安費的15%左右。
5、公共設施配套建設費 居住小區內為居民服務配套建設的各種非營利性的公共配套設施的建設費
用。一般按規劃指標和實際工程量計算,也可按配套項目的建築面積和單價來計算,也可按建安費的3%—5%估算。
6、開發期間稅費 各地區不同,繳納的稅費也不同。一般按建安費的8%—15%估算。 7、其他費用 按當地有關部門的費率估算,約占建安費的3%。也可以把此項直接並入開發期間稅費進行估算。
8、不可預見費 一般取1—7項之和的1%—3%,或建安費的2%-5%。
二、開發費用
9、管理費用 開發成本的2%-3%。
10、財務費用 為了計算簡便,一般假定借款當期均在期中支出,其後各期按全期計算,還款當期按期末還款,按全期計息。
11、銷售費用 一般取銷售收入的3%—5%。
Ⅷ 房地產開發成本包括什麼
開發成本包括以下8點:
1.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國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將一定年限內的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給土地使用者。
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讓金的估算可參照政府前期出讓的類似地塊的出讓金數額並進行時間、地段、用途、臨街狀況、建築容積率、土地出讓年限、周圍環境狀況及土地現狀等因素的修正得到;
也可依據所在城市人民政府頒布的城市基準地價或平均標定地價,根據項目所在地段等級、用途、容積率、使用年限等因素修正得到。
2、土地徵收及拆遷安置補償費。
(1)土地徵收費。國家建設徵收農村土地發生的費用主要有土地補償費、勞動力安置補助費、水利設施維修分攤、青苗補償費、耕地佔用稅、耕地墾復基金、征地管理費等。農村土地徵收費的估算可參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進行。
(2)房屋徵收安置補償費。在城鎮地區,國家和地方政府可以依據法定程序,將國有儲備土地或已由企、事業單位或個人使用的土地出讓給房地產開發項目或其他建設項目使用。
因出讓土地使原用地單位或個人造成經濟損失,新用地單位應按規定給以補償。它實際上包括兩部分費用,即房屋徵收安置費和徵收補償費。
3、前期工程費。前期工程費主要包括:
(1)項目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所需費用。一般可以按項目總投資額的一定百分比估算。通常規劃及設計費為建安工程費的3%左右,水文地質勘探費可根據所需工作量結合有關收費標准估算。
(2)「三通一平」等土地開發費用。主要包括地上原有建築物、構築物拆除費用、場地平整費和通水、通電、通路的費用等。這些費用可以根據實際工作量,參照有關計費標准估算。
4、建安工程費。它是指直接用於建安工程建設的總成本費用。主要包括建築工程費(建築、特殊裝修工程費)、設備及安裝工程費(給排水、電氣照明、電梯、空調、燃氣管道、消防、防雷、弱電等設備及安裝)以及室內裝修工程費等。
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建安工程費可採用單元估演算法、單位指標估演算法、工程量近似匡演算法、概算指標估演算法以及類似工程經驗估演算法等估算。
5、基礎設施費。它又稱紅線內工程費,包括供水、供電、供氣、道路、綠化、排污、排洪、電訊、環衛等工程費用,通常採用單位指標估演算法來計算。
6、公共配套設施費。它主要包括不能有償轉讓的開發小區內公共配套設施發生的支出。其估算可參照「建安工程費」的估算方法。
7、不可預見費。它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依據項目的復雜程度和前述各項費用估算的准確程度,以上述1~6項之和為基數,按3%一5%計算。
8、開發期間稅費。開發項目投資估算應考慮項目在開發過程中所負擔的各種稅金和地方政府或有關部門徵收的費用。在一些大中城市,這部分費用在開發建設項目投資構成中占較大比重。應根據當地有關法規標准估算。
(8)點式供地項目哪些能進開發成本擴展閱讀:
此外,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還有間接費用,一般有以下幾種。
1、行政管理費
該項費用是直接從事項目開發管理的人員與部門產生的工資薪金、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招待費、通訊費、差旅費、保安服務費、職工教育經費等費用。
2、工程管理費
該項費用是所開發項目直接發生的工程監理費、預結算編制審核費、工程質量監督費、安全監督費、工程保險費、合同外獎勵等間接費用。
3、周轉房攤銷
周轉房攤銷是指將開發商品或自有房屋用於安置拆遷戶的攤銷費或折舊費,但目前也有一些公司租用房屋來安置拆遷戶,所支付的房屋租金也應計入周轉房攤銷科目。租用房屋需要按拆遷戶的要求進行裝修費、工程改造費、布線費等相關支出並由開發企承擔部分也應計入本科目。
4、項目營銷設施建造費
該項費用是所開發項目直接發生的廣告設施及發布費、銷售環境改造費、售樓處裝修裝飾費、樣板間費用等間接費用。
5、資本化借款費用
資本化借款費用包括:直接用於項目開發所借入資金的利息支出、折價或溢價攤銷和輔助費用,以及因外幣借款而發生匯兌差額。其中,因借款而發生的輔助費用還包括手續費等。
6、物業管理完善費
未出售的房子產權歸開發商所有,物業公司進駐後,需要產權人繳納物業管理費,開發商作為未售房屋的產權人,就該部分承擔的物業管理費,以及針對配套設施不完善,需要給物業公司支付的一部分補貼費用。
Ⅸ 一般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成本項目有哪些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成本項目如下:
一、土地取得成本
土地取得成本,是指為取得土地開發使用權(或開發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土地買價或出讓金、大市政配套費、契稅、耕地佔用稅、土地使用費、土地閑置費、農作物補償費、危房補償費、土地變更用途和超面積補交的地價及相關稅費、拆遷補償費用、安置及動遷費用、回遷房建造費用等。
在實務中,通常可以根據管理要求進一步分為政府地價及市政配套費、合作款項、紅線外市政設施費、拆遷補償費。
1、政府地價及市政配套費: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土地開發費,向政府部門交納的大市政配套費、交納的契稅、土地使用費、耕地佔用稅,土地變更用途和超面積補交的地價等。
2、合作款項:補償合作方地價、合作項目建房轉入分給合作方的房屋成本和相應稅金等。
3、紅線外市政設施費:紅線外道路、水、電、氣、通訊等建造費、管線鋪設費、介面補償費。
4、拆遷補償費:有關地上、地下建築物或附著物的拆遷補償凈支出,安置及動遷支出,農作物補償費,危房補償費等。
二、前期工程費
前期工程費,是指項目開發前期發生的政府許可費、招標代理費、臨時設施費以及水文地質勘察、測繪、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咨詢論證費、籌建、場地通平等前期費用。
在實務中,通常可以根據管理要求進一步分為勘察設計費、報批報建增容費、「三通一平」費、臨時設施費。
1、勘察設計費
包括勘測丈量費、規劃設計費、建築研究用房費、其他。勘測丈量費:包括初勘、詳勘等。主要有:水文、地質、文物和地基勘察費,沉降觀測費,日照測試費、撥地釘樁驗線費、復線費、定線費、施工放線費、建築面積丈量費等。規劃設計費:規劃費:方案招標費、規劃設計模型製作費、方案評審費、效果圖設計費、總體規劃設計費。設計費:施工圖設計費、修改設計費、環境景觀設計費等。其他:可行性研究費、制圖、曬圖、趕圖費、樣品製作費等。建築研究用房費:包括材料及施工費。
2、報批報建增容費
報批報建增容費包括報批報建費、項目整體性報批報建費、增容費。報批報建費:包括安檢費、質檢費、標底編制費、交易中心手續費、人防報建費、消防配套設施費、散裝水泥集資費、白蟻防治費、牆改基金、建築面積丈量費、路口開設費等、規劃管理費、新材料基金(或牆改專項基金)、教師住宅基金(或中小學教師住宅補貼費)、拆遷管理費、招投標管理費等。項目整體性報批報建費:項目報建時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交納的報批費。增容費:包括水、電、煤氣增容費。
3、「三通一平」費:
三通一平費主要包括臨時通水、通電、通路,場地平整。臨時道路:接通紅線外施工用臨時道路的設計、建造費用。臨時用電:接通紅線外施工用臨時用電規劃設計費、臨時管線鋪設、改造、遷移、臨時變壓器安裝及拆除費用。臨時用水:接通紅線外施工用臨時給排水設施的設計、建造、管線鋪設、改造、遷移等費用。場地平整:基礎開挖前的場地平整、場地清運、舊房拆除等費用。
4、臨時設施費
臨時設施費包括臨時圍牆、臨時辦公室、臨時場地佔用費、臨時圍擋。臨時圍牆:包括圍牆、圍欄設計、建造、裝飾費用。臨時辦公室:租金、建造及裝飾費用。臨時場地佔用費:含施工用臨時佔道費、臨時借用空地租費。臨時圍板:包括設計、建造、裝飾費用。
三、建安工程費
建築安裝工程費,是指開發項目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主體建築的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及精裝修費等。
1、建築工程費
建築工程費指項目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主體內列入土建預算內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基礎造價、結構及粗裝修造價、門窗工程、公共部位精裝修費、戶內精裝修費。基礎造價:包括土石方、樁基、護壁(坡)工程費,基礎處理費、樁基咨詢及檢測費、降水。結構及粗裝修造價:主要包括砼框架(含獨立柱基和條基等淺基礎)、砌體、找平及抹灰、防水、垂直運輸、腳手架、超高補貼、散水、沉降縫、伸縮縫、底層花園砌體(高層建築的裙樓有架空層,原則上架空層結構列入裙樓、有轉換層結構並入塔樓)。門窗工程:主要包括單元門、入戶門、戶內門、外牆門窗、防火門的費用。公共部位精裝修費:主要包括大堂、電梯廳、樓梯間、屋面、外立面及雨蓬的精裝修費用。戶內精裝修費:主要包括廚房、衛生間、廳房、陽台、露台的精裝修費用。
2、安裝工程費
安裝工程費包括室內水暖氣電管線設備費、室內設備及其安裝費、弱電系統費。室內水暖氣電管線設備費主要包括:室內給排水系統費(自來水、排水、直飲水、熱水);室內採暖系統費(地板熱、電熱膜、分戶燃氣爐、管道系統、暖氣片);室內燃氣系統費;室內電氣工程費:包括樓棟及單元配電箱、電表箱、戶配電箱、管線敷設、燈具、開關插座、含弱電工程管盒預埋。室內設備及其安裝費:通風空調系統費:包括空調設備及安裝費用、空調管道、通風系統費用;電梯及其安裝費;發電機及其安裝費:包括發電機供貨、安裝、機房降噪費;消防系統費:包括水消防、電消防、氣體滅火、防排煙工程費;人防設備及安裝費:包括密閉門、氣體過濾裝置等。弱電系統費:居家防盜系統費用:包括陽台及室內紅外探測防盜、門磁、緊急按扭等;對講系統費用:包括可視及非可視對講系統費用;三表遠傳系統費用:包括水、電、氣遠程抄表系統費用;有線電視費用:包括有線電視、衛星電視主體內外布線及終端插座費用;電話系統費用:包括主體內外布線及終端插座費用;寬頻網:包括主體內外布線及終端插座費用等。
四、基礎設施費
基礎設施建設費,是指開發項目在開發過程中發生的道路、供水、供電、供氣、供暖、排污、排洪、消防、通訊、照明、有線電視、寬頻網路、智能化等社區管網工程費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園林、景觀環境工程費用等。
主要包括:室外給排水系統費、室外採暖系統費、室外燃氣系統費、室外電氣及高低壓設備費、室外智能化系統費、園林環境工程費、環境衛生費。
1、室外給排水系統費
室外給水系統費:主要包括小區內給水管道、檢查井、水泵房設備、及外接的消火栓等費用;雨污水系統費用。
2、室外採暖系統費:主要包括管道系統、熱交換站、鍋爐房費用。
3、室外燃氣系統費:主要包括管道系統、調壓站
4、室外電氣及高低壓設備費
高低壓配電設備及安裝:包括紅線到配電房的高壓線、高壓櫃、變壓器、低壓櫃及箱式變壓設備費用;室外強電管道及電纜敷設:室外強電總平線路部分費用;室外弱電管道埋設:包括用於電視、電話、寬頻網、智能化布線的管道預埋、檢查井等費用。
5、室外智能化系統費
停車管理系統費用:包括露天停車場管理系統、地下室或架空層停車場管理系統的費用;小區閉路監控系統費用:包括攝像頭、顯示屏及電氣系統安裝等費用;周界紅外防越系統費用:紅外對掃等;小區門禁系統費用;電子巡更系統費用;電子公告屏費用等。
6、園林環境工程費
園林環境工程費指項目所發生的園林環境造價,主要包括綠化建設費、建築小品、道路、廣場建造費、圍牆建造費、室外照明、室外背景音樂、室外零星設施。綠化建設費:包括公共綠化、組團宅間綠化、一樓私家花園、小區周邊綠化支出;建築小品:雕塑、水景、環廊、假山等;道路、廣場建造費:道路廣場鋪設、開設路口工程及補償費等;圍牆建造費:包括永久性圍牆、圍欄及大門;室外照明:室外照明電氣工程,如路燈、草坪燈;室外背景音樂;室外零星設施:兒童游樂設施、各種指示牌、標識牌、示意圖、垃圾桶、座椅、陽傘等。
五、配套設施費
公共配套設施費,是指開發項目內發生的、獨立的、非營利性的且產權屬於全體業主的,或無償贈與地方政府、政府公共事業單位的公共配套設施費用等。
配套設施費指房屋開發過程中,根據有關法規,產權及收益權不屬於開發商,開發商不能有償轉讓也不能轉作自留固定資產的公共配套設施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在開發小區內發生的不會產生經營收入的不可經營性公共配套設施支出,包括居委會、派出所、崗亭、兒童樂園、自行車棚等;
2、在開發小區內發生的根據法規或經營慣例,其經營收入歸於經營者或業委會的可經營性公共配套設施的支出,如建造幼托、郵局、圖書館、閱覽室、健身房、游泳池、球場等設施的支出;
3、開發小區內城市規劃中規定的大配套設施項目不能有償轉讓和取得經營收益權時,發生的沒有投資來源的費用;
4、對於產權、收入歸屬情況較為復雜的地下室、車位等設施,應根據當地政府法規、開發商的銷售承諾等具體情況確定是否攤入本成本項目。如開發商通過補交地價或人防工程費等措施,得到政府部門認可,取得了該配套設施的產權,則應作為經營性項目獨立核算。
該成本項目下按各項配套設施設立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如:游泳池:土建、設備、設施;業主會所:設計、裝修費、資產購置、單體會所結構;幼兒園:建造成本及配套資產購置;學校:建造成本及配套資產購置;球場;設備用房:配電房、水泵房土建及裝修費;車站建造費:土建、設備、各項設施。
六、開發間接費
開發間接費,指企業為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且不能將其直接歸屬於成本核算對象的工程監理費、造價審核費、結算審核費、工程保險費等。為業主代扣代繳的公共維修基金等不得計入產品成本。
在實務中,通常可以根據管理要求進一步分為工程管理費、項目營銷設施建造費、物業管理完善費。
1、工程管理費
主要包括工程監理費、預結算編審費、行政管理費、施工合同外獎金、工程質量監督費、安全監督費、工程保險費。工程監理費:支付給聘請的項目或工程監理單位的費用;預結算編審費:支付給造價咨詢公司的預結算的編制、審核費用;行政管理費:直接從事項目開發的部門的人員的工資、獎金、補貼等人工費以及直接從事項目開發的部門的行政費;施工合同外獎金:趕工獎、進度獎;工程質量監督費:建設主管部門的質監費;安全監督費:建設主管部門的安監費;工程保險費。
2、營銷設施建造費
廣告設施及發布費、銷售環境改造費、售樓處裝修、裝飾費、其他。廣告設施及發布費:車站廣告、路牌廣告;銷售環境改造費:會所、推出銷售樓盤(含示範單位)周圍等銷售區域銷售期間的現場設計、工程、裝飾費;臨時銷售通道的設計、工程、裝飾等費用;售樓處裝修、裝飾費:設計、工程、裝飾等;樣板間:包括樣板間設計、裝修、傢具、飾品以及保潔、保安、維修費。主體外搭設的樣板間還包括建造費用;主體內樣板間銷售後回收的設計、裝修、傢具、家私等費用,在主營業務收入中單列或單獨記錄,考核時從總費用中扣除;其他。
3、物業管理完善費
包括按規定應由開發商承擔的由物業管理公司代管的物業管理基金、公建維修基金或其他專項基金;以及小區入住前投入的物業管理費用。
七、借款費用
借款費用,是指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資本化借款費用包括直接用於項目開發所借入資金的利息支出、折價或溢價攤銷和輔助費用,以及因外幣借款而發生匯兌差額。因借款而發生的輔助費用包括手續費等。
Ⅹ 房地產會計中開發成本是包含以下六個項目:
房地產會計中開發成本可以按照實際情況和管理需要劃分以下六個項目:
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
2、前期工程費
3、基礎設施費
4、配套設施費
5、建築安裝工程費
6、開發間接費
開發成本的全部金額,在期末填列在資產負債表的存貨—在產品中,辦理決算後,轉入庫存商品核算。它們構成了可供出售房地產的成本。
基礎設施的水電、道路、圍牆等設施和配套設施的大門及門房、供配電、地下室防空設施均要分攤到房地產中,由購買者承擔成本。
分攤時,這六個項目中,如果能直接確定是某個建設項目、建設對象的,就直接計入它的成本;如果不能直接確定,就按受益對象分攤;比如第一項土地,可以按共同對象的建築面積分攤掉;其餘可以按共同對象的建築面積分攤。
(10)點式供地項目哪些能進開發成本擴展閱讀:
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就其用途來說,大致可分為三部分:
1、土地、土建及設備費用。這是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的主體內容,大致占總成本的80%,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費用。土地費用主要包括置換成本、批租費用、動遷費用等。
房產商在決定是否開發一個項目以前,必須進行房地產開發成本計算,將預計的土地費用通過土地面積和容積率的換算,計算出未來所開發的每平方米商品房所佔的土地成本(俗稱樓板價),以此來進行項目的可行性評估。
2、配套及其他收費支出。主要是指水、電、煤氣、大市政和公建配套費,學校、醫院、商店等生活服務性設施也是不可缺少的。其他收費支出中有些雖屬於押金性質,如檔案保證金、綠化保證金等,但難以全部收回。
這類收費項目種類繁多,標准不一,許多項目由壟斷性企事業單位執行,隨意性很強,標准普遍偏高。配套及其他收費項目是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中受外界因素影響最大的一塊費用支出,一般占項目總投資的10%~15%.
3、管理費用和籌資成本。房地產開發與其他行業相比,有建設周期長、投資數額大、投資風險高等特點,因此,大多數開發企業必須通過貸款來解決資金需要,這樣就產生數額較大的利息支出。如何把這部分費用核算好,對正確進行房地產開發成本計算,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