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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重置成本法評估法

發布時間: 2022-05-24 16:07:20

❶ 怎樣計算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法的基本公式為:評估價值=重置成本-實體性貶值-功能性貶值-經濟性貶值 ,評估價值=重置全價×成新率 ,設備實體性貶值與重置成本之比稱為實體性貶值率,功能性貶值、經濟性貶值與重置成本之比稱為功能性貶值率與經濟性貶值率。實體性貶值率、功能性貶值率與經濟性貶值率之和稱為總貶值率或綜合貶值率。因此有: 評估價值=重置成本×(1-綜合貶值率) (1-2) ,評估中,通常將(1-綜合貶值率)稱為成新率。所以,上述公式可寫成:題目評估價值=12X(10-8)/10=2.4萬元。
拓展資料:
1、重置成本是指資產按照現在相同或者相似資產所需支付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負債按照現在償付該項負債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重置成本是一種現行成本,它和原始成本在資產取得當時是一致的。之後,由於物價的變動,同一資產或其等價物就可能需要用較多的或較少的交換價格才能獲得。因此,重置成本表示當時取得同一資產或其等價物需要的交換價格。這種交換價格應該是從企業資產或勞務市場獲得的成本價格,而不是從企業正常經營過程中通常出售其資產或勞務的市場中的銷售價格。
2、重置成本是現在時點的成本,它強調站在企業主體角度,以投入到某項資產上的價值作為重置成本。在實務中,重置成本多應用於盤盈固定資產的計量等。例如,企業在年末財產清查中,發現全新的未入賬的設備一台,其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為40 000元。則企業對這台設備按重置成本計價為40 000元。成本法亦重置成本法,是指在資產繼續使用的前提下,從估計的更新或重置資產的現時成本中減去應計損耗而求及的一個價值指標的方法。
3、重置成本法是資產評估的一種准則 [2] ,就是選用一種價格指數,比如CPI,將資產購置年份時的價值換算為當前的價值,或者更好的辦法是分別調整每一項資產以反映各項資產真正的當前重置成本,這樣同時反映通貨膨脹和過時貶值這兩個因素。重置成本法的最大不足是它忽略了組織資本。依據重置成本評估,無論各項資產的重置成本測定得多麼完美,也會忽略這樣一種追加的協調價值。

❷ 什麼是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是指企業重新取得與其所擁有的某項資產相同或與其功能相當的資產需要支付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
重置成本是在資產評估中評估固定資產的的一種方法,一般是被評估機器設備在全新狀態下的重置成本,也就是購買新的,包括設備購置價格、設備運雜費、設備安裝費、設備基礎費和資金成本等。
用重置成本乘以新成率(新舊程度),就是被評估資產的價值。

❸ 資產評估中現行市價法和重置成本法的區別與聯系

市場比較法也稱市場法、比較法、現行市價法。它是指通過比較被評估的資產與最近出售的類似的資產的異同,並將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進行合理調整,從而確定被評估資產價值的一種資產評估方法。 [1]
比較法,是指將估價對象與估價時點近期有過交易的類似房地產進行比較,對這些類似房地產的已知價格作適當的修正,以此估算估價對象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的方法。市場比較法是房地產估價最重要、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也是一種技術上成熟、最貼切實際的估價方法。

重置成本法也稱成本法,是指在資產評估時按被評估資產的現時重置成本扣除其各項損耗來確定被評估資產價值的方法。
重置成本法,就是在現實條件下重新購置或建造一個全新狀態的評估對象,所需的全部成本減去評估對象的實體性陳舊貶值、功能性陳舊貶值和經濟性陳舊貶值後的差額,以其作為評估對象現實價值的一種評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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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什麼是資產評估重置成本法的理論

重置成本法是在現時條件下,被評估資產全新狀態的重置成本減去該項資產的實體性貶值、功能性貶值和經濟性貶值,估算資產價值的方法。用重置成本法進行資產評估的,應當根據該項資產在全新情況下的重置成本,減去按重置成本計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積折舊額,考慮功能變化、成新率(被評估資產的新舊程度,如八成新、六成新)等因素,評定重估價值;或者根據資產的使用期限,考慮資產功能變化等因素重新確定成新率,評定重估價值。重置成本法的計算公式是:
被評估資產價值=重置全價-實體性陳舊貶值-功能性陳舊貶值-經濟性陳舊貶值或被評估資產價值=重置全價×成新率
其中,重置全價是指被評估資產在全新狀態下的重置成本。
成本法是從成本的角度來衡量資產的價值,它首先估算與評估對象完全相同或功能相同的全新資產的成本。如果被評估對象是一台全新的設備或一個全新的工廠,則被評估對象的價值為它的重置成本。根據替代性原則,在進行資產交易時,購買者所願意支付的價格不會超過按市場標准重新購置或構建該項資產所付出的成本。如果被評估資產已經使用過,則應該從重置成本中扣減在使用進程中的自然磨損、技術進步或外部經濟環境導致的各種貶值。因此,成本法是通過估算被評估資產的重置成本和資產實體性貶值、功能性貶值、經濟性貶值,將重置成本扣減各種貶值作為資產評估價值的一種方法。

❺ 重置成本法是什麼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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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置成本法,就是在現實條件下重新購置或建造一個全新狀態的評估對象,所需的全部成本減去評估對象的實體性陳舊貶值、功能性陳舊貶值和經濟性陳舊貶值後的差額,以其作為評估對象現實價值的一種評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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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評估中重置成本法和市場法有什麼區別

1、含義不同

市場法也稱市場價格比較法,是指通過比較被評估資產與最近售出類似資產的異同,並將類似的市場價格進行調整,從而確定被評估資產價值的一種資產評估方法。重置成本法也稱成本法,是指在資產評估時按被評估資產的現時重置成本扣除其各項損耗來確定被評估資產價值的方法。

重置成本法,就是在現實條件下重新購置或建造一個全新狀態的評估對象,所需的全部成本減去評估對象的實體性陳舊貶值、功能性陳舊貶值和經濟性陳舊貶值後的差額,以其作為評估對象現實價值的一種評估方法。

2、方法不同

在資產評估中,由於評估目的、適用的價值類型、評估對象、可搜集到的數據資料及主要經濟技術參數等的不同,應該選擇恰當的評估方法。但這些評估方法都只是一種手段,共同目標都是獲得客觀的、令人信服的資產評估值。

從理論上講,成本法是歷史資產與現時新資產的比較。通過評估對象與現時功能相同資產的比較,確定被評估資產的重置成本、實體性貶值、功能性貶值等,從而確定被評估資產的價值。

市場法和成本法常運用收益法中的重要指標折現率。市場法中分析和調整參照物價格與被評估資產價值的差異因素時,如土地使用權年限修正系數,用到折現的方法。成本法中對功能性貶值的確定地採用折現的方法。

3、優缺點不同

市場法是將評估對象與可參考企業或者在市場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業、股東權益、證券等權益性資產進行對比以確定評估對象價值。其應用前提是假設在一個完全市場上相似的資產一定會有相似的價格。市場法中常用的方法是參考企業比較法、並購案例比較法和市盈率法。

重置優點是因為它反映的是企業為取得和開發目前所擁有或控制的部分或全部人力資源而發生的實際成本的現實價值,因此重置成本法可以真實的反映出人力資源的成本。

缺點是它增加了會計核算的工作量,核算時,要按重置成本調整人力資源成本的賬面余額,將重置成本與原賬面余額作為人力資源損益計入當期利潤總額,同時對以後會計期間分攤的人力資源成本也要進行相應的調整,這些都會導致提供的會計信息失真,重置成本的確定帶有很大的主觀性,脫離了實際成本原則,使人們難以接受。

❼ 重置成本法和剩餘法的區別

重置成本法:就是在現實條件下重新購置或建造一個全新狀態的評估對象,所需的全部成本減去評估對象的實體性陳舊貶值、功能性陳舊貶值和經濟性陳舊貶值後的差額,以其作為評估對象現實價值的一種評估方法。重置成本法的基本公式為:評估價值=重置成本-實體性貶值-功能性貶值-經濟性貶值
剩餘法又稱假設開發法、倒演算法、殘余法或余值法等。是指在估算開發完成後不動產正常交易價格的基礎上,扣除建築物建造費用和與建築物建造、買賣有關費用後,以價格余額來確定估價對象土地價格的一種方法。
剩餘法更深層的理論依據完全類似於地租原理,只不過地租是每年的租金剩餘,剩餘法是一次性的價格剩餘,但計算原理是一致的。
剩餘法還可以通過求取殘余的純收益後,再進行資本還原,求得房地價格。
除適用於土地估價外,剩餘法還大量應用於房地產開發項目評價和投資決策,具體可應用於三個方面:
(1)確定投資者獲取待開發場地所能支付的價格
(2)確定具體開發項目的預期利潤
(3)確定開發項目中的控製成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