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發電廠供熱高一度費用會增加嗎
發電廠供熱高一度費用會增加悶鄭。供熱變高以後,隨之材料費、電費也會一同增數罩冊加。供熱薯宏費用計算公式:供熱單位成本=(燃動費+直接人工費+期間費用)÷供熱量或供熱面積。
⑵ 供熱收費標准
法律分析:1、根據國家規定,尚未安裝供熱設備的人不需要支付供熱費用,但一般統一管理的社區會統一安裝2、取暖費的收取一般按照社區規定的費用計算。就像物業費一樣,只要房子有相關費用,不管住戶住不住,都要交3、一般暖氣費不同地方的價格和收取方式不同,月、季、年都可以。一般暖氣費按房屋面積徵收。每月每平米價格不是很高。
法律依據:《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 第八條 城市供熱價格由供熱成本、稅收和利潤組成:
(一)供熱成本包括供熱生產成本和期間成本。供熱生產成本是指燃料費、電費、水費、固定資產折舊費、修理費、工資等應計入供熱成本的直接費用;供熱期間的費用是指組織和管理供熱生產經營發生的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二)稅收是指供熱企業(單位)應繳納的稅收三)利潤是指供熱企業(單位)應取得的合理收入。目前按成本利潤率核定,逐步過渡到按凈資產收益率核定。輸熱、配熱等環節的合理熱損失可計入成本。
⑶ 熱電廠的抽氣成本如何計算'
我個人以為計算供汽成本應該是先根據熱電比將鍋爐用的燃料、水等分開,計算出用於供熱的燃料、水的實物消耗量,然後用某段時間內,譬如說一年內每種燃料、水的消耗量乘以平均價格得出金額,再除以一年內總的供汽量,從而計算出每供一噸汽的成本。
至於產汽成本則是將一年內每種燃料、水的總消耗量乘以平均價格得出金額,再除以一年內總的鍋爐發汽量量,從而計算出每產一噸汽的成本。
說明:以上未考慮人工成本等因素。
但是我翻看某公司給我公司做的蒸汽系統優化項目,計算產汽成本用到了每種燃料的熱值還有蒸汽的焓值,我百思不得其解,請高人明示一下。
另外,我想問一下,如果想根據成本不同將公司幾個產汽點負荷優化一下,應該是用產汽成本還是用供汽成本?
⑷ 我想知道熱電聯產的供熱煤耗和供電煤耗怎麼算,具體步驟及相關公式
1、先計算出供熱比,供熱比=供熱量/發電供熱總耗熱量,
其中:發電供熱總耗熱量=鍋爐出口蒸汽焓-鍋爐給水焓,
2、供熱比×總用煤量=供熱用煤量,
3、發電用煤量=總用煤量-供熱用煤量,
4、發電煤耗=發電用煤量/發電量,(g/kwh)
5、供熱煤耗=供熱用煤量/供熱量,(g/t,或g/GJ,取決於供熱量的單位)
6、供熱廠用電=總廠用電×供熱比
發電廠用電=總廠用電×(1-供熱比)
7、供電煤耗=發電用煤量/(發電量-總廠用電量)
⑸ 熱電廠供熱標煤耗如何計算
熱電廠供熱標煤耗計算公式:
br=Br/Qr×103
其中:br 供熱標煤耗率 kg/GJ
Br 供熱耗標煤量 t
Qr 對外總供熱量 GJ
上式中Br;Qr的計算如下: Br=Bb〃αr αr=Qr/Qh
其中: Qh 為鍋爐總產汽熱量 GJ
其中一部分通過汽輪機或通過減溫減壓器對外供熱, 另一部分通過汽輪發電機發電。
αr 為供熱比,表示對外供熱占總鍋爐產汽熱量百分比。
⑹ 供熱量成本核算方法是什麼
更加供熱公司的運營情況做
⑺ 城市集中供熱成本如何計算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建設部關於印發《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第二章熱價分類與構成
第六條城市供熱價格分為熱力出廠價格、管網輸送價格和熱力銷售價格。熱力出廠價格是指熱源生產企業向熱力輸送企業銷售熱力的價格;管網輸送價格是指熱力輸送企業輸送熱力的價格;熱力銷售價格是指向終端用戶銷售熱力的價格。
第七條城市供熱實行分類熱價。用戶分類標准及各類用戶熱價之間的比價關系由城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結合實際情況確定。
第八條城市供熱價格由供熱成本、稅金和利潤構成。
(一)供熱成本包括供熱生產成本和期間費用。供熱生產成本是指供熱過程中發生的燃料費、電費、水費、固定資產折舊費、修理費、工資以及其它應當計入供熱成本的直接費用;供熱期間費用是指組織和管理供熱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二)稅金是指熱力企業(單位)生產供應熱力應當繳納的稅金。
(三)利潤是指熱力企業(單位)應當取得的合理收益。現階段按成本利潤率核定,逐步過渡到按凈資產收益率核定。
第九條輸熱、配熱等環節中的合理熱損失可以計入成本。
的規定:
⑻ 你好,能幫我介紹一下供暖公司的成本是什麼嗎,其中燃料的費用占總的費用比例大么謝謝
供熱成本=燃料+電+水+人工費+折舊費+製造費+輔助生產費。燃料所佔的比重,要看使用的多大的鍋爐,供暖面積多大。
⑼ 供熱企業收入成本怎樣配比
算平均值分攤。
配比性原則是指企業進行會計核算時,收入與取得該收入發生的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以便計算特定業務或特定期間的經營成果。在會計實務中配比原則常見的實例是同一會計期間內和各項收入與該期間的成本 費用相配比。2007年實行的新會計准則中已經取消了配比性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