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變動成本與完全成本法的根本區別是什麼
變動成本與完全成本法的根本區別如下:
1、理論依據不同:變動成本法的理論依據為固定製造費用與特定會計期間相聯系,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持續經營期的長短成比例,並隨時間的推移而消逝。其效益不應遞延到下一個會計期間,而應在其發生的當期,全額列入損益表,作為該期銷售收入的一個扣減項目。而傳統的完全成本法則強調成本補償的一致性,其理論依據是固定製造費用發生在生產領域,與產品生產直接相關,其與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變動製造費用的支出並無區別,應當將其作為產品成本的一部分,從產品銷售收入中得到補償。
2、應用前提與成本構成的內容不同:變動成本法是在成本性態分析的基礎上,對產品成本按其與產量變動間的線性關系劃分為變動成本與固定成本,並進行粗略估計。其中,變動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性製造費用和變動性銷售及管理費用;固定成本包括固定性製造費用和固定性銷售及管理費用。而完全成本法將成本按其用途分成生產成本與非生產成本兩大類。其中,生產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非生產成本包括銷售和管理費用等期間費用。
3、產品成本構成內容不同:完全成本法下,產品成本中包含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為生產產品而耗費的全部製造費用(包括變動製造費用和固定製造費用),成本隨著產品的流轉而結轉;而變動成本法則將製造費用中的固定部分視作當期的期間費用,隨同銷售和管理費用一起全額扣除,而與期末是否結餘存貨無關,產品成本中只包含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和變動製造費用。
4、存貨估價及成本流程不同:採用變動成本法,無論是在產品、庫存產成品還是已銷產品,其成本都只包含變動成本,故期末結餘存貨只按變動成本計價而不包括固定成本;完全成本法是從價值補償角度計算成本的,不論是變動成本還是固定成本都計入到產品成本中,反映生產過程中的全部耗費,因而符合傳統的成本概念,便於編制財務報表,是財務會計核算中確定盈虧的重要依據。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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