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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執行成本如何計算

發布時間: 2022-11-19 08:34:32

1. 如何進行成本的核算

完整地歸集與核算成本計算對象所發生的各種耗費,正確計算生產資料轉移價值和應計入本期成本的費用額,科學地確定成本計算的對象、項目、期間以及成本計算方法和費用分配方法,保證各種產品成本的准確、及時。

1、正確劃分各種費用支出的界限,如收益支出與資本支出、營業外支出的界限,產品生產成本與期間費用的界限,本期產品成本和下期產品成本的界限,不同產品成本的界限,在產品和產成品成本的界限等。

2、認真執行成本開支的有關法規規定,按成本開支范圍處理費用的列支。

3、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礎工作,包括:建立和健全成本核算的原始憑證和記錄、合理的憑證傳遞流程;制定工時、材料的消耗定額,加強定額管理;建立材料物資的計量、驗收、領發、盤存制度;制訂內部結算價格和內部結算制度。

4、根據企業的生產特點和管理要求,選擇適當的成本計算方法,確定成本計算對象、費用的歸集與計入產品成本的程序、成本計算期、產品成本在產成品與在產品之間的劃分方法等。方法有品種法、分批法和分步法,此外還有分類法、定額法等多種。



注意事項

1、最基本的成本計算方法有:品種法、分批法、分步法。成本計算方法的確定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企業生產的特點和成本管理的要求。例如,在大量大批單步驟生產的情況下,只要求按產品的品種計算成本,這種成本計算方法就穩定之為品種法。

又如,在單件小批多步驟的生產情況下,由於生產是按照客戶的訂單以及企業組織的生產批別組織生產,因此,產品成本就應該按照訂單或生產批別進行計算,這種成本計算方法就為分批法。而在大量大批多步驟生產的情況下,往往不僅要求按產品品種計算方法為分步法。

2、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可與基本方法結合使用的成本計算方法,例如,採用品種法計算成本,在產品品種規格繁多的情況下,為了簡化成本計算工作,可以先將產品劃分為若干類別,分別計算各類別產品成本,然後在各個類別內部採用一定的分配標准,計算出各個規模產品的成本,這種方法稱之為分類法。

在定額管理制度比較健全的企業中,為了加強成本的定額控制,還可以以定額成本為基礎,計算產品的實際成本,這種方法為定額法。

2. 成本核算的主要內容和一般流程是什麼

產品成本是企業一定時期內為生產一定產品所支出的生產費用。產品成本核算是對生產經營過程中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進行計算,並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成本核算一般是對成本計劃執行的結果進行事後的反映。

一、成本核算的要求

(一)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二)正確劃分各種費用支出的界限

1.正確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

2.正確劃分成本費用、期間費用和營業外支出的界限;

3.正確劃分本期費用和以後期間費用的界限;

4.正確劃分各種產品成本費用的界限;

5.正確劃分本期完工產品和期末在產品成本的界限。

(三)根據生產特點和管理要求選擇適當的成本計算方法

產品成本的計算,關鍵是選擇適當的產品成本計算方法。目前企業常用的產品成本計算方法有品種法、分批法、分步法、分類法、定額法、標准成本法等。

二、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1.根據生產特點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確定成本核算對象。

2.確定成本項目。

3.設置有關成本和費用明細賬。

4.收集確定各種產品的生產量、入庫量、在產品盤存量以及材料、工時、動力消耗等,並對所有已發生費用進行審核。

5.歸集所發生的全部費用,並按照確定的成本計算對象予以分配,按成本項目計算各種產品的在產品成本、產成品成本和單位成本。

6.結轉產品銷售成本。

3. 如何進行成本核算

現在我給你介紹一下工業企業成本核算的方法:企業產品成本的核算方法採用製造成本法。即: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分為製造費用和期間費用,將製造費用計入產品成本,將期間費用在發生的會計期間內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無論什麼工業企業、生產什麼類型的產品,也不論管理要求如何,最終都必須按照產品品種算出產品成本。按產品品種計算成本,是產品成本計算最一般、最起碼的要求,品種法是最基本的成本計算方法。若有需要或管理上是按訂單生產,可使用分批法。同時因小企業一般不對外籌集資金,不向公共部門報送報表,所執行的也就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企業會計制度》或《小企業會計制度》,執行的是參照稅法規定的一種四不像的盡量能起到一些避稅效果的會計政策。相關科目設置及核算思路 1. 不再分別設置基本生產成本和輔助生產成本兩個科目,將其合並為一個生產成本科目,不按產品設明細帳,直接設原材料、工資及福利費、電力(燃料動力)、製造費用等幾個二級明細科目對大項費用進行歸集。因為一般中小企業經營范圍有限,產品的生產工藝和產品結構及所耗原材料大致相同,除了主要原材料能歸屬到具體產品外,其它項目並不能歸屬到具體產品,核算到產品沒有實際意義。但當所用原料及所產產品區別較大,可以按產品設明細帳;也可不設,而用成本核算表代替,即所謂的以表代帳。2. 因中小企業車間劃分不明顯或雖明顯但傳遞手續不完善,製造費用科目不按車間設明細帳,直接設機物料、修理費、折舊等幾個二級明細科目對車間費用進行歸集。同時因中小企業管理人員多參加生產管理,對這種由管理人員參與且發生不會太多、金額不會太大的與生產有關的差旅費、辦公費沒必要再設製造費用-辦公旨同。差旅費什麼的二類科目。而是直接記入管理費用。製造費用月底不先進行分配,而是轉到生產成本科目後統一分配。3. 原材料范圍。在滿足需要的前提下,只把產品構成比例較大的幾種做為原材料,這樣即能減少工作量 ,又因非主要原材料提前進入了成本,可起到一點避稅作用。4. 對車間月末已領未用的原材料,酌情處理:若價值較低,歸入當月即可;若價值較高,算入下月(假退料)。5. 廢品損失只在管理上做處理,不單獨做成本核算。6. 若管理上或生產工藝上非常有必要,設自製半成品科目。否則不設。7. 不設在產品科目。生產成本科目月末余額即為其成本(分配方法見下)。8. 不設低值易耗品科目,直接記入製造費用---機物料或修理費明細科目,同時設備查帳以備管理需要;若需要設,亦採用一次攤銷法,入帳同時即進行分配。9. 關於折舊,建議按稅法規定的年限計算,可省去納稅調整的辛苦。稅法沒有明確規定的,再參考財務制度的規定。10. 對於在產品構成中所佔比重較小且數量眾多的存貨建議採用實地盤存制計算每月實際消耗量。四、日常工作及成本資料的取得 (一)、日常1、成本計算離不開倉庫和車間等單據的傳遞、歸集、整理等,這就需要企業起碼有相應的管理制度。如庫房管理制度,生產2、生產過程中的各種記錄、生產通知單、領料單、入庫單等資料要及時轉交會計部門。3、.日常發生的與生產有關的費用歸入生產成本或製造費用科目。(二)月底1.計提折舊, 結轉製造費用科目到生產成本科目。2.取得原材料庫月報表,先比對已入財務帳原材料與庫房所報購入數量是否有出入,若有應屬發票未到者,要估價入帳。原材料發出採用加權平均法。3.取得工資相關資料,計提工資及福利費。4.由生產車間相關部門提供各工序在產品數量及完工程度。 五、成本費用分配方法 (一)、原則:1.分配方法要符合企業自身的生產技術條件,要能體現受益原則。2. 分配標準的選擇原則強調所選擇的標准與待分配的費用之間有一定聯系,並且容易取得。3.能分清受益對象的直接記入,分不清的按一定標准記入。(二)、1、能直接歸屬到某產品的原材料等大項費用直接歸入相應產品。2、其它成本費用一律採用產值比例法分配,即按各產品的產值占總產值的比例進行分配,在產品按約當產量計算產值參與分配。 六、個人對此法的評價 1. 核算基本准確,能滿足成本分析的需要,但不夠精確。2. 產品約當產量估計不夠准確,這也是成本核算中的通病,沒法。3. 產值比例法未見哪本會計著作上有記載,感覺沒有理論依據,適用范圍也不太廣,主要適用於已做過詳細成本核算、產品的生產工藝和產品結構及所耗原材料大致相同的企業。不過我認為其有一定的科學性,雖然其同工時比例法、工資比例法、材料比例法原理不一樣,效果卻相近。 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 正常性停工與非正常停工 2. 委託加工問題(互相多重委託) 3. 生產研發耗用問題 4. 試生產階段無產品產出耗用問題 成本核算的幾個相關問題 1、成本會計最核心的是了解企業的生產流程和各個關鍵的作業,了解車間最新的生產情況,月底通過編製成本核算報表將財務與業務結合,及時地分析每個月的成本波動,坐在辦公室每天進行核算去沒有什麼實際意義。2、成本核算不只是財務部門、財務人員的事情,而是全部門、全員共同的事情。一是成本核算需要生產車間、技術部門、采購部門等多部門的配合;二是計算出的成本是否合理,不但需要財務部門的自我評價和時間的驗證,還需要生產、技術等部門的評價,讓生產等部門對自己計算出的結果做個論證等,是有必要的。有時僅靠財務部門自己檢查有時難以發現問題的。(注意:實際中,財務部門和其它部門檢查的角度或指標多有不同,這好許是易產生差異的原因)3、成本會計實務可以接受成本會計理論的指引,但要突破相關理論的束縛,不要局限在成本會計理論的框框裡面,最好的成本會計核算和管理體系就是最貼近企業生產流程的核算體系,這樣才能反映本公司的生產管理特點,每一個企業的生產特點都有其特殊性,公司的管理層在不同的階段有著不一樣的關注點,所以在確定整體思路的前提下,成本核算體系要有一定的可變性,關鍵的要在成本理論的指導下解決管理層關心的問題,將業務和財務相結合。4、正如中國會計視野網友qiqiaoao所說,我國現行的所得稅法是重損益而輕資產,即對期間損益作了大量詳細的禁止性或限制性規定而對資產價值及生產成本的計量卻缺乏相應的規定。可是資產最終會通過折舊、攤銷、銷售等方式轉化為期間費用,現在的資產價值即是今後的期間費用的來源和依據,在我國的成文法中法無禁止即為合法,稅法既然沒有對相關的資產計量作禁止或限制性規定,那麼會計功夫的深淺就會決定今後期間費用的多少,而會計本身就是介於藝術和科學之間的一門學科,它離不開估計、判斷並由此衍生出了令人眼花的會計魔術,這為企業納稅提供了廣闊的選擇空間。因此現行稅法重損益而輕資產計量的做法無異於開門閉窗。這也為在成本核算這方面提供了足夠的籌劃空間。 5、電算化對成本核算的促進 1、成本會計最核心的是了解企業的生產流程和各個關鍵的作業,了解車間最新的生產情況,月底通過編製成本核算報表將財務與業務結合,及時地分析每個月的成本波動,坐在辦公室每天進行核算去沒有什麼實際意義。 2、成本核算不只是財務部門、財務人員的事情,而是全部門、全員共同的事情。一是成本核算需要生產車間、技術部門、采購部門等多部門的配合;二是計算出的成本是否合理,不但需要財務部門的自我評價和時間的驗證,還需要生產、技術等部門的評價,讓生產等部門對自己計算出的結果做個論證等,是有必要的。有時僅靠財務部門自己檢查有時難以發現問題的。(注意:實際中,財務部門和其它部門檢查的角度或指標多有不同,這好許是易產生差異的原因) 3、成本會計實務可以接受成本會計理論的指引,但要突破相關理論的束縛,不要局限在成本會計理論的框框裡面,最好的成本會計核算和管理體系就是最貼近企業生產流程的核算體系,這樣才能反映本公司的生產管理特點,每一個企業的生產特點都有其特殊性,公司的管理層在不同的階段有著不一樣的關注點,所以在確定整體思路的前提下,成本核算體系要有一定的可變性,關鍵的要在成本理論的指導下解決管理層關心的問題,將業務和財務相結合。

4. 具體的成本核算怎麼核算

工業企業成本核算的要求和一般程序
一、成本核算的要求
在成本核算工作中,應遵循以下各項要求。
(一)算管結合,算為管用。算管結合,算為管用就是成本核算應當與加強企業經營管理相結合,所提供的成本信息應當滿足企業經營管理和決策的需要。
(二)正確劃分各種費用界限
為了正確地進行成本核算,正確地計算產品成本和期間費用,必須正確劃分以下五個方面的費用界限。
1.正確劃分應否計入生產費用、期間費用的界限
2.正確劃分生產費用與期間費用的界限
3.正確劃分各月份的生產費用和期間費用界限
4.正確劃分各種產品的生產費用界限
5.正確劃分完工產品與在產品的生產費用界限
以上五個方面費用界限的劃分過程,也就是產品生產成本的計算和各項期間費用的歸集過程。在這一過程中,應貫徹受益原則,即何者受益何者負擔費用,何時受益何時負擔費用;負擔費用的多少應與受益程度的大小成正比。
(三)正確確定財產物資的計價和價值結轉方法
企業財產物資計價和價值結轉方法主要包括:固定資產原值的計算方法、折舊方法、折舊率的種類和高低,固定資產修理費用是否採用待攤或預提方法以及攤提期限的長短;固定資產與低值易耗品的劃分標准;材料成本的組成內容、材料按實際成本進行核算時發出材料單位成本的計算方法、材料按計劃成本進行核算時材料成本差異率的種類、採用分類差異時材料類距的大小等;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價值的攤銷方法、攤銷率的高低及攤銷期限的長短等。為了正確計算成本,對於各種財產物資的計價和價值的結轉,應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各種方法一經確定,應保持相對穩定,不能隨意改變,以保證成本信息的可比性。
(四)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1.做好定額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2.建立和健全材料物資的計量、收發、領退和盤點制度
3.建立和健全原始記錄工作
4.做好廠內計劃價格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五)適應生產特點和管理要求,採用適當的成本計算方法
二、生產費用和期間費用的分類
生產費用可以按不同的標准分類,其中最基本的是按生產費用的經濟內容和經濟用途的分類。
(一)生產費用按經濟內容分類
產品的生產過程,也是物化勞動(包括勞動對象和勞動手段)和活勞動的耗費過程。因而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生產費用,按其經濟內容分類,可劃歸為勞動對象方面的費用、勞動手段方面的費用和活勞動方面的費用三大類。生產費用按照經濟內容分類,就是在這一劃分的基礎上,將生產費用劃分為若干要素費用。
1.材料費用。
2.燃料費用。
3.外購動力費用。
4.工資費用。
5.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6.折舊費。
7.其他生產費用。
(二)生產費用按經濟用途分類
工業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發生的費用,首先可以分為計入產品成本的生產費用和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期間費用兩類。
1.生產費用按經濟用途的分類
為具體反映計入產品成本的生產費用的各種用途,提供產品成本構成情況的資料,還應將其進一步劃分為若干個項目,即產品生產成本項目(簡稱產品成本項目或成本項目)。工業企業一般應設置以下幾個成本項目:
(1)原材料,也稱直接材料。
(2)燃料及動力,也稱直接燃料及動力。
(3)工資及福利費,也稱直接人工。
(4)製造費用。
企業可根據生產特點和管理要求對上述成本項目做適當調整。對於管理上需要單獨反映、控制和考核的費用,以及產品成本中比重較大的費用,應專設成本項目;否則,為了簡化核算,不必專設成本項目。
2.期間費用按經濟用途的分類
工業企業的期間費用按照經濟用途可分為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三)生產費用按計入產品成本的方法分類
計入產品成本的各項生產費用,按計入產品成本的方法,可以分為直接計入費用和間接計入費用。直接計入費用是指可以分清哪種產品所耗用、可以直接計入某種產品成本的費用。間接計入費用,是指不能分清哪種產品所耗用、不能直接計入某種產品成本,而必須按照一定標准分配計入有關的各種產品成本的費用。
三、 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和主要會計科目
(一)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是指對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和期間費用,按照成本核算的要求,逐步進行歸集和分配,最後計算出各種產品的生產成本和各項期間費用的基本過程。根據前述的成本核算要求和生產費用、期間費用的分類,可將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歸納如下:
1.對企業的各項支出、費用進行嚴格地審核和控制,並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確定其應否計入生產費用、期間費用,以及應計入生產費用還是期間費用。
2.正確處理支出、費用的跨期攤提工作。
3.將應計入本月產品的各項生產費用,在各種產品之間按照成本項目進行分配和歸集,計算出按成本項目反映的各種產品的成本。
4.對於月末既有完工產品又有在產品的產品,將該種產品的生產費用(月初在產品生產費用與本月生產費用之和),在完工產品與月末在產品之間進行分配,計算出該種產品的完工產品成本和月末在產品成本。
(二)成本核算的主要會計賬戶
為了進行成本核算,企業一般應設置「基本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賬戶。如果需要單獨核算廢品損失和停工損失,還應設置「廢品損失」和「停工損失」賬戶。

5. 成本怎麼算

成本計算方法是指工業企業中計算產品成本各種方法的總稱。成本計算方法在不同生產類型的企業中是不同的。成本計算的關鍵是明確成本計算對象,成本計算就是要計算各種產品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
完整地歸集與核算成本計算對象所發生的各種耗費,正確計算生產資料轉移價值和應計入本期成本的費用額,科學地確定成本計算的對象、項目、期間以及成本計算方法和費用分配方法,保證各種產品成本的准確、及時。
1、正確劃分各種費用支出的界限,如收益支出與資本支出、營業外支出的界限,產品生產成本與期間費用的界限,本期產品成本和下期產品成本的界限,不同產品成本的界限,在產品和產成品成本的界限等。
2、認真執行成本開支的有關法規規定,按成本開支范圍處理費用的列支。
3、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礎工作,包括:建立和健全成本核算的原始憑證和記錄、合理的憑證傳遞流程;制定工時、材料的消耗定額,加強定額管理;建立材料物資的計量、驗收、領發、盤存制度;制訂內部結算價格和內部結算制度。
4、根據企業的生產特點和管理要求,選擇適當的成本計算方法,確定成本計算對象、費用的歸集與計入產品成本的程序、成本計算期、產品成本在產成品與在產品之間的劃分方法等。方法有品種法、分批法和分步法,此外還有分類法、定額法等多種。

6. 標准成本怎麼算出來

標准成本=實際產量*單位產品標准成本

成本標准=單位產品標准成本=單位產品標准消耗量*標准單價

標准成本按所根據的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水平,分為理想標准成本和正常標准成本。

理想標准成本是在最優的生產條件下,利用現有規模和設備能達到的最低成本。是理論上的業績標准、生產要素的理想價格和可能實現的最高生產能力的利用水平。

理想的業績標準是指生產過程中毫無技術浪費時的生產要素消耗量,最熟練的工人全力以赴工作、不存在廢品損失和停工時間等條件下可能實現的最優業績。

最高生產能力的利用水平是指理論上可能達到的設備利用程度,只扣除不可避免的機器修理、改換品種、調整設備的時間,而不考慮產品銷路不暢、生產技術故障造成的損失。

這種標準是「工廠的極樂世界」,很難成為現實,即使出現也不可能持久。它的主要用途是提供一個完美無缺的目標,揭示成本下降的潛力,不能作為考核的依據。

正常標准成本是在效率良好的條件下,根據下期一般應該發生的生產要素消耗量、預計價格和預計生產經營能力利用程度制定出的標准成本。

把難以避免的損耗和低效率等情況也計算在內,使之切實可行。從數量上看,它大於理想標准成本,但又小於歷史平均水平,實施以後實際成本可能是逆差,是要經過努力才能達到的一種標准,因而可以調動職工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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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准成本的用途:

(1)標准成本可用於控製成本。評價管理人員工作的好壞,把實際已經做的和應該做的進行比較,標准成本便為這種對比提供了基礎,順差表示經營的結果優於預期的而逆差則表示經營的結果不如預期的。因此,這種差額的計算對分析和控製成本是重要的。

(2)用於決策。標准成本通常用來作為確定銷售價格的基礎,特別是在確定不屬於同批產品的銷售價格時,更要以標准成本為基礎。

(3)使成本計算更合理。同樣的產品有同樣的成本。

(4)減少成本會計的工作量。

7. 什麼是制度成本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標准成本制度是指圍繞標准成本的相關指標(如技術指標、作業指標、計劃值等)而設計的,將成本的前饋控制、反饋控制及核算功能有機結合而形成的一種成本控制系統。標准成本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成本標準的制定、標准成本的控制,成本差異揭示及分析、成本差異的賬務處理四部分內容。

一種成本計算方法。這種方法不僅間接費用是預計的,而且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等也是按預計的數字來計算的,這種成本的計算方法稱為標准成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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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成本核算的流程及方法

成本核算程序一般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1、生產費用支出的審核;
2、確定成本計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開設產品成本明細賬;
3、進行要素費用的分配;
4、進行綜合費用的分配;
5、進行完工產品成本與產品成本的劃分;
6、計算產品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
成本核算的方法:
1、分步法;
2、分類法;
3、分批法;
4、品種法;
5、ABC成本法。
成本核算是把一定時期內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按其性質和發生地點,分類歸集、匯總、核算,計算出該時期內生產經營費用發生總額和分別計算出每種產品的實際成本和單位成本的管理活動。其基本任務是正確、及時地核算產品實際總成本和單位成本,提供正確的成本數據,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科學依據,並藉以考核成本計劃執行情況,綜合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水平。進行成本核算,首先審核生產經營管理費用,看其已否發生,是否應當發生,已發生的是否應當計入產品成本,實現對生產經營管理費用和產品成本直接的管理和控制。其次對已發生的費用按照用途進行分配和歸集,計算各種產品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為成本管理提供真實的成本資料。
法律依據
《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試行)》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大中型企業,包括製造業、農業、批發零售業、建築業、房地產業、采礦業、交通運輸業、信息傳輸業、軟體及信息技術服務業、文化業以及其他行業的企業。其他未明確規定的行業比照以上類似行業的規定執行。
本制度不適用於金融保險業的企業。

9. 如何核算成本的問題。

加強成本控制,必須建立健全有關的基礎性工作。成本控制的基礎性工作主要有以下一些:

1、建立分級控制和歸口控制的責任制度。
為了調動全體職工對成本控制的積極性,企業必須明確各級組織(廠部、車間、班組等)和各歸口職能管理部門(如財會、生產、技術、銷售、物資、設備等)成本控制方面的許可權與責任,建立健全成本控制的責任制度。因此,企業要將成本計劃所規定的各項經濟指標,按其性質和內容進行層層分解,逐級落實到各個車間、班組和各個職能科室,實行分級歸口控制。各個歸口職能部門,既要完成其他部門分配下達本部門的各項費用指標,也要負責完成企業下達的歸口指標,並進一步把歸口管理的指標分解下達到有關執行單位和部門。從而形成一個上下左右、縱橫交錯、人人負責的成本控制體系。

根據權、責、利三者結合的原則,在建立成本控制責任制的同時,必須賦予責任單位和部門以一定的經濟許可權和利益,使其有搞好本單位責任成本的相對的自主權。這些自主權一般的有壓縮流動資金定額的許可權,以減少利息支出;上交多餘固定資產的許可權,以減少固定資產佔用費和折舊費的支出;上交多餘勞動力的許可權,以減少工資支出;本單位獎金分配的許可權,以調動職工的積極性。

2、建立嚴格的費用審批制度。
一切費用預算在開支以前都要經過申請、批准手續後才能支付,即使是原來計劃上規定了的,也要經過申請和批准。這樣做,有利於一切費用在將要發生前再進行一次深入的研究,根據新的變化了的情況,再一次確定費用的合理性,以保證一切費用的使用效果。
關於書籍要到書店去搜索,因每個企業管理的模式與要求不同,因此,固定的格式可能不太好找,具體事情具體對待吧。
希望採納

10. 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試行)的核算制度

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試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證產品成本信息真實、完整,促進企業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准則等國家有關規定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大中型企業,包括製造業、農業、批發零售業、建築業、房地產業、采礦業、交通運輸業、信息傳輸業、軟體及信息技術服務業、文化業以及其他行業的企業。其他未明確規定的行業比照以上類似行業的規定執行。
本制度不適用於金融保險業的企業。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的產品,是指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商品、提供的勞務或服務。
本制度所稱的產品成本,是指企業在生產產品過程中所發生的材料費用、職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計入而按一定標准分配計入的各種間接費用。
第四條 企業應當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編制、執行企業產品成本預算,對執行情況進行分析、考核,落實成本管理責任制,加強對產品生產事前、事中、事後的全過程式控制制,加強產品成本核算與管理各項基礎工作。
第五條 企業應當根據所發生的有關費用能否歸屬於使產品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的原則,正確區分產品成本和期間費用。
第六條 企業應當根據產品生產過程的特點、生產經營組織的類型、產品種類的繁簡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確定產品成本核算的對象、項目、范圍,及時對有關費用進行歸集、分配和結轉。
企業產品成本核算採用的會計政策和估計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第七條 企業一般應當按月編制產品成本報表,全面反映企業生產成本、成本計劃執行情況、產品成本及其變動情況等。 第八條 企業應當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確定成本核算對象,歸集成本費用,計算產品的生產成本。
第九條 製造企業一般按照產品品種、批次訂單或生產步驟等確定產品成本核算對象。
(一)大量大批單步驟生產產品或管理上不要求提供有關生產步驟成本信息的,一般按照產品品種確定成本核算對象。
(二)小批單件生產產品的,一般按照每批或每件產品確定成本核算對象。
(三)多步驟連續加工產品且管理上要求提供有關生產步驟成本信息的,一般按照每種(批)產品及各生產步驟確定成本核算對象。
產品規格繁多的,可以將產品結構、耗用原材料和工藝過程基本相同的產品,適當合並作為成本核算對象。
第十條 農業企業一般按照生物資產的品種、成長期、批別(群別、批次)、與農業生產相關的勞務作業等確定成本核算對象。
第十一條 批發零售企業一般按照商品的品種、批次、訂單、類別等確定成本核算對象。
第十二條 建築企業一般按照訂立的單項合同確定成本核算對象。單項合同包括建造多項資產的,企業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規定的合同分立原則,確定建造合同的成本核算對象。為建造一項或數項資產而簽訂一組合同的,按合同合並的原則,確定建造合同的成本核算對象。
第十三條 房地產企業一般按照開發項目、綜合開發期數並兼顧產品類型等確定成本核算對象。
第十四條 采礦企業一般按照所採掘的產品確定成本核算對象。
第十五條 交通運輸企業以運輸工具從事貨物、旅客運輸的,一般按照航線、航次、單船(機)、基層站段等確定成本核算對象;從事貨物等裝卸業務的,可以按照貨物、成本責任部門、作業場所等確定成本核算對象;從事倉儲、堆存、港務管理業務的,一般按照碼頭、倉庫、堆場、油罐、筒倉、貨棚或主要貨物的種類、成本責任部門等確定成本核算對象。
第十六條 信息傳輸企業一般按照基礎電信業務、電信增值業務和其他信息傳輸業務等確定成本核算對象。
第十七條 軟體及信息技術服務企業的科研設計與軟體開發等人工成本比重較高的,一般按照科研課題、承接的單項合同項目、開發項目、技術服務客戶等確定成本核算對象。合同項目規模較大、開發期較長的,可以分段確定成本核算對象。
第十八條 文化企業一般按照製作產品的種類、批次、印次、刊次等確定成本核算對象。
第十九條 除本制度已明確規定的以外,其他行業企業應當比照以上類似行業的企業確定產品成本核算對象。
第二十條企業應當按照第八條至第十九條規定確定產品成本核算對象,進行產品成本核算。企業內部管理有相關要求的,還可以按照現代企業多維度、多層次的管理需要,確定多元化的產品成本核算對象。
多維度,是指以產品的最小生產步驟或作業為基礎,按照企業有關部門的生產流程及其相應的成本管理要求,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組合出產品維度、工序維度、車間班組維度、生產設備維度、客戶訂單維度、變動成本維度和固定成本維度等不同的成本核算對象。
多層次,是指根據企業成本管理需要,劃分為企業管理部門、工廠、車間和班組等成本管控層次。 第二十一條 企業應當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按照成本的經濟用途和生產要素內容相結合的原則或者成本性態等設置成本項目。
第二十二條 製造企業一般設置直接材料、燃料和動力、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等成本項目。
直接材料,是指構成產品實體的原材料以及有助於產品形成的主要材料和輔助材料。
燃料和動力,是指直接用於產品生產的燃料和動力。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從事產品生產的工人的職工薪酬。
製造費用,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企業生產部門(如生產車間)發生的水電費、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管理人員的職工薪酬、勞動保護費、國家規定的有關環保費用、季節性和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等。
第二十三條 農業企業一般設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機械作業費、其他直接費用、間接費用等成本項目。
直接材料,是指種植業生產中耗用的自產或外購的種子、種苗、飼料、肥料、農葯、燃料和動力、修理用材料和零件、原材料以及其他材料等;養殖業生產中直接用於養殖生產的苗種、飼料、肥料、燃料、動力、畜禽醫葯費等。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人員的職工薪酬。
機械作業費,是指種植業生產過程中農用機械進行耕耙、播種、施肥、除草、噴葯、收割、脫粒等機械作業所發生的費用。
其他直接費用,是指除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機械作業費以外的畜力作業費等直接費用。
間接費用,是指應攤銷、分配計入成本核算對象的運輸費、灌溉費、固定資產折舊、租賃費、保養費等費用。
第二十四條 批發零售企業一般設置進貨成本、相關稅費、采購費等成本項目。
進貨成本,是指商品的采購價款。
相關稅費,是指購買商品發生的進口關稅、資源稅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稅等。
采購費,是指運雜費、裝卸費、保險費、倉儲費、整理費、合理損耗以及其他可歸屬於商品采購成本的費用。采購費金額較小的,可以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銷售費用。
第二十五條 建築企業一般設置直接人工、直接材料、機械使用費、其他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等成本項目。建築企業將部分工程分包的,還可以設置分包成本項目。
直接人工,是指按照國家規定支付給施工過程中直接從事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的工人以及在施工現場直接為工程製作構件和運料、配料等工人的職工薪酬。
直接材料,是指在施工過程中所耗用的、構成工程實體的材料、結構件、機械配件和有助於工程形成的其他材料以及周轉材料的租賃費和攤銷等。
機械使用費,是指施工過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機械所發生的機械使用費,使用外單位施工機械的租賃費,以及按照規定支付的施工機械進出場費等。
其他直接費用,是指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材料搬運費、材料裝卸保管費、燃料動力費、臨時設施攤銷、生產工具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工程定位復測費、工程點交費、場地清理費,以及能夠單獨區分和可靠計量的為訂立建造承包合同而發生的差旅費、投標費等費用。
間接費用,是指企業各施工單位為組織和管理工程施工所發生的費用。
分包成本,是指按照國家規定開展分包,支付給分包單位的工程價款。
第二十六條 房地產企業一般設置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建設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借款費用等成本項目。
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是指為取得土地開發使用權(或開發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土地買價或出讓金、大市政配套費、契稅、耕地佔用稅、土地使用費、土地閑置費、農作物補償費、危房補償費、土地變更用途和超面積補交的地價及相關稅費、拆遷補償費用、安置及動遷費用、回遷房建造費用等。
前期工程費,是指項目開發前期發生的政府許可規費、招標代理費、臨時設施費以及水文地質勘察、測繪、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咨詢論證費、籌建、場地通平等前期費用。
建築安裝工程費,是指開發項目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主體建築的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及精裝修費等。
基礎設施建設費,是指開發項目在開發過程中發生的道路、供水、供電、供氣、供暖、排污、排洪、消防、通訊、照明、有線電視、寬頻網路、智能化等社區管網工程費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園林、景觀環境工程費用等。
公共配套設施費,是指開發項目內發生的、獨立的、非營利性的且產權屬於全體業主的,或無償贈與地方政府、政府公共事業單位的公共配套設施費用等。
開發間接費,指企業為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且不能將其直接歸屬於成本核算對象的工程監理費、造價審核費、結算審核費、工程保險費等。為業主代扣代繳的公共維修基金等不得計入產品成本。
借款費用,是指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
房地產企業自行進行基礎設施、建築安裝等工程建設的,可以比照建築企業設置有關成本項目。
第二十七條 采礦企業一般設置直接材料、燃料和動力、直接人工、間接費用等成本項目。
直接材料,是指採掘生產過程中直接耗用的添加劑、催化劑、引發劑、助劑、觸媒以及凈化材料、包裝物等。
燃料和動力,是指採掘生產過程中直接耗用的各種固體、液體、氣體燃料,以及水、電、汽、風、氮氣、氧氣等動力。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從事采礦生產人員的職工薪酬。
間接費用,是指為組織和管理廠(礦)採掘生產所發生的職工薪酬、勞動保護費、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保險費、辦公費、環保費用、化(檢)驗計量費、設計制圖費、停工損失、洗車費、轉輸費、科研試驗費、信息系統維護費等。
第二十八條 交通運輸企業一般設置營運費用、運輸工具固定費用與非營運期間的費用等成本項目。
營運費用,是指企業在貨物或旅客運輸、裝卸、堆存過程中發生的營運費用,包括貨物費、港口費、起降及停機費、中轉費、過橋過路費、燃料和動力、航次租船費、安全救生費、護航費、裝卸整理費、堆存費等。鐵路運輸企業的營運費用還包括線路等相關設施的維護費等。
運輸工具固定費用,是指運輸工具的固定費用和共同費用等,包括檢驗檢疫費、車船使用稅、勞動保護費、固定資產折舊、租賃費、備件配件、保險費、駕駛及相關操作人員薪酬及其伙食費等。
非營運期間費用,是指受不可抗力制約或行業慣例等原因暫停營運期間發生的有關費用等。
第二十九條 信息傳輸企業一般設置直接人工、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低值易耗品攤銷、業務費、電路及網元租賃費等成本項目。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從事信息傳輸服務的人員的職工薪酬。
業務費,是指支付通信生產的各種業務費用,包括頻率佔用費,衛星測控費,安全保衛費,碼號資源費,設備耗用的外購電力費,自有電源設備耗用的燃料和潤料費等。
電路及網元租賃費,是指支付給其他信息傳輸企業的電路及網元等傳輸系統及設備的租賃費等。
第三十條 軟體及信息技術服務企業一般設置直接人工、外購軟體與服務費、場地租賃費、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差旅費、培訓費、轉包成本、水電費、辦公費等成本項目。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從事軟體及信息技術服務的人員的職工薪酬。
外購軟體與服務費,是指企業為開發特定項目而必須從外部購進的輔助軟體或服務所發生的費用。
場地租賃費,是指企業為開發軟體或提供信息技術服務租賃場地支付的費用等。
轉包成本,是指企業將有關項目部分分包給其他單位支付的費用。
第三十一條 文化企業一般設置開發成本和製作成本等成本項目。
開發成本,是指從選題策劃開始到正式生產製作所經歷的一系列過程,包括信息收集、策劃、市場調研、選題論證、立項等階段所發生的信息搜集費、調研交通費、通信費、組稿費、專題會議費、參與開發的職工薪酬等。
製作成本,是指產品內容製作成本和物質形態的製作成本,包括稿費、審稿費、校對費、錄入費、編輯加工費、直接材料費、印刷費、固定資產折舊、參與製作的職工薪酬等。電影企業的製作成本,是指企業在影片製片、譯制、洗印等生產過程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劇本費、演職員的薪酬、膠片及磁片磁帶費、化妝費、道具費、布景費、場租費、剪接費、洗印費等。
第三十二條 除本制度已明確規定的以外,其他行業企業應當比照以上類似行業的企業確定成本項目。
第三十三條 企業應當按照第二十一條至第三十二條規定確定產品成本核算項目,進行產品成本核算。企業內部管理有相關要求的,還可以按照現代企業多維度、多層次的成本管理要求,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對有關成本項目進行組合,輸出有關成本信息。 第三十四條 企業所發生的費用,能確定由某一成本核算對象負擔的,應當按照所對應的產品成本項目類別,直接計入產品成本核算對象的生產成本;由幾個成本核算對象共同負擔的,應當選擇合理的分配標准分配計入。
企業應當根據生產經營特點,以正常生產能力水平為基礎,按照資源耗費方式確定合理的分配標准。
企業應當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根據產品的生產特點和管理要求結轉成本。
第三十五條 製造企業發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能夠直接計入成本核算對象的,應當直接計入成本核算對象的生產成本,否則應當按照合理的分配標准分配計入。
製造企業外購燃料和動力的,應當根據實際耗用數量或者合理的分配標准對燃料和動力費用進行歸集分配。生產部門直接用於生產的燃料和動力,直接計入生產成本;生產部門間接用於生產(如照明、取暖)的燃料和動力,計入製造費用。製造企業內部自行提供燃料和動力的,參照本條第三款進行處理。
製造企業輔助生產部門為生產部門提供勞務和產品而發生的費用,應當參照生產成本項目歸集,並按照合理的分配標准分配計入各成本核算對象的生產成本。輔助生產部門之間互相提供的勞務、作業成本,應當採用合理的方法,進行交互分配。互相提供勞務、作業不多的,可以不進行交互分配,直接分配給輔助生產部門以外的受益單位。
產品第三十六條 製造企業發生的製造費用,應當按照合理的分配標准按月分配計入各成本核算對象的生產成本。企業可以採取的分配標准包括機器工時、人工工時、計劃分配率等。
季節性生產企業在停工期間發生的製造費用,應當在開工期間進行合理分攤,連同開工期間發生的製造費用,一並計入產品的生產成本。
製造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經營管理特點和條件,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採用作業成本法對不能直接歸屬於成本核算對象的成本進行歸集和分配。
第三十七條 製造企業應當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和聯產品、副產品的工藝要求,選擇系數分配法、實物量分配法、相對銷售價格分配法等合理的方法分配聯合生產成本。
第三十八條 製造企業發出的材料成本,可以根據實物流轉方式、管理要求、實物性質等實際情況,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等方法計算。
第三十九條 製造企業應當根據產品的生產特點和管理要求,按成本計算期結轉成本。製造企業可以選擇原材料消耗量、約當產量法、定額比例法、原材料扣除法、完工百分比法等方法,恰當地確定完工產品和在產品的實際成本,並將完工入庫產品的產品成本結轉至庫存產品科目;在產品數量、金額不重要或在產品期初期末數量變動不大的,可以不計算在產品成本。
製造企業產成品和在產品的成本核算,除季節性生產企業等以外,應當以月為成本計算期。
第四十條 農業企業應當比照製造企業對產品成本進行歸集、分配和結轉。
第四十一條 批發零售企業發生的進貨成本、相關稅金直接計入成本核算對象成本;發生的采購費,可以結合經營管理特點,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配計入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采購費金額較小的,可以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銷售費用。
批發零售企業可以根據實物流轉方式、管理要求、實物性質等實際情況,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毛利率法等方法結轉產品成本。
第四十二條 建築企業發生的有關費用,由某一成本核算對象負擔的,應當直接計入成本核算對象成本;由幾個成本核算對象共同負擔的,應當選擇直接費用比例、定額比例和職工薪酬比例等合理的分配標准,分配計入成本核算對象成本。
建築企業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5號——建造合同》的規定結轉產品成本。合同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應當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定和結轉當期提供服務的成本;合同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應當直接結轉已經發生的成本。
第四十三條 房地產企業發生的有關費用,由某一成本核算對象負擔的,應當直接計入成本核算對象成本;由幾個成本核算對象共同負擔的,應當選擇佔地面積比例、預算造價比例、建築面積比例等合理的分配標准,分配計入成本核算對象成本。
第四十四條 采礦企業應當比照製造企業對產品成本進行歸集、分配和結轉。
第四十五條 交通運輸企業發生的營運費用,應當按照成本核算對象歸集。
交通運輸企業發生的運輸工具固定費用,能確定由某一成本核算對象負擔的,應當直接計入成本核算對象的成本;由多個成本核算對象共同負擔的,應當選擇營運時間等符合經營特點的、科學合理的分配標准分配計入各成本核算對象的成本。
交通運輸企業發生的非營運期間費用,比照製造業季節性生產企業處理。
第四十六條 信息傳輸、軟體及信息技術服務等企業,可以根據經營特點和條件,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採用作業成本法等對產品成本進行歸集和分配。
第四十七條文化企業發生的有關成本項目費用,由某一成本核算對象負擔的,應當直接計入成本核算對象成本;由幾個成本核算對象共同負擔的,應當選擇人員比例、工時比例、材料耗用比例等合理的分配標准分配計入成本核算對象成本。
第四十八條 企業不得以計劃成本、標准成本、定額成本等代替實際成本。企業採用計劃成本、標准成本、定額成本等類似成本進行直接材料日常核算的,期末應當將耗用直接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定額成本等類似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第四十九條 除本制度已明確規定的以外,其他行業企業應當比照以上類似行業的企業對產品成本進行歸集、分配和結轉。
第五十條企業應當按照第三十四條至第四十九條規定對產品成本進行歸集、分配和結轉。企業內部管理有相關要求的,還可以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在確定多維度、多層次成本核算對象的基礎上,對有關費用進行歸集、分配和結轉。 第五十一條 小企業參照執行本制度。
第五十二條 本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三條 執行本制度的企業不再執行《國營工業企業成本核算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