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核定扣除農產品抵扣新政策2020
法律分析: 農產品核定扣除政策,目前大部分地區使用投入產出法核定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成本法在逐步被淘汰。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根據主要用途不同可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第一條 為了鞏固和加強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地位,深化農村改革,發展農業生產力,推進農業現代化,維護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合法權益,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質,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農業,是指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等產業,包括與其直接相關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本法所稱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第三條 國家把農業放在發展國民經濟的首位。 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基本目標是:建立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經濟體制,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提高農業的整體素質和效益,確保農產品供應和質量,滿足國民經濟發展和人口增長、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農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進農村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縮小城鄉差別和區域差別,建設富裕、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新農村,逐步實現農業和農村現代化。
第四條 國家採取措施,保障農業更好地發揮在提供食物、工業原料和其他農產品,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等多方面的作用。
Ⅱ 農產品核定扣除進項稅如何做分錄
如果原來已記進項稅額,則計算出允許抵扣數,不允許抵進的做進項轉出。
借:原材料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如果原來已全部記入了原材料,則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原材料
為加強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管理,經國務院批准,對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納入試點范圍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實施核定扣除辦法。
(2)核定扣除如何進成本擴展閱讀:
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注意:營改增後印花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簡稱土地使用稅)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不再計入管理費用)等借記管理費用,貸記「應交稅費」科目。
Ⅲ 農產品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怎麼計算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規定,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銷售液體乳及乳製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不再憑增值稅抵扣憑證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
但取得或開具真實合法的票據是購銷貨物的有效憑證,是財務會計核算和成本扣除的重要依據,也是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因此要求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取得或開具發票,並作為計算核定扣除的憑據。
按財稅﹝2012﹞38號文件規定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不再憑增值稅抵扣憑證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所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認證不作為核定扣除的前提條件。
為保證試點納稅人的抵扣權益,對試點納稅人按《通知》規定計算出允許抵扣的農產品進項稅額當期未申報抵扣的,可結轉到下期申報抵扣。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第四條計算公式:「當期農產品耗用數量=當期銷售貨物數量(不含采購除農產品以外的半成品生產的貨物數量)×農產品單耗數量」中的「當期銷售貨物數量」應當包含視同銷售貨物數量,同時,視同銷售貨物應按規定計算抵扣其進項稅額。
Ⅳ 農產品增值稅核定扣除
法律分析:核定扣除的辦法有兩種:
投入產出法和成本法。
1、投入產出法公式: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
=當期農產品耗用數量×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扣除率/(1+扣除率)
2、成本法公式: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
=當期主營業務成本×農產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上面兩個公式里的扣除率,就是2017年6月30日之前的13%、2018年4月30日之前的11%和現在的10%。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 第三條 納入試點范圍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試點納稅人)按照《通知》附件1《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第四條中「投入產出法」的有關規定核定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時,如果期初沒有庫存農產品,當期也未購進農產品的,農產品「期末平均買價」以該農產品上期期末平均買價計算;上期期末仍無農產品買價的依此類推。
按照「成本法」的有關規定核定試點納稅人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時,「主營業務成本」、「生產成本」中不包括其未耗用農產品的產品的成本。
Ⅳ 農產品進項稅額核定扣除 怎麼計算
一、《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規定,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銷售液體乳及乳製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不再憑增值稅抵扣憑證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但取得或開具真實合法的票據是購銷貨物的有效憑證,是財務會計核算和成本扣除的重要依據,也是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因此要求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取得或開具發票,並作為計算核定扣除的憑據。
二、按財稅﹝2012﹞38號文件規定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不再憑增值稅抵扣憑證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所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認證不作為核定扣除的前提條件。
三、為保證試點納稅人的抵扣權益,對試點納稅人按《通知》規定計算出允許抵扣的農產品進項稅額當期未申報抵扣的,可結轉到下期申報抵扣。
四、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第四條計算公式:「當期農產品耗用數量=當期銷售貨物數量(不含采購除農產品以外的半成品生產的貨物數量)×農產品單耗數量」中的「當期銷售貨物數量」應當包含視同銷售貨物數量,同時,視同銷售貨物應按規定計算抵扣其進項稅額。
五、對於新辦試點納稅人或者試點納稅人新增產品的,在其核定扣除標准未審批下發前,有參考標準的按參考標准執行,無參考標準的,待審核結果下發後按核定的扣除標准清算抵扣進項稅額。
六、使用外購奶粉生產還原乳的試點納稅人,在購入時若最得了專用發票且已認證抵扣,在生產銷售還原乳後按農產品核定扣除辦法再次計算抵扣了進項稅,存在重復抵扣問題,此類納稅人在年度終了後應根據其實際耗用的奶粉數量轉出其對應的按核定扣除法計算抵扣的農產品進項稅額。
Ⅵ 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成本法的生產成本如何計算的
您好,詳見圖片,期待再次溝通交流。
Ⅶ 農產品核定扣除進項稅成本法
這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計算公式中使用1+扣除率的原因是:
這里的購買單價是含稅價格,在進行進項稅額的核算扣除時,要將其含稅價格剝離為不含稅價格後,再乘以其扣除率,這樣取得的才是其當期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這里與傳統的農產品的內扣13%的差別就在於,原本的內扣13%是直接用含稅價格內扣即可,目前正在試行的核定扣除進項稅額是要將支付的價款進行增值稅與價款的剝離的,這是兩種計算的不同之處。
Ⅷ 農產品進項稅額核定扣除
一、正文回答
農產品進項稅額核定扣除一般指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為加強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管理,相關部門批准,對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納入試點范圍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實施核定扣除辦法。購進農產品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試點納稅人均適用相關法律。
二、分析
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不再憑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購進除農產品以外的貨物、應稅勞務和應稅服務,增值稅進項稅額仍按現行有關規定抵扣。試點納稅人購進的農產品價格明顯偏高或偏低,且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以農產品為原料生產貨物的試點納稅人應於當年1月15日前或者投產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扣除標准核定申請並提供有關資料。申請資料的范圍和要求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
三、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方法有什麼?
1、投入產出法,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依據農產品單耗數量、當期銷售貨物數量、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扣除率計算;
2、成本法:依據試點納稅人年度會計核算資料,計算確定耗用農產品的外購金額占生產成本的比例。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依據當期主營業務成本、農產品耗用率以及扣除率計算。
Ⅸ 餐飲業農產品核定扣除主營業務成本包括煙酒嗎
不包括煙酒。
農產品核定扣除,主營業務成本包括生產人員工資、車間固定資產折舊等費用的。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文件規定,「按照「成本法」的有關規定核定試點納稅人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時,「主營業務成本」、「生產成本」中不包括其未耗用農產品的產品的成本。 農產品外購金額(含稅)不包括不構成貨物實體的農產品(包括包裝物、輔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和在購進農產品之外單獨支付的運費、入庫前的整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