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結轉商品銷售成本
1.商貿企業的會計核算,實際就是庫存商品:進,銷,存的成本核算;
企業使用或者銷售的存貨的成本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用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其他方法,稅法是不會認可得。
2. 大多商貿企業結轉商品銷售成本是按照加權平均法來核算的;
結轉存貨發出的加權平均法舉例:
3.某企業6月份賬面上,庫存商品A的期初余額100件,單價10元/件,金額1000元;6月10號購進200件,單價13元/件,金額2600元;6月20號又購進200件,單價12元/件,金額2400元;則在6月底,該商品的加權平均價=(1000+2600+2400)/(100+200+200)=12元/件;
假設當月銷售了300件,則本月應結轉的該商品銷售成本=300*12=3600元;
4.如果你單位是一般納稅人,主營業務成本 就是 你單位購買的庫存商品發票上面的不含稅價格;
反之你單位如果是小規模,商品發票的總金額就是你公司的商品購入成本價格。
⑵ 賬面沒有沒有庫存商品,但是開銷售發票了,怎麼結轉成本
賬面沒有庫存商品,但是開銷售發票了,可能有兩種情況,一是生產出來的庫存商品沒有來得及入庫,二是正在生產過程中,根本沒庫存商品,這種情況,應該,根據銷售情況暫估結轉成本,等產品入庫了,再沖賬,以實際成本再入賬。
⑶ 購入發票與銷售發票商品單位不一樣,怎樣結轉銷售成本
我有軟體,可以設成輔助計量單位,比如說購入是桶,每桶是50公斤,按桶入賬,也可以折算成公斤。
⑷ 已開票銷貨,但進項發票未到,如何結轉銷售成本
1、如題所述,假設所設貨物在采購環節已驗收入庫,那麼,應先對貨物做暫估入庫處理,在銷售出庫時如仍未能取得相應發票的,則應先按照貨物的賬面價值(成本)計算銷售成本並予以結轉,待取得發票後再根據實際采購成本進行會計調整(即以常規方式沖減暫估並按實際成本做入庫處理,同時對成本差異進行調整);
2、以上僅供參考,請予結合實際情況再做判斷。
⑸ 已開票銷貨,但進項發票未到,如何結轉銷售成本
一、銷售發票已開,也就說明貨物的使用權已經轉移,符合收入的確認條件,貨未發也要結轉成本。
二、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確認條件: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5)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三、通常先確認收入後開票賬務怎麼進行處理
開票後先做紅字憑證沖出原來確認的未開票收入,再按發票做正規憑證記賬.然後申報時寫申報說明,讓稅務專管員簽名同意後,減少開票收入。
根據發票(摘要中說明:補開某年某月某號記帳憑證銷售發票)
借:應收帳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四、貨未發先開票要結轉成本的,因為這種情況下屬於貨物的使用權已經轉移了,在會計的准則下已經完成了,所以這就是需要結轉成本的原因。
(5)銷售部分開票如何結轉成本擴展閱讀:
銷貨退回、銷售折讓的處理。銷售貨物並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後,如發生退貨或銷售折讓,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1)購買方在未付貨款並且未作帳務處理的情況下,須將原發票聯和抵扣聯退還銷售方,銷售方在發票聯、抵扣聯、存根聯、記帳聯註明「作廢」字樣,按發票註明金額和稅額扣減當期銷售金額和銷項稅額。未收到購買方退還的專用發票前,銷售方不得扣減當期銷項稅額。屬於銷售折讓的,銷售方按折讓後的貨款重開專用發票。
(2)購買方已付貨款,或者貨款未付但已作帳務處理,發票聯和抵扣聯無法退還,購買方須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送交銷售方,銷售方依證明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並扣減當期銷售金額和銷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