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程要跨年度才能完工,期間年度年底如何結帳,收入、成本、毛利如何做帳務處理
前任做的是對的,是按比例結算成本確認收入滴~~~
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期間
1.提供勞務交易結果能夠可靠估計
如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期間,且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應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
(1)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2)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3)交易的完工進度能夠可靠地確定。企業可以根據提供勞務的特點,選用下列方法確定提供勞務交易的完工進度:
①已完工作的測量,這是一種比較專業的測量方法,由專業測量師對已經提供的勞務進行測量,並按一定方法計算確定提供勞務交易的完工程度。
②已經提供的勞務占應提供勞務總量的比例,這種方法主要以勞務量(通常是時間)為標准確定提供勞務交易的完工程度。
③已經發生的成本占估計總成本的比例,這種方法主要以成本為標准確定提供勞務交易的完工程度。只有反映已提供勞務的成本才能包括在已經發生的成本中,只有反映已提供或將提供勞務的成本才能包括在估計總成本中。
(4)交易中已發生和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2.提供勞務交易結果不能可靠估計
如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期間,且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提供勞務交易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即不能同時滿足上述4個條件的,不能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此時,企業應當正確預計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能否得到補償,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1)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全部能夠得到補償的,應按已收或預計能夠收回的金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並結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
(2)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部分能夠得到補償的,應按能夠得到補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並結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勞務交易的完工進度確認收入與費用的方法。完工百分比法下;本期應確認的勞務收入及費用的計算公式如下:
本期確認的收入=勞務總收入×本期末止勞務的完工進度-以前期間已確認的收入
本期確認的費用=勞務總成本×本期末止勞務的完工進度-以前期間已確認的費用
⑵ 工程施工暫估已結轉成本,跨年收到成本票怎麼做賬
先說正常情況要符合權責發生制,要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來處理。但是實務中,可以反結賬,可以按照你的方式在本年調整,因為就算審計和稅審,也是可以調表不調賬的,而且下一年真實發生,不存在實質上利潤的差額,只是確認早晚的問題,是時間的差異。所以你的處理也是可以的,按照支付做賬即可。
⑶ 如建築項目跨年未完工,年底如何結轉收入成本
年末項目未完工按照完工進度來確認收入,那成本如何結轉?
可參考收入占完工進度的比例來結轉工程成本,即按收入與成本配比原則進行結轉;
如收入占完工進度的85%,那本次結轉成本=總工程預算*85%-已轉出成本;
⑷ 如果公司的成本是按一個工程核算的,那麼跨年度的工程,成本應該怎麼樣核算
跨年度工程要按完工百分比法計算收入和費用
用完工百分比法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勞務交易的完工進度確認收入與費用的方法。
完工進度的確定。確定合同完工進度有以下三種方法:
①根據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計算公式如下:
合同完工進度=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預計總成本×100%
完工百分比法下;本期應確認的勞務收入及費用的計算公式如下:
本期確認的收入=勞務總收入×本期末止勞務的完工進度-以前期間已確認的收入
本期確認的費用=勞務總成本×本期末止勞務的完工進度-以前期間已確認的費用
⑸ 建築業的賬務處理流程建築業怎樣做賬.特別是有的項目跨年或者時間很長,怎樣算結轉成本呢.
1.會計科目的設置及核算內容
建築施工企業有一定的特殊性,與廣大生產型企業有很大的區別.特別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確認上,和產品銷售企業有很大的不同.本帖只在此探討建造合同法准則中規定建築施工企業的會計業務處理,與生產性企業相同的核算不在此做探討.
(一)工程施工 相當於生產企業的「生產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項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設置「合同成本」和「毛利」兩個二級明細科目.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
在合同成本下,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1)人工費(項目/部門核算) 、(2)材料費(項目/部門核算) 、(3)機械使用費(項目/部門核算)
(4)其他直接費(項目/部門核算) 、(5)分包成本(項目/部門核算) 、(6)間接費用
間接費用下設下列明細科目
管理人員工資(項目/部門核算) 、職工福利費(項目/部門核算) 、固定資產使用費(項目/部門核算) 、低值易耗品攤銷(項目/部門核算)
、辦公費(項目/部門核算) 、差旅費(項目/部門核算) 、財產保險費(項目/部門核算) 、工程保修費(項目/部門核算)
、排污費(項目/部門核算) 、勞動保護費(項目/部門核算) 、檢驗試驗費(項目/部門核算) 、外單位管理費(項目/部門核算)
、材料整理及零星運費(項目/部門核算) 、材料物資盤虧及毀損(項目/部門核算) 、取暖費(項目/部門核算) 、其他費用(項目/部門核算)
2、工程施工-毛利,核算工程毛利
具體的設置根據企業需要選擇,不一定非要設置這些會計科目.特別是間接費用,有些不需要的可以不予以設置.
(二)機械作業 該科目主要是針對建築企業有單獨的設備管理部門為各項目提供設備發生的費用及內部結算的台班的核算.相當於製造待業的「輔助生產成本」科目.有條件的單位,可以針對本公司的設備設置單機核算,准確核算每台大型或者主要設備每個台班的耗用成本.
通常情況下,應當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工資及附加(部門/設備核算) 、燃料及動力(部門/設備核算) 、折舊費(部門/設備核算) 、配件及修理費(部門/設備核算) 、間接費用(部門/設備核算)
(三)應收賬款
1、應收工程款(往來單位核算) 核算根據工程進度報表或者結算的應收賬款
2、應收銷貨款(往來單位核算) 核算施工企業應收產品銷售貨款
3、應收質保金(往來單位核算) 根據合同及結算業主暫扣的工程質保金,最好設置有到期日.
(四)應付賬款
1、應付購貨款(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應付購貨款、設備款等.
2、應付分包款(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應付分包工程款
3、暫估應付款(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暫估入賬的款項(包括材料暫估入賬及分包工程款的暫估入賬).
4、應付質保金(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應付分包單位的質保金,最好設置有到期日.
(五)工程結算 (往來單位/項目核算)核算根據業主進度報表簽證資料或者工程結算的款項.
(六)主營業務收入(手工賬可不用以下明細科目,只需按項目設置明細科目即可)
1、 目標成本
目標成本下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1)人工費(項目/部門核算) 、(2)材料費(項目/部門核算) 、(3)機械使用費(項目/部門核算) 、(4)其他直接費(項目/部門核算) 、(5)間接費用(項目/部門核算)
2、稅金(項目/部門核算)
3、勞動保護費(項目/部門核算)
4、公司管理費(項目/部門核算)
5、公司利潤(項目/部門核算)
工程施工各明細科目的核算內容:
1.人工費:是指直接從事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開支的各項費用,內容包括:
(1)基本工資:是指發放給生產工人的基本工資.
(2)工資性補貼:是指按規定標准發放的物價補貼,煤、燃氣補貼,交通補貼,住房補貼,流動施工津貼等.
(3)生產工人輔助工資:是指生產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數以外非作業天數的工資,包括職工學習、培訓期間的工資,調動工作、探親、休假期間的工資,因氣候影響的停工工資,女工哺乳時間的工資,病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工資及產、婚、喪假期的工資.
(4)職工福利費:是指按規定標准計提的生產工人福利費(根據生產工人工資總額提取).
(5)生產工人勞動保護費:是指按規定標准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費及修理費,徒工服裝補貼,防暑降溫費,在有礙身體健康環境中施工的保健費用等.
(6)企業應承擔生產工人的養老金、失業金、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新企業會計准則增加內容
2.材料費: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費用.內容包括:
(1)材料原價(或供應價格).
(2)材料運雜費:是指材料自來源地運至工地倉庫或指定堆放地點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運輸損耗費:是指材料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損耗.
(4)采購及保管費:是指為組織采購、供應和保管材料過程中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包括: 采購費、倉儲費、工地保管費、倉儲損耗.
(5)檢驗試驗費:是指對建築材料、構件和建築安裝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自設試驗室進行試驗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學葯品等費用.不包括新
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和建設單位對具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進行檢驗,對構件做破壞性試驗及其他特殊要求檢驗試驗的費用.
3.施工機械使用費:是指施工機械作業所發生的機械使用費以及機械安拆費和場外運費.
施工機械台班單價應由下列七項費用組成:
(1)折舊費:指施工機械在規定的使用年限內,陸續收回其原值及購置資金的時間價值.
(2)大修理費:指施工機械按規定的大修理間隔台班進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復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費用.
(3)經常修理費:指施工機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級保養和臨時故障排除所需的費用.包括為保障機械正常運轉所需替換設備與隨機配備工具附具的攤銷和維護費用,機械運轉中日常保養所需潤滑與擦拭的材料費用及機械停滯期間的維護和保養費用等.
(4)安拆費及場外運費:安拆費指施工機械在現場進行安裝與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和試運轉費用以及機械輔助設施的折舊、搭設、拆除等費用;場外運費指施工機械整體或分體自停放地點運至施工現場或由一施工地點運至另一施工地點的運輸、裝卸、輔助材料及架線等費用.
(5)人工費:指機上司機(司爐)和其他操作人員的工作日人工費及上述人員在施工機械規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費.
(6)燃料動力費:指施工機械在運轉作業中所消耗的固體燃料(煤、木柴)、液體燃料(汽油、柴油)及水、電等.
(7)養路費及車船使用稅:指施工機械按照國家規定和有關部門規定應繳納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及年檢費等.
設置了「機械作業」科目的機械使用費為企業設備管理部門向各工程項目部收取的機械台班費,以上內容只需在「機械作業」科目中核算即可.
4、其他直接費(在預算上被稱為措施費)是指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生於該工程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非工程實體項目的費用.
⑹ 把在建工程計入主營業務成本了,跨年如何調整
借:在建工程
貸:本年利潤 (或借方紅字)(主營業務成本已經結轉到本年利潤了,從這里沖回)
⑺ 跨年度施工費暫估成本如何處理
沒有開工何來成本?!不需做賬務處理
跨年工程施工應按完工進度確認收入與成本
⑻ 如何處理跨年度成本費用
由於發票傳遞的時間差異以及各種客觀情況的影響,不少企業在會計年度結束前,已經發生了費用支出,而發票往往在年後才取得,即跨年度取得發票入帳,或者12月份發生的費用支出,由於發票郵寄和出差等特殊情況的存在,不能在12月31日結賬前取得並報銷入賬,這種現象在企業很普遍,這部分費用該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和所得稅處理呢?筆者通過對成本費用跨年度取得發票的情況進行了研究,對有關成本費用跨年度取得發票的稅法規定進行了梳理,現歸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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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稅法對費用列支期間的要求
跨越年度取得發票入賬,在稅收方面主要影響企業所得稅。由於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期預繳,在納稅年度內發票跨月入賬,並不影響當年度所得稅的計算。對跨越年度取得發票入帳,雖然不過是時間性差異,但影響不同納稅年度的配比和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有關稅法的要求:
(一)對內資企業的要求
1.費用稅前列支的一般原則
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規定,稅前扣除的確認一般應遵循以下原則:
(1)權責發生制原則。即納稅人應在費用發生時而不是實際支付時確認扣除。
(2)配比原則。即納稅人發生的費用應配比或應分配的當期申報扣除。納稅人某一納稅年度應申報的可扣除費用不得提前或滯後申報扣除。
2.以前年度應計未計費用的處理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6〕7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191號)規定,企業納稅年度內應計未計扣除項目,包括各類應計未計費用、應提未提折舊等,不得移轉以後年度補扣,是指年度終了,納稅人在規定的申報期申報後,發現的應計未計、應提未提的稅前扣除項目。
3.所得稅匯算清繳期間發現漏計費用的處理
根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5]200號)規定,企業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期限內,發現當年度所得稅申報有誤的,可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重新辦理年度所得稅申報和匯算清繳。
4.對廣告費扣除的限制
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規定,內資企業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必須符合的條件包括:已實際支付費用,並已取得相應發票。即廣告費支出沒有取得發票一律不允許在所得稅前列支。
(二)對外資企業的要求
1、費用稅前列支的一般原則
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十一條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
2、所得稅匯算清繳期間發現漏計費用的處理
根據《關於印發新修訂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3]13號)規定,企業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期限內,發現當年度所得稅申報有誤的,可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重新辦理年度所得稅申報和匯算清繳。
這一點內、外資企業的處理是一致的。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
1、按稅法的要求,費用只能在所屬年度扣除,不能提前或結轉到以後年度扣除。
2、當年的費用當年沒有取得發票,並不意味著這筆費用就不能在當年的所得稅前列支。如廣州地稅穗地稅發[2005]276號文件的規定。會計的結賬日期為每年的12月31日,但所得稅匯算清繳期間為每年的1月1日到4月30日。根據上述規定,在匯算清繳期間取得發票的,可以重新辦理年度所得稅申報和匯算清繳,調減應納稅所得額。在匯算清繳結束後取得發票的,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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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年取得發票的財務和稅務處理
目前,對於跨年度取得發票的情況,企業有不同的會計處理方式,其相應的所得稅處理如下:
(一)作為預提費用處理
目前對企業預提的費用,外資企業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處理,對從事信貸、租賃等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根據國稅發[2002]31號文件規定,除可按規定提取的壞賬准備金基金外,其他情況不得在所得稅前再預提其他項目的准備金、基金、未來費用等。
對內資企業,國稅函〔2003〕804號文件規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費用必須遵循真實發生的原則,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提取准備金或其他預提方式發生的費用均不得在稅前扣除。對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預提的費用余額,在申報納稅時應作納稅調整,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廣東地稅對預提費用的處理:根據合同預提到納稅年度12月止的預提貸款利息、場地租金等准予稅前列支,其他預提費用或者超過納稅年度預提的費用需要納稅調整。
預提費用當年做納稅調整的,下一年度實際支付時可在實際支付年度稅前扣除。一般收到發票才付款的(即下一年度付款)可以採用這種做法。由於新會計准則取消「預提費用」科目,不允許預提費用了,但可以用「預付帳款」科目代替。
(二)先計入費用,收到發票後再附到記賬憑證
先將費用計入當年的費用,符合會計處理的及時性,但不能取得發票的話,這部分費用就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要做納稅調整。對納稅年度以後才取得發票的,繳納所得稅分以下情況處理:
(1)在匯算清繳期間取得發票的,不需要做納稅調整,已經辦理納稅申報和匯算清繳的,可以重新辦理年度所得稅申報和匯算清繳。
(2)在匯算清繳結束後才取得發票的,仍可以作為所屬年度的費用在所得稅前扣除。當年多繳納的所得稅,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以下是廣州地稅的規定,可供參考:穗地稅發[2005]276號文件規定,稅務機關在稅務檢查工作中發現納稅人以不合法憑證列支成本費用的,並有根據認為納稅人該成本費用稅前扣除的確認遵循權責發生制、配比、相關性、確定性、合理性原則的,可要求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從銷貨方或提供勞務方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憑證。能夠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憑證,可根據憑證上註明的價款,允許納稅人作為業務發生年度的成本費用在稅前扣除。
(三)實際收到發票時再入帳
對於這種情況,目前稅法沒有統一的規定。費用入賬年份與發票開具年份不一致,雖然只是時間性差異,嚴格按稅法的要求,上年度的費用不能在實際入賬年度扣除,但企業出現這種情況也是客觀原因引起的。目前比較普遍的做法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1、非會計差錯
按照會計制度的要求,發票入帳應該遵循會計核算的及時性、客觀性等原則,原則上講,發票日期與入賬時間應一致。但實際業務中,對方當月開出的發票可能要到下個月才能取得,甚至跨越年度,比如12月份開出的發票,12月31日還在郵寄過程中,但當天必須結賬,這筆費用無法在當年度入賬;有員工12月份出差,但12月31日仍無法趕回公司,其12月份發生的差旅費就無法在當年報銷入賬。以上是由於客觀原因的特殊情況,發票日期與入賬日期一般相差很小,比如12月份開出的發票,1月份入賬。這種情況不屬於會計差錯,可以在實際取得發票時入賬。
考慮到這是客觀存在的特殊情況,對這種情況一般不做納稅調整,直接作為入賬年度的費用扣除,只要金額不大,不屬於所得稅前限額扣除的費用,稅務機關一般也認可。因此,對這種情況的處理,取決於主管稅務機關的自由裁量權。
2、會計差錯
另外一種情況是因為管理不善導致發票不能及時入帳,比如對方8月份就把發票開了,當時沒有及時索取,等下年1月拿回發票已經結帳了。或則員工拿很久以前的發票出來報銷。這些都是企業內部控制上的漏洞導致漏記支出,在會計核算應作為會計差錯處理,所得稅處理同上述「先計入費用,收到發票後再附到記賬憑證」的情況一樣,不再重復。
(四)購進貨物跨年取得發票的處理
到期末貨物已經入庫但發票賬單未到,會計制度規定期末暫估入賬。《企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使用說明》的規定,月度終了,對於尚未收到發票賬單的收料憑證,應當分別材料科目,抄列清單,並按計劃成本暫估入賬,借記「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用紅字作同樣的記錄,予以沖回,以便下月付款或開出、承兌商業匯票後,按正常程序,借記「物資采購」科目和「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票據」等科目。
下一年度在取得發票時,這批材料的成本不一定轉入損益,可能還是存貨或在產品、產成品等,這種情況不影響損益,不存在納稅調整的情況。如果年底材料的成本已經結轉到損益,也不需要進行納稅調整,這時候原材料在賬上可能出現負數,實際收到發票時正常入賬就可以了。下面是寧波地稅的規定,可參考:《關於明確2004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甬地稅一[2004]222號)規定,對企業已經驗收入庫但發票賬單尚未到達的材料物資應按計劃成本、合同價格或其他合理價格暫估入賬,年度按規定已計入當前損益部分允許所得稅前扣除。稅務機關應對暫估入賬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審核,發現長期未取得發票賬單,估價明顯不合理等情況且無合理理由的有權予以調整。
(五)購進固定資產跨年度取得發票對所得稅的影響
購買固定資產,按會計制度和稅法的要求,應在購進固定資產的下月開始計提折舊。因此,12月購進固定資產在1月份取得發票,不影響所得稅,不需要對所得稅進行調整。
總之,跨年度取得發票入賬是否需要進行所得稅調整,要根據具體情況處理。納稅人可以通過加強內部管理,以避免跨年度取得發票入賬引起的麻煩。
1、快到年底的時候,檢查是否有當年的費用支出還沒有取得發票的情況,沒有取得發票的及時向對方索取並查明原因。比如是否有對方已經開票但沒有寄出,或則發票丟失等情況。
2、要求對方開具發票後通知你公司,以便及時取得發票。
3、年底合理安排業務,盡量避免下年度才能取得發票的情況。
⑼ 暫估成本跨年賬務處理
跨年暫估成本肯定是涉及到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其具體的做賬如下:
1、沖平暫估入賬的憑證(紅字)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
2、根據發票計入原材料
借:原材料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3、將原材料轉入上年的損益,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原材料
4、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9)工程類公司跨年成本如何處理擴展閱讀: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本年度發生的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以及本年度發現的重要前期差錯更正涉及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
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之間發生的需要調整報告年度損益的事項,也可以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調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潤或減少以前年度虧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調整減少以前年度利潤或增加以前年度虧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由於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增加的所得稅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等科目;由於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減少的所得稅費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經上述調整後,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本科目如為貸方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為借方余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本科目結轉後應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