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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費用怎麼從成本里扣除

發布時間: 2022-09-06 21:25:28

㈠ 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優惠政策的主要內容如下:

1.一般企業研發費用按75%加計扣除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企業為獲得創新性、創意性、突破性的產品進行創意設計活動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可以按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規定進行稅前加計扣除。

2.製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製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3.10月份預繳申報可提前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

(1)從2021年1月1日起,企業10月份預繳申報當年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行選擇就當年上半年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企業也可以選擇10月份預繳時,對上半年研發費用不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統一在次年辦理匯算清繳時享受。

(2)2021年度,企業10月份預繳申報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主選擇就前三季度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對10月份預繳申報期未選擇享受優惠的,可以在2022年辦理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

4.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有效期2022年起,不適用於2021年度匯算清繳)

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㈡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一、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適用范圍

【適用行業】

除煙草製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以外,其他企業均可享受

【適用活動】

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工藝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系統性活動。

下列活動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1.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

2.對某項科研成果的直接應用,如直接採用公開的新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

3.企業在商品化後為顧客提供的技術支持活動。

4.對現存產品、服務、技術、材料或工藝流程進行的重復或簡單改變。

5.市場調查研究、效率調查或管理研究。

6.作為工業(服務)流程環節或常規的質量控制、測試分析、維修維護。

7.社會科學、藝術或人文學方面的研究。

【政策依據】

《財政部_國家稅務總局_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



二、除製造業外的企業研發費用按75%加計扣除

【適用主體】

除製造業以外的企業,且不屬於煙草製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

【優惠內容】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政策依據】

1.《財政部_稅務總局_科技部關於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8〕99號)

2.《財政部_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號)



三、製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適用主體】

製造業企業

【優惠內容】

製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政策依據】

1.《財政部_國家稅務總局_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

2.《財政部_稅務總局_科技部關於企業委託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64號)

3.《財政部_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號)



四、多業經營企業是否屬於製造業企業的判定

【適用主體】

既有製造業收入,又有其他業務收入的企業

【判定標准】

以製造業業務為主營業務,享受優惠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占收入總額的比例在50%以上的,為製造業企業。製造業收入占收入總額的比例低於50%的,為其他企業。

收入總額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執行,具體是指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其他收入。

【政策依據】

《財政部_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號)



五、10月份預繳申報可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

【適用主體】

除煙草製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以外的其他行業企業

【優惠內容】

在2021年度中,企業10月份預繳申報當年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主選擇就前三季度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採取「真實發生、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符合條件的企業依據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支出,自行計算加計扣除金額,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享受稅收優惠,並根據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研發費用情況(前三季度)填寫《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不需報送稅務機關),該表與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資料一並留存備查。

企業也可以選擇10月份預繳時,對前三季度研發費用不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統一在次年辦理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享受。

【政策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修訂後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2018年第23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21年第28號)



六、增設優化簡化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

【適用主體】

除煙草製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以外的其他行業企業

【政策內容】

企業按照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時,可以自主選擇使用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或者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也可以參照上述樣式自行設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

企業自行設計的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應當包括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所列數據項,且邏輯關系一致,能准確歸集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為了便於中小微企業合規享受優惠政策,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降低了填寫難度,供所有企業選擇使用。

【政策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15年第97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21年第28號)



七、調整優化「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的計算方法

【適用主體】

除煙草製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以外的其他行業企業

【優惠內容】

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同時開展多項研發活動的,由原來按照每一研發項目分別計算「其他相關費用」限額,改為統一計算全部研發項目「其他相關費用」限額。

企業按照以下公式計算「其他相關費用」的限額,其中資本化項目發生的費用在形成無形資產的年度統一納入計算:

全部研發項目的其他相關費用限額=全部研發項目的人員人工等五項費用之和×10%/(1-10%)

「人員人工等五項費用」包括「人員人工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折舊費用」「無形資產攤銷」和「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葯研製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當「其他相關費用」實際發生數小於限額時,按實際發生數計算稅前加計扣除額;當「其他相關費用」實際發生數大於限額時,按限額計算稅前加計扣除額。簡化了計算方法,允許多個項目「其他相關費用」限額調劑適用,總體上提高可加計扣除金額。

㈢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怎麼算

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

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3)研發費用怎麼從成本里扣除擴展閱讀:

適用范圍

研發費用稅前扣除適用於財務核算健全並能准確歸集研發費用的居民企業。以下三類企業不能享受加計扣除:

一是非居民企業。

二是核定徵收企業。

三是財務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確歸集研究開發費用的企業

企業的研究開發活動可享受加計扣除。企業研究開發活動是指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工藝、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研究開發活動。

㈣ 研發費用能否在成本項目中列支

研發費用不能在成本項目中列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五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所稱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4)研發費用怎麼從成本里扣除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三十條 企業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一)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二)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

第三十一條 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第三十二條 企業的固定資產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第三十三條 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

第三十四條 企業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

第三十五條 本法規定的稅收優惠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六條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或者由於突發事件等原因對企業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的,國務院可以制定企業所得稅專項優惠政策,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㈤ 如何通俗理解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就是指1元錢研發費用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可以抵扣1.5元或1.75元費用。

㈥ 研發費用怎麼結轉到主營業務成本里去

研發費用,在科目上屬於成本類賬面。在具體核算的時候,要區分資本化支出回和費用化答支出分別設置明細科目核算。費用化支出期末余額應該直接至管理費用科目,結轉損益
資本化支出期末余額保留,完工之後轉入相關資產成本
正常的費用化支出,期末結轉應該按第一個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人工費
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直接投入
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設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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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研發費用如何加計扣除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號)規定:「一、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二、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和管理辦法按照《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的通知》(國科發政〔2017〕115號)執行。
···
四、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㈧ 研發費用怎麼加計扣除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匯算清繳的時候填加計扣除申報表納稅調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