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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产业资源部相当于什么部门

发布时间: 2022-06-09 19:09:02

㈠ 韩国总理的统领部门

韩国国务总理统领以下各个部门:
企划财政部
统一部
外交部
产业通商资源部
法务部
国防部
行政自治部
教育部
未来创造科学部
文化体育观光部
知识经济部
保健福祉家族部
环境部
雇佣劳动部
农林畜产食品部
海洋水产部
国土交通部

㈡ 韩国公司中的职位是怎么排列的

1.회장/会长

会长就是整个集团(由多个子公司组成)最高的职位了,相当于是董事长。一般由年纪威望比较大的人担任,小公司可能没有这个职位。

2.부회장/副会长

仅次于会长的就是副会长了。

3.사장/社长

接着是社长,相当于集团公司总经理,或单个子公司的最高决策人,CEO,法人代表(대표)。

4.이사/理事

理事一般就是公司的大股东,从高到低又有전무이사/专务理事,상무이사/常务理事,이사/理事,这些仅在法人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

5.부장/部长

部长就是某个大部门的最高领导者,管理一个部门的事物。

6.차장/次长

这个职位处于部长和课长之间,相当于副部长。

7.과장/科长/课长

科长:大学某个学科的学科长,或者医院某个科室的科长。

课长:公司中一个相对独立的小部门的责任人。

8.계장/系长

一般公司里这个职位在2000年后渐渐地就不再使用了,一些生产型的企业或者中小企业还依然会使用这个称呼。

9.대리/代理

代理相当于副课长,一般是工作三至五年的社员。

10.주임/主任

一般是工作两到三年的社员。

11.사원/社员

实习转正后的职员。

12.인턴/实习生

新进公司的实习生,实习期一般为三个月。

(2)韩国产业资源部相当于什么部门扩展阅读:

中国公司职位

1、董事,主席级别(3个级别-高级主席,主席,副主席),CEO需要向董事局汇报。

2、总裁,会长president(4个级别-高级总裁,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向CEO汇报。

3、总经理(2个级别-总经理,副总经理)。

4、总监(相当于项目经理Project Manager,国内有些公司的项目经理只能算项目跟单员,电影的导演也是Director,由此可以知道一个项目经理的能耐)。

5、经理Manager(3个级别-高级经理,经理,副经理)。

6、主任,主管Supervisor(3个级别,高级主任,主任,副主任)。

7、组长,拉长line Leader(2个级别,组长,副组长)。

8、普通员工Worker(可以封2-3个级别)。

㈢ 韩国海外矿业资源开发战略的启示

金庆花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北京,100037)

一、资源开发简介

韩国矿产资源有限(见表1),有56种法定矿产,到2002年还在生产中的矿种有23种(包括金属矿7种,非金属矿16种),能供给所需矿产90%的矿种仅有10种,多种矿产需依赖进口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要。据2002年统计,韩国金属矿的自给率是0.27%,非金属矿的自给率是73.41%,国内急需的矿产资源如煤、铜、铁、铅锌矿、石膏、镁矿和磷酸盐等几乎100%须从国外进口。近半个世纪以来,韩国的钢铁、汽车、造船、电子等重工业迅猛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逐年增大,但其本国的矿产资源供应远远不能满足其需求(见图1)。韩国政府和企业采取贸易进口、买断矿山、独立或合作开发等多种途径,积极利用境外矿产资源以弥补本国资源的不足,不断参与全球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和再分配竞争。到2003年,已与36个国家合作进行石油、煤炭、铀矿等矿种海外资源开发项目共284个,其中已合作完成项目130个。目前,正在也门、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加拿大、中国等国家进行石油、天然气、褐煤和金属矿勘探开发。通过海外资源开发事业,确保国内能源、矿产资源的可采储量以及从国外勘探开发进口,保障了韩国能源和经济产业发展所需的基础原材料的稳定供给。

表1韩国主要金属矿产矿石储量单位:千吨;金:千克

资料来源:韩国产业资源部,2004。

图1韩国主要金属矿产进口量占其产量的倍数

资料来源:韩国产业资源部,2004。

二、海外矿业开发状况

韩国矿产资源贫乏,石油、褐煤、铀矿、铜矿等资源的全部以及铁需求量的99%等主要矿产依赖于进口。为了保证矿产资源的稳定供应,韩国形成了以其政府的支撑体系为中心,以有效的合作勘查机制为依托,并以高效的开发过程为手段的资源竞争系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

(一)政府的支撑体系

韩国政府为了维持稳定的国民生活及持续的经济增长,不得不积极推进海外资源开发项目,以保障国内最基本的能源及资源的稳定供给。根据海外资源开发事业高投资、高风险、投资回收周期长的特点,韩国政府通过一定的法规及技术和财政上的支持等,推进民间企业参与海外资源开发,保证海外投资事业的稳定性及经济效益。

1.制定并逐渐健全矿业法规

韩国政府在地矿工作的管理方式上,特别重视各项相关法规的建设,不断完善其法规体系。早在1951年12月就颁布了矿业法(先后修订10次),加强了矿业权的管理。1967年3月颁布了大韩矿业振兴公社法(先后修订9次),规定了作为政府扶持机构的韩国矿业振兴公社的职能、目标、工作内容等。随着韩国国内动力资源的发展,1978年1月,韩国政府开始对海外资源开发进行了综合调研;同年12月5日,《海外资源开发促进法》的颁布预示了海外资源开发事业的正式启动。该法规定,由韩国矿业振兴公社设立海外资源开发基金,支持海外煤矿及一般矿产的开发调查所需的资金。韩国政府在1982年12月将《海外资源开发促进法》更名为《海外资源开发事业法》(先后修订2次),将农畜产品、水产品以及林产品列入海外资源范围内,增加了许多内容并加以完善。1986年12月又颁布了海外资源开发补贴预算及管理法规,以国家补贴、优惠贷款、减免税收等形式不断吸引国内企业加入海外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行列。而到1994年3月颁布《能源和资源事业特别审议法》,取消了海外资源开发基金、石油事业基金等5项基金,统一由能源和资源事业特别审议会提供资金和贷款。1997年8月,强化了对海外资源开发事业的支持制度,大幅整顿了转为申报制的海外资源开发有关条款,以积极推进海外资源开发事业。以上法律法规对韩国开展海外矿产资源开发的系统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地保障了政府和企业进行海外矿产开发的顺利进程。

2.组织并合理规划专门机构

韩国的海外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由3个部门一条龙分工管理,即产业资源部(MOCIE)、能源及资源事业特别审议会、矿业振兴公社(KORES)。

产业资源部(原通商产业部,现韩国18个部之一)是政府主管国内外矿产资源开发的最高行政部门。海外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批准、补贴的发放、贷款的审批等手续,全部都要通过产业资源部归口审核批准。

能源及资源事业特别审议会是依照韩国《海外资源开发事业法》由产业资源部设置的专门决策咨询机构。审议会负责审议开发海外资源的基本政策,批准和撤销海外资源开发项目,并调解企业间的竞争和纠纷。1994年开始统一向海外资源开发的企业或个人提供资金和贷款。

矿业振兴公社是政府扶持矿业的专门机构。该机构的性质介于政府管理机构和企业部门之间,由政府出资依法设置,以公益事业为宗旨,用金融、技术、设备等具体手段推行政府的各项矿业政策,引导和扶持地矿企业的发展。该公社设有海外资源部,代表政府接受项目申请,并实施矿产资源的勘查、技术、金融支持和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

3.政府适时且有效的投资

为了调动海外资源开发者的积极性,政府负责贷款海外矿产基金、石油项目基金、海外投资基金等。而从1995年开始,原本由多种基金形式支持海外资源开发,转变为由能源及资源事业特别审议会统一以政府预算的形式为国内民间企业和个人提供资金贷款,使得财政体系简单化和透明化,并实现了政府能够实施宏观调控。1995~2003年,韩国政府对海外资源开发项目的补助金总额未见大的浮动,一直保持平稳态势(见图2)。其中,2001年政府对石油开发调查的补助金,因其在俄罗斯伊尔库次克进行的天然气田可行性调查工作中投资38.5亿韩元,而显示出大幅增加。

图2韩国政府海外资源开发项目补助额度(单位:亿韩元)

资料来源:韩国产业资源部,2004。

从1977年到2003年上半年止,韩国政府为海外资源开发总投资59.5亿美元(见表2),其中资金回收44.9亿美元,投资回收率为75.5%。据2004年韩国产业资源部报道,为提高政府对海外资源开发的财政支援规模,将政府贷款利率从现在的3.5%下调到了2.5%,并且2005年海外资源开发金融补助额将扩大到2000亿韩元(约合2亿多美元),大幅度加强财政、金融方面的支持力度。

表2韩国海外资源开发项目投资情况单位:千美元

资料来源:韩国产业资源部,2004。

① 能源及资源事业特别审议会简称。

在石油、天然气方面,到2003年上半年止,总投资42.4亿美元,回收34.5亿美元(回收率81%),其中在也门马里卜(MAREB)油田的投资额有7.43亿美元,回收资金16.41亿美元(回收率达221%);在褐煤、一般矿产开发领域中,到2003年上半年止,总投资17.1亿美元,回收资金10.4亿美元(回收率达61%),其中对帕希尔煤矿的总投资3.33亿美元,回收了4.49亿美元,占总投资额的135%,表现出很高的投资回收率。上述两项是韩国在海外资源开发投资事业中最具代表性的两个成功案例。

4.持续不断的金融支持

韩国政府对海外资源开发项目的金融支持主要有3种:①财政补贴。政府对下列4项工作进行国库补贴,即海外资源开发调查工作、海外资源开发技术及专门人才的培养、有关海外资源开发的国际间合作和技术交流、为推进海外资源开发的其他工作等。具体由韩国矿业振兴公社管理并发放补贴;②各式贷款。政府对海外资源开发项目贷款有4种,即各种资金贷款、海外投资资金贷款、对外经济合作基金贷款、海外投资资金的外汇贷款。仅2004年,韩国为海外资源开发计划贷款金额为630亿韩元,其中,能源及资源事业特别审议会出资500亿韩元,矿业振兴公司出资130亿韩元。贷款比例都占所申请金额的80%,个别事项可获得100%支持额,贷款期限一般在15年。对贷款具有风险性的海外资源开发项目,免除担保,而且在事业失败时减免贷款本利,但是事业取得成功则征收一定金额;③优惠税制。韩国通过4种优惠税制对企业的海外矿产开发项目进行支持,即海外投资亏损金的准备制度、扣除国外纳税金制度、国外纳税制度和对国外红利所得的免税制度。

(二)有效的合作勘查机制

韩国政府为了尽早确定拟开发项目,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政府间矿产资源勘探合作,进而与具有资源潜力的发展中国家建立资源合作关系。

(1)对具有资源潜力的发展中国家的资源赋存有望区域,共同进行基础勘探,以确定矿体的规模、品位、发育程度等。以此提供矿产的可行性评价以及开发和增产中所需要的地质矿床资料,进行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矿产开发。共同调查事业分为国家补助事业、韩国国际合作团(KOICA)服务事业以及海外矿产资源开发申请者所做出的有偿民间技术支援事业三个部分。

(2)韩国政府通过在政府间能源及矿产资源共同委员会中担任咨询委员,及时掌握本国资源供给和贸易情况,以及与本国企业的进出口有关的问题。以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等资源国为进出口对象,建立资源合作委员会,通过签署投资环境改善申请以及各国间支援方案等协议,确定民间企业进出口基础结构。

(3)为确保国内经济产业发展所需的产业原材料的长期稳定供给,与资源国建立紧密的资源合作委员会,研究资源合作的加强方案。从1990年到2004年1月,韩国共与10个国家建立了政府间“资源、能源共同委员会”,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会晤。其中,先后与中国的国土资源部(原地质矿产部)、有色金属总公司等部门在陕西、广东、云南等省份进行资源开发合作调查(见表3)。

表3韩国与中国资源开发合作调查情况表

资料来源:KORES海外调查处,2004。

(三)高效的开发过程

通过政府的辅助和扶持、援助与参与,以及民间企业的加入,资金的融合等一系列程序,韩国开发海外矿产资源的运作过程高效且运转有力。开发工作分为3个阶段(见图3),3个阶段的有效承接就如同一株欣欣向荣的树木,保障了韩国经济发展所需矿产资源的持续供给。

图3韩国海外资源开发过程3个阶段图示

第一阶段,由政府主导选好目标,进行调查前准备。政府向国内外相关机构及当地派遣的人员,进行前期资料收集,并按国别、矿种、项目和矿山筛选对象。依据海外资源开发事业法,企业向大韩矿业振兴公社申请海外矿山调查,公社根据是否为国家急需矿种而决定立项,并论证项目可行性(急需矿种以外的收取调查费)。国家对调查工作进行补贴,对可行性论证补贴50%。

第二阶段,仍是政府主导。政府采取援助或者国库补贴等方式分担企业风险,并积极与国外进行经验交流。通过航空及地表调查(采用物探、化探等方法),查明矿床赋存情况、位置、规模、品位、储量、地质构造,并论证开采价值,选定开采点,同时制定探矿计划。该阶段国库补贴详细勘探、钻探及坑道工程,大大降低了企业的风险。

第三阶段,民间主导。政府采用援助与参与及运用矿业振兴基金等方式对企业进行监督和调控。企业也逐渐处于稳定发展时期,开始研究采矿、选矿、运输和生产的适当规模,同时制订生产计划,开始生产。最后通过单纯进口和开矿进口的方式,保障国家资源需求的稳定供给。在该阶段,大韩矿业振兴公社用海外矿产资源开发基金发放贷款,对于企业在国外获取矿业权的资金、开展调查的资金、设备资金、土地使用资金及补偿资金贷款到80%,15年偿还;运营资金的一次周转资金贷款到80%,3年偿还;购买进口矿产的资金贷款到80%,2年偿还;贷款利息为6%~8%,根据具体情况减免;矿产品返回国内时的运输费给予国库补贴;本国企业汇出投资资金时,政府负担保险金;矿产品返运回国内,以及矿产品所得资金返汇回国内时,政府优惠税金。

三、对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启示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总量丰富(我国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总量约占世界的12%,仅次于美国和俄罗斯)的国家,但人均拥有量却仅为世界人均拥有量的58%,一些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的矿产必须从国外进口。目前,我国矿产资源总的对外依赖程度已达20%以上,其中,铁、铜、铬、钾盐等重要战略性矿产的进口依赖程度已高达50%以上,成为世界上第三大矿产品进口国,而且98%以上的进口矿产是以贸易进口方式直接从矿产品国际市场上购买。矿产资源对外依赖程度的增加和进口方式的单一化,使国家经济建设急需的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安全稳定供应存在明显的风险,影响我国的资源安全。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大量消耗矿物原材料和其他自然资源产品支撑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不可能完全依靠本国资源和本国市场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必须参与全球矿产资源配置。要在立足国内的同时,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寻求和建立境外稳定的矿产资源供应基地,从而维护我国资源安全、保障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韩国实施海外矿产资源战略的成功经验,可从以下几点着手开展工作,以有力推动我国开放战略的实施。

1.建立相关管理机构,制定长期规划目标及政策

在充分认识“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性和其事业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建立相关专门组织管理机构,加强支持力度,引导和监督国内企业实施国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效建立国外矿产资源开发推进体系。并从全球资源发展战略出发,根据我国国情、矿情,制定利用两种资源的中长期规划目标和相关产业政策,对国外资源风险勘查开发活动加以组织、指导、协调和服务。

2.完善对海外资源开发的经济援助制度

韩国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就积累了很多有关海外资源开发的经验及技术秘诀,相比之下,我国作为后发展国家缺乏必要的开发经验,且财力比较薄弱,暂难作出长远的投资决策。为提高我国企业国外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应建立健全各种补贴、金融、税制、保险制度,并制定鼓励政策和相应的政策措施,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国外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

3.加强资源信息的收集及服务职能

建立能够提供矿产开发项目的信息,以及拟投资国的税制等投资综合信息系统,提高对资源信息的服务能力。建立能发挥新技术开发、人才培养、信息服务等综合作用的资源开发综合技术部门,为国内企业的“走出去”提供系统、全面的信息。

4.积极开展资源外交战略,加强与资源所在国之间的合作

充分利用市场优势和当前良好的国际投资环境,积极开展资源外交战略,与世界大的资源国建立良好的政府关系,争取签订政府间的资源勘查开发合作与贸易协议,并运用包括外交手段在内的政治经济措施,保障我国境外企业合法权益。主要通过大力推行政府贴息贷款这一国际上通行的援外方式,帮助受援国建设当地或我国国内有需要又有资源的生产性项目,将援外与投资贸易结合起来,推动我国企业同受援国企业长期合作,充分发挥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作用,既帮助受援国发展经济,又推动我国企业开拓其他发展中国家市场。这应成为国家走出去勘查开发矿产资源、主动参与世界资源再分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5.设立国家海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探基金或专项资金

近10年来,世界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和企业私有化迅猛发展,西方国家从各自的国家利益出发,通过资源外交,推行矿产资源全球战略,建立资源战略储备,在世界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已占据有利位置。这种控制对我国资源进口供应安全极为不利。为了实质性启动矿产资源“走出去”的战略,应设立境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开发专项资金或基金,用于扶持企业进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

参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各国矿业法选编(上、下册).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5.

[2]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走出去”开发利用国外矿产资源.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1.

[3]吴荣庆,胡小平等.矿产资源“走出去”开放战略研究.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2.

[4]张应红,文志岳.我国亟须实施矿产资源全球战略.中国地质,2000(6):20~22.

[5]中国地质矿产信息研究院.各国地矿概要(内部资料),1997.

作者简介

金庆花,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实习研究员。

㈣ 韩国公司职位等级

韩国公司里的职位等级:会长、副会长、社长、副社长、专务理事、常务理事、理事、监事、顾问、部长、部长代理、次长、室长、课长、课长代理、代理、系长、主任、职员 。

韩国公司的会长一般指一个组织的最高领导人、决策者,在某种情况下会被称为老大、头头等。然而由于社会文化的不同,在日本和韩国,会长一词则会用于公司职务则代表最高位阶的董事长。

另外,韩国的一些店长、经理也称社长。社长通常是指店长,经理一类的人,也是这个店的最高负责人。

社长是韩国公司最常见的头衔, 就像中国的老板一样。 有时根据每个公司的情况职位设置会略有不同。

韩国公司职位等级与国内公司职位等级对应:

会长相当于董事长/总裁,常务/理事相当于董事,次长相当于大公司部门经理/中小企业副总,部长相当于部门经理,课长相当于主管, 一个小部门的负责人,社长相当于老板、老总。

室长相当于主管,比课长低一级,有的公司没有此岗位,代理相当于一般工作经验3年就自动成为代理,是基层员工,社员相当于普通员工,代理也属于社员一级。

(4)韩国产业资源部相当于什么部门扩展阅读:

韩国公司职位等级与国内公司职位等级对应:

会长相当于董事长/总裁,常务/理事相当于董事,次长相当于大公司部门经理/中小企业副总,部长相当于部门经理,课长相当于主管, 一个小部门的负责人,社长相当于老板、老总。

室长相当于主管,比课长低一级,有的公司没有此岗位,代理相当于一般工作经验3年就自动成为代理,是基层员工,社员相当于普通员工,代理也属于社员一级。

员工都会止步于科长一级, 通常想当上科长需要8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而如果能当上部长、 次长, 那么一般会被看作是成功人士。只有少数上班族能成为部门经理, 极少数人能上升到副总裁一级。

㈤ 韩国政府官职

韩国现行宪法是1987年10月全民投票通过的新宪法,1988年2月25日起生效。新宪法规定,韩国实行三权鼎立、依法治国的体制。根据这部新宪法,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全国武装力量司令,在政府系统和对外关系中代表整个国家,总统任期5年,不得连任。总统是内外政策的制定者,可向国会提出立法议案等;同时,总统也是国家最高行政长官,负责各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总统通过由15-30人组成并由其主持的国务会议行使行政职能。作为总统主要行政助手的国务总理由总统任命,但须经国会批准。国务总理有权参与制定重要的国家政策。总统无权解散国会,但国会可用启动弹劾程序的方式对总统进行制约,使其最终对国家宪法负责。韩国实行一院制。国会是国家立法机构,任期4年,国会议长任期2年。宪法赋予国会的职能除制定法律外,还包括批准国家预算、外交政策、对外宣战等国家事务,以及弹劾总统的权力。韩国法院共分三级:大法院、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大法院是最高法庭,负责审理对下级法院和军事法庭作出的裁决表示不服的上诉案件。大法官由总统任命,国会批准。大法官的任期为6年,不得连任,年满70岁必须退位。

㈥ 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简称释义

答:您好。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简称释义如下:
1. USPTO:美国专利商标局

美国专利局于1802年成立,当时为国务院直属部门,承担专利相关事务;19世纪初,商标事务亦纳入专利局的辖权范围。1975年,经国会批准,美国专利
局更名为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2000年11月,根据《美国发明人保护法》,USPTO被确立为商务部下属的绩效单位,以更加商业化的方式运
作,在人事、采办、预算以及其他行政职能上享有实质性的自治管理权。其主要办公机构现位于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城的卡莱尔地区。
2. JPO:日本专利局
日本专利局(JPO)的前身是1885年设立的“专卖特许所”,现为隶属于经济产业省的政府机构。
3. EPO:欧洲专利局

1973年10月5日,16个欧洲国家在慕尼黑签订旨在加强欧洲国家间发明保护合作的《欧洲专利公约》(EPC),并根据该公约成立欧洲专利公约组织。
EPC允许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将欧洲专利的保护扩展到所有缔约方。1977年,根据EPC建立了欧洲专利局(EPO)这一政府间机构。
4. KIPO:韩国知识产权局

韩国知识产权局的前身是1946年成立于工商部属下的专利署。1977年,更名为韩国专利管理局,转属韩国产业资源部。1988年,再次更名为韩国工业产

权局。2000年6月,为了更好地反映该局的总体职能,韩国工业产权局更名为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2004年3月,KIPO转属科技部。2006
年5月,韩国知识产权局改制成为韩国中央国家机关中首个自负盈亏的企业性机构。
5. INPI:法国工业产权局
法国工业产权局(INPI)是依据1951年4月19日51-444号国家法令创建,隶属于法国经济、财政及工业部,其局长由部长理事会任命。
6. GPTO:德国专利商标局

1949年,原德意志帝国专利局更名为德国专利局,总部设在慕尼黑,隶属联邦司法部。两德合并后,1990年10月3日,前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发明和专利事
务局的工作职责并入德国专利局,约600名工作人员和1,350万多件专利文献一并归入。1998年11月1日,德国专利局正式更名为德国专利商标局
(GPTO),主要办公地点分别设在慕尼黑、耶拿(自1998年9月)和柏林(柏林技术信息中心)。
7. UKIPO:英国知识产权局
1852年,英国政府颁布《专利法修正法令》并设立英国专利局(UKPO),迄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
1990年,UKPO正式成为政府机构,隶属于英国贸易和工业部(DTI),并于1991年10月1日取得贸易基金地位(Trading
Fund Status),从而实现自收自支。经英国政府批准,UKPO于2007年4月2日正式更名为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
8.CGPDTM:印度专利、外观设计、商标及地理标志管理总局
印度专利、外观设计、商标及地理标志管理总局(CGPDTM)隶属于印度工商部工业政策促进司,是印度专利、外观设计、商标及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事务的主管机关。

㈦ 韩国的“外交通商部”是不是由外交部和商务部合并在一起的国家部门

外交通商部(韩文:외교통상부;英文: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MOFAT)是大韩民国政府负责外交及其他对外事务的最高机关。是韩国主要行政机构15部之一。外交通商部位于首尔市钟路区都染洞世宗路卅七号,邮递区号为110-787。[1]现任韩国外交部长官为尹炳世。

㈧ 问一下韩国公司的基本构成,例如部门组成,课长室长专务都相当于中国的什么职务,越详细越好

职员,代理,课长,次长,部长,常务,专务,副社长,社长。
等于:
职员,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副局长,局长,副部长,部长。
室长,理事,是职务而非以上的职级,基本在常务到副社长之间的位置。

㈨ 韩国企业怎么样

在韩国LG电子有限公司工作了两年多,已享有较高职位与不菲待遇的王先生,一年前却毅然辞职,与几个朋友开了家小小的电脑配件销售公司,经营状况一直不是很好。
在不到8平方米的“公司”里,记者见到了边啃面包边上网的王先生。
“您为什么放弃LG那么好的企业而选择……这个……”记者不知怎样形容王先生的“公司”,环顾四周,整间屋子就只有一张办公桌和两把椅子,颇显“凄凉”。
“呵呵……所有的人都在骂我是笨蛋!”王先生靠向椅背,笑望着记者,“LG的确是很多人羡慕的地方,我也不否认那里的待遇不错,但在那里我已经看不到希望了,你说我还要继续待下去么?我还年轻,是需要不断充实、发展的。”
人人羡慕的跨国企业里,怎么会看不到“希望”呢?
韩国企业高层没有中国人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大学毕业后便应聘到LG工作,由于不懈的努力与出色的表现,不到两年便由一名普通职员升为team长,“在LG,team长是中国人可以做到的最高职位。”也就是说,以后无论王先生再有怎样出色的表现,职位也只能到此为止了。
无怪乎王先生的放弃,当一个人再不能看到“希望”的时候,放弃也许就成了痛苦而又惟一的选择。
时至今日,中韩建交已有10周年,韩国产业资源部的最新统计显示,“截至去年底,韩国对中国的投资为6054项,投资额为54.1亿美元。以去年底为基准,在韩国的对外投资项目和投资额中,对华投资占41.8,居首位。”
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韩资企业进入中国虽较某些老牌日资企业晚,但目前的投资力度却大大呈现出后来居上的态势。LG、三星等韩国品牌早已成为中国市场中的翘楚,而就韩国企业在华的发展趋势,也是愈发升温。
跨国公司进入中国是出于长远的战略考虑,其重视在华投资长远战略的同时,也十分注意进入中国的具体策略。与所有的跨国企业一样,韩国企业同样推崇“管理人员当地化”与“人才开发当地化”。
缺少当地工作人员,跨国企业很难发展。那么,韩国企业吸收、培养的中国人才是用来做什么的呢?为什么LG的中国员工最高只能做到team长?
王先生在与记者的交谈中讲到,这几年外企发展、变化很快,每家都在不断的调整,以寻找更好的发展方式。“现在的韩国企业与从前的不一样了,LG也进行了‘改革’。中国员工已经可以担任部门经理了。”
记者询问部门经理的具体职责,王先生解释,“比如说销售经理什么的,也就是主管销售,当然还得向上面汇报工作……”高层管理者仍旧是清一色的韩国人。至于为什么中国人不能担任高职,王先生回答:“他们觉得,客观情况上讲,中国人相对能力差一些。”而王先生自己也不是十分确定地认为:“韩国人的思维比较活跃,有很多新鲜的点子。”可当记者反问“低层员工就算有很灵活的点子,是否可以随时提出并付诸实施”时,王先生又犹豫了,“呃……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高层管理者更多的要求是员工服从领导,做好“本职”工作。
曾供职于长空工业有限公司的奚先生,由于工作原因,和很多韩国企业有过往来,“韩国人做生意,是最不守规则的。他们用你时会对你百般阿谀,没关系了则马上变脸,变得比翻书还快。”
讲到用人方面,奚先生则说:“韩国与日本的公司大都类似家族企业,用人上很排外。就我所接触过的韩企老总,全部都是韩国人,而且大事、小事都是老总带个翻译来谈,从没派过高级的中国管理人员。可能是压根就没有吧!”
韩企人才的“培养”与“选拔”
伴随着国外经济的低靡与中国在世界市场上地位的提高、发展,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开始抢滩中国,更有一种说法是“中国老大=世界第一”,由此可见中国这块市场在外国企业眼中的重要。
一个企业经营的成败,关键在于体制和管理。每个跨国企业都自有一套独特的培训方式、原则,以培养适合、适应各自企业机制与理念的人才,不断推动企业进步与发展。
韩国企业每年都会选派本国青年干部到中国学习一年汉语,随后再派到中国或与中国有关的业务部门工作;同时,各大跨国公司还强调“在中国各大城市建立了规模可观的培训中心,十分注重从中国当地人才中通过实践和培训选拔高级管理人才”。
韩国企业对其本国高层人才的培养,应该是毋庸质疑的,但是中国工作人员,是否也能“通过培训选拔”呢?王先生回忆他初到LG的时候,“只接受了简单的岗前培训”,培训主要灌输一些公司的理念、员工守则……“大致上与国内企业没什么差别。”至于“选拔”,王先生的职位是“通过实际工作中的表现与成绩一点点提上来的”。
在韩国一些跨国公司的网页上,不难发现诸如:“三星尊重人才、重视人才,欢迎有真才实学的人才加入三星”、“在各领域向着最高水平挑战的LG人员”的招聘标语。事实果真如此吗?
王先生讲“在LG升职很不容易”,因为“毕竟领导岗位有限”,每走一步都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成绩是有目共睹的”。
当初他离职的时候高层领导并没有多做挽留,“我在LG工作的两年中,不断有人走,而且其中很多都是做到了一定位置的。谁走,上面都不会刻意挽留。”记者问其原因,王先生略显苦涩地笑笑,“现在高一点工资的,什么人聘不到?新人刚到又会带来一股‘冲劲’,同时还能给老员工增加压力,迫使他们更加努力的工作……”
一位曾在LG做过促销工作的曹小姐告诉记者,LG的员工工作都很努力,“就连我们的主管,快40岁的人了,一样每天出去跑。”每个员工都能明显地感觉到公司内部强大的压力,“做不好谁都要被批评,而且你级别越高,上面说你的时候你就会越难堪。”这样,大家都在“拼命做到最好”。
由此可见韩国企业的人才“选拔”,更多的是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至于其所宣传的“十分注重”、“培训中选拔”,相对来看,表现却不那么明显。
三星的员工“没人管”?
据最近有关报道称:“韩国企业上半年在北京的投资态势强劲,上半年来自韩国的合同外资为65483万美元,同比增长达79.8,增速列各国之首。”
如此投资,可见中韩两国建立的合作伙伴关系已进入全面合作的新阶段。北京随处可见韩国企业,甚至早就有“韩风日盛”之说。那么,韩国企业里的中国员工是不是也水涨船高,地位提升?记者对一位任职三星多年的高级职员进行了采访。
朴先生告诉记者,三星员工的职位是三年一提升,“职员”——“代理”——“科长”——“部长”。也就是说,部长是中国员工可以做到的最高职位,部长的职权“相当于中国企业的部门经理”,负责“管理上层划分下来的某个领域中的一些具体工作”。
可是,记者按照三星的员工提升制度算下来,要升到部长最顺利也得十几年。
三星公司的培训,大概需要一周的时间,“主要还是一些公司理念方面”。至于像日企那样的本国培训,则“做的不多”,但同时朴先生也提到,“别的部门我不大清楚,好像是有一些吧。”
据朴先生称,三星公司的“难”,主要难在面试这一关,“如果面试通过了,基本上没别的问题,被辞退的情况很少发生。”面试的时候,会考核测试专业技术等相关能力,是“比较严格的挑选”。真的进来了,就会各自有要做的工作,上面分配后按日常要求自行处理。
朴先生谈到工作管理上的时候,略加思索后说:“管理上……我觉得不严格,就是每天打卡什么的……没什么特殊的。”
“三星的老板都是韩国人吗?”记者问。
朴先生略提高了声音:“那当然啦!都是韩国直接过来的。”同时还提到“过去更是这样”,现在的中国员工已经“多了很多了”,过去的三星公司是“韩国人员过来,只在当地招几个中国职员,就那样开始的工作”。
最后,朴先生告诉记者,“三星的待遇是最好的,对人力投入很大。”记者询问具体工资的涨幅,朴先生回答是“一年涨一次,涨幅和工龄及业绩有关。”但幅度“也不是很大”。至于组织活动,则是“一年两次大规模的,开一天会,然后大家可以在一起会餐。”外出旅游是“交给外企服务中心组织的,他们提供信息,谁要去可以申请,不过是自己花钱”。
总之,三星公司的员工是“很轻松的”,无论外出游玩等福利还是工作,都“不大有人管”,韩国的老总们总是很忙。那么,为什么不聘请、培养一些高级的中国人员来管理呢,本国管理者自然更熟悉本国员工的情况、喜好,韩国老总们不也乐得一身轻松?这个问题,暂时还没有答案。
《21世纪人才报》

㈩ 韩国企业职位区分,社长,会长,理事,课长,次长,部长,代理,大小怎么排列。相当国企什么职位。

韩国企业的职位大小排列如下:会长、社长、理事、部长、次长、课长、代理。

1、会长相当于中国公司的董事长。

2、社长相当于中国公司的总经理。单个公司的负责人和最高权利人,类似公司的总经理。职位仅次于会长。

3、理事相当于中国公司的董事会。

4、部长相当于中国的公司内某个部门负责人。

5、次长相当于某部门的副负责人。

6、课长相当于相当于部门主管。

7、代理相当于正式职员。

这七个职位中会长,社长、理事、部长属于高层;次长、课长属于中层;代理属于低层。

(10)韩国产业资源部相当于什么部门扩展阅读:

韩国公司里的职位一般有:

会长,副会长,社长,副社长,专务理事,常务理事,理事,顾问,部长,本部长,部长代理,次长,室长,课长,课长代理,代理,系长,主任,职员。

会长一般指一个组织的最高领导人、决策者,在某种情况下会被称为“老大”、“头头”等。在日本和韩国,用于公司职务则代表最高位阶的董事长。

韩国的一些店长、经理也称社长。如我们经常在韩剧中听到某某社长,这个社长通常是指店长,经理一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