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源管理 » 国家水资源监控哪些内容
扩展阅读
制作一个钻石多少钱 2025-07-27 05:38:02
安装马桶的工具哪里有卖 2025-07-27 05:36:33
做健康产品哪个平台好 2025-07-27 05:35:43

国家水资源监控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 2022-06-09 01:55:48

1. 水资源监测的技术有哪些

关于水资源监测、水生态监测及城市水文工作的专题报告
水利部水文局副局长 林祚顶
(2010年3月27日)

在去年的全国水文工作会议上,陈雷部长明确了"大水文"发展理念,强调要从"行业水文"向"社会水文"转变,要"立足水利,面向全社会服务",并提出了新时期水文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布局、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水文发展指明了方向。刚才刘宁副部长充分肯定了去年水文工作的成绩,分析了当前水文形势,就贯彻落实陈雷部长对水文工作的要求,提出了要"夯实三个基础、强化五项工作",并强调"大水文"就是"大服务",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等要求。
水资源监测、水生态监测和城市水文工作是水文服务民生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今后需要水文部门进一步强化服务的重点工作。
下面我就水资源监测、水生态监测和城市水文工作向大家作简要汇报。
一、水资源监测
1、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工作,陈雷部长在2009年2月召开的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定水资源管理红线。一是要围绕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二是要明确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三是要明确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在今年的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陈雷部长强调要"全面推进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抓紧建立和完善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用水效率控制等指标体系,做到能操作、可检查、易考核、有奖惩"。经我部协调有关部门,国务院八个部委已经会签同意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关意见。
2、水资源管理指标体系
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目前,我部水资源司正在组织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用水效率控制等指标体系。总体目标与要求如下:
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到2015年,以2008年《水资源公报》统计的全国用水量5910亿立方米,全国新增用水量按290亿立方米控制,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200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全国生活用水总量增长控制在105亿立方米,新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在123亿立方米,全部用于千亿斤粮食增产区,新增工业用水总量控制在62亿立方米;全国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在1000亿立方米,其中浅层地下水965亿立方米,深层承压水35亿立方米。
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用水效率红线指标分为监督考核指标和监测评价指标两级指标。监督考核指标为:到201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以上,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现状下降30%以上,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以上,全国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提高到9%以上。监测评价指标为:到2015年,农田实际亩均灌溉用水量降到370立方米以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率提高到90%以上,七大高用水行业(火力发电、石油炼制、钢铁、纺织、造纸、化工、食品等)主要产品用水定额年均下降,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3%以下,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85%以上。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15年,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水源地安全综合评估达标比例为100%,建制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标准评估比例达到100%;国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主要水质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或COD、氨氮)。
3、水资源监测的目标和方法
水资源监测是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近年来,全国水文系统强化了地表水、地下水的水量和水质监测,加强了水资源评价和分析论证等工作,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提供了大量信息,起到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总体来说,目前水资源监测工作还比较薄弱,还不能满足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
今年年初,我局组织一些专家,根据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了《水资源监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水资源监测目标和方法介绍如下,供大家讨论和工作时参考。
(1)水资源监测目标
水资源监测目标分解为以下五个方面。
①地表水监测目标。2012年前达到全国省界监测断面监测率60%、调查率20%,满足监测率达到80%要求;设区市县行政区界控制断面、敏感地区的监测断面监测率40%、调查率10%,满足监测率达到50%要求;2015年全国省界监测断面监测率85%,调查率10-15%;设区市县行政区界断面监测率60%,调查率30%。断面监测应满足控制70%以上区域水量总量的目标。
②取水计量监测目标。2012年,实现取水许可的全国非农业取水量监测与资料复核率100%;万亩以上大中型灌区取水口取水计量和资料复核率达到60%;取水许可的规模以上非农业取水口门的自动监测率达40%。2015年,万亩以上大中型灌区取水口取水量监测与资料复核率达80%,并对斗口以上取水量的监测调查和资料复核率达到50%;缺水地区大中型灌区斗口以上取水量的监测调查和资料复核率达到80%。基本满足各流域各省级行政区取水许可总量控制监测要求。
③行业用水监测目标。2015年前,对确定的百家大中型灌区、千家重点用水企业和万家生活服务业用水单位作为用水监控单位,重点监控农田实际亩均灌溉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单位产品用水定额、节水器具普及率等指标。通过典型监测与调查,基本满足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监督考核和监测评价的有关要求。
④地下水监测目标。2012年,对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量进行监测与调查,监测与调查率达到70%,对地下水超采区、保护区和水源地等进行地下水水位监测,监测率达到80%以上;2015年,完成国家地下水监测网络系统建设,基本满足对各水资源一级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的全面监控,地下水监测基本满足地下水控采要求。
⑤水质监测目标。国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必须设立水质监测站,开展水质监测,包括:国家重要江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水功能区,国家重点湖库水域水功能区,国家重点保护水域水功能区和重要界河(湖)水域水功能区等。其中,2012年,必须首先开展省界(缓冲区)和下述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监测:水利部已核准公布的118个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水源地;《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中确定的213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水资源监测断面布设和监测方法
①地表水监测按对省界断面和对区市县行政区界控制断面分别进行布设。其中,在大江大河干流、流域内一级支流(或水系集水面积>1000Km2)河流所涉及的省界、重要调水(供水)沿线跨省界跨流域的、以及水质污染严重的河流(或水系集水面积<1000Km2水事敏感区域)所涉及的省界等应设置监测断面、开展监测;在省界断面中可以兼作为区市县界断面的、大江大河的二级支流(或河流集水面积>500km2)的、重要跨区市县界跨流域(水系)调水(供水)线路上或水系集水面积<500Km2水事敏感区域所涉及的区市县界等应设置控制断面、开展监测。
一般情况下,对水位的监测应采用自动监测记录方法;流量测验主要采取巡测、自动测流等技术。当流量监测断面通过测流断面整治、单值化等技术处理能建立稳定可靠的水位流量关系时,尽量采取自动监测水位以推取流量的方法。
②地下水监测应依托现有地下水监测站网,提高地下水自动监测能力。对于浅层地下水,长江以北地区每县(长江以南地区每地市)应选择3-5眼地下水监测井为控制代表井,并结合现有监测井,通过点与区域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对地下水位监督控制。对于深层承压水,长江以北地区每县(长江以南地区每地市)应选择1-3眼地下水监测井为控制代表井,并结合现有测井,通过点、区域和开采量结合方法,实现对承压水监控。对地下水超采区、大中型水源地、海水入侵区、大中城市建成区、大型调水工程沿线等特殊类型区应适当加密监控,满足地下水控采的要求。
一般情况下,对地下水开采量的监测,农业用水监测应采用典型监测与调查统计相结合的方法;工业和居民用水监测宜采用调查统计和综合分析方法,主要进行抽样监测与复核。
③取用水量监测主要开展对农业、工业和居民用水的典型监测与调查,满足对取用水指标的监测监督考核要求。其中,
农业取用水的监测,主要对全国大型灌区斗口以上取水口进行监测与水量复核,并对重要的中型灌区进行抽样监测与统计复核。
工业取用水的监测,主要对工业取水用户进行抽样监测与统计复核。对代表性七大高用水行业(火力发电、石油炼制、钢铁、纺织、造纸、化工、食品等)主要产品用水定额进行监测评价,对其用水量的供、用、耗、排等环节监测,开展水平衡测试分析。
居民用水的监测,重点针对居民用水习惯、用水器皿以及节水意识等进行抽样调查,抽样核查用水量(水表)。
④水质监测按国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监测及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开展。其中,
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断面应按《水环境监测规范》要求进行布设。纳污总量控制断面应实现对所有重点入河排污口的有效控制,且所控制的纳污量应不小于该水功能区污染物入河总量的80%;监测断面应尽可能与水文测量断面重合。缓冲区监测断面布设需考虑省际河流的上下游或者左右岸关系。
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的布设中,对于河流监测断面,一般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且取水口之间无污染源排放口的,可在最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对于湖、库监测断面,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但每个水源地的监测点位至少应在2个以上,采样深度应在水面以下0.5米处。
4、对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监测的要求
(1)加强需求调研。各单位要密切与水资源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新需求。同时,要尽快摸清辖区内河湖情况、监测情况、河道污染等情况。
(2)开展站网规划。在需求调研和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水资源监测目标,规划水资源监测站网,统筹完善布设监测站点(断面),加强和提高自动监测能力以及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并纳入"十二五"水文建设规划中。
(3)加强监测工作。要因地制宜,有计划、分阶段地逐步扩大水资源监测范围,在具备条件的水文测站(断面)应首先开展监测,以尽快满足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要求。
(4)理顺水文体制。目前的水文机构设置主要是根据流域水系防洪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需要进行的。水资源管理主要是以按省、市、县行政区为单元进行。因此,水文部门要积极推进双重管理体制建设,尽快完善和建立地市级、县级水文机构。
(5)争取经费投入。要多渠道争取水资源监测经费,要将水资源监测分析等业务工作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同时也希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能在水资源费等专项经费安排上向水文倾斜,在水资源费中明确一定比例或一定经费用于水资源监测,保证水资源监测工作正常运行。
二、水生态监测
1、水生态监测的定义及要求
水生态是指环境水因子对生物的影响和生物对各种水分条件的适应。水生态监测则是对环境水因子的观察和数据收集,并加以分析研究,以了解水生态环境的现状和变化。
(1)《欧盟水框架指令》对水生态的要求
2000年10月23日,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2000/60/EC号令)通过了《欧盟水框架指令》,成为欧盟水领域的行动法令。《欧盟水框架指令》划分了地表水生态状况,对河流、湖泊、过渡性水域和沿海水域生态状况进行了定义。其中,"良好状况"是指由于人类活动,地表水体类型的生物质量要素值显示出较轻的偏离,但基本符合未受干扰条件下的水体类型质量。
《欧盟水框架指令》认为,可靠的信息是进行有效流域管理的关键,包括流域的地质和地理信息以及物理方面、地形、流量、取水和排放的相关信息。了解掌握这些因素后,结合预测模型,就可以为制订有关流域管理规划等提供依据。
《欧盟水框架指令》还提出了有关河流水生态监测要素。一是河流的生物质量要素,包括:①浮生植物的组成与数量;②底栖无脊椎动物的组成与数量;③鱼类的构成、数量与年龄结构。二是河流中支持生物质量要素的水文形态质量要素,包括:①水文状况,主要指水量与动力学特征以及与地下水体的联系;②河流的连续性;③形态情况。主要指河流的深度与宽度的变化、河床结构与底层、以及河岸地带的结构等。三是河流中支持生物质量要素的化学与物理化学质量要素,包括:①总体情况,主要指热状况,氧化状况,盐度,酸化状况,营养状态等;②特定污染物,主要指由排入水体中的所有重点物质造成的污染,以及由大量排入水体中的其他物质造成的污染等。
(2)《欧盟地下水指令》的有关要求
2006年通过的《关于保护地下水免受污染和防止状况恶化的指令》(简称《欧盟地下水指令》) 还提出了地下水良好状态的定义:
①具有良好数量状况的地下水体将:具有稳定的地下水水位,平均年抽取量不减少可用地下水资源量/平均年补给量;不会对地表水体和依赖于地下水的陆地生态系统产生负面影响;降低了盐水和其他物质入侵的风险。
②具有良好化学状况的地下水体将:符合水框架指令和地下水指令及相关指令的质量标准;不会对地表水体和相关陆地生态系统产生负面影响;没有盐水或其他物质入侵的迹象或影响。
《欧盟地下水指令》明确提出地下水监测结果必须用于以下方面:确定地下水体的化学状况和数量状况(包括对可用地下水资源进行评估);帮助进一步的地下水体特征鉴定;验证特征鉴定中开展的风险评估;估计跨越成员国国界的地下水体的流向和流速;为措施计划制定提供帮助;评估措施计划的效力;论证饮用水保护区和其他保护区目标的实现情况;鉴定地下水的天然质量包括自然趋势(基准);确定人类活动引起的污染物浓度的变化趋势及其扭转情况。
《欧盟水框架指令》是近年来国际上享有声誉的水领域的框架性法令,对于指导水生态监测、开展水资源管理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2、水利部门重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1)水生态现状
在我国,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生态问题愈来愈突出,如水体污染、湖泊面积减少、湿地退化、河道断流、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入海水量减少等等。近十年来,湖泊富营养化发生的频次越来越高,富营养化发生湖区面积越来越大,无论是南方还是北方都有富营养化发生的现象。如2007年5月,太湖蓝藻大规模暴发,水源地水质遭受严重污染,给无锡市群众生活带来很大影响。我国湖泊生态功能退化问题也十分严重。据统计,平均每年消失约20个天然湖泊。此外,由于大量持续开发利用地下水造成局部地下水超采、地下水位大幅下降,据统计,全国现有超采区164片,地下水超采区总面积近19万km2,其中严重超采区面积约7.2万km2。
(2)水利部门积极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态保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水利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工作,成效显着。如,从2002年起水利部运用黄河小浪底水库进行调水调沙,通过冲刷下游河道来实现黄河下游水沙冲淤平衡。开展了黑河、塔里木河调水,使黑河水滚滚不断地涌入东居延海,这个一度消失10年之久的北方着名湖泊,水域面积已达约40 km2,重现了昔日烟波浩淼的秀美景观。塔里木河水进入300多km的下游台特玛湖,使干涸30余年的台特玛湖形成面积达24 km2的水面。白洋淀是华北平原为数不多的生态湿地之一,近年来,河北省年降水量一直偏少,致使太行山区大中型水库和白洋淀入水量严重不足。从1997年以来,白洋淀已经15次从流域内紧急调水。2006开始实施"引黄济淀"工程,从黄河调水补充白洋淀水量。目前,白洋淀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白洋淀湿地的生态功能也逐步恢复。从2005年开始,水利部先后确定了江苏无锡市、湖北省武汉市、广西桂林市等12个全国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试点,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可持续发展理念。
3、今后水生态监测分析的重点
水生态监测是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的关键、是不可或缺的基础。最近几年,水文系统根据水利部加强水生态监测工作部署,开展了黄河调水调沙、黑河和塔里木河水资源调度、湿地补水等监测,加强了地下水、水质和水土保持监测等,为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提供了及时的监测信息。2008年初,部水文局要求加强水生态监测,并要求首先针对我国很多湖库发生藻类污染事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恶化及供水危机,开展藻类监测试点。2008年,确定启动了太湖、潘家口水库等16个湖库藻类监测试点工作;2009年扩大至33个区域,21个单位参加。但是,对于水生态监测工作而言还仅仅是起步,要全面开展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开展水生态监测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日益重要。今后水生态监测分析工作将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河湖流量管理监测
在现有监测的基础上,要根据抗旱及水资源调度的需要,加强干旱期与枯水期旱限水位和流量、生态最低水位和最小流量的研究确定及监测预报工作等;要重视河流、湖泊、水库流量管理监测,实现常年对重要河湖流量的管理;要加强水工程运行对河湖生态影响监测及调度;要进一步做好湿地补水等监测(扎龙、白洋淀等);要加强水利部水生态修复和保护试点区的监测。
(2)水质(藻类等生物类)监测
根据生态环境的要求,要在常规水质监测的基础上,增加监测断面和监测项目。目前水文系统已在全国21个单位、33个区域开展了藻类监测试点工作,我局今年将进一步推进藻类监测试点工作,2010年拟进一步扩大至40个区域,有28个单位参加。监测内容也进一步扩大,要逐步开展对浮生植物的组成与数量、底栖无脊椎动物的组成与数量等方面的监测。要在总结前两年藻类监测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监测技术标准(《试点监测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常见淡水藻类原色图谱"。针对藻类监测缺乏技术力量,今年拟委托长江流域监测中心再举办一期藻类监测技术培训班。各试点单位也应加强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积极争取藻类监测经费,争取纳入财政预算,购置必要的监测分析设备,全面提升监测能力。
(3)绿水监测
绿水是源于降水、存储于土壤并通过植被蒸散发消耗掉的水资源。从水循环的角度分析,全球尺度上总降水的65%通过森林、草地、湿地和雨养农田的蒸散返回到大气中,成为绿水流(绿水),仅有35%的降水储存于河流、湖泊以及含水层中,成为蓝水。要研究植被需水及蒸散发情况,积极开展绿水监测试点。
此外,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监测,特别要加强对生态脆弱区、海水入侵区等特殊类型区的监测;加强土壤墒情监测,要研究分析土壤水,研究地下水、土壤水与植被的关系等;要积极推动水文形态监测,加强河流、湖泊水文及支持生物质量要素的形态情况监测和分析,包括:监测湖流和浪高、河湖的深度与宽度的变化、河床结构与底层、河岸地带的结构等。
三、城市水文工作
1、城市水文工作的重要性
城市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产物或过程。城市化加速了区域或局部环境发生变化,改变了区域下垫面条件,是典型的人类活动影响对区域水文规律改变的过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城市化水平已由1980年的19.4%迅速增长到2008年的近46%。在我国660多座城市中,绝大多数坐落在江河湖海之滨,其中617座有防洪任务,占93%,而达到规定防洪标准的城市只有204座,占33%。此外,我国城市排涝标准普遍较低,一般不足3~5年一遇。近年来,突发性暴雨频繁,由于城市发展,地面不透水面积增加,城市内涝灾害日趋严重。缺水也是城市化面临的另外一个水问题。全国有400多座城市缺水,占城市总数的2/3,其中100多座严重缺水。2000年山东烟台、威海大旱,水库干涸,城市供水告急,人均月限供水仅1吨水。2006年重庆和四川东部等地发生了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给城市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以及城市化的发展,对城市水文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城市水文也是水文工作更深入、更广泛为经济社会服务的重要方面,是践行大水文的重要内容。
2、城市水文的主要工作内容及特点
城市水文涉及防洪排涝、城市水环境、城市供水、城市给排水、城市规划设计和城市景观等多个方面。城市水文的主要特点可以归纳为两个:一是综合性。城市水文涉及水文科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和城市科学,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交叉学科领域工作;二是动态性。由于城市地区的人类活动十分频繁,随时而变,因此城市水文不能只研究较长时间内的准平衡状态,还须着重考虑随时间变化的动态过程。因此,从城市水文的内容与特点看,城市水文工作具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与传统的水文工作有显着区别。
3、城市水文工作现状
近年来,许多水文单位开展并加强了城市水文工作。如:北京、江苏、山东等省市水文单位,调整城市水文站网,增加市区重要河道、湖泊、水库等监测站点,有的还设立视频监控,及时掌握城市雨水情、水质及地下水情况;开展城市水资源精测评价,场次暴雨洪水水资源分析,参与水资源工程论证,参与编制城市水源可持续利用专项规划、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等,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等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长期以来,城市水文工作一直比较薄弱,还不能适应我国城市化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要求,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认真研究。为此,去年11月,水利部水文局在北京召开了城市水文工作座谈会。邓坚局长在会上强调,城市是一个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为城市发展做好水文工作,是拓展水文服务的重要方面,必须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加快推进。
4、下一步工作要求
(1)调查了解,掌握需求。要调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水文的新需求。水利部水文局也将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学术研讨会等。
(2)加强城市水文站网规划。要根据城市水文工作的特点,统筹与科学布设各类水文监测站点,增加为城市服务的水文站网密度和功能,加强和提高自动监测及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有关内容要纳入"十二五"建设规划。
(3)着力开展城市水文监测。要加强和开展城市水文监测,在传统水文监测基础上,根据城市水文特点,加强水文巡测和自动监测能力,开展对不同量级的暴雨洪水的实时监测,提出城区积水预警,加强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等。
(4)提高水文水资源分析预测能力。开展对大场次降水的水资源评价,城市水平衡分析,城市水文预报,实测降雨积水模拟预测,建立城市降雨径流相关预测模型等。
(5)积极提供社会服务。要与城市有关部门沟通,为城市防洪、水资源调度等提供决策支持,为城市交通调度、城市规划设计、城市生态景观等提供咨询服务。
(6)推进理顺水文体制。要根据城市水文工作特点,加快推进地市级、县(市)级水文机构的建设,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城市水文工作等提供组织和人员保障。

2. 水资源管理的简要介绍

水资源管理的目的是:提高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保护水资源的持续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水资源工程的经济效益,在满足用水户对水量和水质要求的前提下,使水资源发挥最大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
广义的水资源管理,可以包括:①法律。立法、司法、水事纠纷的调解处理。②行政。机构组织、人事、教育、宣传。③经济。筹资、收费。④技术。勘测、规划、建设、调度运行4方面构成一个以水资源开发(建设)、供水、利用、保护组成的水资源管理系统。这个管理系统的特点是把自然界存在的有限水资源通过开发、供水系统与社会、经济、环境的需水要求紧密联系起来的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社会经济发展,对水的依赖性增强,对水资源管理要求愈高,各个国家不同时期的水资源管理与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密切相关;同时,世界各国由于政治、社会、宗教、自然地理条件和文化素质水平、生产水平以及历史习惯等原因,其水资源管理的目标、内容和形式也不可能一致。但是,水资源管理目标的确定都与当地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和生态环境控制目标相适应,不仅要考虑自然资源条件以及生态环境改善,而且还应充分考虑经济承受能力。 在水资源开发利用初期,供需关系单一,管理内容较为简单。随着水资源工程的大量兴建和用水量的不断增长,水资源管理需要考虑的问题越来越多,已逐步形成为专门的技术和学科。主要管理内容有:①水资源的所有权、开发权和使用权。所有权取决于社会制度,开发权和使用权服从于所有权。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中,土地所有者可以要求获得水权,水资源成为私人专用。在生产资料公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水资源的所有权和开发权属于全民或集体,使用权则是由管理机构发给用户使用证。②水资源的政策。为了管好用好水资源,对于如何确定水资源的开发规模、程序和时机,如何进行流域的全面规划和综合开发,如何实行水源保护和水体污染防治,如何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征收水费等问题,都要根据国民经济的需要与可能,制定出相应的方针政策。③水量的分配和调度。在一个流域或一个供水系统内,有许多水利工程和用水单位,往往会发生供需矛盾和水利纠纷,因此要按照上下游兼顾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制定水量分配计划和调度方案,作为正常管理运用的依据。遇到水源不足的干旱年,还要采取应急的调度方案,限制一部分用水,保证重要用户的供水。④防洪问题。洪水灾害给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甚至会扰乱整个国民经济的部署。因此研究防洪决策,对于可能发生的大洪水事先做好防御准备,也是水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洪管理方面,除了维护水库和堤防的安全以外,还要防止行洪、分洪、滞洪、蓄洪的河滩、洼地、湖泊被侵占破坏,并实施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政策,试办防洪保险事业。⑤水情预报。由于河流的多目标开发,水资源工程越来越多,相应的管理单位也不断增加,日益显示出水情预报对搞好管理的重要性。为此必须加强水文观测,做好水情预报,才能保证工程安全运行和提高经济效益。
2015年11月,山东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通过了水利部和山东省政府的验收,将成为全国首个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试点示范省。与试点前相比,全省用水总量由2011年的224亿立方米下降到2014年的214.52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20.6%,居全国第二。 分为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两大类型。集中型是由国家设立专门机构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或者由国家指定某一机构对水资源进行归口管理,协调各部门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分散型是由国家有关各部门按分工职责对水资源进行分别管理,或者将水资源管理权交给地方政府,国家只制定法令和政策。美国从1930年开始强调水资源工程的多目标开发和统一管理,并在1933年成立了全流域统一开发管理的典型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TVA),1965年成立了直属总统领导、内政部长为首的水利资源委员会,向全国统一管理的方向发展;20世纪80年代初又开始加强各州政府对水资源的管理权,撤销了水利资源委员会而代之以国家水政策局,趋向于分散型管理体制。英国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设立水资源局,70年代进一步实行集中管理,把英格兰和威尔士的29个河流水务局合并为10个,并设立了国家水理事会,在各河流水务局管辖范围内实行对地表水和地下水、供水和排水、水质和水量的统一管理;1982年撤销了国家水理事会,加强各河流水务局的独立工作权限,但水务局均由政府环境部直接领导,仍属集中型管理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水资源管理涉及水利电力部、地质矿产部、农牧渔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交通部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也都设有相应的机构,基本上属于分散型管理体制。80年代以后,中国北方水资源供需关系出现紧张情况,有的省市成立了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统管该地区的地表水和地下水;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指定由水利电力部归口管理全国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立法、调配和科研,并负责协调各用水部门的矛盾,开始向集中管理的方向发展。
管理原则
现代的水资源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①效益最优。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 (规划、设计、运用),都要拟定最优化准则,以最小投资取得最大效益(见水资源规划)。②地表水和地下水统一规划,联合调度。地表水和地下水是水资源的两个组成部分,存在互相补给、互相转化的关系,开发利用任一部分都会引起水资源量的时空再分配。充分利用水的流动性质和储存条件,联合调度地表水和地下水,可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③开发与保护并重。在开发水资源的同时,要重视森林保护、草原保护、水土保持、河道湖泊整治、污染防治等工作,以取得涵养水源、保护水质的效应。④水量和水质统一管理。由于水源的污染日趋严重,可用水量逐渐减少,因此在制定供水规划和用水计划时,水量和水质应统一考虑,规定污水排放标准和制定切实的水源保护措施。 我国年用水总量已突破6000亿立方米,约占水资源可开发利用量的74%。水资源过度开发,已接近或突破水资源可以支撑的限度。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全国多年平均总缺水量为536亿立方米。海河、黄河、辽河、西北和东部沿海城市等地缺水严重,缺水范围正在蔓延。如果不采取强有力的刚性措施,就难以扭转水资源严重短缺和日益加剧的被动局面。
水利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12~2014年)》和《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将建取用水户、水功能区、省界断面共1.4万个国控监测点和中央、流域、省级共40个监控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内容,并组建了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专家委员会。
我国政府提出的水资源管理目标,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2010年为124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2011年为0.51)。 解决中国日益复杂的水资源问题,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过度开发、无序开发向合理开发、有序开发转变,从粗放利用向高效利用转变,从事后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变,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等成果,明确未来一个时期全国、各流域、各省区、各市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建立流域和区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作为需水管理的重要依据,实施流域、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各行政区要严格年度计划用水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和水资源论证,强化取水计量监管,对超过取水总量控制指标的,不再审批新增取水。同时,要积极探索水权流转的实现形式,不断健全水权制度,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
二是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强化行业用水定额管理,用水效率低于最低要求的,依法核减取水量;用水产品和工艺不符合节水要求的,限制生产取用水。加大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的节水力度,在农业领域,继续抓好大中型灌区和井灌区节水改造,大力推广喷灌、滴灌和管灌等先进适用节水灌溉技术,发展现代旱作节水农业;在工业领域,优化调整区域产业布局,重点抓好钢铁、火电、纺织、化工等高耗水行业节水;在城市生活领域,加强供用水管理,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大力推广节水器具,减少跑冒滴漏。
三是强化水功能区达标管理,有效保护水资源。根据不同水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和水质现状,确定未来一个时期各流域、各省区不同功能区的达标率要求,强化水功能区达标监督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目标要求,科学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依法提出限制排污的意见,加强省界和重要控制断面水质监测以及入河排污总量监控。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监测,完善突发性供水安全应急预案,保障饮用水安全。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
四是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增强水资源配置能力。从国家层面看,加快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构建中国“四横三纵、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水资源战略配置格局。从区域层面看,加快跨流域调水工程建设,继续搞好引江济太、引黄济津济淀、珠江压咸补淡等应急调水,提高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从相邻河湖看,综合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治理、水系连通、科学调度等措施,恢复河湖生态系统及其功能,构建引得进、蓄得住、排得出、可调控的江河湖库水网体系。
五是加强工程科学调度,提高水资源保障水平。针对中国高坝大库日益增多,调蓄功能不断增强的新情况,加强水库调度和梯级水库联合调度,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正确处理防洪、供水、航运、生态与发电的关系,正确处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保障水库中下游地区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科学确定蓄水时间,向洪水要资源,确保蓄水过程必需的下泄流量,统筹解决蓄水过程与下游用水矛盾。
六是抓好水域岸线管理,促进水生态系统修复。制定流域开发和保护的控制性指标,合理确定主要江河、湖泊的生态用水标准,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影响评估论证,保持河流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水位。编制河湖岸线利用规划,划定水域岸线控制利用分区,落实河道分级管理责任。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禁围垦、挤占水域和河道。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严禁乱采滥挖。推进重点江河湖库综合整治,促进水生态系统修复。
七是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推进水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规划、配置、调度和管理。加快城乡水务一体化进程,统筹城乡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水源地建设、供水节水、排水治污及中水回用等工作,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八是务实行业管理基础,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搞好水资源调查评价,及时掌握水资源变化及其开发利用状况。围绕全球气候变化、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系统保护,开展水资源重大专题研究,加强实用技术研发和先进成果应用。加快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建立与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提高、水功能区管理和水源地保护相适应的监控设施和管理平台,为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条件。 组成
◆ 监控中心:主要硬件:服务器、数据专线、路由器等。
主要软件: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软件、防火墙软件等。◆ 通信网络:中国移动公司GPRS无线网络。
◆ 终端设备:水资源测控终端、微功耗测控终端(电池供电型)。
◆ 测量设备:水表、流量计、水位计、雨量计、水质仪等。
拓扑图

功能
◆ 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由多个子系统组成,可分别并入水资源信息化管理系统。
◆ 系统功能模块化设计,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 中心监控与管理软件采用B/S结构,支持局域网和INTERNET网上浏览、操作。
◆ 操作者级别不同,系统授予的权限不同。
◆ 被授权用户可在网络上查询水量、水质、设备状态、供电状态等数据。
◆ 系统支持远程控制禁止/允许用水户取水。
◆ 系统支持自动控制禁止/允许用水户取水。
◆ 支持本公司水资源测控终端,兼容其他厂家测控终端。
◆ 系统支持主动问询和主动上报方式,上报时间间隔可设置。
◆ 系统支持省、市、区县三级管理模式。
◆ 中心数据库可存储所有监测数据、报警数据、操作数据。
◆ 系统支持设备管理、收费管理、设备参数远程设置。
◆ 系统支持GIS地理信息系统。
◆ 系统支持IC卡售水和远程充值。
◆ 系统预留与其它系统的数据接口。
◆ 系统支持监测数据、报警数据、操作数据的记录、统计、分析、对比、输出、打印。
◆ 系统支持生成历史数据曲线。
◆ 系统采用GPRS无线通信方式,支持其它通信方式。
◆ 系统支持UDP、TCP/IP通信协议。
◆ 测控终端支持多个监控中心监测。
◆ 测控终端支持不同厂家生产的脉冲水表、流量计、水质计、水位计等计量测量设备。
◆ 测控终端具备现场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显示、远程告警等功能。
◆ 测控终端具备自动控制/远程控制用水单位禁止/允许取水功能。
◆ 测控终端支持远程维护。

3. 水质监测的常规五项指标是哪些

污水的五个检测项目一般是pH值检测、SS项目检测、氨氮检测、BOD检测和COD检测。

这些项目的测试内容如下:

1、PH值检测:指pH测试,也指氢离子浓度指数,即污水中氢离子总数与总物质含量的比值。

2、SS项目检测:指水中悬浮物的检测,包括不溶性无机物、有机物、砂、粘土、微生物等。悬浮物含量是衡量水体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3、氨氮检测:氨氮是指水中游离氨和铵离子形式的氮,可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它是水体中的主要OD污染物,对鱼类和某些水生生物具有毒性。

4、BOD检测:指生化需氧量的检测。生化需氧量是指微生物在一定时间内分解一定水量水所消耗的溶解氧量,是反映水体中有机污染物含量的重要指标。

5、COD检测:化学需氧量检测是测定水样中需要氧化的还原性物质的量的化学方法,可以通过减少水中的物质来反映污染程度。


污水分类: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是人类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过的,并被生活废料所污染的水。其水质、水量随季节而变化,一般夏季用水相对较多,浓度低;冬季相应量少,浓度高。生活污水一般不含有毒物质,但是它有适合微生物繁殖的条件,含有大量的病原体,从卫生角度来看有一定的危害性。

2、工业废水

工业废水是在工矿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水。工业废水可分为生产污水与生产废水。生产污水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形成、并被生产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等原料所污染,也包括热污染(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温超过60℃的水);生产废水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形成,但未直接参与生产工艺、未被生产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等原料所污染或只是温度少有上升的水。生

产污水需要进行净化处理;生产废水不需要净化处理或仅需做简单的处理,如冷却处理。生活污水与生产污水的混合污水称为城市污水。

3、初期雨水

被污染的雨水主要是指初期雨水。由于初期雨水冲刷了地表的各种污染物,污染程度很高,故宜作净化处理。

4、水体受污染的原因:

人类生产活动造成的水体污染中,工业引起的水体污染最严重。如工业废水,它含污染物多,成分复杂,不仅在水中不易净化,而且处理也比较困难。

工业废水,是工业污染引起水体污染的最重要的原因。它占工业排出的污染物的大部分。工业废水所含的污染物因工厂种类不同而千差万别,即使是同类工厂,生产过程不同,其所含污染物的质和量也不一样。工业除了排出的废水直接注入水体引起污染外,固体废物和废气也会污染水体。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污水

4. 水资源污染的监测

(1)无机污染的监测

被无机盐污染的水,由于离子浓度增高,使其电阻率降低。一般来说,地下电阻率与介质孔隙的连通性、孔隙中是否有液体以及液体的电阻率有关。如果孔隙的大小和连通性基本不变,而液体的电阻率只和污染有关,用电法就可以确定污染的范围和程度,通过电测深和时间域电磁法可以确定污染的垂向分布,而通过电剖面法和频率域电磁法可以确定污染的横向范围,用电(磁)测量比只用钻探成本低、效率高。此外,电(磁)测井也是一种辅助手段。

应用地面电法监测污染的基本条件是:污染水与非污染水电阻率有明显差别,埋藏不太深,污染水体有一定的厚度,地表物质电性比较均匀。工作时可先用电测深或时域电磁法确定污染水体顶底板深度,然后按一定系统进行固定极距的电剖面或固定装置和频率的频域电磁测量。电法一般都要与少量监测井互相配合,解释时利用地质、钻探和其他地球物理资料。对工矿废水污染的监测是受到广泛关注的问题,利用地球物理方法对工矿废水进行污染监测有许多成功的实例。

图9.1用电法监测工厂废水对岩溶的加速作用

工厂的废水排入地下,不仅污染水源,而且在某些地区还加速地下岩溶的发育过程。例如在苏联的奥卡河沿岸有一个大的化工厂生产硫酸,酸性废水渗入地下,溶蚀了石膏质的岩石,在这些岩石中形成了岩溶洞穴,老洞穴不断加大、新洞穴不断出现,连续成地下通道,沿着这些通道,溶解的物质流入奥卡河,造成河水污染。通过地面电法测量和河水电阻率测量可以圈定岩溶水的通道位置,并且评价岩溶作用随时间的变化。从图9.1中时间t1和t2两次观测的视电阻率曲线可以看出,低电阻率的范围加宽,是溶洞变宽的结果。河水电阻率测量表明,被溶解物质的流入量明显增加(低电阻率面积扩大)。通过上述测量确定了废水污染的范围和程度,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

矿山和油田废水也是水资源的重要污染源,例如在美国有成千上万口已经废弃的、封闭不好的油气井,由于二次回采而使产油层产生过压,这些井会使注入油田的卤水沿钻孔向上运移而进入浅部的饮用水含水层。在俄克拉荷马州林肯县产油的普鲁砂层附近曾利用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法来圈定卤水的污染。从 20 世纪 30 年代就开始从普鲁砂层采油,从 50 年代开始注入卤水来提高回采率。瓦穆萨组是该区饮水的主要水源层,淡水层的底部深度变化于 40 ~ 135m 之间,固溶物总量低于 500mg/L。1979 年所打的试验井表明在油田上含水层的卤水含量异常高。在该区选出的一些部位按一定网格开展了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法,图 9. 2 是一口废井附近典型的视电阻率拟剖面,它表明深部的良导物质向地表运移,其他一些测线上也检测到另外一些污染体。根据地球物理结果所打的两口试验井的 Br/Cl 比值表明,瓦穆萨组的污染源确实是普鲁砂层的卤水。

图 9. 2 废注水井附近的视电阻率等值线图

(2)有机污染的监测

地下水有机污染的种类较多,其物性特征不尽相同,探测难度较大。来自炼油厂、化肥厂、制药厂等排放的废液多为有机污染,它们在自然环境下不易降解,化学需氧量(COD)、总有机碳(TOD)等指标较高。多数情况下有机污染物与水是非混溶的。轻非水相液体污染物(LNPAL)集中在地下水的表层,而重非水相液体(DNPAL)污染物集中在地下水的底部,这使地下水不同程度地混杂了有机杂质,引起地下水在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上的变化。这样可以根据不同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选取不同的地球物理方法。

20世纪90年代加拿大和美国的学者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开展了一项针对乙烯(C2Cl4)的试验研究。乙烯用于服装干洗和金属清洗,仅1986年美国就生产乙烯12×108L。乙烯的特点是密度大,在水中下沉,不太受地下水横向流动的影响。虽然乙烯的溶解度(200mg/L)低,但仍然比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饮水标准(0.01mg/L)高几个数量级,每排放1L乙烯最终可污染1000×104L的地下水。试验场地面积9m×9m,周围用钢板打入地下,穿过3.3m厚的地表含水层进入下伏半隔水层,有效地隔断场地内外的水力联系。通过钻孔向场地内注入770L乙烯,在围绕注入孔的9个监测孔内进行中子、密度和感应测井,还定期测地面和井地电阻率。探地雷达工作频率200MHz,300MHz,500MHz,900MHz,沿测线进行测量。地球物理监测开始于注液前几天,注液延续了3d,注液后观测38d,第一个星期每8h观测一次,以后时间逐渐加长。随后采用表面活化剂清除乙烯,再监测清除的过程。在中子测井曲线上,由于氯俘获中子,出现明显的负峰,如图9.3(a)所示,从电阻率异常的变化上则可以看出乙烯随时间的运移,如图9.3(b)所示。探地雷达测量表明,注入的乙烯先在注入点下1m深左右的界面上汇聚,然后沿该界面向两侧扩散。

图9.3注乙烯后参数变化

地面加油站储油罐和地下储油设施普遍存在腐蚀和泄漏现象,难以发现。北京、沈阳、西安、成都均发生过此类事故。发生在北京地区某加油站的一次漏油事故中,由于污染区面积较大,致使自来水厂停水和地下施工停工。国外此类事故更多,据报道美国对21万个加油站调查发现,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建设的加油站几乎都有渗漏,其中1.8万个已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油气渗漏的检测技术较多,其中烃类检测技术(油离烃)、探地雷达技术,能现场实时给出检测结果,且快速、方便;吸收烃乙烷、荧光光谱法探测精度高、结果可靠。图9.4和图9.5分别是北京市某加油站渗漏污染范围的游离烃CH4和吸附烃C2H4检测效果图。

图9.4北京某加油站渗漏污染范围的游离烃CH4检测效果图

图9.5北京某加油站渗漏污染范围的吸附烃C2H4检测效果图

石油污染颇为常见,已有许多利用地球物理方法探测石油污染的实例。例如利用探地雷达探测石油污染、用常规的直流电法和电磁法有可能探测石油污染。石油进入地下介质的孔隙系统后可使其电阻率明显增高。研究人员利用地面低频电磁或电阻率成像方法追索到几十至几百米深处的石油污染。例如在美国俄克拉荷马城的Carlswell空军基地,利用钻孔EM测量数据作出地下电阻率三维分布图像,推断出石油污染的位置,据此所打的钻孔证实了高阻区域与油污染吻合。

图9.6屏蔽体法的室内试验和数学模拟结果

浮在潜水面上的高阻油层对电法测量来说会产生屏蔽作用,因此研究人员提出了“屏蔽体”法(SB)。屏蔽体法是一种井地电法,一个供电电极置于污染层之下,用于确定污染层的范围。室内模拟和数学模拟的结果如图9.6所示。图(a)为室内测得石油污染带上的电位值V(mV);图(b)为数学模拟计算的电位值V(mV);图(c)为数学模拟计算的电位梯度ΔV(mV/m)。室内模拟在电解质槽内进行,数学模拟采用有限元法。在野外试验中采用了电测深和屏蔽法两种方法,其目的是确定石油污染的范围,污染层厚度0.2m,深5.7m,赋存于7m厚的第四系砾-砂沉积中,下伏不渗透的白垩系沉积。电测深AB/2最大为50m,在AB/2=15m时沿一些测线出现了电阻率的升高,为污染带的响应,但最高异常值仅达背景值的15%,难于断定污染带的横向范围,而屏蔽法显示了污染带的范围比电测深要清晰得多,地球物理野外测量结果已被监测孔证实。

澳大利亚CoffeyPartners公司曾提出,用探地雷达和低频电磁法探测石油污染有一定的困难,只有频率在30kHz~5MHz间的电磁波法效果最好。当频率为1.2MHz时,通过土壤和风化岩石的最大探测深度约30m。在南澳的一个大型柴油机车加油站发现在终端泵站和加油点之间有明显漏油。开始用EM31电磁仪作剖面测量和探地雷达探测均未奏效,后改用GRC-2仪器作无线电波剖面法,其垂直发射线圈和水平接收线圈沿剖面移动,两者保持零耦合状态,测量垂直磁场强度,线圈距在工作期间保持不变。结果在柴油污染范围内测出明显垂直磁场强度低值异常,并经钻探和槽探证实。

总之,地下水有机污染浓度较低,物理化学性质上的变化较小,监测难度大,必须采用高分辨率、高密度的方法以及应用地球物理的综合解释方法技术。

(3)地下水污染路径的动态监测

以河北沧州为例。河北沧州地处滨海平原,该区以冲积-湖积的粉细砂松散岩层为主,并夹有多层海积层。自上而下共有五组含水层,且咸、淡水交替出现,地下水含氟量较高(2~7mg/L),地下水补、经、排条件差,地下水循环交替作用缓慢,垂向补给逐渐被侧向补给所代替。由于集中开采地下水,使得沧州地下水失衡而形成巨大的地下水漏斗(图9.7)。

图9.7沧州漏斗Q2含水组水位下降剖面图

沧州漏斗的形成给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带来了严重的问题,尤其是地下水严重污染。由于漏斗的形成,加速了地面污水向地下水的倒灌,使地下水造成污染,同时稠密的机井给地表(浅层)污水、咸水和淡水层形成的污染通道,使所利用的含水层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利用地球物理方法,如用直流电法和探地雷达,在地面监(遥)测地下水漏斗的动态变化、监测地面上工业和生活污水向漏斗迁移的路径,从污染源和污染路径上卡住污染物对地下水的污染。

(4)井中多个含水层之间交叉污染的监测

已经废弃的工业用井和供水用井,以及一些设计得不适当的监测井穿过多个含水带,使得地下水流系统“短路”。如果其中有的含水层已被污染,便会产生水层之间的交叉污染。美国地质调查所和美国环境保护署合作在宾夕法尼亚州东南部三叠纪斯托克顿组地层中利用地球物理方法研究了废弃井中多个含水层之间的交叉污染,测量了井内的垂向水流,取样并分析了井中的液体。所使用的地球物理方法包括井径测井、液体电阻率测井、液体温度测井、自然伽马测井和单点电阻测井。在16个钻孔的45~143之间进行,用以划分岩性、地层,圈定了含水裂隙和井液垂向运移带,测量了垂向液流,确定了井液的运移方向和速度。

(5)地表水污染治理中的地球物理工作

在杭州西湖换水过程中曾经成功地应用了地球物理方法。西湖由于常年污染,湖水的水质和透明度日益变差,市政府决定开凿隧道引钱塘江水更换西湖湖水。为了解江水进入西湖的运移和分布情况、换水的进度和效果,利用电阻率法在换水过程中及其前后进行了动态和静态观测(图9.8)。

在换水之前对江水和湖水的电阻率进行了测量,江水的电阻率变化范围为81~93Ω·m,平均为88Ω·m。西湖由五个相互连通的湖泊组成,其中电阻率最低的变化范围为55~60Ω·m,平均为57Ω·m,最高的变化范围为69.5~75Ω·m,平均为72Ω·m。这是利用电阻率法监测换水过程的基础。水电阻率观测比例尺为1∶5000,线距200~400m,整个湖面均匀发布20条测线。观测仪器为测井全自动记录仪,安装在电瓶驱动船上,用七心电缆连接电源、探测器和自动记录仪。探测器为井液流体电极系,固定在水深约70cm处,换水期间每天沿各测线连续探测水的电阻率一次。根据观测结果,可以得出江水进入西湖后逐日的扩散范围、水流的主要方向,指导了换水工作的进行。同时发现了一些原来未发现的污染源。

(6)地下水污染防护中的地球物理工作

地球物理方法也可用来监测有机化合物污染的治理过程。美国能源部执行了一项“非干旱区土壤和地下水易挥发有机化合物综合示范计划(VOC-NAS)”,向地下注入甲烷与空气的混合物,作为新陈代谢的碳源,以繁殖一种微生物,使三氯乙烯降解。混合物注入地下后,在运移的途径上,由于置换了地层水,使电阻率升高,因而可以通过地下(井间)电阻率层析使运移的途径成像。电阻率层析是在5个钻孔之间进行的,每一孔内有21个电极,从地面到61m深度等距发布,两孔之间的地面有4个电极。结果发现,注入气体流动途径为复杂的三维通道网,有些通道延伸到距注入井30m以外,这些通道在几个月过程中并不稳定,不断有新通道出现,气体注入通道的电阻率随时间而增大。影响微生物繁殖的其他因素还包括大气降水和来自地表的水溶养分。所以,在另一组试验中,水从地面渗入地下并作出渗入前和渗入过程中某一瞬间电阻率差值的图像,这些图像表明,水的入渗也是限于具有三维结构的狭窄通道,水流受地层渗透率变化(砂和泥的分布)的控制,不过水流通道随时间的变化小。这些通道在图像上表现为低阻带。

图9.8西湖初次换水混合流推进图

美国桑迪亚国家实验室提出一种不尽相同的治理方案,并在南卡罗莱纳州的一个场地进行了试验。该场地也被挥发性的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污染。为了治理污染,打了两口水平井,由潜水面以下的井注入空气,而由上面的另一口井抽取污染物,当空气通过地下孔隙时溶解挥发性污染物,再被上面的井抽出。空气在地下的分布会直接影响治理的范围并且影响如何对注入气流进行调节。因此,桑迪亚实验室利用监测井井间地震数据,根据注入气体饱和度变化引起的地震波速变化了解空气的分布。为能提高分辨率,选用井间地震层析成像方法,既减少近地表噪声的影响及与近地表物质有关的衰减,又使震源和检波器更接近目标,减少高频波的能量损耗,高频波波长短而具有更高的空间分辨率。为此,在空气注入前后都作了S波和P波层析。S波震源为频率扫描气动可控震源,用井中三分量检波器。震源和检波孔相距27.4m,孔内测点垂向距离1m。

捷克的一家发电厂也进行过类似的监测,他们为了检查粉煤灰堆放池的施工质量,在未敷设防渗层之前先在池底埋设若干条平行长导线作为检测用的供电电极,然后在其上敷设防渗层。施工结束后向池内放水,将设置在防渗层下的长导线作为供电线路的一个极,另外一个极置于无穷远,在小船上用单电位电极进行测量,在池边用经纬仪测量定位。如果测到高电位异常,即为防渗层破漏处,发现率为94%。

5.  地下水资源环境管理

地下水资源是地质资源中对环境影响最大,范围最广,作用最直接的矿种之一。是地质资源环境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地下水资源环境的特性及管理法律依据

(一)特性

地下水资源具有三重性:资源性、环境性和生态性。水资源作为劳动对象时,它参与整个生产活动,具有资源性;但它的存在和运动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和生产,具有环境性;它又是生命的最基本要素之一,具有生态性。从资源角度讲,地下水又具有矿产资源和水资源的双重属性。地下水资源赋存在地质体中,其存在和运移规律严格受地质条件控制。同时,地下水资源组成了水资源循环的一部分。正是因为地下水资源的多重属性,增加了水资源管理的复杂性。地下水资源环境的管理是地质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法律依据

水法第9条明确: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和职责分工,协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的水资源管理工作。

矿产资源法规定其调整的客体包括全部矿产资源,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地下水资源具有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的双重属性,地下水资源的勘查,适用矿产资源法及其细则;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适用于水法和有关行政法规。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职责是:参与制定地下水年度计划;参与划定地下水超采区和禁止取水区;负责对地下水许可申请的审核和签署意见;在部分地区,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办理发放取水许可证;进行地下水年度用水计划和用水总结的汇总和统计分析,作为制定下一年度计划的依据。

国务院制定的地质矿产部“三定”方案(国办发[1994]48号文)中明确:地质矿产部参与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地下水资源。负责地下水资源的勘查、动态监测和储量审批管理工作,对全国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管理。

二、地下水资源环境的监测

地下水资源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在天然状态下,接受大气降水渗入补给,在含水层中储存和径流,以泉或其他形式排出地表。在一般情况下,浅层地下水动态受大气降水、地表水体及含水层特性影响,而深层地下水是在一定的地质条件下,地质作用的结果。地下水资源在相当长时期内形成动态平衡。人类活动的干扰,破坏了这种平衡,发生了地质环境危害和灾害。为了减轻和避免地下水环境资源变化而引起的地质危害及地质灾害,要进行地下水资源环境监测,并根据监测数据进行预报,制定治理方案。

地下水资源环境监测是地质环境监督管理的基础工作,属社会公益性工作,其工作成果直接为社会和政府管理工作使用,为国家地下水资源的开发管理和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一)地下水资源环境监测系统

1.监测系统设置

我国地下水监测系统建设是从70年代开始的,现在监测点已达到20000多个,覆盖了31个省(区、市)。监测机构主要分为国家监测总站、省(区、市)监测站、市(地)监测分站三级。

我国地下水资源环境监测点共分为国家级和省(区、市)级、市(地)级三级。根据监测点的观测内容和性质不同,将监测网分为区域网和城市网两类。

2.国家级监测网

由国家级监测点组成的国家级地下水资源环境监测网,属国家监测基准网之一,是中国环境监测网的一部分。建立国家级监测网的目的是,从宏观上掌握全国主要地区、主要城市地下水的动态变化以及由于开发地下水而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为宏观管理决策服务。

区域地下水资源环境动态监测网建立的主要目的是全面了解区域地下水的形成规律,掌握地下水天然动态特征。区域地下水资源的监测网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布设,如地下水含水系统,水文地质单元等。区域地下水资源环境监测网重点布署在我国主要的盆地和平原地区,如松嫩平原,辽河平原,黄淮海平原,三江平原,柴达木盆地等,以及岩溶水分布地区,红层基岩裂隙盆地和可能形成区域地下水环境地质问题的地区。

建立城市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掌握在人类活动影响下,地下水动态特征,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地质环境危害和灾害。主要布置在地下水为主要供水水源或部分供水水源的重要城市及由于地下水开采而引起环境地质问题突出的城市中。监测网主要布置在大中城市,沿海开放城市,重点旅游城市,新兴工业城市和沿江河、交通干线的重点城市。监测网要能够控制城市地下水的补给区、径流区和排泄区、区域地下水下降漏斗区和环境地质问题突出区。目的是监测城市地下水资源动态和开发地下水资源引起的地质环境危害和灾害。

3.省(区、市)级和市(地)级监测网

由省(区、市)级和市(地)级监测点组成的省(区、市)级和市(地)级地下水资源环境监测网,应根据本省(区、市)和本市(地)的特点和监测内容,参照国家级监测网布设。

(二)地下水资源环境监测内容

地下水资源环境监测主要有:区域性监测、开采性监测、特殊性监测和研究性监测。区域性监测可以了解区域地下水的时空变化特征,为其他观测提供地下水背景值。开采性监测提供人工开采后地下水动态发展变化过程。一般观测点设在水源范围内。特殊性监测是针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地下水位观测。如矿区排水时地下水位监测、滑坡体中地下水位变化监测,地震预报地下水位监测等。研究性监测是为了地下水资源研究而设立的监测点,如均衡试验场监测,地表水与地下水相互转换等监测,特点是观测频率高,观测点相对较集中。

地下水资源环境监测内容包括:

(1)地下水动态监测。通过选择有代表性的井、孔、泉等地下水露头进行监测,测量地下水的水位、水量、水温及水化学成分。

(2)地下水资源环境变化而引起的地质环境危害和灾害监测。它包括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面变形及崩塌、滑坡、泥石流、海水入侵等。

(三)监测信息整理和利用

地下水资源环境监测信息是地环政管理部门通过监测网收集大量资料,经过整理分析,定期向各级人民政府、规划决策部门和使用单位提供的信息报告。地下水资源环境通报、预报和监测报告,必须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一般在每年的3月底之前汇交上年度国家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点的地下水位、水质、水温、泉流量等监测数据。在每个“五年计划”中的第一年汇交国家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点基本情况和平面位置图。若有变更,应及时填报变更内容。监测信息主要有下列三类。

(1)地下水水情通报是各级监测站向地矿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并经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地下水状况报告,主要反映地下水水情(水位、水质、水量)现状,与前一年相比的发展势态以及由于开发地下水诱发的主要环境问题。

(2)地下水水情预报是各级监测站向地矿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并经地质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年度地下水水情发展趋势报告。可按区域和城市两类分别编写。

(3)地质环境监测报告是各级监测站取得地质环境监测和评价的技术成果,提供给各级政府及规划决策部门使用。地质环境监测报告分为年度报告和五年报告。年度报告主要阐述年度地质环境变化情况,主要地质环境问题及其发展动态。五年报告要对地质环境变化进行系统分析和总结,要进行规律研究和趋势分析。

三、地下水资源环境勘查与开发监督管理

(一)地下水资源环境勘查管理

根据勘查区块登记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资源勘查项目的登记管理工作,颁发勘查许可证,对勘查单位进行资质管理,制定地下水勘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下水勘查质量的监督管理,包括施工质量现场检查和野外验收,对地下水勘查报告进行审批;对于集中开采地下水资源的水源地勘查报告和储量,报储量审批部门审批;勘查成果资料要按照资料汇交办法进行汇交,归口管理地下水资源评价成果的审定工作。

(二)地下水资源环境开发监督管理

地矿主管部门对全国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地下水开发利用的资源依据,统筹规划,合理开发,科学利用,严格施工,有效保护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开发监督管理既要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又要促进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对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地下水开发利用监督管理职责做了详细规定。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在地下水资源环境管理中履行的职责是。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辖区内有关地下水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方面的新情况,地下水资源的分布状况,富水程度,取水层位和开发利用情况,积极参与组织本地区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和规划。

(3)根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省(区、市)、市(地)、县级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应与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本行政区的地下水年度计划开采总量,井点总体布局和取水层位。

(4)省级以上地矿行政主管部门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地下水超采区和禁止取水区,并对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取水区实施监督管理,检查在已划定的超采区禁止取水区内是否有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地下水资源或者擅自增加开采水量的问题。对擅自开采地下水资源或者增加开采量的,应责令其停止非法开采行为,并将调查情况及时上报省级地矿行政主管部门。

(5)各级地矿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辖区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地下水取水许可申请,供水水源地的地下水取水许可申请进行审核。对取水用户的开采井布局,开采方案及对水源地地质环境影响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取水许可证。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将用水计划和总结报送地矿行政主管部门,未能及时报送的,各级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向用水单位和个人催报。

(6)地矿行政主管部门经现场调查和统计分析及时将超采情况和可能出现的地质环境问题及合理开发利用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地矿行政主管部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充分利用水质符合灌溉标准的地表水和弃水进行人工回灌,补偿地下水资源。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批准地下水人工回灌工程方案。

(7)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水源地开发的现场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按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开采层位、井点布局、开采方案及允许开采量进行开采。大中型建设项目地下水水源地是否有水位、水温、水质和水量的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水源地影响范围内是否出现地质危害及地质灾害。如发现有地质危害存在或灾害产生,本着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责成有关单位对形成的地质危害及地质灾害采取措施治理并调整地下水开采方案。

6. 中国水管理内容和措施是什么

第十二条 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释义】 本条是对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的规定。

一、水资源管理体制是国家管理水资源的组织体系和权限划分的基本制度,是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以及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组织保障。改革和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是这次《水法》修订的一个重要内容。

二、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水是人类赖以生存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性资源,也是生态环境的基本要素。水资源与土地、森林、矿产等资源不同,它是一种动态的、可再生的资源。流域是一个以降水为渊源、水流为基础、河流为主线、分水岭为边界的特殊区域概念。水资源按照流域这种水文地质单元构成一个统一体,地表水与地下水相互转换,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水量水质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影响。这就要求对水资源只有按照流域进行开发、利用和管理,才能妥善处理上下游、左右岸等地区间、部门间的水事关系。水落石出资源的另一特征是它的多功能性,水资源可以用来灌溉、航运、发电、供水、水产养殖等,并具有利害双重性。因此,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各项活动需要在流域内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才能兴利除害,发挥水资源的最大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目前,以流域为单元进行水资源的管理已经成为世界潮流。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通过的《二十一世界议程》指出:水资源的综合管理包括地表水与地下水、水质与水量两个方面,应当在流域一级进行,并根据需要加强或者发展适当的体制。我国重要江河均是跨省区的流域,这一自然特点使得协调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的关系显得更为重要。

三、1988年制定颁布的原《水法》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为推进我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由于对水资源的权属管理部门与开发利用部门相互间的关系和职责划分不清,没有明确流域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导致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和职能错位的现象并存,“多龙治水”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一是流域按行政区域分割管理;二是地表水、地下水分割管理;三是水量与水质分割管理。这种管理体制在实践中产生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不利于江河防洪的统一规划、统一调度和统一指挥。例如有的地方在汛期上下游、左右岸各自为政,只顾自保,不顾整体,影响全局的防汛抗洪工作。二是不利于水资源统一调度,统筹解决缺水的问题。例如一些地区在枯水期争相抢水,还有一些上游地区大量引水,造成下游地区江河断流、无水可用,给下游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损害。三是不利于地表水、地下水统一调蓄,加剧了地下水的过量开发。据统计,全国地下水多年平均超采量67亿立方米,已经形成164个地下水超采区。四是不利于城乡统筹解决城市缺水的问题。五是不利于统筹解决水污染的问题。目前我国跨区域的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局部治理,特别是下游地区治理无法真正改善江河水质和水环境,只有上下游统一治理、统一水量调度才能取得成效。六是不利于水资源经济、社会和环境等综合效益的发挥。新《水法》根据水资源的自身特点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一些国家水资源管理的通行做法和经验,按照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管理相分离的原则,确立了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

四、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核心是水资源的权属管理。新《水法》明确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为了实现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国水资源的战略规划,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调度、统一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为了实现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主要江河、湖泊设立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我国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在主要江河设置了具有现代意义的流域管理机构,例如1935年设立的扬子江水利委员会、1933年设立的黄河水利委员会和1929年设立的导淮委员会等。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为了加强对大江大河的规划、治理和管理,在长江、黄河、淮河等流域成立了流域管理机构,其间机构几经变更。到目前我国在长江、黄河、淮河、珠江、海河、辽河这六大江河和太湖流域都成立了作为水利部派出机构的流域管理机构,行使《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水利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新《水法》对流域管理机构在水资源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具体包括:(1)水资源的动态监测和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的监测。(2)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以外的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的编制。(3)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的审查。(4)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以外的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5)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排污口设置审查。(6)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水工程保护。(7)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的制订以及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的制定。(8)管辖权限范围内的取水许可证颁发和水资源费收取。(9)水事纠纷处理与执法监督检查等。

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我国地域广阔,各地水资源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实行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还必须紧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新《水法》规定的流域管理机构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资源监督管理上的一些具体职责还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配套行政法规或者政府规章进一步界定。按照《水法》的有关规定,借鉴国外流域管理的功能经验,从总体上说,流域管理机构在依法管理水资源的工作中应当突出宏观综合性和民主协调性,着重于一些地方行政区域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难以单独处理的问题,而一个行政区域内的经常性的水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应由有关地方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地方在维护全国水资源统一管理、水法基本制度统一的前提下,也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地方性水法规和有关政府规章,制定有利于本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政府和有关规划、计划,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7. 进行水质监测时,应怎样确定监测项目

水质监测是监视和测定水体中污染物的种类、各类污染物的浓度及变化趋势,评价水质状况的过程。监测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未被污染和已受污染的天然水(江、河、湖、海和地下水)及各种各样的工业排水等。主要监测项目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反映水质状况的综合指标,如温度、色度、浊度、pH值、电导率、悬浮物、溶解氧、化学需氧量和生化需氧量等;另一类是一些有毒物质,如酚、氰、砷、铅、铬、镉、汞和有机农药等。为客观的评价江河和海洋水质的状况,除上述监测项目外,有时需进行流速和流量的测定。
监测项目依据水体功能和污染源的类型不同而异,其数量繁多,但受人力、物力、经费等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一一监测,而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环境标准中要求控制的危害大、影响范围广,并已建立可靠分析测定方法的项目。
根据该原则,发达国家相继提出优先监测污染物。例如,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在“清洁水法”中规定了129种优先监测污染物;前苏联卫生部公布了561种有机污染物在水中的极限允许浓度;我国环境监测总站提出了68种水环境优先监测污染物黑名单。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中规定的确定监测项目的原则如下。
(1)选择国家和地方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要求控制的监测项目。
(2)选择对人和生物危害大、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范围广的污染物。
(3)选择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要求控制的监测项目。
(4)所选监测项目有“标准分析方法”和“全国统一监测分析方法”。
(5)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区污染源的特征和水环境保护功能的划分,酌情增加某些选测项目;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监测条件的改善及技术水平的提高,可酌情增加某些污染源和地表水监测项目。

8. 水资源税远程监控系统是什么

摘要 您好,网络平台合作律师为您服务!已收到您的问题,请稍等!

9. 水资源远程实时监控,对设备有什么要求,能不能提供些信息参考

水资源远程实时监控,包括对地下水、地表水资源的监控,监控内容涉及水量、水位和水质等监测内容。对设备的要求一般结合水利局对项目的要求。去年10月份水利部下发了一个文件,要求水资源监测设备通过水利部下属的检验中心的数据传输规约检测,地方水利局有时会根据自己项目的需要做补充。
信息这块,你可以查一下“DATA-9201水资源测控终端”的资料。

10. 水质监测的对象有哪些

环境检测中的水质分析是最常规的分析实验,作为实验室工作人员仅仅了解项目检测实验是远远不够的,了解水质分析的各个环节是非常重要的。

水质监测的基本概念

水质监测的分类(功能)、对象

1.监测分类:

A监视性监测(例行监测)

(1)对污染源:污染物浓度、排放总量、污染趋势。

(2)对环境质量:a.环境介质(大气、水、土壤、生物)b.监测对象(化学、物理、生物)。

B.特定目的的监测。

C.研究性监测。

2.监测对象:

水质监测可分为环境水体监测、水污染源监测、特殊水样。

环境水体、水质、水质指标,优先监测概念

1.环境水体:包括地表水(江、河、湖、库、海水)和地下水;包括水中的悬浮物、溶解物、底泥和水生生物等完整的生态系统。

2.水质:水的品质,指水及其所含杂质共同表现出来的综合特性。

3.水质指标:水中除水分子以外所含其他物质的种类和数量,是描述或表征水质质量优劣的参数

4.优先监测:对众多有毒污染物进行分级排队,从中筛选出潜在危害性大,在环境中出现频率高的污染物作为监测和控制对象。对选上的污染物进行的监测即为优先监测。

水质标准的六类两极

1.六类是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环境方法标准、 环境标准物质标准、环保仪器设备标准。

2.两级是国家环境标准和地方环境标准。

质量标准与排放标准的区别

两种标准都是对水中杂质含量或水质指标进行限制,但质量标准的水体是可用水,而排放标准内的水是可排放的废水。

水质监测的任务和目的

1.提供数据供评价水体环境质量使用;

2.预测水体污染变化;

3.判断水污染对环境生物和人体健康的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的实际效果;

4.建立和验证水质模型提供依据。

水质监测:通过对影响水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水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

水样采集保存及预处理

水样的三种类型

1.瞬时水样是指在某一时间和地点从水体中随机采集的分散水样(a.当水体水质稳定,或其组分在相当长的时间或相当大空间范围内变化不大;b.测水体组分及含量随时间和空间变化程度、频率及周期的变化规律)。

2.混合水样是指在同一采样点于不同时间所采集的瞬时水样混合后的水样,有时称“时间混合水样”(观察平均浓度时非常有用)。

3.把不同采样点同时采集的各个瞬时水样混合后所得到的样品称为综合水样。

容器的选择

1.容器材料具有化学和生物学惰性,一般不会出现样品组分与容器发生反应造成水样污染情况;

2.容器壁吸附待测物或吸附极弱;

3.容易清洗干净,可反复使用;

4.大小形状适宜,方便使用和储运

采样方法

1、污废水采集:(1)从浅埋的污水排放管(渠、沟)中采样,一般用采集器直接采集,或用聚乙烯塑料长把采样(2)对于埋层较深的,将深层采水器或固定负重架的采样容器沉入监测井内一定深度的污水中采样,也可用塑料手摇泵或电动采水泵采样。

2.地表水/地下水采样:(1)表层水;直接汲取;系有绳子,带有坠子的采样瓶(2)一定深度的水:当到达预定深度,能闭合,汲取(3)泉水;自喷-涌口处,不自喷-抽水管汲取(4)井水:抽汲(5)自来水:先放数分钟-排杂质,陈旧水

地表水采样注意事项

1.不可搅动水底沉积物

2.油类:300mm,单独采样,全部用于测定,不能用采集水样冲洗容器2.DO,BOD,COD:水样必须注满容器,不留空间,并用水封口

3.若水样含沉降性固体,应分离除去,测总悬浮物和油类的水样除外

4.单独采样:油类、BOD5、DO、硫化物、余氯、粪大肠杆菌群、悬浮物、放射性

5.现场测定;水温、PH、DO、透明度、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浊度。

废(污)水采样注意事项

1.用采样容器直接采样时,须用水样冲洗三次后再行采样,但当水面有浮油时,采油容器不能清洗;

2.注意去除水面杂物、垃圾等漂浮物;

3.在分时间单元采集样品时,测定PH、COD、BOD5、DO、硫化物、油类、有机物、余氯粪大肠杆菌群、悬浮物、放射性等物质时,只能单独采样;

4.凡须现场监测的项目,应进行现场监测。

水质采样时通常分析有机物的样品使用简易玻璃瓶采样,分析无机物时塑料瓶采样。

引起水样水质变化的原因有物理、化学、生物作用。

水样保存方法

1、冷藏或冷冻法

2、加入化学试剂保存法

水样运输注意事项

(防震、防污、保温)水样采集后,必须尽快送回实验室。根据采样点的地理位置和测定项目最长可保存时间,选用适当的运输方式,并做到以下两点:

1.为避免水样在运输过程中震动、碰撞导致损失或沾污,将其装箱,并用泡沫塑料或纸条挤紧,在箱顶贴上标记。

2.需冷藏的样品,应采取致冷保存措施;冬季应采取保温措施,以免冻裂样品瓶。

水样预处理的目的及原则

提高分析的灵敏度、消除干扰。

消解的目的:破坏有机物,溶解悬浮性固性,将各种价态的欲测元素氧化成单一高价态或转变成易于分离的无机化合物。

湿式消解与干式消解区别:湿式消解法用液体或液体与固体混合物作氧化剂,在一定温度下分解样品中的有机质;干式消解是进行金属离子或无机离子测定时,通过高温灼烧去除有机物,将灼烧后的残渣用硝酸或盐酸溶解,滤于容量瓶中再进行测定。

富集与分离的目的:当水样中的欲测组分含量低于分析方法的检测限时须进行富集;当有共存干扰组分时就必须分离。

气提:使一个气体介质破坏原气液两相平衡而建立一种新的气液平衡状态,使溶液中的某一组分由于分压降低而解吸出来,从而达到分离物质的目的。

(1)蒸馏法是利用水样中各污染组分具有不同的沸点而使其彼此分离的方法。测定水样中的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时,均需先在酸性介质中进行预蒸馏分离。

(2)萃取法是基于物质在不同的溶剂相中分配系数不同,而达到组分的富集与分离。用分光光度法测定。

(3)吸附是利用多孔性的固体吸附剂将水样中一种或数种组分吸附于表面,以达到分离的目的。常用的吸附剂有活性炭、氧化铝、分子筛、大网状树脂等。

(4)离子交换是利用离子交换剂与溶液中的离子发生交换反应进行分离的方法。离子交换剂可分为无机离子交换剂和有机离子交换剂,目前广泛应用的是有机离子交换剂,即离子交换树脂。

(5)共沉淀的原理是表面吸附、形成混晶、异电核胶态物质相互作用。形成硫酸铜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