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矿产资源税征收标准
矿产资源税征收标准如下:
1、对砂石等征收1%-5%或者1元-10元/立方米资源税;
2、对从尾矿、废石中采选的矿产品减征20%资源税。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但是,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纳税人的免税、减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不予免税或者减税。
资源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税务机关与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工作配合机制,加强资源税征收管理。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纳税人应当向应税产品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资源税。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二条 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应当分别确定具体适用税率。第三条 资源税按照《税目税率表》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
《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可以选择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的,具体计征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资源产品(以下称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实行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应税产品为矿产品的,包括原矿和选矿产品。
B. 砂石料需要缴资源税吗
砂石料需要缴资源税。
1、对《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中列举名称的21种资源品目和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矿实行从价计征,计税依据由原矿销售量调整为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氯化钠初级产品或金锭的销售额。
列举名称的21种资源品目包括:铁矿、金矿、铜矿、铝土矿、铅锌矿、镍矿、锡矿、石墨、硅藻土、高岭土、萤石、石灰石、硫铁矿、磷矿、氯化钾、硫酸钾、井矿盐、湖盐、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煤层(成)气、海盐。
2、对经营分散、多为现金交易且难以控管的粘土、砂石,按照便利征管原则,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
(2)哪些砂石需要交资源税扩展阅读:
资源税纳税人有视同销售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价格的,或者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应按下列顺序确定其应税产品计税价格: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
4、按后续加工非应税产品销售价格,减去后续加工环节的成本利润后确定。
为公平原矿与精矿之间的税负,对同一种应税产品,征税对象为精矿的,纳税人销售原矿时,应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征税对象为原矿的,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应将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
C. 水利工程自用石料厂需要缴纳资源费吗
水利工程自用石料厂需要缴纳资源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砂石属于资源税税目范围内的非金属矿产。又根据资源税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但是,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因此,企业开采的砂石属于资源税的应税产品,且根据规定,开采的应税砂石自用的,应该缴纳资源税;如果上述砂石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则不需要缴纳资源税。
D. 四川砂石资源税的征税对象
河砂, 砾石。
但是资源税应是在产地课税,有些地方税务局为了增加税源,提出了要求用户代扣,但是操做起来很麻烦的,还会得罪供货方。
在收购未税矿产品时,凡未向销售方索要资源税管理证明的或开据资源税管理证明不实的,均应按规定代扣代缴资源税。
E. 公共事业沙子石子要交资源税吗
公共事业沙子石子需要交资源税的。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资源税数量征收的一种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缴纳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自然资源征税的税种的总称。
F. 砂石资源税税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1、安徽:砂石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2元。2、甘肃:砂石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1元。3、广东:砂石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1、5元。4、海南:河砂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3元。海砂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3元。5、黑龙江:砂石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1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G. 砂石资源费征收标准
根据最新资源税法规定:
各省自行标准:
广东省
砂石及相关矿种全部从价计征。
税率: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4%;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7%,选矿适用税率5%;
凝灰岩、辉绿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4%。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5%;
石灰岩对自动和连续加工成非应税产品实行从量计征2.5元/吨;其他情形从价计征6%。
花岗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凝灰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5%,
砂石原矿与选矿适用税率4%;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4.5%;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5元/吨,选矿适用税率5.5元/吨;
白云岩、辉绿岩、玄武岩、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3.5%;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3%;自用或者连续加工成非应税产品的从量计征,按每吨2元征收。
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1%;
凝灰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1.5%;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8%,选矿适用税率4%。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4%;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4.8%;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2.5%,选矿适用税率2%;
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1%;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4.4%。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5%;
辉绿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3%;
砂石、砂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5%。
砂石原矿、选矿适用税率2%;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5.5%;
凝灰岩、玄武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砂石原矿、选矿适用税率5元/吨;
石灰岩原矿、选矿适用税率10元/吨;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8%,选矿适用税率2.5%;
玄武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8%,选矿适用税率4%;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8%,选矿适用税率3%。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3.5元/吨,选矿适用税率3.5元/吨;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3.5元/吨,选矿适用税率3.5元/吨;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3%;
白云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4%;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2%。
砂石原矿、选矿适用税率2元/吨;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5%;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10%,选矿适用税率9%;
凝灰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5%;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6%。
砂石、辉绿岩、玄武岩、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砂石税目仅指天然砂);
石灰岩对外销售,原矿6%、选矿5.5%;自采自用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3.5元/吨;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4%;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1.7元/吨,选矿适用税率1.7元/吨;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2.5元/吨,选矿适用税率2.5元/吨;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2%;
辉绿岩、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5.5%;
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2.5%,选矿适用税率2.5%;
砂石、辉绿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花岗岩、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1.5%。
砂石原矿与选矿适用税率2元/立方米;
石灰岩原矿与选矿适用税率3元/吨;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2.5%;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4%;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2.5%,选矿适用税率2%;
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5%;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5.5%;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9%,选矿适用税率9%;
花岗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10%,选矿适用税率10%。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1元/立方米,选矿适用税率1元/立方米;
凝灰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4%;
花岗岩、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6%;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2元/吨,选矿适用税率4元/吨;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3元/立方米,选矿适用税率3元/立方米;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6%;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4%;
玄武岩、砂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2.5%,选矿适用税率2.5%。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2元/立方米,选矿适用税率2元/立方米;
花岗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8%,选矿适用税率8%;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10%,选矿适用税率7%;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1%,选矿适用税率1%;
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7%,选矿适用税率7%。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自用和加工成非应税产品的按每吨3元征收。
砂石原矿或选矿适用税率2元/立方米或1.4元/吨;
石灰岩原矿或选矿适用税率3元/吨;
白云岩原矿或选矿适用税率2%;
玄武岩原矿或选矿适用税率2%;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3%。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4.5%,选矿适用税率4.5%;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1%,选矿适用税率1%;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6%;
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2%;
花岗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3%。
砂石、凝灰岩、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5%;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6%。
石灰岩自用和连续加工成非应税产品从量计征2元/吨,其余按原矿6%、选矿6%征收。
砂石自用和连续加工成非应税产品从量计征1元/吨,其余按原矿2%、选矿2%征收。
花岗岩、白云岩、辉绿岩、玄武岩、凝灰岩原矿、选矿适用税率2%;
砂石原矿、选矿适用税率2元/立方米;
石灰岩原矿、选矿适用税率2元/吨;
凝灰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3%。
砂石、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4.5%,选矿适用税率3.5%;
花岗岩、辉绿岩、白云岩、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4.5%;
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砂石原矿与选矿适用税率2元/吨;
石灰岩原矿与选矿适用税率6%;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3.5%,选矿适用税率3%;
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广西壮族自治区
砂石实行从价计征。石灰岩属于自用和连续加工成非资源税应税产品情形的,实行从量计征;属于其他情形的,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海南省
砂石税目从价计征。
税率:
浙江省
砂石等矿种从价计征,砂石自用和连续加工非应税产品的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江西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湖南省
石灰岩、砂石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湖北省
砂石、石灰岩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河北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河南省
石灰岩、砂石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山东省
砂石税目采用从量计征。
税率:
安徽省
砂石、对外销售的石灰岩实行从价计征,自采自用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的石灰岩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山西省
石灰岩、砂石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福建省
砂石税目从价计征。
税率:
陕西省
砂石、石灰岩应税矿产品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内蒙古自治区
石灰岩、砂石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黑龙江省
砂石实行从量计征,石灰岩从价计征。
税率:
吉林省
砂石、石灰石从量计征,其他矿种从价计征。
税率:
辽宁省
砂石税目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云南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价计征与从量计征相结合。
税率:
贵州省
石灰岩、砂石税目实行从量计征,其他税目从价计征。
税率:
四川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重庆市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甘肃省
石灰岩、其他粘土、砂石实行从量计征和从价计征相结合的方式。
税率:
青海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江苏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宁夏回族自治区
砂石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