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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多少人以上建资源教室

发布时间: 2022-05-29 19:43:58

① 学前教育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实施残疾人教育对什么残疾人

学前教育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实施残疾人教育,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申请入学,不得拒绝招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已经由国务院批准,于1994年8月23日颁布实施。总则第七条明确规定“学前教育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残疾人教育;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申请入学,不得拒绝招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残疾人教育的专项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将从法律上进一步保障我国残疾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1)残疾儿童多少人以上建资源教室扩展阅读:

2017年2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74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残疾人教育条例》,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了方便残疾人入学,提高残疾人教育普及程度,《条例》规定:一是政府根据残疾人教育发展的需要,选择部分普通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或者设置特殊教育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是残疾儿童、少年按照其接受教育能力,进入普通学校或者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三是扩大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招生规模,为残疾人接受非义务教育提供更多机会。

② 如何让残疾儿童享受平等的教育

一、可以去残疾学校,那里比较专业; 二、可以去告它,你娃残疾,但也是适龄儿童,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任何人或单位都无法剥夺他们的这种权利

③ 德州8部门联合发文 实行残疾儿童15年免费教育

近日,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发文,印发《德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总体目标要求到2020年,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6%以上,学前三年入园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招生规模显着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显着提高。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教教师队伍,打造富有德州特色的特殊教育品牌。
按照要求,到2020年,我市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比例达到残疾学生总数的60%。各县市区每年分别至少选择1所幼儿园、小学、初中建设示范性资源教室。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5人及以上的普通中小学全部完成资源教室建设;市级特殊教育学校要建设成为具备招收所有障碍类型残疾学生的综合性学校,实现全市盲生、聋生集中就读。同时,争取所有县市区特教学校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标准,鼓励县级特教学校全部转型为培智学校,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教部(班)。
我市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积极探索早期救治、康复与教育紧密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模式,大力推进残疾儿童随园保教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开;市级特教学校和有条件的县级特教学校增设高中部或中职部,支持校企合作。支持德州市鲁北特殊教育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为残疾学生提供适合的职业教育;支持高校增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相关专业,增加招生总量。
据悉,我市将建立健全医教结合服务体系。依托省级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残疾儿童筛查、检测、建档、转介、安置网络化运行机制;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做好“康教结合”试验项目的总结推广工作。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实行残疾儿童少年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的15年免费教育。落实中等及以下学校残疾学生“三免一补”(免杂费、住宿费、书本费,补助生活费)和随园保教残疾幼儿免除保教费、伙食费政策。
到2020年,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均应取得教师资格证,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要经过省级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确保全部特教学校、随班就读学校和随园保教幼儿园配齐配足特殊教育教师;在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向特教学校倾斜,对从事特殊教育满20年或连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10年、在特殊教育岗位上退休的教师,其特殊教育津贴按规定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渡期内老办法待遇计发基数。
为提升特殊教育内涵质量,学校应贯彻国家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结合残疾学生特点和需求,制订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
我市将对各县市区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进行评估验收,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来源:德州日报)

④ 如何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

一、资源教室简介:微信关注“善行特教”公众号获取联系方式

资源教室是在幼儿园、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的集课程、教材、专业图书以及学具、教具、康复器材和辅助技术于一体的专用教室;它具有为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提供咨询、个案管理、教育心理诊断、个别化教育计划、教育支持、学习辅导、补救教学、康复训练和教育效果评估等多种功能,其目的是满足具有显着个别差异儿童的特殊教育需求。

资源教室由资源教师负责管理,主要为智障学生、自闭症学生、脑瘫学生、听障学生、视障学生、语言障碍学生等提供支持服务。

⑤ 简述特殊儿童资源教室创建原则

1.确立资源教室的不同定位。资源教室的招生、课程、组织形式等问题都与定位紧密相关,各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需根据自身实际在建立之初就明确定位。从功能上看,资源教室可以定位于为残疾学生提供各种支持性服务的场所,也可以定位于为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个性化支持性服务的场所,还可以同时定位在教育改革和科研先导的实验场所。如果是后者,我们一些先进教学理念、模式(如认知建构主义的支架式教学)和教学组织形式都可以在这个场所中通过小组课的形式进行探索,取得经验后再推广,其最终的受益对象是全体学生。有些学校有证明的残疾儿童不足在校生的百分之一,区域内还有特教学校或特殊班,但他们有很多的学习困难、注意缺陷、轻微情绪行为障碍的学生,其定位就可以是为这些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人性化的支持性服务,以开展广泛的小组教学形式激发学习动机、改善学习能力;而有的学校残疾学生较多,区域内又没有特教学校或特殊班级,其定位于通过实施残疾学生的个别教育计划和提供融合环境支持来全方位地为残疾学生服务。不同的定位导致招生对象、服务内容、课程设计、人员培训重点都有不同。如果想同时兼顾残疾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定位在教育改革和科研先导场所上,则要求有两名以上、既懂特殊教育又懂普通学科教育并有课程设计能力的资深资源教师才可行。
2.建立完善的支持体系。资源教学实际上是对特殊儿童的支持性教学,不是靠资源教师、学校主管领导等几个人就可以搞好的。一名特殊学生需要校内的同伴支持、任课教师支持\资源教师的支持、相关教师和服务人员支持,校外家长支持、社区邻里支持,还需要各方支持相互配合。资源教师就要搭建支持平台、整合各方力量,如开设专门的同伴培训课程,培训正常学生(即同伴)帮助特需生的态度、方法、时机控制等;组建专门的家校互动小组,培训特殊儿童家长,使之了解和接纳孩子,配合完成资源教学作业;与社区居委会联系组织开展“慰问或帮扶活动”,让特殊儿童感觉自己也能帮助别人;与各科任课教师沟通,及时帮助分析特殊学生的行为问题及应对策略。总之,支持体系越完善,支持力度越强,特需生则进步越快。在这样的良性系统中,特殊学生不再是负担,而是宝贵的财富,是我们的重要资源。他可以是正常学生建立自信的资源,是老师研究和变革教法的资源,是家长重新审视自我的资源,是任课教师加强协作的资源。
3.加强课程建设与师资培训。资源教室的课程问题长期制约着资源教室的发展,缺乏系统和力度的个训课不能真正解决残疾学生的学习问题、交往问题,虽投入了很多的人力物力但收效甚微。资源教室应以同质小组教学(几方面学习能力相当、年龄相仿的3-4名学生)为主要组织形式,以单元核心课程为课程组织形式,以活动课程形式授课,从提高基本学习能力、整合学生头脑中的已有经验等角度提高学业水平,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补
救学业差距。这样的课程设计需要教师颇用心思,如经过评量发现几个学生都是听觉注意力不佳、手眼协调能力较差、挫折感强而没有自信,一二年级的数学学习都很吃力,就要为他们设计以“发展听觉注意力、手眼协调力”为主的小组游戏教学,在游戏中提高自信、改善基本能力,间接促进数学学习。单元核心课程为:两周(每周2-3次,每次20-30分钟)“自我展能”活动,两周“听关注”游戏,两周“共同搭建”游戏,四周“听参照、听理解”游戏,加上与任课教师、家长的合作,经过一学期的强化训练,学生的数学学习能力随之提高。对症制定小组教学计划、设计小组课内容是制约资源教学发展的一项技术,应该对教师进行专门培训。资源教师的选拔与培训关系到资源教学的质量,即关系到这项工作的发展。若定位于提供特色服务,提高一般学习困难儿童的学习能力,则要选拔有丰富学科教学经验、有科研热情的老师,在进行系统的、专业化的特殊教育培训(一般半年)后即可以有效开展此项工作;若定位于在融合环境中更好地服务于残疾儿童,则要优先选拔有特殊教育背景或经验的老师,在进行教学策略、家长辅导等培训后即可以开展工作;若兼顾两者,则以选拔有学科教学经验者为主,并进行全方位的培训才行,切忌一蹴而就。优良的资源教师必须有几年的成长周期。
在资源教室的建设过程中,当我们认清那些有特殊需要的学生不是负担、而是宝贵的资源时,我们就可以更好地明确建设方向,尽可能营造双向支持的环境,使所有儿童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⑥ 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都将设立特教学校吗

据报道,近日,合肥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合肥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根据《计划》,我市将对残疾学生实行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15年全免费教育。

根据《计划》,视障、听障特殊教育招生将逐步集中到合肥特教中心,智障、孤独症、脑瘫和其他多重残疾的特殊教育招生以县市区为主。到2020年,我市将基本实现30万人口以上县市区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特教班(部),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特殊教育。

对于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我市将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康复教育机构、进家庭等方式实施教育。此外,我市还鼓励各地探索举办孤独症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部)。

希望改政策可以早日落地实施!

⑦ 残疾人教育条例(2017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禁止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
残疾人教育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并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全面提高其素质,为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第三条残疾人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保障义务教育,着重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残疾人教育应当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优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实施,合理配置资源,保障残疾人教育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残疾人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残疾人教育事业;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残疾人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残疾人教育工作。第六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应当积极促进和开展残疾人教育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实施残疾人教育,为残疾人接受教育提供支持和帮助。第七条学前教育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残疾人教育;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申请入学,不得拒绝招收。第八条残疾人家庭应当帮助残疾人接受教育。
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积极开展家庭教育,使残疾儿童、少年及时接受康复训练和教育,并协助、参与有关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活动,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提供支持。第九条社会各界应当关心和支持残疾人教育事业。残疾人所在社区、相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和帮助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融入社会。第十条国家对为残疾人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应当将残疾人教育实施情况纳入督导范围,并可以就执行残疾人教育法律法规情况、残疾人教育教学质量以及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等实施专项督导。第二章义务教育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应当包括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第十三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残疾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第十四条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应当与当地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相同;必要时,其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以适当提高。第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根据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学龄前儿童残疾筛查、残疾人统计等信息,对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前登记,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和残疾情况。第十六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类别和分布情况,统筹规划,优先在部分普通学校中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专门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及专业人员,指定其招收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并支持其他普通学校根据需要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或者安排具备相应资源、条件的学校为招收残疾学生的其他普通学校提供必要的支持。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实施义务教育的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残疾人教育教学、康复评估和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并加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第十七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就近到普通学校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接受普通教育,但是学习生活需要特别支持的,根据身体状况就近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一定区域内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源、条件的普通学校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

⑧ 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是怎么回事

6月28日,教育部发文《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要求完善评价和安置机制,同等条件下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同时明确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设立资源教室。

此外记者了解到,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绩效奖励等工作中,将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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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入学

在评估认定方面,《意见》提出重点解决对残疾儿童少年评估认定不科学的问题,要求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作用,用科学的机制确定残疾儿童少年是否适宜随班就读,并做好适龄残疾学生的摸底排查,减少现实中存在的家校争议。

对就学安置不到位问题,《意见》明确,统筹学校招生计划,同等条件下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同时,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监测,对初次安置后确实不适应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再评估和调整,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对随班就读资源条件不完善问题,《意见》明确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设立资源教室,加快建设并实现省、市、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

⑨ 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不低于多少

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要达90%以上。

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情况,河南要求各地市认真开展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工作,能随班就读的,要尽可能安排随班就读。

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中小学校普遍接收残疾学生入学;随班就读基础比较差的地方,可先行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学校开展这方面的工作。要加强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为残疾孩子就近入学、随班就读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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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是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认真组织入学前登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设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

三、“一人一案”落实教育安置。各地要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以区县为单位,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制订教育安置方案,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

⑩ 《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了哪些内容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强调:

一要健全科学评估认定机制,规范评估认定,建立工作台账。每年4月底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残联、街道(乡镇)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摸底排查,5月底前,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是否适宜随班就读提出评估意见,根据评估意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台账。

二要健全就近就便安置制度,坚持优先原则,强化控辍保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随班就读学位,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监测,切实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三要完善随班就读资源支持体系,加强资源教室建设,发挥资源中心作用。各地要加快建设并实现省、市、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更好为区域内承担随班就读工作普通学校提供专业服务。

四要落实教育教学特殊关爱,注重课程教学调适,培养生活劳动能力,完善残疾学生评价制度,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要遵循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习规律,合理调整课程教学内容,科学转化教学方式。制订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帮助残疾学生提高自主生活质量和劳动能力。

健全符合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实际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突出对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心理生理矫正补偿和劳动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大对随班就读学生的关爱帮扶力度,建立学生之间的同伴互助制度,促进共同成长。

(10)残疾儿童多少人以上建资源教室扩展阅读: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校要选派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担任随班就读教师,并保持教师队伍相对稳定。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引入社工、康复师等机制,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照护以及康复训练、辅助教学等工作。

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绩效奖励等工作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资源教师特殊岗位补助津贴政策。要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推进力度,强化家校共育,共同为残疾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