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人力资源有哪些部门
人力资源是隶属于企业管理的,它是一个部门。人力资源部。一般负责企业的人力资源供给,需求,招聘,培训,开发,薪酬管理,绩效管理,企业文化等等!
Ⅱ 人力资源是一个什么部门呢
缩写叫HR,俗称就是招聘的人事部分!负责公司的人员调配,属于后勤类的!谢谢!
Ⅲ 人力资源公司归什么管
人力资源公司归各政府机关管(如工商、税务、技监、人保等),业务上主要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
Ⅳ 企业的人力资源部应该归属哪个部门之下
人事科归属职能部门,就跟财务部行政部一样,可以独立设置一个部门,也可以跟财务或者行政合并,依公司规模和业务来定。
Ⅳ 人力资源部是什么部门,管什么的
人力资源部就是常说的人事部,管什么的话,要看公司的部门职能划分,有些人力资源的与行政是合在一起的,有些是分开的,所以一般是干以下的事情:制定招聘计划、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社保档案、离职管理等。
Ⅵ 人事部门归哪个部门管理
人事部门归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将原人事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承担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承办中央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6)人力资源属于哪个部门扩展阅读
人事局属于行政单位,工作职责主要有:
1、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县国家机关公务员的职位 分类、考试录用、考核、职务升降、奖惩、工资福利、退休 退职、权力保障等工作。
2、代县政府进行一定层次的公务员管理和任免;宏观管理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 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3、研制拟定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行政机关职能调整意见,承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
5、负责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协调工作。
Ⅶ 人力资源部属于什么部门
一些大的人力资源部下属都有哪些部门?招聘与劳动关系部、培训部、薪酬绩效管理部,一般都是这个部门。 行政部是人力资源部下属吗? 一般不是,行政产与人力资源部是并列的。但如果企业一定要把行政部门放在人力资源部下面的一个部门那就属于这个部门。 很多企业把行政部放在上面,人力资源部放在行政部下面。看各企业架构。
Ⅷ 人力资源在公司属于什么机构
主要依据您企业的管理理念和组织架构而定;但是任何企业都包括行政、人事、业务、生产、财务五个方面,但大多数(主要是中小型企业)将行政和人力资源(以前叫“人事部”,后多改称“人力资源部”比前者好听得多)合称为行政部(有些叫综合部、综合管理部、行政管理部、人事部、人力资源部、人力行政部等),但无论怎么样,其两者的组织作用都是有着不同的。
行政的组织功能主要是展现在较为宏观方面的管理上面,如组织决策管理、行政一般事务、外协事务、会议跟进与决议执行等。
而人力资源组织功能主要是涉及到人力资源管理六大模块,(狭义的说就是与人员管理有关的工作,但也不全是。)
希望能帮到您。
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什么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能的局级单位,隶属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属地政府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一个政府机构,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监督、管理、执行职能。具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落实、社会福利的管理、监督,社会劳动力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9)人力资源属于哪个部门扩展阅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原人事局合并后的单位。
一般的下属单位有:社保局、就业局、医保局、劳动监察局、外国专家局、事业单位管理局、人才中心、劳动人事仲裁、职业培训中心等。
负责企、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人事管理(或档案)、劳动合同、用工(人)、引进国外专家;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五种社会保险;劳动人事监察、劳动人事仲裁、行政复议;职业与技术培训、公务员考试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