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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源配置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2-04-20 05:57:47

Ⅰ 如何优化商业银行资源配置

商业银行资源作为金融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中介作用。金融资源把人力资源、自然资源、技术资源联系在一起。而这种联系,通常处于正相关或负相关状态。各种经济要素处于正相关状态时,我们称之为经济的协调运行,反之,称之为经济运行失衡。经济失衡最突出的表现是经济危机、金融危机。因此,商业银行资源各要素之间的协调运行,是社会经济资源各要素之间协调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为前提的商业银行内部资源的协调运行,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商业银行经营效益最大化,是商业银行资源配置的目标。商业银行资源配置必须以保证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为前提,必须提高自身的经营效益,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其有效配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资源配置的绩效性原则。商业银行资源配置的业绩和效果最终体现在效益上,没有效益的资源配置和经营管理只能坐以待毙,原地踏步终将被时代的发展所遗弃。因此,绩效性原则是商业银行资源配置的内在要求,是商业银行经营的本源因素,是商业银行经营动力机制的核心。 社会经济效益原则。商业银行属于为社会提供金融服务的第三产业,在服务社会中追求自身的效益最大化,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以市场为导向。社会效益原则是由商业银行和经济的内在联系所决定的,体现的是社会、经济运行各要素之间的依存性特征,体现的是人类社会的结构性特征。 可持续发展原则。商业银行的资源配置既不能竭泽而渔,也不能寅吃卯粮,而是应当树立长远观念,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这是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所决定的必然选择。 系统性开发原则。从结构上来看,商业银行的系统具有复杂的空龄结构。商业银行的资源系统,是各种资源要素以一定方式、按一定组织结构组成的复合体。资本资源、资金资源、人力

资源、财务资源、信息资源、制度资源等等都是构成商业银行资源系统的基本要素,每一个要素自身又是一个子系统,又由其下一层次要素构成。商业银行资源系统是多级梯阶系统,它的多级梯阶结构决定了商业银行是复杂敏感的社会经济资源系统的功能。因此,开发利用资源时一定要注重系统性。 处在市场经济中的商业银行,其宏观层次的资源配置重于微观层次的资源配置,基础资源的配置重于经营资源的配置,增量资源配置重于存量资源配置。商业银行的经营布局、经营资源的配置和经营成本以及整个资源配置的效率,都是通过基础资源的不断优化来实现的。坚持上述资源配置原则,正确把握考评杠杆的着力点,从宏观上改进资源配置工作,从基础资源配置调整入手解决好资源配置,把握好增量资源的配置,避免重蹈资源误配置的覆辙,重视从存量中挖掘资源配置调整的潜力,就能使资源配置不断得到优化

Ⅱ 现实生活中金融市场是如何发挥其配置功能,实现财富的再分配的

发挥市场在资金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正是因为经济领域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以及金融领域资金分布不合理等问题的存在,所以要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就需要摒弃以往以货币高增长推动经济发展的老路。只有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盘活货币信贷存量,才能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

(2)金融资源配置是什么扩展阅读:

1、优化金融资源配置,首先要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合理保持货币信贷总量。

统筹兼顾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防风险,合理保持货币总量;综合运用数量、价格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组合,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的引导作用,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还要从当前货币信贷的结构性矛盾入手,按照有扶有控的原则,做好存量货币信贷的“加减法”,盘活存量资金,防范金融风险。

既要将部分资金从低效行业或不合理领域退出,又要引导、推动重点领域与行业转型和调整,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发展消费金融促进消费升级,支持企业“走出去”。

Ⅲ 金融市场是如何发挥配置金融资源这项功能的

通过金融机构
比如 证券市场
期货市场
保险公司
银行
社保基金
等将手中有多余资金的人的资金流入需要投资或者支出的人手中
大大的提高了资源效率
利率放开不一定
因为一些大的金融机构也许会更加容易操控市场==诸多原因

Ⅳ 什么是金融资源

我个人认为就是把你能借到的资金全部用上,能抵押的,全部低压,可以利用的关系也全部用上,这就是最优配置.而被你所用上的钱、物、关系、权力、市场份额等等,无论是不是你自己的,都是你的金融资源.只要你能利用得了.
现在市面不是有一句话这么讲嘛:不在乎你拥有多少,而在于能利用多少!

Ⅳ 如何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


市场在配置资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对于金融资源配置来说同样重要。金融资源要高效配置,离不开市场手段。对市场规律,供求关系,必须要有充分的敬畏与尊重。

从中可以看出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必要性重要性及时性。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完善市场约束机制,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健全市场规则。”金融是高度市场化的产物,金融是高端服务业,是现代经济的枢纽与核心。这里主要表现在金融对实体经济以及其他经济业态的支持上。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反作用于经济。这种反作用主要反映在金融资源对经济的助推作用上。这就要求,金融资源配置要比经济其他资源配置更加高效,而市场经济手段与计划经济手段相比较,市场经济手段显然更加有效率。因此,发挥市场在配置金融资源中的决定性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同时,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在配置金融资源中的关系。金融是高风险行业,金融的风险无处不在,金融风险裂变度高,金融风险传染性强。很早在基层当银行高管时,我曾经屡次告诫员工,我们的每一个岗位都是高风险的,安全性都是第一位的。金融这种高风险野性,依靠市场机制自身是难以解决的。因此,市场机制是一个不惜一切保效率的机制,在公平诉求强烈与风险凸显时,市场机制无能为力。而市场经济体制的强大修复功能,针对破坏性极强的金融风险的裂变性往往慢半拍。怎么办?这就需要政府该出手时就出手。遇到大的金融风险时,市场往往失灵,就需要政府来利用强势手段调节。这时,政府必须发挥作用。

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市场的决定性的作用,但政府之手不是无所作为,而是始终观察金融风险的演变,观察市场之手是否失灵,伺机而动,该出手时就出手。

从银行角度来看,商业银行的存款、贷款、理财产品等资源配置都要由市场机制决定,以效率效益为目标。贴近市场配置贷款资源,贴近需求设计理财产品,深入市场吸收存款资金,所有金融资源价格都应该根据市场来确定。

从保险市场看,这几年竞争最为激烈,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决定保险资源配置较为充分。目前的重点是整顿保险市场乱象,恢复保险市场秩序。

对市场化程度极高的股市来说,必须要让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要切实尊重供求规律,按照供求规律决定IPO资源供给等,这样才不会透支股市,破坏股市生态,造成股市流动性过度失血,最终大大地伤害股市,伤害投资者。对照股市现状,对照无节制IPO,显得尤为重要,就像照妖镜把无节操者裸露于众了。

还是那句话,无论是注册制还是审批制,都应该尊重市场规律,敬畏供求关系。让A股IPO回到供求关系内在要求决定上,就是“市场导向”,就是“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一些宏观金融层面的市场化改革必须取得新突破。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稳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可完全自由兑换已经不能再拖了。俄罗斯早就完成了利率汇率货币自由兑换的市场化改革,拥有3万亿美元外储的中国,没有理由再拖延了。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贵在落地。对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的金融改革大计,要有抓铁留痕的钉钉子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脚印一个脚印落实推进,一个全新的金融生态将会很快形成!

Ⅵ 什么叫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互联网金融的三大支柱:

1、第一支柱是支付

支付是金融的基础设施,会影响金融活动的形态。在互联网金融中,支付以移动支付和第三方支付为基础,在很大程度上活跃在银行主导的传统支付清算体系之外,并且显着降低了交易成本。在互联网金融中,支付还与金融产品挂钩,促成丰富的商业模式。最后,因为支付与货币的紧密联系,互联网金融中还会出现互联网货币。

2、第二支柱是信息处理

信息是金融的核心,构成金融资源配置的基础。在互联网金融中,大数据被广泛应用于信息处理,提高了风险定价和风险管理效率,显着降低了信息不对称。互联网金融的信息处理是其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最大区别。

3、第三支柱是资源配置

金融资源配置指的是,金融资源通过什么方式从资金供给者配置给资金需求者。资源配置是金融活动的根本目标,互联网金融的资源配置效率是其存在的基础。在互联网金融中,金融产品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交易可能性边界极大拓展,资金供求的期限和数量的匹配,不需要通过银行、证券公司和交易所等传统金融中介和市场,完全可以自己解决。

(6)金融资源配置是什么扩展阅读:

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几种类型:

1、综合性互联网金融平台:依靠传统金融机构的优势和长处设计专业、多样化的理财产品和进行严格的风险把控,让专业机构依托平台提升服务品质,有完整闭合的生态系统和大量用户的数据积累,获取资金和资产比较容易,代表企业如蚂蚁金服、微众银行等。

2、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通过向消费者提供以消费为目的贷款的金融服务,具备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等特点,拥有自己的风控模型,风险较为可控。“场景”+“用户”是推动其快速发展的核心因素。以蚂蚁花呗、京东白条为代表的消费金融产品与电商场景结合,让消费金融迅速完成了用户与资产的获取。

3、agent model(大数金融):采用数据化的风险管理技术,生产中大金额的个人无担保贷款,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全流程的信贷外包服务。主要特点可以连接多个资产来源,不承担风险。但费率较低,几乎没有产品设计能力。

4、P2P平台:是通过网络将非常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商业模型,因资金端和资产端获取成本较高,老牌平台积累了较多客户比较有优势。风控主要看模型和数据,不同平台的风险控制体系差距较大。

Ⅶ 金融资源配置

存在四大不平衡:大中小金融机构不平衡、东中西部金融不平衡、城乡金融不平衡、直接间接金融不平衡,相应地要实施四个倾斜,其中农村金融最大问题是政策性和市场性的矛盾,造成商业性金融机构缺乏积极性。为此要建立“市场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的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体系”,财政通过贴息贴本方式对商业性金融机构予以补贴。

Ⅷ 如何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目前,金融业进入了去杠杆、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阶段。而金融改革剑之所指,就是力图减少金融资源内部循环,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助推资金进入实体经济。

2017年,银行业针对空转套利等问题加强整改、严肃追责,禁止杠杆多、嵌套多、链条长、套利多等行为,主动压缩同业业务。银行表外资产扩张放缓,资金空转现象减少,企业融资链条缩短,有效缓解了实体经济融资压力。与此同时,5家大型国有控股银行挂牌普惠金融事业部,为实体经济进一步提供有效支持。一些关键性指标正在发生积极转变:贷款结构优化,新增贷款更多投向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民生领域。

Ⅸ 学术论文刘光溪《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完善地方金融管理》 —加快推进金融纵向改革的步伐

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完善地方金融管理
—加快推进金融纵向改革的步伐
云南省金融办党组书记 主任 刘光溪

我国金融业深受大一统管理体制的影响,这一体制造成高度的金融垄断、高度的金融压抑、高度的金融监管,严重制约了地方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微金融机构的发展,导致地方金融监管与调控的缺失,国家高度垄断了金融资源。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各种专业性、管理性金融机构先后从人民银行和财政部门分离出来,并普遍采用分支式的组织形式。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业的主要特点,从而奠定了近30年来我国金融制度演进的内在基础。
中国入世后,金融业逐步对外开放承诺形成刚性的制度约束,我国金融业掀起新一轮横断层面的改革与对外开放。由于改革主线是在分业监管体制和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上做文章,没有在纵向层面进行放权让利,打破金融垄断,而是中央金融部门进一步集中了各方面的金融资源,成为金融资源主要供给者和金融资源垄断者;地方作为资金支撑项目的落脚点,中小微企业、三农经济、县域经济等实体经济成为金融服务的薄弱领域,地方金融资源稀缺进一步加剧,存在严重的金融压抑。近几年来,为了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地方政府大力发展地方金融,充分发挥金融对资源的配置作用,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各种新兴金融机构、小微金融机构提升了地方金融的服务能力,拓展了地方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成为我国地方金融业重要的补充。在我国地方金融机构中,各种游离于体制之外的民间金融长期以来是中小微企业重要的资金供给者,民间金融活跃但缺少约束的现实状况,无疑加大了民间金融的脆弱性。
金融资源供给与需求不一致,中央金融部门与地方政府存在重重的博弈,导致金融运行成本增加。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成为当前社会各阶层和民间大众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和焦点,建立国家与地方分层有序的金融监管体系成为必要。国家“十二五”规划第一次提出“强化地方政府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的责任”,明确指出地方金融发展和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十分符合我国经济金融在纵向结构及横向结构均存在巨大差异的现状。2012年1月6日,全国第四次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强化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意识和责任,有利于坚持发挥中央监管部门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维护金融业改革发展战略、金融宏观政策、监管规则与标准的一致性和权威性,又能引导和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大力改善金融环境,促进经济和金融健康发展。2013年7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清理规范。2013年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调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健全法治、改善公共服务、预警提示风险、完善抵质押登记、宣传普及金融知识等方面,抓紧研究制定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措施;切实落实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投资(咨询)公司、股权投资企业等机构的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加大对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惩处力度;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秩序。
中央金融业的高度集中垄断、地方正规金融的高度压抑以及民间金融的高度脆弱交叠存在,是近30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现实状况。本文拟从我国金融管理体制存在10个方面的不匹配问题,探讨如何构建和完善分层有序的金融管理体系,强化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推动金融业市场化改革与发展,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为地方经济金融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金融支撑和保障。
一、我国金融管理体制存在的不匹配问题
(一)我国金融体制纵向层面的不匹配问题
1.国家金融政策统一制定与地方金融政策制定权和经济差异化发展需求不匹配。金融政策是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范围内,在金融市场上通过各种金融工具或者金融手段,调节政府与非政府之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国内与国外之间金融资产的流量与存量的各种行政性行为。金融政策主要通过利率、汇率等价格机制以及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等数量供求机制,调节微观经济主体行为,实现市场供求平衡,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此外,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对金融法规进行完善和补充,实现一定政策倾斜突破和差异化管理手段是金融政策的重要补充职能。金融政策一般根据经济目标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要具有可控性、可测性、灵活性和可变性,才能适应市场调节需求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充分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
国家各金融部门高度集中了金融政策的制定权与操作权,有利于确保国家金融政策的权威性与统一性,然而却忽视了金融政策灵活性、可变性的本质特征。实际上,我国幅员辽阔,各个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消费习惯、教育水平、文化传统、信用状况、民族特性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这种地域的差异性、经济发展不平衡对高度集中高度统一的金融政策形成制约,间接抵消了金融政策特别是紧缩性金融政策的操作效应。在我国金融政策操作实践中,扩张性和紧缩性金融政策呈现出严重的不对称效应。近10年来,我国紧缩性金融调控政策很难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
显然,国家相关部门统一制定的金融政策不可能充分考虑各个地方对金融政策差异化的需求,比较难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从而导致国家金融政策的有限性与不对称性。地方经济作为金融资源供给主要落实地和金融政策主要调控对象,它的发展需要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金融政策制定权与调控权,形成国家金融政策为主导,地方差异化金融政策为补充的金融政策体系,才能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实状况,满足地方经济差异化、多元化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
2.国家金融法律法规统一制定与地方金融立法缺失不匹配。法律法规是金融发展的制度基础,主要规范规定各种金融市场活动主体具有长效性行为以及相关经营交易活动。不同的法律法规体系决定了金融业发展的不同路径。作为单一制国家,我国金融领域的立法权主要集中在全国人大。国务院办公厅、一行三会、外管局、财政部以及发改委等部委分别从各自监管的角度,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上述的法律法规基本上涵盖了我国金融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并详细规定了各行业在市场准入、持续监管、自律管理等方面的市场行为,成为金融改革、金融发展的制度基础。金融法律法规与金融政策相比较,在较长时期内具有相对稳定是其主要特点。
然而,高度集中统一的金融法律法规保证中央立法权的权威性,却对金融业发展形成种种制度性约束:一是全国高度集中统一的金融法律法规必然造成金融资源的高度垄断集中,形成金融机构大而不倒的局面,不利金融风险的防范与金融市场化改革发展,其结果必然是银行捆绑财政,中央财政部门成为金融风险最后承担者;二是形成金融资源配置马太效应,加剧了东部、中部、西部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落后地区、农村地区很难获得金融资源的支持;三是间接影响到金融机构经营机制,各大金融机构很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造成所谓地方正规金融高度压抑,发展严重滞后;四是地方民间金融作为地方经济差异化发展主要资金供给者,只能向地下化、灰色化发展,进一步加剧了民间金融发展的不规范和脆弱性。
我国现行集中统一的金融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省级人大的金融立法权和地方政府的金融监管权,这就造成了地方金融监管空白、缺失与薄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金融服务县域经济、“三农”经济、小微企业、民生经济等实体经济质量的提升。结果,发展地方特色金融,成为地方政府被动被逼被迫的选择。地方政府发布各种指导性文件支持地方金融发展,这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国家金融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难度,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地方金融管理混乱。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和地方金融机构培育和发展,国家应赋予地方省人大一定的金融立法权和地方政府金融调控权和监管权,以此推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建立与完善,加快市场化改革发展。
3.国家金融业垂直监管与地方金融监管权缺失的不匹配。金融法律法规决定了金融业监管模式与金融机构组织结构。我国金融机构普遍采用分支式的组织形式,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是我国金融业主要特点。国家相关部门集中了我国金融业主要监管权,一行三会一局、财政部金融司、发改委财金司是我国金融业的主要监管者。
由于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分业垂直、高度集中的金融监管体系导致监管条条分割,监管链过长,不能及时反映地方金融信息,导致监管成本增加,经营风险、道德风险的出现不可避免。以国有银行改革为例,金融资源供需失衡导致巨额的三角债与银行不良资产的出现,特别是四大国有银行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第二次剥离不良资产,其规模远远超过了第一次剥离水平。同时,由于受到金融监管成本与监管效率的制约,外汇管理局、证监会、保监会大多在州(市)一级设立监管机构;银监会只在经济发达县级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事处;人民银行作为县级唯一健全金融监管机构,由于部门职能限制,很难发挥扶持地方金融发展的作用。显然,高度集中、分业垂直金融监管体系很难真正实现有效监管,还造成了地方金融监管真空、监管弱化、监管滞后的出现。
近年来,随着地方新兴金融机构特别是贴近基层、贴近社区、贴近民生等小型微型金融机构的培育和发展,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已无力激发地方各类金融市场主体的活力,难以完善对地方新兴金融机构的管理。各种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的民间金融活跃但缺少约束,在存贷利差过高情况下,加重了民间金融经营的投机性与风险性,违约破产所产生的社会成本加大,容易引发社会动荡。因此,参照我国分税制放权让利的改革措施,实施下行、下沉、下放、下移、下调的金融改革,让渡部分金融管理权给地方政府部门,增加地方政府金融管理的话语权,是健全地方各项金融监管制度,强化地方政府金融监管责任,优化金融监管资源配置,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有效途径。
4.国家金融资源统一供给与地方金融资源缺失和差异化需求不匹配。金融资源只有发挥市场基础性配置功能,为实体经济提供服务,才能实现金融资源价值最大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和国有大型金融机构是金融资源主要供给者和实际控制者,然而与消费、投资、出口以及政府公共支出相联系的金融资源需求主要来自地方项目单位,这就造成金融资源供给与需求的不一致。在过去30年金融制度变迁过程中,中央金融资源供给导向和地方金融资源需求导向虽然交替存在,但从总体上看,金融资源需求导向占据了主导地位。事实上,国家金融部门并没有真正掌握金融资源配置的主导权,而是受到地方政府投资主导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巨大压力所趋使。
金融资源供给与需求普遍存在非均衡性现象,导致国家与地方之间、各金融机构总行与分行之间存在层层委托代理关系,导致金融资源配置的社会成本增加,不利于我国经济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广。金融资源的过渡集中,国家以权力配置金融资源成为必然,各个地方政府只有通过跑(步)部进京,寻求金融资源分配的政策倾斜。结果,权力干预有形之手代替市场无形之手配置金融资源,造成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同时,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加强对地方金融资源的调控配置,以满足贴近市场、贴近基层的金融资源差异化需求。
5.国家信用资金指导性配额与地方项目市场化资金需求的不匹配。1998年,我国取消了信贷计划指标,对银行机构信贷规模采取存贷比例控制,但事实上还存在变相的信用资金计划分配问题。在过去10多年信用资金指导性分配过程中,人民银行主要通过直接信用控制如信用配额、存贷比控制以及选择性货币政策如消费者信用控制、证券市场信用控制等手段控制社会信用总规模。以信贷资金分配为例,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信贷额度发放指导性计划对各大商业银行进行调节;各大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规定计划限额范围内在内部层层分解,下达各级分行年度信用资金分配计划,实现了通过信贷分配计划对各省级分行进行二次控制。同时,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还监控辖区内信贷资金分配计划,加强对地方金融控制。
信用资金计划分配的制度安排造成落后地区信用资金流出不可避免,而金融机构分支式的组织结构则为信用资金流出提供了便利。由于地方实体经济的各种落地项目是按照风险收益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在利率管制、汇率管制的情况下,金融市场上的价格机制还不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这就促使各金融机构总部通过信用资金跨省市调动,主动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结果导致地方金融发展的长期非理性,金融资源从中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流动,从县、州(市)两级向中心城市集中。全国各地金融资源分配不均的情况更加突出,使得贴近基层、贴近市场以及经济落后地区的金融资源更加稀缺。显然,作为金融制度核心要素的金融交易关系依然是一种以政府为主体的配额交易关系,使得落后地区风险较大或者收益较低的项目很难获得正规金融支持。
(二)我国金融体制横断层面的不匹配问题
1.金融分业垂直监管与金融资源横向共享不匹配。在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演进路径中,金融业基本上形成了分业监管模式。由于受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金融监管不仅形成条条分割式的监管体系,还存在“九龙治币”的问题,造成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监管效率低下,金融监管弱化、金融监管真空、金融监管滞后成为不可避免现象,这不利于金融风险及时防范与化解,同时还留下了大量金融政策、金融法制的空白。各个监管部门之间难以实现金融信息共享,这不利于金融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作用。以债券发行监管为例,发改委、证监会、人民银行分别负责非上市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债券以及中期商业票据发行的监管权,财政部则代理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为此,温家宝在全国第四次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我国债券市场管理不统一,市场互联互通不顺畅,不利于完善债券市场管
理体制,建立统一准入制度和监管标准,落实监管责任,扩大债券市场规模,营造良好的市场制度环境。
分业垂直金融监管体制与“九龙治币”金融监管模式容易形成监管真空,存在监管套利,导致监管成本过大,监管缺乏效率。在全球金融业普遍实行混业经营的大背景下,金融监管边界越来越模糊,这从一定程度上需要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近几年来,随着我国金融机构逐步实现综合经营,地方作为资金支撑项目的落脚点和金融资源主要需求者,更需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信息资源的优势,主动优化配置金融监管资源,为金融业发展提供良好制度环境。
2.我国金融高货币化与金融发展低效率不匹配。经济落后国家和地区,其经济增长需要积累一定货币资金。货币资金积累越多,计划投资的规模就越大,经济增长也就越快。M2是用来度量货币资金供应重要指标,它与名义GDP比值(货币化指数)反映了一个国家金融发展程度。西方发达国家货币化指数接近1左右时,普遍存在一个倒U的拐点,此时,一个国家金融发展建立了相对成熟、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货币化指数全面超过欧美发达国家水平,接近日本水平,货币化指数并没出现历史性拐点,而是继续保持上升趋势。2005年,我国货币化指数创下历史新高,攀升到1.8左右,此后一直保持相对较高水平,并没出现所谓的货币化拐点。
高货币化是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金融高度集中垄断的结果,这也是我国经济增长奇迹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高货币化是国家通过对货币供应量控制满足消费、投资、出口等方面货币资金需求,获得了巨额的货币红利,促进了经济增长。然而,高货币化没有真正反映我国金融发展的实际状况,还从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金融业运行效率十分低下,计划的货币资金与信贷资金供给仍然是我国信用资金主要供给手段。中央金融存在高度垄断、地方正规金融存在高度压抑以及民间金融存在高度脆弱相互交叠,造就了我国金融的高货币化现象。结果,我国货币政策不对称效应出现了,地方各种游离于体制之外的民间金融作为县域金融的重要补充,间接地抵消了缩紧性货币政策的效应,紧缩性货币政策在我国是低效甚至是无效的,中央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有限。
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可以代替目前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部门联系会议,形成稳定固定的监管机制,实现金融监管信息共享,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结合我国国有金融机构的现实状况,组建金融国资委是实现超级监管的有效途径。金融国资委不仅将管理财政部、汇金所持中央级国有金融资产,还将使中国人民银行逐步从管理出资人职责及部分金融监管职责中退出,银监会、保监会及证监会三家监管机构将从出资人角色中逐步退出,集中行使金融监管职能。
在探索地方金融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各省市可以借鉴中央金融国资委以及上海市、成都市等地方成立金融国资委的管理经验,组建地方金融国资委,改变地方金融机构由国资委、金融办等部门多头管理而不统一的现状。成立地方金融国资委有利于理顺地方金融机构出资人管理职能,实现地方金融机构之间管理信息的横向共享,促进金融资产保值与增值,完善地方金融管理,推动地方金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