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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在什么位置

发布时间: 2023-02-28 12:02:58

Ⅰ 吉利区国土资源

吉利区位于洛阳市东北部黄河北岸,距市中心35公里,地处东经112°29′~112°38′、北纬34°51′~34°57′之间。西和西北与济源市接壤,北和东与孟州市相邻,南濒黄河与洛阳市孟津县隔河相望,全区总面积80平方公里,城区面积11平方公里。吉利区古称河阳,因汉朝在此设立河阳县而得名,由原新乡地区孟县的吉利公社和济源县坡头公社的7个大队组成。1978年因建设洛阳炼油厂划归洛阳市管理,当时为政企合一,称吉利工区。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设立吉利区,作为洛阳市的一个城市区。现辖一个乡和一个城市街道办事处,乡辖29个行政村、57个自然村,办事处辖8个社区居委会。全区总人口近7万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各占一半。吉利区因洛阳石化建设而建区,随洛阳石化发展而发展。经过建区20多年的发展,吉利区已成为一个以石油化工、化纤、纺织等产业为主导,地方工业体系完备,三产协调的石化工业区。

吴国庆 党组书记、局长

张应战 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玉森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备战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吴国庆简介:河南省洛阳市人,1960年8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1987年7月入党。1977年6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吉利区吉利乡工业办干部、玻璃厂厂长;1988年11月~1999年3月,在吉利区吉利乡政府工作(1994年12月任财政所所长);1999年3月~2003年4月,任吉利区吉利乡政府副乡长;2003年4月~2008年10月,任吉利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2008年10月至今,任吉利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吉利区国土资源局成立于1997年4月,现有正式职工72人,领导班子成员4人,内设办公室、监察室、财务室、建设用地股、土地利用股、耕保规划股、地政地籍股、矿产管理办公室、土地储备中心、监察中队、法规信访股、工会、测管股、测绘队14个股室,辖吉利乡1个国土资源所。

【土地资源】截至2010年底,吉利区土地总面积7716.86公顷,农用地面积为4208.92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2522.22公顷,未利用地面积为985.72公顷。

【矿产资源概况】吉利区矿产资源主要是天然石英砂,大多分布在黄河滩一带,该矿种含泥量低,沙质纯净,级配良好,为优质的建筑用砂。吉利区有砂石厂5家,矿区分布在黄河北岸。

【耕地保护】2010年3月,吉利区政府与乡政府、各行政村分别签订了《2010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充实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了基本农田动态巡查台账,巩固了基本农田保护设施,确保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31.0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00公顷。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精心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010年共实施土地整理项目2个,项目区总规模129.95公顷,投资总规模362.41万元,新增耕地5.27公顷;积极争取灾毁耕地复垦整治项目1个,规模108.8167公顷,总投资161.33万元,恢复耕地108.6268公顷。

【土地利用管理】2010年,共盘活存量土地7宗,面积20.8485公顷,占供地总量的73.5%,取得了显着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持续推广和使用标准化厂房,全年新建标准化厂房13700平方米。2010年,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9宗,供地总面积28.3742公顷,土地出让总价款为4994.719万元。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新组织上报6个批次建设用地报件和1个单独选址报件,共报批建设用地总面积2045亩。从省政府取回用地报件6个批次,批回用地总面积2103亩。2010共调查、清点地面附着物12处,签订征地协议12份,征收集体土地632亩,征地补偿款共计4529万元,全部足额拨付给被征地村,为全区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区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提供了坚实基础。

【地籍管理】2010年,共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362本。其中,发放城镇住房用地土地使用证330本,独用宗国有土地使用证32本。发放土地他项权利证书22本,土地登记收费52760元。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2010年12月3日,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吉利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给予全面检查,经过内外业工作成果预检,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吉利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完成较好,最后表决预检一致通过。

【土地变更调查】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统一时点是12月31日,涉及图斑59个,共计变更面积2988亩,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521.75亩,其中占用耕地面积1127.25亩。2010年变更调查补充耕地1178.6亩,年末耕地面积为2631.07公顷。

【测绘管理】2010年,为吉利区40余家单位提供了测绘服务,测制各种图纸上百幅,给吉利区城市建设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建立了完整的测量备案登记制度,加强辖区内地图市场和测绘市场的管理,坚决杜绝测绘市场中超越资质许可范围的测绘活动。

【土地收购储备】2010年,共储备土地11宗,面积323.641亩,其中商住用地2宗,面积32.098亩;工业用地9宗,面积291.543亩。

【执法监察】2010年,共组织动态执法巡查780余次,发现土地违法案件45起,制止41起,立案查处4起,移交4起,申请法院执行4起。另外,联合乡政府、公安局、警察大队、乡国土所、区保安公司对三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强制拆除,涉及占地面积9133.4平方米,其中耕地7666.7平方米。

【来信来访】2010年,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62批次、78人次,矛盾纠纷排查及调处15起不稳定信访事项。其中,立案10起,结案10起,结案率达100%;完成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交办案件6起,吉利区信访局交办案件4起,结案率100%,群众满意率100%。组织召开听证会5起,涉及12个单位和村庄。在全国“两会”、河南省第28届洛阳牡丹花会、上海世博会及新中国成立61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吉利区未发生一起赴京到省的非正常上访。

【卫片检查】2010年,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涉及吉利区5个图斑、5宗用地,卫片监测面积41.3亩;实地核查土地5宗,面积42.46亩(耕地30.46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宗,面积30.46亩;实地伪变化2宗,面积2.4亩;焦作孟州市飞地1宗,面积9.6亩。通过对照卫片、实地和档案进行逐宗核查后,上述5宗用地全部为合法用地。

【窗口办文】2010年8月,吉利区国土资源局所有行政许可项目一律进入吉利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和限时办结制。截至2010年12月31日,窗口共受理报件119件,办结119件,按时办结率100%,收费金额计52630元,连续两次被评为吉利区行政服务中心“流动红旗窗口”。

(李艳玲 乔晓丽)

Ⅱ 洛阳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电话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内设13个职能科室和洛阳市矿产资源办公室。

(一)办公室

主任:田震 电话:63303690、63300018(办公室) 传真:63300109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及有关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督查、办公自动化、接待、计划生育、资产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国土资源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二)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

科 长:符志强 电话:63303208

专职副书记:甘应平 电话:63303378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编制行业教育培训规划,指导行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工、青、妇、群团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

(三)财务科

科长:陈飚 电话:63303258、63303213(结算中心)

编制全局各项专项经费的预算、经费征收、管理使用计划,管理局机关的财务经费,归口管理所属单位的事业费、业务经费;负责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做好土地税费的代收代缴、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家、省、市财政拨付的国土资源、测绘经费、专项经费和其它资金使用;负责系统财务统计工作和局属各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四)总师室

主 任:张昭民 电话:63303690

总工程师:赵振军 电话:63303282

总经济师:周庆甲 电话:63301299

负责局系统内国土、矿产、测绘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矿产、测绘方面的行业技术标准;组织编制实施洛阳市土地、矿产、测绘方面的技术规范;组织系统内科技成果的审核、申报和推广应用;负责协调局内部业务关系;组织国土资源综合统计;组织窗口办公,负责报件的受理、初审、内部传递和批准文件的发出;组织召开业务例会;督查局长办公会工作安排和负责落实的科室工作进展情况。

(五)法规监察科

科长:朱海波 电话:63304508

组织拟定国土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和法规,协调有关立法工作;受理行政复议,承办行政应诉;办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负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收集整理和编印;监督检查全市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法律法规情况;制定执法监察工作制度;负责违法用地、违法探矿采矿、违法测绘案件的立案,制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测绘以及地产交易违法案件。

(六)信访科

科长:吴建国 电话:63303695

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调查、督办以及稳定工作。承办本级受理的、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信访事项;对各县(市)区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国土资源系统信访事项的处理。

(七)耕保用地科

科长:赵立安 电话:63305706

负责耕地保护,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土地征收、征用、转用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调整和保护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计划,做好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工作;承办市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承办报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增建设用地征收、转用方案;负责承办因建设用地造成的无地、少地农民安置方案的拟定、报批和监督实施。

(八)土地利用科

科长:于建庄 电话:63305876

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有偿使用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方案;承办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审查、报批工作;依法审批国有出让、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负责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负责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开发、利用管理;承办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地价管理,承办城镇土地和农用地土地级别、价格评定工作,负责经营性土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九)地籍管理科

科长:王燕华 电话:63305502

负责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权属管理工作。组织全市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土地资源变更调查、土地资源更新调查和动态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地籍调查、土地权属确认管理;负责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管理;负责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土地统计工作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十)规划科

科长:张海琳 电话:63304506

组织研究拟定全市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修订和贯彻实施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洛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及其它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用地预审进行审查;指导各县(市)制定地方性国土资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市级环境保护规划、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十一)测绘管理科

科长:杨海彦 电话:63304005

负责全市测绘勘测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管理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测绘项目;负责测绘市场和地图市场管理,协助查处测绘违法案件;负责测绘统计;负责全市测绘单位资质管理;负责国土资源、城乡建设各类勘测、技术成果的检查验收和技术评定。

(十二)矿产开发科

科长:段三杰 电话:63304820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尾矿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负责职权范围内全市采矿权授予、延续、变更、注销的管理;依法负责对矿业权租赁、承包、合作经营的审批;参与矿山企业可行性研究审查,负责组织对矿业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负责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登记中的矿权核查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地矿系统采矿权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各种采矿权矛盾纠纷;负责矿产资源开发信息的收集与管理;负责职权范围内采矿权人年度报告审查;负责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

(十三)地质勘查科

科长:朱国要 电话:63303695

依法负责对上级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勘查许可证进行内部核查;负责监督在本市开展的地质勘查项目的实施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开展中、小型地质勘查工作;协调辖区内地质勘查工作,处理各种地质勘查纠纷;负责地质勘查成果的汇集;筹集管理我市地质勘查基金;负责采矿许可证登记中矿业权设置情况的核查;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

(十四)资源与环境科

科长:钱建立 电话:63303103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和我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和统计;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占用和压覆情况的审查;负责对全市矿产资源储量进行动态管理;负责组织职权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备案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的管理;负责起草全市地质灾害防治预案;负责地质灾害的认定;负责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地质灾害和地下水的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负责组织全市范围内地质旅游资源的调查与保护;认定市内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

(十五) 纪检监察室

主任:恒开红 电话:63303395

(十六)洛阳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负责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督导、协调、服务和检查工作;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组织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整合,调整矿山布局,优化矿业生产结构;建立市内重要矿产战略储备制度,协调局相关科室落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监管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组织局相关科室和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对矿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负责矿产品流通领域的管理工作。

Ⅲ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龙门分局

洛阳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位于中国“八大古都”之一、十三朝古都洛阳市南郊,距市区13公里。龙门石窟同敦煌莫高窟、大同云冈石窟并称为中国三大佛教艺术宝库,为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核心景区,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000年11月,龙门石窟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2007年5月,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全国首批5A级景区。园区东邻伊滨区,南接伊川县,北面和西面与洛龙区衔接。辖龙门石窟1个办事处,河东、河西两个社区,龙门村、张沟村、郜庄村、寺沟村、郭寨村、魏湾村、东草店村和西草店村8个行政村,人口约3.52万人。园区是集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旅游经济园区。园区对外交通发达,北接龙门大道,东邻二广高速和焦枝铁路,西接王城大道,南邻郑少洛高速。

王跃平 党支部书记、局长

王建民 副局长

王晓宇 副局长

王跃平简介:河南省洛阳市人,汉族,1964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洛阳市国土资源局龙门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1981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1月~1998年10月在部队服役,历任战士、班长、司务长、指导员、生活服务中心主任、军需股长;1998年10月~2005年12月,在洛阳市土地规划管理局监察大队工作;2005年12月~2010年1月,在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工分局任副局长;2010年1月起任现职。

【机构设置】龙门分局主要负责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内土地、矿产、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土地、矿产规划编制的实施工作,经授权负责园区内国土资源的管理,完成市国土资源局和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2009年3月8日,依据洛市编〔2008〕147号文件精神,龙门分局隶属于市国土资源局,由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委会协助管理。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现有1名局长、2名副局长,5位工作人员。

【土地资源】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土地总面积3109.9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608.36公顷,园地面积83.71公顷,林地面积731.6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622.25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77.08公顷,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26.89公顷。

【地籍管理】积极协调市国土资源局有关科室,为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龙门投资公司在龙门东山、龙门西山办理两宗国有土地使用证。采取多种服务措施和工作方法,积极为中航光电(六一三所)、登封至洛阳城际铁路建设用地预审,洛阳市公交公司、新区至龙门煤气管道、伊滨公园、伊河湿地、城乡一体化、玉隆园建设项目用地提供服务。

【矿产管理】对辖区内地热及矿泉水企业进行了初步调查,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对其中3家符合国土资源部、省政府有关矿泉水开采的管理规定的矿泉水企业,进行了矿泉水注册登记备案。严格按照市政府对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协助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园区内唯一一家已停产的郑州三帆实业有限公司洛阳鹏程煤矿定期检查。同时,协助洛龙区与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对鹏程煤矿实施交接管理。

【法律法规宣传】在第41个“地球日”宣传活动中,对龙门第一小学进行“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知识”专题宣讲活动,发放《地球知识宣传册》300余份,播放了《国土的隐患》专题片。“6·25”全国土地日,配合新区国土环保局第一次在龙门石窟世界遗产标志广场开展庆祝活动,出动工作人员20人,大力宣传土地、矿产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400余份,解答群众反映问题16件40人次,增强了群众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执法监察】依法对园区内涉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巡查和制止。2010年,根据园区的地理位置把园区的执法检查巡查区域划分为4块,把辖区内主要公路和乡级道路作为动态巡查的必到之处,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随机暗访相结合,坚持每周巡查一次以上,全年巡查次数达110多次。共发现违法行为12宗,依法处理8宗,强制拆除2宗,督促自拆2宗,结案率达到100%。

【卫片检查】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园区内7个图斑,监测面积301.9亩进行了内业核查和外业调查落实,涉及地块15宗,实际占地面积296.68亩。经调查落实,合法用地4宗,实地伪变化7宗,依法查处违法用地4宗并结案归档,按照上级要求圆满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统计上报、处理到位、资料归档等工作。

【来信来访】全年接到“连线政府”1宗,“市长热线”1起、“12336”1起、“领导批转”1宗、网络“百姓呼声”2宗、“局长信箱”1封、群众来信4封,采用直接面对当事人调查并及时落实和反馈情况,全部取得诉求人满意,未出现重复事项。全年妥善接访园区内8个行政村涉及宅基地纠纷等群众信访事件5批23人次,全部妥善处理,未出现重复上访事项,全年越级上访为0。

【廉政建设】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入手,紧密结合实际,围绕岗位职责,全面查找“批、供、用、管、查”等方面存在的廉政监管风险,重点从规划修编、土地审批、土地登记、土地收益金、国土资源执法、办公室综合管理、物资采购、党建工作8个方面入手,排查出风险点15个,并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同时填写《个人廉政风险点和自我防控承诺表》及《分局廉政风险和防控承诺表》。

(田家强)

Ⅳ 新安县国土资源局

新安县位于洛阳市西部,北临黄河,与济源市及山西省垣曲县隔河相望;南与宜阳县接壤;西与渑池县及义马市为邻;东与孟津县及洛阳市毗连。地处北纬34°36′~35°05′,东经111°53′~112°19′之间,陇海铁路、310国道及连霍高速公路横贯东西。辖10镇、1乡,共297个行政村。截至2010年底,新安县土地总面积116423.94公顷(“二调”数据),总人口5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1万余人,人均耕地1.07亩。

朱国要 党组副书记、局长

李振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万兵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凡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向阳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湘潭 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

李根芳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国要简历: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河南郏县人,中央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师。1994年7月入党,1985年9月~1988年7月,在沈阳黄金学院采矿专业学习;1988年7月~1998年6月,在洛宁上宫金矿历任副科长、科长、副矿长;1998年6月~1999年7月,任洛阳市地矿局干部;1999年7月~2002年4月,任洛阳市地矿局矿产监督检查科副科长(期间:1999年8月~2001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2002年4月~2005年4月,任洛阳市地矿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察科科长;2005年4月~2008年7月任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科长;2008年7月~2008年12月,任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地质勘查科科长;2008年12月任现职。

【机构设置】局机关设办公室、人事宣教股、纪检监察室、财务股、总工办、机关党办、行政审批股、法规检查股、信访股、耕地保护股、土地利用股、地籍管理股、规划股、稽征股、矿产开发股、地质勘察股、资源环境股、冶金矿山办、测绘管理股、城关矿管站、南李村矿管站、铁门矿管站、正村矿管站、石寺矿管站、北冶矿管站、石井矿管站、洛新产业集聚区国土资源所、新安产业集聚区国土资源所、国土资源监察大队29个股室,设土地储备中心(副科级单位)、土地评估所、地产交易中心、土地勘测规划队4个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共计127人。

【土地资源】截至2010年底,土地总面积114623.94公顷,其中,耕地38506.65公顷,园地1330.77公顷,林地27655.24公顷,草地7849.9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468.6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042.4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670.02公顷,其他土地14900.22公顷。

【耕地保护】2010年,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党政干部管理考核范畴,确定全县基本农田面积持续稳定在36110公顷以上。在原有基础上建立健全了耕地保护动态巡查体系,全县配备了以村干部为主的土地巡查协管员,定岗定责,严格奖惩。对全县标志牌进行了统一维护更新,完善各乡镇耕地保护档案资料。严格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严禁向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供地,同时积极引导用地单位利用山地、劣质地和空闲地进行项目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严格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先补后占,最大限度地减少占用耕地数量。全县共补充耕地299.212公顷,其中为市区等异地补充耕地208.1公顷。

【土地整理】2010年,加强土地整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收集整理施工资料,新安县南李村等两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水利地埋管工程、高低压线路架(埋)工程和变压器安装工程已基本完成,累计完成工程量占施工招标总工程量的80%;打井工程已完成41眼,水泵安装也已到位;还有5眼井正在施工。需要变更的工程项目正在与设计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沟通。铁门镇土地整理项目于6月12日举行了开工仪式。

【国土资源规划修编】2010年4月,全县各乡镇、各产业集聚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得到市政府批复。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图纸、文本初稿已形成,正在与省、市矿产规划对接。

【土地利用管理】2010年,办理供地手续7宗,面积13.22公顷。其中,工业用地5宗,面积8.86公顷;住宅用地1宗,面积3.3公顷;商业用地1宗,面积1.06公顷。已经省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批次7个,面积266.72公顷。其中,乡镇批次2个,面积68.41公顷;城市批次5个,面积158.31公顷。还有6个批次、面积166.47公顷(其中城市批次3个,乡镇批次3个)已上报至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洛阳市政府,正待审批。共受理用地预审项目25个,涉及面积83公顷。认真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地籍管理】做好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扫尾工作,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经修改后已上报国土资源部,各种成果资料、文字资料准备完毕,迎接省预检。认真贯彻《物权法》和《土地登记办法》,按照土地登记规范化的要求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248宗,其中集体土地登记219宗,国有土地登记29宗。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12宗。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和按期办结制。按照《土地调查条例》要求,做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及时处理权属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2010年,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248宗,其中集体土地登记219宗,国有土地登记29宗。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12宗。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上报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3个,面积80公顷。

【矿产资源】新安县境内矿藏丰富,已探明的矿种达20余种,煤炭、硫铁、铝矾土、石英石储量大、品质高、易开采,多分布在新安县西北的石寺镇、北冶镇、铁门镇、石井镇。煤炭总储量18亿吨,是全国100个重点产煤县之一。硫铁矿储量2.2亿吨。硫磺产量、质量均居全省第一位。铝矿石及耐火粘土总储量3.8亿吨,为河南铝土工业主要原料基地之一。

【矿业管理】全县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9家煤炭企业完成证照变更并整移交,开始复工技改,其余企业相关变更手续陆续开展。已经制定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工作方案,严格审查全县矿山企业的开采利用方案,核定矿区范围,检查各矿山有无违规违纪开采行为,督促企业按时参加年检。共有矿山企业96家,实际参加年检的89家,参检率95%,应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年检企业25家,实际参加25家,参检率为100%。根据矿山企业开采利用方案,委托河南省地质测绘总院对矿山储量进行实地检测,年度储量报告编制完毕。

【地质环境治理】2010年,组织各矿山企业负责人召开会议,督促矿山企业与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签订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合同,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85%的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通过专家评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存储工作已按要求开展。2009年国土资源部批复的《新安县始祖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完成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中标单位正在进行勘察设计。“中国王屋山—黛眉山世界地质公园八里峡景区地质遗迹保护”和“连霍高速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新安段)”两个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申报材料已上报省厅批复,共计申请专项治理资金3500万元。

【执法监察】一是以县政府的名义制定并下发了《新安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新安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中的职责和责任。二是在新安局内部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采用矿管站日夜常巡查,监察大队、国土资源警察大队重点督查和冶金矿山管理办公室在交通要道设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采矿行为。矿管站人员对重点矿区、重点矿山坚持分班昼夜值守、日夜巡查,对违法采矿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监察大队、国土资源警察大队实行分片巡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发生的各类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冶金矿山管理办公室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矿产品运输的主要路段,分班设卡,对所有运输矿产品的车辆进行检查,堵死无证矿产品的运输通道。三是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69起,其中违法用地22起,违法采矿47起。四是开展卫片执法检查。第十次卫星遥感图片执法检查中涉及新安县的图斑有30个,涉及10个乡(镇),总面积692.7亩,现场实际测量面积为651.642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220.665亩,一般耕地面积88.48亩)。其中,需报洛阳市政府办理农转用手续13个图斑、10宗土地、面积254.268亩,已经洛阳市政府审查批复;属农村居民宅基地建设8个图斑、面积206.857亩,已按规定完善了手续。属违法用地,需强制拆除3个图斑、面积17.21亩已经拆除。每月定期对6家新型烧结类砖厂进行监督检查,没有死灰复燃现象发生。

【信访工作】2010年,依法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77起,366人次,法律咨询82起,完成县级交办案件38起、市级交办案件5起,处理回复率达100%。办理县人大政协建议提案5件,参与行政案件的应诉2起,胜诉2起。

【基层站所建设】在2009年的基础上完善了基层矿管站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为各矿管站充实了执法人员,统一配备车辆及测绘仪器,使其基本达到标准化站所的要求。

(李学波)

Ⅳ 嵩县国土资源局

嵩县位于河南省西部,地处伏牛山北麓及秦岭支脉熊耳山、外方山之间,地理坐标为东经111°24′~112°22′,北纬33°35′~34°21′。全县总面积3008.9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318个行政村,共有人口56万人,深山区占95%,浅山、丘陵区占4.5%,平川区占0.5%,故有“九山、半岭、半分川”之称。

李树业 党组书记、局长

张相军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郭小玉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武忠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索现智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文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仝小川 党组成员、副局长

程宗义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吴万军 党组成员

李树业简介:嵩县库区乡人,1963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文化程度。1981年9月~1984年9月在嵩县库区乡中学任教;1984年9月~1995年1月,先后任嵩县城关镇水利站站长、县水利局物资站站长;1995年1月~2002年4月,先后任嵩县大章乡副乡长、木植街乡副乡长、党委副书记;2002年4月~2005年2月,任嵩县木植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2005年2月~2006年8月,任木植街乡党委书记、乡人大主席;2006年8月~2009年3月,任嵩县白河乡党委书记、乡人大主席;2009年3月至今,任嵩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机构设置】嵩县国土资源局前身为嵩县土地管理局,于1989年成立;2003年机构改革,更名为嵩县国土资源局;2005年9月,县地矿局与国土资源局合并,2006年5月,乡镇土地管理所归国土资源局管理。2009年底,县国土资源局有干部职工244人,内设20个科室,辖16个乡镇国土资源所、3个矿管站,担负着全县土地、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双重职能。2010年底,嵩县国土资源局有干部职工250人,内设办公室、人事纪检股、财务股、总师室、信访股、耕保股、利用股、纪检监察室、工会办公室、矿产开发股、地质勘查股、储量股、行政科、地政地籍股、测绘评估股、规划股、电子政务科17个科室,下设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嵩县地产交易中心、嵩县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嵩县土地勘测队、嵩县土地地价评估咨询事务所、嵩县地产开发总公司6个股级二级机构,辖城关、车村、闫庄、大坪、田湖、饭坡、木植街、库区、纸房、德亭、九店、大章、黄庄、白河、旧县、何村16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及城关、大章、车村3个矿管站。

【土地资源】2010年底,嵩县土地总面积300721.81公顷(4510827.15亩),其中,耕地45855.41公顷(687831.15亩),园地2133.71公顷(32005.65亩),林地199101.06公顷(2986515.90亩),草地19643.35公顷(294650.25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628.00公顷(174420.00亩),交通运输用地2330.25公顷(34953.75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108.03公顷(151620.45亩),其他土地9922.00公顷(148830.00亩)。其中,耕地包含基本农田40027.89公顷(600418.40亩),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9.6%。

【耕地保护】2010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严格控制在39896.63公顷,且区位、面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省、市要求,已实行省、市备案并完善保护档案366卷,建立了县、乡、村、组、户保护责任体系。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3329块,建立保护标志2343块,乡镇级大型保护标志17个,设立巨型立柱标志2个,村级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新增29个。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健全基本农田“五不准”和基本农田责任、质量、用途、环境、监督、审批六项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耕地保护动态巡查、督察员、协管员等制度,确保全县耕地保护有章可循,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耕地保护占补平衡工作建立完善了“三库一台账”,实行规范化管理,2010年,经批准占用耕地47.3885公顷(710.8275亩),完成补充耕地47.3885公顷(710.8275亩),实现占补平衡有余。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项指标的具体落实,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也是最具有实施意义的一级规划。2010年3月召开会议,对全县规划企业交通、能源等项目用地位置、数据、地类的真实情况再次复核,并科学、合理安排好各乡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确保规划的实施。其主要指标分配情况是中心城区260公顷(3900亩),一般建制镇37.05公顷(555.75亩),产业聚集区399.68公顷(5995.2亩),独立采矿用地234.26公顷(3515.4亩),独立建设用地50公顷(750亩),交通用地234.36公顷(3515.4亩),水利用地18公顷(270亩),其他建设用地259.28公顷(3889.2亩),共计1492.63公顷(22389.45亩)。2010年4月30日,乡级规划修编顺利通过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洛阳市政府审查批准。

【土地利用管理】2010年,嵩县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坚持以“集约、节约用地,坚守红线、保障发展”为主线,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2010年底开发建设的伊东新区所有项目建筑容积率在2.5以上,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利用了空间优势。继续加大批而未征土地征收处置工作,2010年对位于县城四期开发区原批而未征的土地进行了征收处置,供地9宗,面积9.0428公顷。积极盘活存量用地,2010年盘活位于县城瑶北坡村闲置土地17.9亩,其中,规划城市道路用地7.98亩,规划住宅用地9.9亩。2010年5月,对规划住宅用地进行了公开出让,成交价205万元。加大“城中村”改造工作力度,2010年度县城规划区北店街村内“城中村”改造面积69亩已全面开工建设。

【土地开发整理】2007年新增费嵩县大坪乡等两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已通过洛阳市国土资源局验收,项目建设规模为1029.97公顷,总投资2224.91万元,共完成土地平整土方量28.9352万方,实现新增耕地31.31公顷,新增耕地率3.04%。2008年新增费嵩县大坪乡土地整理项目,涉及大坪乡和闫庄镇共11个行政村,项目建设规模1549.47公顷,总投资2046万元,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5%,完成后可实现新增耕地46.57公顷。

【地籍管理】地籍管理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日常登记发证是地籍管理工作一项重要性、经常性工作。2010年共发证1030宗,其中集体土地登记530宗,国有土地登记53宗。同时,为提高地籍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地籍管理工作,2010年,派出5名同志参加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持证上岗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并顺利通过考试。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共上报建设土地11个批次,其中城市6个批次,占地总面积165.4020公顷(2481.03亩),乡镇5个批次,占地总面积61.5237公顷(922.86亩),为洛栾高速(嵩县段)、伊东新区、产业聚集区等一大批县重点工程项目提供用地保障。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010年全年嵩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地30宗,供地面积245.765公顷,上缴出让金15690.43万元。其中,协议出让11宗,面积217.8683公顷;原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1宗,面积0.17公顷;“招拍挂”出让18宗,面积27.6607公顷(其中普通商品住宅用地17宗,面积16.4784公顷;工业用地1宗,面积11.1817公顷);划拨供地1宗,为环保局陆浑水库上游水质自动监测项目用地,占地面积0.0666公顷。

【地质公园建设】2101年嵩县国土资源局加强地质公园建设。一是投资70余万元,修编了中国伏牛山世界地质公园嵩县扩展园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二是检查、维护和维修地质遗迹保护设施,新建地质遗迹保护单位6个,勘定地质公园边界、设置界桩200个,更新景区地质遗迹说明牌8个、新增3个。2010年7月19日,世界地质公园专家考察组对嵩县白云山地质公园进行考察,10月1~5日在希腊召开的“2010年第九届欧洲地质公园会议”上,中国伏牛山世界地质公园嵩县园区被评审通过。

【矿产资源概况】境内已发现的矿产有32种,金属矿产有金、钼、铅、锌、铁、银、铜等10多种,非金属矿产有萤石、石英、长石、重晶石、花岗岩、凝灰岩、白云岩、大理石等20余种,观赏石有竹叶石、梅花石、龟纹石。已发现矿床、矿点、矿化点160余处,初步探明储量的矿产有金、钼、萤石、重晶石、花岗岩、瓷石、白云岩、钾长石等。共有探矿证172个,采矿证124个,储量规划较大的优势矿产是金、钼、萤石。其中金探矿证58个,采矿证23个;钼探矿证11个,采矿证2个;萤石探矿证4个,采矿证36个,黄金、钼、萤石已成为支柱产业,矿业经济已成为支柱经济。

【探矿权管理】加强对探矿权人的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探矿权延续、转让、变更的会审工作。2010年共会审探矿权延续33个,转让项目8个,变更项目1个。二是做好探矿权年检工作,2010年嵩县辖区除划定矿区范围外应参加年检项目138个,实际年检项目127个,年检率92%,实地抽查项目50个,抽查率39%。

【采矿权管理】嵩县共有采矿许可证124个,采矿区面积340平方公里,办证矿种有金、钼、铁、铅、萤石、长石等30余种。全年新设立矿权2个,延续3个,做好矿产开发统计工作,积极处理矿区边界纠纷两起,核查两权核查函51份。认真做好采矿权年检工作,2010年全县应参加年检企业120个,报送年检资料111份,检查率92.5%,合格108个,不合格3个,实地检查率36%,全年年检率达95%以上。努力做好资源整合及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2010年完成了78个矿业权数据更新、核查与换证工作,并完成了38个省换证核查意见。同时加强采矿权公示牌的设立和稀土矿区协管人员队伍建设,2010年新设立采矿权公示牌84块,任命稀土矿矿区协管员人员38名,真正为企业的科学监督及有效管理提供了详细准确的数据。

【整合勘查】嵩县整装勘查项目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地矿局为贯彻国土资源部地质找矿改革发展精神实施的矿产资源整合勘查的一种探索和实践。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将矿业权、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整合起来,快速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该项目分为北部和南部两个区块,总面积315平方公里,总投资预算1.86亿元。该项目被称为“嵩县模式”,得到了国土资源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嵩县整装勘查项目2010年共投入资金1800余万元,累计完成钻探进尺21222.55米,探槽7879.65立方米,采集基本分析样品5557件。初步探明金资源量为21261.58千克,已达到大型矿床规模。

【矿产资源整合】嵩县县委、县政府先后在全县展开了金、钼和萤石矿的资源整合工作,并出台了一系列资源整合文件。一是金矿资源整合。通过整合,全县有价值的金矿区、探矿区主要集中在中金、山金和地调一队三家有经济实力和技术力量比较强的公司。嵩县8个矿山集中在中金公司企业,已全部整合到位。二是钼矿资源整合。按照河南省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洛阳矿业集团为嵩县钼资源整合的优势企业,丰源雷门沟钼矿、龙羽山川鱼池岭钼矿为单独保留企业,县政府下发了钼资源整合文件,对钼资源整合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三是萤石矿资源整合。2009年,国土资源部对萤石矿的整合涉及该县3个企业,全部由洛阳矿业集团对全县萤石矿进行整合,整合后原矿日处理将达到1300吨以上,并建成年产6万吨氢氟酸的化工厂。2010年,将9个矿区整合给洛阳矿业集团,13个已评估完毕,14个矿权评估正在进行之中。

【执法监察】2010年,进一步完善违法预防机制、动态巡查机制。一是设立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拓宽案源发现渠道,加大案件查处问责力度,实行重大违法约谈和通报制度,严厉查处非法占地用地、非法勘查开采、越界开采、违法测绘案件。二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共开展大小治理整顿84余次,执法巡查390次,出动执法车辆338台次、执法人员1164人余次。先后对城关镇高都川砂金、德亭镇左峪川砂金和杨河钼矿、旧县镇黄沟钼矿、木植街乡、黄庄乡、何村乡、大章镇、大坪乡等乡(镇)辖区内的涉矿违法行为,采取与警察大队联合或单独与有关乡(镇)政府配合等方式进行专项治理,先后扣押违法采矿设备48台件,拆除工棚92余间,驱散民工450余人,行政拘留涉矿违法人员21人,共立案查处涉土涉矿违法案件137起,已结案137起,其中矿山46起,土地91起,强制拆除12处地基及2处墙体,达到了整治一处、震慑一方的治理效果,全县矿业秩序呈现出合理开发、有序管理的良好局面。

【信访工作】在信访工作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加大涉土信访事项排查、化解、处理力度,坚持值班制度,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化解国土资源矛盾纠纷,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的稳定。2010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57起、352人次,受理上级党政信访部门转交办案件106件(其中京访3件、省访5件、市访24件、县访48件、市长热线15件、县长热线11件);受理国土资源系统转交办信访案件23件(其中部访7件、省厅4件、市局12件),到期结案率均达到100%。

【乡所建设】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基层国土所是前沿阵地,是重点,也是关键。自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以来,嵩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了先行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全县基层国土所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思路。对全县15个基层乡镇站所进行高标准建设,先后投资1700多万元。第一批田湖等5个国土所、3个矿管站办公楼投入使用,第二批8个站所办公楼已陆续开工建设。对投入使用的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进行统一规范和进一步明确,建立了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台账,配发了执法用车等办公设施。2010年,车村国土资源所被省厅评为2009年度河南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郭炳飞)

Ⅵ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老城分局

洛阳市老城区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区中东部,“前直伊阙(龙门)、后据邙山、左瀍右涧、洛水贯其中”。全区辖1镇、8个办事处、21个行政村,总人口13.5万人。洛阳老城在历史上曾数度成为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以其悠悠的帝都历史承载了博大精深的河洛文化。历史文化名人灿若星汉:蔡伦造纸、张衡制仪、司马氏治典、许慎作《说文解字》,李白、曹植等都在洛阳留下了千古诗篇;文物古迹星罗棋布:隋朝的周公庙,唐朝的明堂,宋代的文峰塔,元代的府文庙,明清时期的鼓楼、山陕会馆。近年来,老城区依托洛阳雄厚的工业和科研基础,工业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邙山镇更是被国家首批命名为“中国牡丹之乡”,其独特的气候、地理条件使发展牡丹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牡丹经济已成为老城区经济增长点。

张建国 局长

姚保中 书记

侯光剑 副局长

付帮才 副局长

张建国简介:安徽省芜湖市人,汉族,大学学历,现任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老城分局局长。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9月~1996年10月,在部队历任中队长、正营职作试参谋;1996年10月~2004年7月,在洛阳市国土资源与城市规划局历任科员、瀍河分局副局长;2004年7月~2005年12月,任洛阳市国土资源局瀍河分局副局长;2005年12月起任现职。

【机构设置】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老城分局前身是洛阳市土地规划管理老城分局,1998年3月成立。2004年7月,按照洛阳市机构编制体制改革文件精神,成立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老城分局。2005年9月,依据洛市编〔2005〕32号文件精神,正式更名为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老城分局。2010年,有干部职工20人,编制6人。

【土地资源】截至2010年底,老城区土地总面积5757.51公顷,农用地面积2314.77公顷,其中耕地1871.30公顷,园地134.49公顷,林地264.55公顷,牧草地44.43公顷;建设用地3229.51公顷,其中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820.2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74.3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134.92公顷;其他土地213.23公顷。

【耕地保护】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占补平衡制度和基本农田“五不准”制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2010年,共整理上报用地19.3071公顷,其中耕地10.0639公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涉及耕地全部在异地实施了耕地占补平衡,保证了辖区耕地面积在全市范围内的总量动态平衡,确保了基本农田稳定在599.3公顷。

【规划修编】通过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和有效沟通,完成了老城区邙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工作,新规划已通过市政府审批,并已开始实施。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及成果上报,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对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进行汇总登记,做到合理补划和调整。

【土地利用管理】坚持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提高现有土地利用率。2003年省投老城区邙山镇土地整理项目通过洛阳市专家组竣工验收,项目涉及邙山镇冢头村。通过综合整治,该项目共完成土地平整101.34公顷,实现新增耕地11.78公顷,新增耕地率达到10.16%。

【地籍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城市区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土地登记审核工作,通过开展为残疾、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送证上门活动,进一步树立了国土资源部门的良好形象。同时,认真做好城区项目建设用地挂牌前、摘牌后土地权属地籍调查49.5万平方米,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建设用地管理】坚持把“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作为工作开展前提,积极做好农用地转用审批及批后跟踪管理工作。2010年,完成10.063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组件、23.3333公顷中心城区用地计划编报和郑州航空站等用地征收前地面附属物清查工作,同时,加强协调沟通,确保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费用及时上缴到位。

【来信来访】积极稳妥处理涉土信访纠纷。建立来访登记处理台账制度,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针对群众反映的有关土地信访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答复。2010年,共接待来人来访45起65人次,处理各类信访纠纷62件,办结率、反馈率达100%。

【土地收益金管理】加强土地收益金征收管理。加强领导,提前筹划,在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的同时,积极开展调查走访,摸清底数。2010年,共征收土地收益金73.0416万元,占年度责任目标的104.35%。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严格落实土地日常巡查制度和周报月报制度,将“关口”前移,变事后监察为事前监管。2010年,共发《土地巡查简报》15期,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57份,立案查处违法占地行为19宗,收缴罚款121万元。完成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52个图斑的核实、拍照及资料整理工作,核查面积826.5亩,违法图斑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的4.9%。有力地打击了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维护了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国土资源乡所建设】坚持从最具体细节抓起,将最基础的工作抓好,使基层国土资源管理的前沿阵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规范政务管理、服务群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了180平方米办公场所设置,配备了电脑、传真机、数码相机等办公设备。2010年,所属邙山镇国土资源所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评定为优秀国土资源所。

(宋亚峰)

Ⅶ 栾川县国土资源局

栾川县位于伏牛山南麓豫西山区,县城距洛阳市200公里,距省会郑州市349公里。地理坐标为北纬33°39′~34°11′,东经111°11′~112°01′。总面积2477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209个行政村和4个居委会,共有人口32万人。境内地貌起伏跌宕,形成中山、低山和河谷三种类型。海拔千米以上的中山区面积占49.4%,千米以下的低山区面积占34.1%,河谷沟川面积占16.5%。最高点伏牛山鸡角尖海拔2212.5米,最低点伊河出境处海拔450米,相对高差1762.5米。海拔绝对高度大,为栾川地貌特征。自古有“四河三山二道川,九山半水半分田”之说。

高战民 党组副书记、局长

耿向阳 党组书记

郭景岳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苏毅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少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少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新玲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高战民简历:河南省伊川县高山乡人,1963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79年9月~1982年7月,在豫西农业专科学校(现河南科技大学)学习;1982年7月~1984年8月,在栾川县食品公司工作;1984年8月~1986年10月,在栾川县档案局工作;1986年10~1992年10月,在中共栾川县委政策研究室工作,1987年12月起任副科级协理员;1992年10月~1994年12月,在中共栾川县委办公室工作,任秘书、信息科科长(副科级);1994年12月~1997年1月,任栾川县城建环保土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7年1月~2002年6月,任栾川县土地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2年6月~2007年2月,任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7年2月~2008年9月,任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科级)。2008年9月至今,任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耿向阳简历:河南省洛宁县城郊乡人,1964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1年12月,洛宁县物资局木材公司全民固定工;1984年9月,任洛宁县木材公司会计;1987年11月,任洛宁县木材公司副经理;1986年7月,河南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1989年7月,评为助理经济师;1989年3月,任洛宁县纪委干部;1993年2月~1997年3月,任洛宁县涧口乡纪委书记;1997年3月~2002年3月,任洛宁县回族镇纪委书记;2002年3月~2003年8月,任洛宁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2003年8月~2007年8月,任洛宁县国土资源副局长;2007年3月~2008年11月,任洛宁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正科级);2008年11月至今,任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机构设置】2010年,栾川县国土资源局有干部职工213人,其中,在编人员162人(财政全供51人,自收自支111人),不在编人员38人(有企业手续12人,临时工26人),退休人员13人;局领导班子指数7人,其中,2正5副(局长1名,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行政办公室、通讯报道组、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科、国家建设用地科、重点项目办公室、集体建设用地科、地政地籍科、耕地保护规划科、法制信访室、法规监察科、窗口办、房产交易科、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住房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房产管理科、危房鉴定办公室、测管科、租赁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22个科室和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土地监察大队、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土地勘测规划队4个二级机构,辖城关、栾川、赤土店、庙子、合峪、潭头、秋扒、狮子庙、三川、白土、冷水、叫河、陶湾、石庙14个国土资源所。

【土地资源】栾川县土地总面积为3714004.5亩(247600.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55900亩(17060公顷),园地面积24519.30亩(1634.62公顷),林地面积3038723.55亩(202581.57公顷),草地面积126316.95亩(8421.1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2949.90亩(10196.6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4427.20亩(1628.4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7729.35亩(2515.29公顷),其他土地53438.25亩(3562.55公顷)。其中,耕地中包含基本农田232650亩(1551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100%。全县人均耕地0.8亩,低于全国和全市平均水平(全国人均1.4亩,全市人均1.02亩)。耕地中,中低产田所占比例超过80%,人多地少,耕地质量差,可供开发的后备资源严重匮乏。

【耕地保护】2010年,栾川县共完成补充耕地项目79个,面积287公顷(4305亩),占市局下达新增耕地233.3公顷(3500亩)任务的112%。其中,完成补充耕地储备项目36个,面积145.4公顷(2181亩)。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完成城市1个批次建设用地和乡镇6个批次建设用地的补充耕地工作,共计补充耕地59.9公顷,全县耕地保有量稳定在17060公顷。规范基本农田管理,确保栾川县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面积稳定在15510公顷。

【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全年处置批而未用土地27.6公顷,完成征收实施并移交的国有建设用地总面积44.5公顷,2010年供地率达到92%以上;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保障性住房用地45亩,完成42亩,占计划完成率的93%。

【土地整理储备】2010年,新施工两个新增费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区位于合峪镇的柳坪、三里桥两个行政村和秋扒乡秋扒村,已全部完工,总建设规模151.5公顷,整理后总新增耕地8.5公顷,合计总投资521万元。同时,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做好了2个老项目的工程整改完善工作(国投栾川乡土地整理项目,市投庙子乡土地整理项目)。11月17~19日,市验收组分别对合峪、栾川、秋扒三乡镇的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验收,专家组认定,三个项目财务账目清晰,内业资料整理齐全,工程施工质量全部达到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同时,积极选址申报2009年新增费土地整理项目,完成三川镇土地整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并上报省市入库。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度完成2009年度报件省政府批回3批,其中,城市批次2个,乡镇批次1个,面积约45公顷;2010年度整理上报批次5个,其中,城市批次1个,乡镇批次3个,单选批次1个,总面积约46.6公顷。其中3个批次本年度已经市政府审查通过,报省厅审查;另外1个批次已基本整理完毕,当年报市政府待审查。

确保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安排专职人员开展高速公路征地、永吉年产80万件服装厂、移动3G基站报批、保障性住房用地、新区医院、学校文化艺术中心用地等县重点项目供地,以及做好罗庄、西河“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等工作。对重点项目栾川县恒裕矿业有限公司提前介入全程服务,6次到实地踏勘为其确定厂址,提供转用4.3公顷集体土地;栾宜软木工艺制品厂项目转用0.6公顷集体土地,已办完供地手续。协助城关镇、栾川乡、城东办等单位完成栾川一高暨朝阳村整村连片拆迁改造任务,拆迁农户420户1680人,拆迁面积16.3万平方米。参与完成栾川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清查工作,清查出涉土问题单位167个,已办理用地手续26项,项目未实施21项,属于违法用地已上报省市政府审批12项,已下发整改通知书87项。

【“招拍挂”土地收益】2010年,完成土地出让金收入1.5亿元,比2009年增加0.34亿元,增长率29.3%,再创历史新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31宗,其中“招拍挂”出让19宗,总面积达420.8亩,总价款1.2亿元;协议出让7宗,总面积达85.5亩,总价款2862.3万元(其中3宗为改变用途补交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5宗,总面积160.9亩。

【标准厂房建设】完成标准化厂房建设8860平方米,其中二层以上项目4个,在建项目2个,新入驻标准化厂房数5个,完成标准化厂房投资额1438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资金。

【地籍管理】全年共发放土地使用证283本,土地登记200宗,面积39万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131宗,面积37万平方米;集体土地64宗,面积1.7万平方米;三房发证5宗,面积0.3万平方米;他项权利登记41宗,面积8.7万平方米。完成土地利用现状位置确定的用地报件图件及数据资料90余份,外业调查共计102宗,出具土地利用现状图410余幅。继续做好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建库工作,完成内外业调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图件的制作和上图工作;已制订实施方案,按时间安排于12月底结合遥感监测完成任务。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自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以来,历经近4年时间,投入990余万元,县、乡、村参与人员达600余人,购置惠普DL360G5服务器、惠普600HP1米绘图仪、天宝手持GPS定位仪等20余套设备,完成内外业调查面积2493.2平方公里,形成调查影像工作底图119幅,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内外业建库工作任务。

【土地房产管理】配合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个人,做好房屋改建、扩建、变更登记、确权等工作。全年给各单位及企业发证17起,面积110086.8平方米;给私有房屋发证200余起,面积183456.71平方米;房改登记发证24起,面积840平方米,收费32万元。全年共办理房地产抵押230起,签证率达100%,抵押面积56417平方米,抵押金额215382319元。先后配合法院完善处理3起房地产后期产权转移工作,保障金融信贷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信贷资金的正常回收,依法维护了资金放贷者的合法权益。

【房地产市场管理】全年共办理房地产交易279起,房产交易139起,面积23236平方米;土地交易140起,面积27250平方米,交易金额达2450万元;核发预售许可证书4起,批准预售面积62353平方米;商品房预售备案310套,面积为35000平方米,预售金额为8190万元;办理商品房按揭面积59184平方米,贷款金额为7832万元;办理房地产抵押签证140起,抵押房产面积78302平方米,抵押土地面积152997平方米,贷款金额为9953万元。使房地产市场形成了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局面。

【房屋安全鉴定】全年完成房屋安全鉴定248户,面积41178.89平方米。2010年汛期前,对教育系统的房屋状况进行全面排查,针对重大隐患,拿出方案,作出处理决定;同时对教育系统房屋安全鉴定费欠款予以追缴,确保房屋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快速、有效、依法调处国土资源纠纷,创新国土资源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创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2010年11月30日,县政府在国土资源局成立栾川县国土资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至12月31日,成功调解国土资源历史遗留矛盾纠纷3起,收到了良好效果。被县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安居惠民工程】2010年,全面完成南苑新村、利民、伊源小区廉租住房项目,总计建筑面积47000平方米,总投资额4300万元,实物配租入住176户;完成市下达2010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户725户,累计发放租赁补贴200万元。较好地解决了全县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测绘管理】一是建立测量标志台账,重新对现有的测量标志台账进行整理,分发到各乡镇。二是对县或有测绘资质的4家测绘单位进行检查和换证。三是完成1954北京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县境内坐标转换参数的计算。四是建立统一的测绘共享系数系统,确保全县测绘成果相互利用。

【栾川“7·24”大洪灾】2010年7月24日,栾川县遭遇了百年不遇的大洪灾。灾情发生后,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在第一时间向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报告,7月28日,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建国等一行8人,在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高战民、党组书记耿向阳等人的陪同下,深入栾川灾区国土资源局受灾干部职工家中,察看受灾情况;7月28日下午,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郭公民与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建国等一行10人到栾川石庙等地察看灾毁耕地情况;栾川县国土资源局上下积极行动,捐款捐物总价值达21.6万余元;参加实验中学等义务清淤劳动;调查被洪水冲毁耕地和群众房屋情况,全县14个乡镇有1494户房屋或倒塌或受损,倒房5910间,灾毁耕地共计756.14公顷,其中基本农田718.33公顷;及时义务实施群众和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受潭头镇政府委托,栾川县国土资源局抽调房屋安全鉴定办6名同志无偿对潭头镇汤营村部分房屋进行现场勘查鉴定,对148户给出正确鉴定报告,向群众和各级政府提供了有效合法依据,达到了房屋安全有效使用;积极帮助所包倒房重建村陶湾镇协心村做好倒房重建工作,给倒房重建村协心村支持款8.6万余元;向上级争取恢复耕地补助资金1067万元,使灾毁耕地恢复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市县交办的中心工作任务。

【执法监察】2010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8起,立案88起,结案73起,移送法院7起。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没有超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10%,无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发生。县政府牵头,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建局、公安局、监察局等十几个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对县城规划区内非法占地,严重影响城区规划的建筑及临时设施,进行了集中整治,全年强行拆除3次,共拆除违法占地17宗,涉及土地面积12532.2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面积4177.4平方米。其中卫片检查4宗,使县城规划区的土地违法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为确保栾川县第10次卫片执法检查任务顺利完成,县政府主管领导亲自出面与各乡镇政府协调,使本县的卫片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在第10次卫片执法检查中,全县涉及图斑9处,总宗地数10宗,总面积167.6亩,耕地面积109.8亩。此项工作已顺利通过市、省验收。

【国土资源警察队伍建设】国土资源警察大队于2009年2月3日成立后,与局监察大队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采取联合办案、共同巡查、依法同查同办的原则,加大国土资源联合执法力度,全面提高依法科学管理国土资源水平。全年共配合局监察大队在全县范围内进行12次巡查,依法制止5起违法占地案件。配合行政执法126余人次,制止全县违法占地等其他违法行为31起,批评教育26人。配合拆除违章建筑3000余平方米。协助局监察大队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0起,在2010年4月22日县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在县城对违法占地及违法建筑统一行动中,警察大队干警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任务,得到县政府等领导的表扬和好评。

【信访稳定】2010年,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0起。其中,乡镇受理101起,结案98起,结案率97%;县局受理19起,其中,重访4起,结案18起,结案率95%。市局和县政府批转、交办的信访事项5起,结案5起,结案率达到100%。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行政听证1起;到伊川法院参与诉讼1起;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审理案件3起,均取得了较好效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维持率达到90%以上,全年信访接待率、稳控率均控制在责任目标之内。

【乡所建设】在市、县、乡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怀与支持下,栾川县国土资源局2010年投资200余万元,在庙子、石庙、叫河三乡镇,建成了高标准乡镇国土资源所办公楼。至此,栾川县有陶湾、狮子庙等5个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单独办公场所。这批办公楼的建成和投入使用,标志着栾川县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三年可以交流,五年应该交流,八年必须交流”的原则,对4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和9个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交流任职,达到锻炼干部、激发活力的目的。重新修订完善了12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

【住村扶贫与新农村建设】为陶湾镇西沟村、庙子乡北凹村和陶湾镇协心村这三个村解决帮建资金8.1万元,协调资金93万元。

(赵福海)

Ⅷ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洛阳市位于河南省西部,介于东经111°8′~112°59′,北纬33°35′~35°05′之间,北依黄河,南邻秦岭,地理位置险要,自古以来乃兵家必争之地。洛阳市东与郑州市接壤,西与三门峡市为邻,南连平顶山、南阳二市,北与焦作市相接,总面积15208平方公里。辖九县(市)六区,人口654.4万人。洛阳是我国着名新兴工业城市,又是享誉海内外的历史文化名城,素有“九朝古都”美称。洛阳地处秦岭山脉东段,地势总体南高北低,南部山区有伏牛山、熊耳山、外方山等山脉,最高山峰为栾川县鸡角尖山峰,海拔2212.5米。北部为伊洛盆地及邙山丘陵。最低点为偃师市伊洛河河床,海拔118米。全区相对高差为2094.5米。洛阳市跨黄河、长江两大水系,主要流域面积为黄河水系,洛河、伊河为主干河流。二者在偃师境内交汇后称为伊洛河,汇入黄河。南部老灌河、白河、汝河自北西向南东汇入长江。

赵建国 党组书记、局长

赵力争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张耀虎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高士义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卫平 副局长(市政协副主席)

李登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县级)

王跃欣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陶洲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赵建国简介:汉族,山西省左权县人,本科学历,中国共产党党员。1972年入伍,在部队历任排长、作战参谋、作训科长,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987年,任焦作市山阳区常委、武装部部长;1992年,任焦作市中站区委常委、副书记;1997年,任山阳区委常委、区长;2001年,任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07年3月至今,任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2004年,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洛发[2004]14号),撤销洛阳市国土资源与城市规划局,成立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撤销市地质矿产局,其职能并入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为主管全市土地、矿产、测绘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2010底,全局实有在职人员266人,退休人员41人,其中,局机关编制55人,实有62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调控和监测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财务科、总师室、法规监察科、信访科(首问服务科)、耕保用地科、土地科用科、地籍管理科、规划科、测绘管理科(洛阳市测绘局)、矿产开发科、地质勘查科、资源与环境科15个职能科室。市局下辖13个二级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7个,分别为监察支队、涧西分局、西工分局、老城分局、瀍河分局、龙门分局、伊洛产业聚集区国土资源分局,编制人数共72名,实有113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洛阳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洛阳市土地登记评估中心、洛阳市矿业发展中心、洛阳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编制人数共84人,实有91人。

【土地资源】洛阳市土地总面积15235.8平方公里。东部陵谷川地区位于洛阳市东北部,主要包括洛阳市4个城市区,洛龙区的7个乡镇,吉利区及偃师市的15个乡镇,孟津县的6个乡镇,新安县的1个镇。总土地面积19.01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2.48%。该地区主要是海拔300米以下的平原地区,土壤较肥沃,以褐土、潮土为主。地下水位较浅,农田水利设施好。光照热量条件较差。由于耕作条件好,农业生产历史悠久,靠近城市,是洛阳市粮食、蔬菜高产区。有发达的交通条件,工业基础雄厚,乡镇企业、集市贸易有一定规模,非农业人口集中,工副业比较发达。

北中部丘陵区位于洛阳市北中部,包括新安、孟津、宜阳、伊川、嵩县、汝阳和偃师的67个乡镇,土地面积52.41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4.41%。该区大部分地貌为海拔500米左右的丘陵和浅山,地势起伏,切割严重,多为黄土覆盖。土壤以褐土为主,质地黏重,有机质含量小,肥力差。农业是该区的主导产业。

中南部低山区包括宜阳、洛宁、嵩县、栾川、汝阳五县的23个乡镇。土地面积29.33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26%。该区大部分为海拔1000米以下的低山区,土壤主要是褐土、棕壤两大类。光照资源丰富,无霜期长,年降水量600~800毫米。荒山荒坡较多,耕地资源较少,种植业发展受自然条件特别是水土条件的限制。该区以低山为主,各种地形均有分布。

西南部中山区包括洛宁、栾川、嵩县、汝阳四县的29个乡镇,土地面积51.55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3.85%。该区地处伏牛山和熊耳山腹地,山高坡陡,地形复杂,一般海拔1000~2000米。由于地形起伏,土壤、气候、降水明显表现出地域分异和垂直分异规律,土壤根据海拔由低到高依次为褐土、山地褐土、山地棕壤等。

【国土资源规划修编】2010年,《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已上报国务院,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等大多数部委的审查,待国务院审批。继2009年全市十个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后,全市142个乡级规划分别通过了省、市联合组织的初审、复审,2010年5月,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编制完成了《洛阳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送审稿),2010年12月23日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对该矿产资源规划进行了初步审查,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正按初步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并择机上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预审。

【建设用地报批】2010年,全市共上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建设用地86个批次,用地总面积3140.8263公顷。其中,上报国务院审批单独选址项目4个,土地面积1137.4411公顷(含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上报省政府审批建设用地67个批次,土地面积1743.0845公顷;上报市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15个批次,土地面积260.3007公顷,报件一次通过率达98%。全市共经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批复建设用地79个批次,用地总面积2585.4138公顷。其中,国务院批复单独选址项目4个,土地面积7003.0666公顷;省政府批复建设用地60个批次,土地面积1624.8033公顷;市政府批复建设用地15个批次,土地面积260.3007公顷。

【耕地保护】2010年,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制度,把基本农田落实到了地块和农户。对基本农田规划调整、占用和补划,洛阳市始终坚持“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优化”的原则。2010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37.52万公顷以上,耕地面积稳定在42.73万公顷以上。实现了先储备后使用,基本农田质量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2010年,省厅下达洛阳市补充耕地883.0公顷,全年批准补充耕地项目立项27个,立项面积6634.3210公顷;验收补充耕地项目20个,验收面积3028.1059公顷,验收的20个项目均已经省厅核查确认并列入补充耕地储备库,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的完成883.0公顷补充耕地任务指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挂钩制度,严格加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已建立了耕地后备资源库、年度占补平衡项目库和耕地储备库,建立了耕地占补平衡台账。绘制了各县(市、区)补充耕地位置图。2010年,洛阳市共经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批准占用耕地1710.5690公顷,补充耕地1710.5691公顷,连续11年实现占补平衡有余。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010年,全年供应土地255宗,1613.2028公顷,土地出让收入59.4999亿元,创历史新高。按土地使用类型划分,工业76宗,939.28公顷;商住123宗,278.2225公顷;保障性住宅9宗,34.6025公顷;其他47宗,361.0978公顷。按供地方式划分,划拨54宗,387.6029公顷;协议出让42宗,571.0215公顷;“招拍挂”出让159宗,654.5784公顷。其中,市本级全年供应土地87宗,537.7651公顷,土地出让收入47.0438亿元。按土地使用类型划分,工业19宗,190.9341公顷;商住40宗,157.8728公顷;保障性住宅7宗,27.2437公顷;其他21宗,161.7145公顷。按供地方式划分,划拨29宗,190.2799公顷;协议出让13宗,91.5293公顷;“招拍挂”出让45宗,255.9559公顷。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2010年,启动了国土资源节约型城市创建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国土资源节约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型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洛政[2010]45号),召开了国土资源节约型城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同时,开展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国家级创建试点,河南洛阳工业园区、宜阳县产业集聚区、宜阳县、孟津县为省级创建试点。加大了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力度,全年新建标准化厂房179.52万平方米。

【土地开发整理】2010年,全市范围内共实施了69个国家、省、市投资以及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这些项目分布在8县1市4区,项目建设总规模22033.26公顷,总投资47632.2018万元,新增耕地面积2149.46公顷。该批项目中已有55个项目通过了竣工验收,14个项目已经完工或接近完工,准备接受竣工验收。此外,利用河南省财政下达洛阳市的2009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申报批准了13个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5319.24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87.52公顷,预算总投资12625.77万元,目前该批项目正在进行实施前期准备工作,即将开工建设。

【第二次土地调查】2010年,按时保质完成了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任务。2010年1月,完成了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统一时点更新和变更调查工作;5月,全面完成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自查整改及基本农田调查数据库修改上报工作;11月,完成各县(市、区)乡镇地籍调查外业调查成果预检,市区及各县城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基本完成;11月30日至12月3日,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专家组,对全市15个县(市、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成果进行预检,经专家组评审,全部通过省级预检。

【地籍管理】2010年,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对照《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内容及标准》逐条进行认真落实。截至2010年底,市本级以及各县(市)区均已经达到了省级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在土地登记发证方面,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累计发证数469781本,发证率为88.3%;集体土地所用权累计已发证数为2870本,发证率为97.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累计已发证数为17813本,发证率为89.8%;宅基地累计已发证数为1363271本,发证率为92.5%。市本级年度共办理单位土地登记390宗,总面积10766023.2平方米;办理土地抵押登记276宗,抵押面积7876843.8平方米,抵押金额565018.27万元;办理城镇住房分割登记发证22525本,变更登记发证13692本。2010年,受理土地纠纷案件3起,已调查报政府处理决定2起,协调处理1起;代理市政府诉讼案件3起,2起胜诉,1起在开庭审理中;处理信访案5起,结案4起;共处理、答复市长热线、诉求热线事项32起。

【地产交易】2010年,全市进行了57宗土地的公开挂牌交易,成交53宗,总成交面积276.68万平方米,成交金额42.43亿元。土地市场竞争激烈,洛阳新区土地价格出现639万/元亩的新高,涧西区土地卖到621万/元亩,瀍河区土地卖到361万元/亩。

【矿产资源】2010年,全市已探明矿产4大类76种,其中金属矿产22种,非金属矿产45种,能源矿产7种,水汽矿产2种。共发现矿床(点)1067个,其中大型矿床41个,中型矿床69个,小型矿床415个。矿产资源潜在经济总价值(不包括水汽矿产)20250亿元。在已探明矿产资源中,钼、钨、金、铝、煤、耐火粘土和白云岩在河南省占重要地位。矿产资源的分布以下特征:一是门类齐全、远景较大。北部伊洛盆地以沉积矿产为主,是煤炭、铝土矿、耐火粘土等外生矿产的重要成矿区和矿产地;南部熊耳山—外方山地区是金、银和有色金属成矿集中区和资源基地。在已发现的76种矿产中,包含了能源、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金属、冶金辅助材料、化工、建材等特种非金属、地下水资源等矿产。二是蕴藏丰富、储量集中。洛阳市的主要优势矿产资源储量在河南省均占重要地位,其中钼矿占全省探明储量的91%,钨矿占99%,金矿占26%,银矿占24%,锌矿占18%,萤石矿占38%,耐火粘土占25%,冶金用石英岩占84%。主要矿产分布集中,形成了一批着名的大型、特大型矿田和矿床,主要包括1大银矿(洛宁铁炉坪)、2大铝矿带(新安、偃师)、3大煤田(新安、偃龙和宜阳)、5大钼矿(栾川上房沟、三道庄、南泥湖、嵩县雷门沟和汝阳东沟)、7大金矿(洛宁上宫、青岗坪、嵩县祁雨沟、庙岭—牛头沟、前河、栾川潭头、康山)。三是组分复杂、一矿多用。许多矿床都含有多种有益组分,多数已达工业要求,可用为共生或伴生矿床综合利用。如金矿中伴生的银、铅、碲,铅锌矿中伴生的银、铟,钼矿中伴生的钨、铼,伴生的硫和硅灰石,铝土矿中伴生的镓、锂等。此外还有一区多矿即复式矿床现象,如铝土矿层顶底板共生的煤炭、熔剂灰岩、高岭土、耐火粘土、铁矾土、硫铁矿和山西式铁矿等。四是交通便利、易于开发。洛阳地处陇海、焦枝两大铁路干线交会处,境内公路四通八达,同时伊、洛两大河流水量充沛,煤电资源充足,为矿山建设提供了相当优越的外部条件。

【矿产资源整合】2010年,积极稳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完成《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规划的12个省定重点整合矿区整合工作任务。整合矿区内原有采矿权44个,整合后设采矿权12个,减少采矿权32个;整合矿区内原有探矿权16个,整合后设探矿权2个,减少探矿权14个。按照省政府关于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政策要求,在市煤炭兼并重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助市煤炭局研究制定了洛阳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全市54个小煤矿由义煤集团等省重点骨干煤炭企业兼并重组。

【采矿权管理】2010年,全市共有各类采矿证702个。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额连续三年超过亿元,2010年全市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2104.523万元。

【地质勘查管理】2010年度,洛阳市范围内共有地质勘查项目477个。其中,3个项目为国土资源部发证,其余全部为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发证。省国土资源厅在洛阳市共设立50个地质周转金计划勘查项目,投入计划勘查基金32亿元。全市共有各类探矿权人263个。在洛阳市工作的地勘单位共有56家,分别来自地矿、化工、核工业、煤田、武警黄金部队等行业部门和地矿中介机构。2010年度,全市共完成勘查市场投入11814.04万元,完成技术人员投入4152个人月。具体投入勘查工作量:机械岩心钻探65274米;槽探82257立方米;坑道施工23490米。另外还完成了部分地质填图、剖面测量、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测量及样品分析等工作。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方面,2010年度共完成勘查项目转让审查13个,延续项目审查92个。共完成412个勘查项目年度报告审查。

【地质环境治理】2010年,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0年省两权价款矿山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洛阳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类2个,省财政下拨资金911万元,中央财政资金488万元;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项目类2个,省财政下拨资金845万元;同时争取到一个国家级矿山环境治理类项目,中央财政下拨补助资金3500万元。这些项目的实施将使一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得到恢复,地质遗迹得到有效保护,使一些地质灾害隐患得到消除或减弱。

【测绘管理】2010年,全市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共有66家,其中甲级1家,乙级15家,丙级17家,丁级33家。2010年3月15日,市政府制定印发了《洛阳市测绘管理办法》。制定了洛阳市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研究制定了“十二五”期间洛阳市测绘发展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服务的需求,加强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测量标志完好率达到90%以上。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获2010年“全省测绘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乡所建设】2010年,全市对基层国土资源所实行统一化、专业化、规范化、人性化“四化”管理。积极筹措资金,先后争取县(市、区)财政资金近3000万元,全市146个乡所有128个乡所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按照“六个必备”的要求,87%的乡所配齐了执法巡查车辆,购置了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办案器材;严格落实“四本五簿八上墙”规范化建设标准,114个乡所达到了省定标准,达标率为78.1%;大力实施“人才工程”,努力提高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队伍业务素质,共有450名基层乡所工作人员参加了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2010年,积极开展基层乡所“创先争优”活动,全市16个乡所被省国土资源厅表彰为优秀乡所、24个乡所为先进乡所、69个为标准乡所,共获上级奖励资金297.615万元。

【执法监察】2010年,不断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机制对资源的保护作用。一是全力做好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监测图斑405个,519宗地,面积12089.91亩。其中,军用土地4宗,151.23亩;实地伪变化193宗,2684.52亩;新增建设用地322宗,9254.16亩(耕地8845.94亩)。新增建设用地中,合法用地289宗,8977.69亩(耕地8643.21亩),违法用地33宗,276.47亩(耕地202.73亩),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1.95%。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罚款238.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4万元,没收违法建筑物面积8.97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物面积1.42万平方米,复耕土地面积21.4亩。2010年11月,此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二是完善联合执法制度。完善国土资源监察队伍和警察队伍合署办公、联合办案等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流程,建立奖惩措施,构建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2010年,共依法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29宗,收缴罚没款1000余万元。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先后被国土资源部、洛阳市人民政府表彰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先进单位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三是进一步完善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制度。充分发挥了群众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监督举报作用,与卫星遥感监测、动态巡查等共同构成发现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快速反应平台。

【年度荣誉】2010年,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获得全国“双保”先进单位;再创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全省测绘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洛阳市政府给市国土资源局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周天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