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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哪里

发布时间: 2022-09-01 05:01:43

‘壹’ 规划局隶属于谁呀 和国土资源部的关系是什么呢

规划局是建设部门的一个单位,与国土部门无关.建设部门与国土部门是平行关系.

‘贰’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的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人:周青。工作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及重要事项督办工作,负责文秘、保密、档案、保卫以及局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纪委监察室 负责人:张俊。工作职责:监督检查市局机关、各基层单位和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协助局纪委,组织实施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并做好监督检查;做好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工作;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教育处 负责人:魏为齐。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分局和直属单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分局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干部政审和各县(市)国土资源部门领导人员的考察考核;负责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和文明机关建设、行风建设和政务公开等具体工作;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负责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财务处 负责人:蒋新平。工作职责:编报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组织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做好市级土地、矿产资源规费的征收;承担市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国土资源规费的征收和使用;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并负责审计。
法规监察处 负责人:陈庆璋。工作职责:负责有关市级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协调工作;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咨询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应诉事宜;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及各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情况;组织对局机关各处室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依法审理市区违法案件和全市重大违法案件;负责涉及违法案件方面的信访件处理报结工作。
土地利用规划处 负责人:姜剑鑫。工作职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市级和市区及所辖乡(镇)的国土规划和土地的各专项规划;审核各县(市)及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并实施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管理全市造地和土地整理工作,负责全市耕地占补平衡;负责全市农用地管理;参与全市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耕地补充方案的审核以及圈外单独选址的市列建设项目预审;承担全市国土资源的综合统计和土地调查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工作。
土地征收处 负责人:詹为民。工作职责:负责主办全市集体土地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土地储备的审核、报批,制订市区农用地转用方案、耕地补充方案;审核市区的征地方案及征地补偿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审核各县(市)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并负责报批;负责市区国有土地收回的审核、报批及其地上建筑物拆迁量的审核和相关土地管理等工作;负责市区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落实;拟订市区征地和收回土地的补偿办法和补偿标准。
建设用地管理处 负责人:朱剑云。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各类建设用地供地审批的具体工作,承办省、市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包括临时用地)的预审和供地方案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管理土地市场;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审核、报批及转让管理;编制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贯彻实施供地目录;负责全市地价管理;负责市区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编制并组织实施,确认土地评估价格;负责测算拟定市区和各类建设用地的供地地价标准和出让出租等地价,并组织审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工作;指导各县(市)编制基准地价并组织验收;审核土地评估机构资质。。
地籍管理处 负责人:陈献峰。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及其技术规范和权属管理办法,管理全市城乡土地地籍、地政工作;承担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等的权属管理;组织全市地籍调查和地籍测绘工作;承办并组织调处市区土地权属纠纷和全市重大土地权属纠纷。
矿产开发管理处 负责人:徐旭华。工作职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及市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指导各县(市)相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市区及指导管理各县(市)采矿权招投标、拍卖、挂牌等有偿出让,采矿登记发证,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山生态治理备用金征收管理;负责全市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调处采矿权属争议、纠纷;负责全市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的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规范;负责市区及指导管理各县(市)矿产储量的登记、统计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
地质环境管理处 负责人:李永生。工作职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市级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与专项规划,指导各县(市、区)相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各类地质灾害的调查,编制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防治方案;组织界定较大地质灾害治理责任,协调较大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指导全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网的工作,掌握地质环境现状及其变化趋势,提出地质灾害防治的措施和对策;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和开展全市地质环境科学技术的合作和交流;协助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探矿权及探矿权市场,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勘活动,负责地质勘查单位资质和项目备案。 温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 负责人:周建南;单位地址:温州市学院西路5号。工作职责:受温州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主要承担土地、矿产资源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
温州市征地事务处 负责人:杨宝山;单位地址:温州市学院西路5号。工作职责:承担市本级统一征地的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温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负责人:夏作飞;单位地址:温州市学院西路5号。工作职责:储备管理闲置、荒芜及未开发利用的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期届满收回的土地及没收的违法用地;收回储备市区企事业单位因迁建,改造或停业闲置需开发盘活存量的国有土地和因实施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收回的国有土地;收回储备市区原划拨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劳力安置房、三产留地,现需要开发的国有土地。
温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中心 负责人:王杭生;单位地址:温州市水心中洲大厦四楼。工作职责:具体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有关手续;代理市人民政府收取国有土地出让金和土地收益。受(办)理温州市城市中心区的土地登记(除抵押登记外)业务。受(办)理由本中心办理土地登记的其他相关业务。国有土地交易二级市场管理(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温州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负责人:黄孝维;单位地址:温州市学院西路5号。工作职责:根据《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规划》和温州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需要,组织实施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承担或组织实施地下水环境、地面沉降、突发性地质灾害、土壤环境、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地质环境要素的监测、调查和评价工作,及时掌握各地质环境要素的动态变化;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承担地质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负责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的接收汇总、分析和处理,及时提交监测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负责监测设施的建设、管理、保护和维修;参与辖区内地热水、矿泉水监测,监督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承担上一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安排的监测任务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温州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负责人:郭为人;单位地址:温州市学院西路5号。工作职责:负责统一汇总管理全市国土资源数据和本级数据中心、网络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为本级国土资源政务管理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持与信息服务;负责所辖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为社会提供国土资源信息服务。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鹿城分局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瓯海分局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叁’ 自然资源局和住建局是一个部门吗

摘要

‘肆’ 资规局的全称是什么


资规局的全称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在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之后,以原国土资源局整合规划局,及发改、住建等部门相关职能组建而成的政府工作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有:办公室、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所有者权益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城乡规划编制科、乡镇规划管理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征地拆迁管理科、建设用地报批科、建设项目规划科、建筑规划管理科、重点区域规划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城乡规划监督检查科、执法监察科、财务科、人事科等。

‘伍’ 自然资源局是什么单位

自然资源局就是之前的国土局负责用地面积开发性质审批的,规划局就是负责建筑设计方案或者效果图等流程审批,从本质上来说这两个都是对土地的利用进行管控的,由于部门调整许多地方国土和规划开始融合了改名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局下属还会有很多事业单位,这些单位人员都是事业编制。一般情况下,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很多业务和工作是区分不开的,这也就出现了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在局机关工作的情况。这实际上就属于混岗,事业单位人员承担行政职能,政事不分。就目前来说,虽然很多地方都在进行专项整治,但是实际效果并不明显,很多单位仍然会借调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到局机关工作。

‘陆’ 城市规划归哪个政府部门管建委,国土资源,规划局,还有发改委,这么多部门是怎么分工的

现在规划部门职能统一划转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具体到地方就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目前机构改革,国土和规划合并成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规划也成城市空间规划。

‘柒’ 城乡规划局合并到哪个部门了

法律分析: 现在规划部门职能统一划转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具体到地方就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目前机构改革,国土和规划合并成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规划也成城市空间规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六条 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违法行为情节显着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捌’ 温州瓯海劳动局的号码是多少地址在哪里

温州瓯海劳动局即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联系电话及地址如下:

1、监督电话:0577-86098112(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

2、联系电话:12333; 0577-88529986。

3、传真:0577- 88528774。

4、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6-9楼(瓯海区娄桥街道平天路亿象商业广场北侧、瓯海区第二幼儿园南侧)

(8)瓯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哪里扩展阅读: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应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二)承担全区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全区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

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综合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瓯工作。

负责技能人才培训综合管理,加强校企培养合作,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指导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

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四)负责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的政策及标准,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组织实施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六)负责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工作。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完善落实工时制度和职工休息休假制度。

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玖’ 潘桥街道东边村农田有征收吗

不断创新,与时俱进,继续为大家提供高质服务,温州市瓯海区潘桥镇东边村村民委员会热忱欢迎大家光临指导。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瓯海段)及安置用地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7月24日作出国委浙土审〔2020〕1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温州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批准,批准瓯海区建设用地72.7649公顷,其中征收集体土地64.3534公顷(计965.301亩),使用国有土地8.4115公顷(计126.1725亩)。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征地批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拟开发项目的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范围、面积、地类情况等详见附表,被征收土地的范围具体详见勘测定界图(附后)。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温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温政发[2020]18号)规定执行,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

三、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按照《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规定执行,采用社会保障和安排住宅用房安置指标等方式进行安置。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在10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青苗、地上附着物状况已经在征地方案报批前完成了调查、公告、确认和登记工作的除外),请相互转告。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书面形式统一送达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凡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抢建建筑物、抢种植物及进行突击性水面养殖的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征地调查结果为准。

五、征地工作由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会同娄桥街道办事处、潘桥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

六、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公告的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7月24日作出的国委浙土审〔2020〕18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拾’ 自然资源局是干什么的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自然资源局在县一级一般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于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整合了原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规划局的主要职能,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如下: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制定全县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法律依据】
《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