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除了发改委、国资委、卫健委,还有哪些委
比如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国务院下属个部委局等所有部级单位如下:
1、国务院组成部门: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
2、直属机构: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构事务管理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在监察部加挂牌子,列入直属机构系列)
。
3、国家局:国家信访局、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国家邮政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㈡ 国土资源部科技奖励情况
2002年国土资源科技发展报告
㈢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各相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在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咨询工作中的作用,规范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的遴选和管理,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能力,部进一步增补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力量,制定了《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名单》、《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2010年工作要点》和《七个区片及专家组安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各级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各地要参照《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有关制度,强化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的职能。
二、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努力做到专家管理有机构、有领导、有人员、有经费,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培训、交流和信息沟通工作。
三、落实应急装备。积极协调安排资金,落实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装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1.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2.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名单
3.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2010年工作要点
4.七个区片及专家组安排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日
附件1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在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咨询工作中的作用,保障地质灾害应急专家有效开展工作,规范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的遴选和管理,健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决策咨询机制,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根据《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质灾害应急专家是指入选国家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专家。
专家组和专家库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管理和建设。
专家组由国土资源部按本办法从专家库中遴选产生。
第三条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以下简称“国土资源部应急中心”)具体负责专家组和专家库的建设、联络和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建立专家信息库,记录专家的主要学术活动、学术研究成果和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二)协助专家组组长组织和召集专家组专家会议;
(三)组织和协助专家完成国土资源部委托的工作;
(四)组织专家开展学术交流和有关培训活动;
(五)联络专家,处理其他相关事宜。
第四条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由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应急管理、基础地质、岩土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及其相关专业等领域的国内知名学者组成。
第五条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二)熟悉突发事件应对和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了解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及基本程序,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处置或其他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三)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所在专业领域10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知其所在专业或者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专业造诣较深,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具有现场处置和一定管理经验。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和两院院士除外),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正常地参加各类地质灾害应急咨询、技术支持工作和有关活动。
第六条入选专家库及专家组成员聘任程序:
(一)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第五条之规定向国土资源部应急中心推荐专业领域相应专家的后备人选名单。推荐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二)国土资源部应急中心根据被推荐人的具体情况,决定入选专家库的人员,并且在入选专家库的人员中遴选出专家组专家,报国土资源部审定。
(三)经批准后的专家组专家和专家库专家名单将分别由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和国土资源部应急中心公示。
第七条专家组专家实行聘任制,由国土资源部颁发专家组专家聘书。
专家组专家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自动离职或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的专家组专家,从专家库中遴选,并按程序报批。
第八条专家组专家因身体健康、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地质灾害应急咨询等相关工作的,经本人申请,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可退出专家组。
连续1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国土资源部组织的有关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出。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不遵守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专家组专家,国土资源部有权解聘。
第九条各地方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可以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选取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参与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咨询工作。
第十条有关部门和单位邀请地质灾害应急专家以国家地质灾害应急专家身份担负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须事先应征得国土资源部应急中心的同意。
未经国土资源部应急中心批准,专家组成员不得擅自以专家组的名义组织或参加与地质灾害应急有关的其他活动。
专家组专家参加除国土资源部以外的其他单位委托的地质灾害应急咨询工作,其意见或建议不代表国土资源部的意见或建议。
第十一条派请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参加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现场处置和地质灾害应急咨询工作的单位,应当为专家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专家人身安全;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和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供专家参考。
第十二条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本管理办法,积极参加各类地质灾害应急咨询工作,为全国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
受国土资源部委托,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协助处理突发地质灾害事件,指导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必要时到事发现场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专家参与应急工作后,应将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国土资源部应急中心。
(二)参与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评估、性质和责任认定;
(三)参与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重大课题研究,参与地质灾害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提供依据;
(四)参与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
(五)承担其他与地质灾害应急有关的工作。
第十三条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调查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未经授权不得向任何人发布所承担的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信息,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专家资格,如造成损失,将视具体情况,追究法律或经济责任。
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专家库和专家组专家在不担任专家之后,也需按照有关要求不得泄露担任专家期间获知的被调查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违者由当事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专家组在国土资源部应急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方式为:
(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家组专家会议,总结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工作,表彰在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专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应急处置技术的研讨和交流等。
(二)组织有关行业或领域的专家座谈或会商,研究有关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专项工作。
(三)受委托开展其他专项工作。
第十五条国土资源部和有关部门或单位在指派地质灾害应急专家执行任务时,应当同时通知专家所在单位。专家接到任务通知后,应如期抵达指定地点执行任务,专家如不能承担任务或不能按时到达,需在事前及时说明。第十六条地质灾害应急专家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专家参加国土资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其提供必要的时间和不低于原工作同等待遇保障。
第十七条对工作优秀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国土资源部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十八条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受委托执行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处置、调查任务或参加有关会议和培训等相关工作,所需经费由指派部门或聘请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报销。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2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名单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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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续表
附件3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2010年工作要点
一、应急专家组职责任务
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49号)、《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应急中心)地质灾害应急技术响应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国务院应急办《关于印发<应急管理专家组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应急办函〔2010〕60号)要求,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组织联系应急专家,为部应急响应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2009年,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以下简称“应急专家组”)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重点,较好地发挥了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作用。特别是对三峡库区凉水井滑坡险情、“6·5”重庆武隆山体崩塌灾情和“7·23”四川康定泥石流灾情等多起重大地质灾害事件应急响应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2010年工作重点
2010年是地质灾害应对形势异常严峻的一年,应急专家组应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咨询、指导和服务作用,紧紧围绕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需要积极参与重大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处置的决策咨询服务工作。
(二)针对2010年的极端天气增多等情况,重点协助、指导汶川和玉树震区、三峡库区和交通干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协助做好“十二五”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准备工作,参与修订、完善《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协助、指导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预案制修订工作,参与制定、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四)协助、指导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协助研究制定应急演练规程、评估指南。
(五)结合2010年地质灾害应急重点工作,围绕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等重点和热点问题,适时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组织召开相关探讨会,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六)协助做好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协助、指导建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标准、规程、模式等。
(七)协助做好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培训教材的编写及培训工作。
(八)选择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典型的重特大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组织专家组成员以客观、科学、全面的态度进行汇总和分析评估,编辑《重大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典型案例分析》,供各级领导和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人员借鉴和参考。
(九)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跟踪掌握、消化引进国际上先进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经验和科学技术,进一步加强与境外学术机构及专家学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我国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中心要进一步做好专家组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积极支持专家组成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进一步建立健全专家组内部信息通报、业务交流、保密规定制度。加强与国家、地方和其他部门应急管理专家的交流学习,互通情况,共同探讨研究相关问题。
附件4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㈣ 国土资源部科技奖励情况
国土资源部系统2005年度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项,评选出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0项,二等奖61项;2006年度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评选出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一等奖8项,二等奖62项。
表14 2005~2006年国土资源科技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情况
表17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奖名单
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
2006年11月,第三届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在北京揭晓。15位青年地质工作者成为本年度的获奖者。
表18 第三届黄汲清青年地质科技奖获奖名单
㈤ 国家级奖励有哪些包括全国劳模吗
国家级奖励不包括全国劳模。劳模不属于奖励,属于荣誉。
国家级奖励:
科学技术类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科学技术工作者;或者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工作者。授予人数每年不超过2名。
国家自然科学奖
授予对象: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公民。
评审标准:向国际惯例靠拢,以其重大发现的科学水平、科学价值和在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数及被引用数作为重要指标,评审中适时吸收国际学者参加。
国家技术发明奖
授予对象: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公民。
评审标准:进一步突出三点,一是与知识产权挂钩,要求获奖项目具有发明专利权、计算机软件版权、植物新品种权等,或者经评定具备取得相应知识产权的条件;二是要求技术发明应在实施后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三是向战略高技术发明适当倾斜。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鉴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覆盖面宽,影响面大,政策导向性较强,各方面反映问题也较多。在这次改革中,要通过制定不同的评审原则和办法,使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政策导向更加明确,评价标准更加科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为我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下列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1)同中国的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的;
(2)向中国的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着的;
(3)为促进中国与外国的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重要贡献的。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和奖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国务院颁发证书 )
文学类
茅盾文学奖(始于1981年)
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中国文坛最高荣誉之一,每四年颁发一次。茅盾文学奖是根据茅盾生前遗愿,为鼓励优秀长篇小说的创作、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文学的发展而设立的。单项奖金为1万元。
曹禺戏剧文学奖(始于1994年)
专就剧本创作所进行的全国性评奖,代表了中国戏剧文学创作最高水准,其前身是中国戏剧家协会于1980年创办的全国优秀剧本奖,1994年更名为曹禺戏剧文学奖,由中国文联、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办。每年评选一次,每届评出10个正式奖和10个提名奖。
鲁迅文学奖(始于1995年)
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中国文坛最高荣誉之一。每两年举行一次(实际大约每三年一次)。设有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报告文学、诗歌、散文杂文、文学理论评论、文学翻译作品等七项奖项,每项可评5部作品。上一届单项奖金均为2000元人民币,今年这一届均为一万元。
电影类
金鸡百花奖
中国电影金鸡奖创办于1981年,当年是中国农历鸡年,故名“中国电影金鸡奖”,简称“金鸡奖”。
中国电影金鸡奖由中国电影家协会主办,邀请中国国内最具权威的电影艺术家、电影评论家和电影事业家组成评奖委员会,通过充分讨论、民主协商,选出最佳故事片、科教片、美术片、记录片、以及最佳编剧、导演、演员、摄影、录音、美术、音乐、导演处女作等二十余个奖项。由于金鸡奖评委会组成的权威性、评选程序的严密性和评奖标准的学术性,因而被称为“专家奖”。
金鸡奖以金鸡啼晓象征百家争鸣,同时也包涵着激励中国电影艺术家闻鸡起舞,努力创新,奋发向上的意义。金鸡奖的评选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进行,最终的获奖名单在中国电影金鸡百花电影颁奖典礼上当场揭晓。
金鸡奖以昂首啼晓之金鸡雕像作为自己的奖杯。
中国电影华表奖
中国电影华表奖是中国电影的最高荣誉奖,其奖杯采用的是北京天安门城楼前的华表造型,每年由广播电影电视部对前一年度完成的各片种影片进行评选。
华表奖的前身是文化部优秀影片奖。始评于1957年。中断了22年后,从1979年继续进行评奖活动,一年一届。1985年文化部电影局整建制划归广播电影电视部后,更名为广播电影电视部优秀影片奖。除1986年与1987年、1989年与1990年合并评外,仍为一年一届,1994年开始启用现名。
建筑工程类
鲁班奖
“鲁班奖”全称为“建筑工程鲁班奖”。1987年由中国建筑业联合会设立,1993年移交中国建筑业协会。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我国工程质量水平普遍提高。目前,这项标志着中国建筑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由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
“鲁班奖”有严格的评选办法和申报、评审程序,并有严格的评审纪律。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协会只负责受理申报、组织初审和工程复查,不干预评选工作。评委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区的专家组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定。
“鲁班奖”公布后,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将向获奖单位授予“鲁班奖”金像和荣誉证书,对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状并通报表彰。获奖企业被允许在获奖工程上镶嵌统一的荣誉标志。为记录这一荣誉,中国建筑业协会还会把“鲁班奖”编辑成册,将其载入建筑史册。
詹天佑奖
1999年设立的“詹天佑奖”全称为“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是中国土木工程设立的最大奖项。该奖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设立,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推动土木工程建设领域的科技创新活动,促进土木工程建设的科技进步,进一步激励土木工程界的科技与创新意识。因此,该奖又被称为建筑业的“科技创新工程奖”。
“詹天佑奖”之所以出台于世纪之交,是因为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要求建筑事业必须依靠不断进步和创新进行变革,从而加快当代建筑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健全。 首届“詹天佑奖”颁发于新中国建国五十周年之际,共有桥梁、隧道、房建、铁路、公路、港口、市政等21项工程获此殊荣,囊括了86个参建的设计、施工、科研单位。
“詹天佑奖”公布后,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将向获奖单位颁发“詹天佑奖”金像和奖牌、荣誉证书。
国家优质工程奖
该是我国工程建设的国家级质量奖,分为金质奖与银质奖。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承办。通过对获奖工程的表彰,鼓励建设单位用全面、系统、科学、经济的工程质量管理理念,组织勘查、设计、监理、施工等企业务实、创新,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各工程建设企业的经济效益,引导各工程建设企业通过参与工程建设和创优过程,转变工程质量管理和经营管理观念,促进勘查设计质量、施工质量和监理质量全面提高和持续不断的改进,推动工程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不断提高。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范围涵盖建筑、铁路、公路、化工、冶金、电力等工程建设领域的各个行业,评定的内容从工程立项到竣工验收形成工程质量的各个工程建设程序和环节,评定和奖励(颁发奖牌和奖状)的单位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企业。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是建设系统以社会力量办奖形式设立的建设行业科学技术奖。设奖机构为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承办机构为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决策机构为建设行业有关单位组成的奖励委员会。作为建设行业科技工作的归口司局,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将对这一奖项进行扶持、规范、协调和指导。
设立“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的目的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提升我国建设行业的综合技术水平。根据国家《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范围为: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中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计算机软件等建设科技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应用国外先进技术与产品;为行业服务的标准、规范、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技基础性成果;与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相关的软科学研究成果;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推广应用并取得显着效益的科技成果;采用新技术、新成果完成的有示范作用的项目等。
推荐项目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权属争议,具备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以实现产业化或有产业化潜力,市场前景好,对行业共性技术有较大带动作用等特点;完成单位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与其它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推荐上报。已获国家或省级科技奖励的不予推荐。
该奖先由各地建设厅科技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和奖励等级建议,再上报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拟授奖项目将在有关刊物和网站上向社会公示。自公示之日起60天内为争议期,以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获奖项目公布后,由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奖状、证书和奖金。
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建筑创新奖”由建设部设立,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实施,日常管理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司负责。设立该奖的目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我国绿色建筑及其技术的健康发展。
“绿色建筑创新奖”分工程类项目奖和技术与产品类项目奖。工程类项目奖包括绿色建筑创新综合奖项目、智能建筑创新专项奖项目和节能建筑创新专项奖项目;技术与产品类项目奖是指应用于绿色建筑工程中具有重大创新、效果突出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绿色建筑创新奖”每两年评审一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的项目申报、初审和上报推荐。在此基础上,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内)组织评审并发布结果。“‘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专家委员会”由绿色建筑领域的技术专家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司局、行业学(协)会人员组成。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在建设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项目获奖后,建设部将以行文形式公布获奖项目,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证书。“绿色建筑创新奖”是一个全新的奖项。它的设立,将推动更多建筑企业向公众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的空间,同时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的“四节一环保”目标,最终构建“人——建筑——自然”三者的和谐统一。
艺术类
这个就不统一说了,差不多有以下奖项:
梅花奖(中国戏曲最高奖)
金钟奖(音乐)
金鹰奖(电视剧)
(以上三类,加上金鸡奖(电影)并列为国家级艺术大奖)
广告类
中国广告长城奖 中国公益广告黄河奖 中国互动网络广告创意奖
中国广告业界创意最高奖项,共进行包括平面、影视、广播、户外四大类,26个单项的评比。评出的年度全场大奖及各类金、银、铜奖及入围奖代表了中国广告行业年度创意制作的最高水平。
中国广告协会学院奖
金犊奖
金鸽奖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算是国家级的吧,在大学里是会加分的)
(太多就不一一介绍了)
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类
优质工程奖
国家优质工程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优质产品奖(简称国家质量奖)的一部分,是工程建设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励。国家优质工程奖是工程建设行业设立最早、规格要求最高、奖牌制式和国家优质产品奖统一的国家级质量奖,评选范围涵盖建筑、铁路、公路、化工、冶金、电力等工程建设领域的各个行业,评定的内容从工程立项到竣工验收形成工程质量的各个工程建设程序和环节,评定和奖励(颁发奖牌和奖状)的单位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企业。
感动中国奖项
等等等等。。。。。
㈥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五届二次全委会以来工作情况的报告
王 泽 九
( 2007 年 2 月 12 日)
各位委员:
现将五届二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关于第九次颁奖工作
第九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颁奖大会,于 2006 年 4 月 3 日与全国地质工作会议一起在北京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颁奖仪式,并为获奖者一一颁奖,会前还接见了获奖者,并与获奖者合影留念。会议由国务院副秘书长张平主持,国土资源部部长、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主任孙文盛宣读了颁奖决定。出席会议的有国土资源部全体党组成员和来自各省 ( 自治区、直辖市) 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中央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地勘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和地学界在京的部分两院院士,以及专家学者代表等 500 余人。
曾培炎副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首先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获奖的同志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国地质工作者表示诚挚的问候。在传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关于地质工作的六点批示后,曾培炎副总理特别强调地质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行性工作,加强地质工作是缓解资源瓶颈制约、提高国内资源供给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保障人民生活、保护生存环境、支持城乡建设,以及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国际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他希望广大地质工作者进一步弘扬优良传统,发扬李四光热爱祖国、追求真理、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精神,再创地质工作新的辉煌。
会议印发了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第九次获奖者简介,扼要介绍了 16 位获奖者的简况及主要科技成就与贡献; 同时,还向与会者发送了 《第八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得者主要科学技术成就与贡献》一书,以资宣传和扩大影响。
二、关于 《章程》的修订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已经 4 次修改、完善。2005 年 9月五届二次全委会议根据国务院颁布的 《基金会管理条例》精神要求再一次进行修改,其主要修改内容是把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和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章程》两者区别开来,使其更加符合 《基金会管理条例》的基本要求 ( 见新章程) 。
三、关于基金会登记工作
国务院 2004 年颁布的 《基金会管理条例》指出: “为了规范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加强管理,要求 “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所形成的基金会,必须向民政部门登记,取得合法地位,才能有序地开展工作。为登记,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1.准备工作
第一,在认真学习 《基金会管理条例》的基础上,以民政部提供的 《基金会章程范本》为蓝本,制定了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章程》共七章 54 条,明确了基金会的性质、宗旨、组织机构、业务范围、基金额度、财产管理等。
第二,组建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理事会,在与地质行业各有关部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建了以孙文盛主任兼理事会名誉理事长,陈毓川院士为理事长,孙枢院士、刘宝和副总经理、李干生副总工程师等为副理事长,王泽九研究员为秘书长和各部门推荐的代表共 15 人组成理事会。
第三,组建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监事会。经与有关各部门协商,组建了以本奖委员会副主任寿嘉华为主任、中石油赵政璋、中石化张洪年、中海油刘旭、国土资源部西安地矿所王香萍为监事的监事会。
以上三项工作已经五届二次全委会通过,并于 2005 年 1 月11 日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待 2000 万元基金 ( 验资款) 筹齐后,即可报民政部办理登记手续。
2.筹措验资情况
《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 “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登记时,必须提供2000 万元基金本金供审核验资。”我们从准备登记工作开始,便为筹措 2000 万元验资款而努力。
第一,追要基金本金。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先后 4 次共募集基金本金 1980.09 万元。从 1996 年起将大部分基金存放到中国科协下属的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开始存入时只有 80 万元,到2002 年增加到 2050 万元 ( 含利息结余滚存) ,资金运作顺利,一年签订一次协议,到期准时按协议支付回报,年获回报 ( 利息) 4% ~ 5%。到 2003 年底,共获得 324.6 余万元 ( 利息) 。2004 年国务院 《基金会管理条例》 公布后,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根据国务院 《基金会管理条例》进行清理整顿,并召开了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七次扩大会议,会上提出:“基金会从1988 年建立后,由于初期管理不严,先后共产生呆坏账 2530 万元,要求由中国科协、各专项基金和追回债权三方共同分担,以弥补其亏损,其中: 中国科协专门拿出 850 万 ~1000万元,各专项基金停发一年存款回报和追讨债款 300 万 ~500 万元。并提出各专项基金可按国务院 《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向民政部申请独立法人或继续留在基金会,来去自由。”对此,我们及时向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阐述了我们不能完全接受这一“决定”的理由和意见,并要求尽快退还我们本金,以便按国务院 《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申请成立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经过两年多的不懈努力,到2006 年底,先后5 次共退还基金 1070 万元,尚有 980 万元仍在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待退。
第二,筹措资金争取早日办理登记。为了合法、有序地开展工作,尽早获得法人资格,合法运作资金,使其依法增加效益,我们参照其他基金会的做法,在有关单位的支持下,积极筹措了近 1000 万元资金,于 2006 年 10 月初将 2000 万元验资款转入民政部指定的银行账户,供其验资。
3.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自 2005 年 1 月 20 日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报民政部申请登记,到 2006 年 10 月 9 日完成 2000 万元基金验资款的筹措后,民政部正式受理。2006 年 10 月底,民政部审查通过,随即上报国务院审批。2007 年 1 月 18 日获悉国务院两位副总理已批示,1 月25 日民政部通知我们国务院批件已到民政部,由民政部按程序办理各种批复手续。
四、基金收支情况
1.集资收入
从 1986 年筹建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开始,到 2004 年,先后募集资金 4 次,共募集 1980.09 万元。其中:
1989 年以前集资 65.9 万元;
1997 年第二届委员会进行第二次集资 130 万元;
1999 年第三届委员会进行第三次集资 761 万元;
2001 年第四届委员会进行第四次集资 1024 万元。
2.利息收入,共计 490.1 万元
( 1) 1989 ~ 1996 年,本金存入银行获利息 58.82 余万元。
( 2) 1997 ~ 2004 年,银行降息,为了保证奖金强度和基金本金安全,经委员会讨论决定,存入中国科协发展基金会代为运作; 获息 324.6 余万元。
( 3) 2005 ~2006 年,国务院颁布《基金会管理条例》后,中国科技发展基金进行清理整顿,并自 2005 年开始退还各专项基金的基金款,办公室将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陆续退还的部分本金,按《基金会管理条例》开始独立运作,至2006 年底共获回报106.68 余万元。
3.费用支出
( 1) 奖金: 颁奖 9 次,其中 126 人获奖金,计支出 207.2 万元。
( 2) 制作费: 奖章、证书先后 3 次,共支出 9.5 万元。
( 3) 出版费: 出版 “获奖者成就”文集共 9 集 28.3 万元。
( 4) 评奖活动: 包括初评、专家评、委员会终评及颁奖,共支出 34.8 万元。
( 5) 颁奖会: 15.8 万元。
( 6) 办公等行政开支,包括办公用品、劳务费、差旅费共支出 26.76 万元。
以上总计支出 322.36 万元。
4.现有存款
现有存款为前述总收入减掉总支出,到 2006 年底,即现有存款共 2148.4 余万元,其中:
第一笔 980 万元,仍在中国科协发展基金会;
第二笔 850 万元,用于向民政部登记验资;
第三笔 300 万元,投资 100 万,合同借款 200 万;
第四笔约 18.94 余万元,作为流动资金存入工商银行。
五、2007 年几项主要工作
1.2007 年是第十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评奖年,评奖活动是本年度工作的重点
( 1) 于 2007 年 1 月底前布置评奖工作。已召开各部门联络员会议,同时在网上和报纸上发布评奖通知。
( 2) 组织好申报、提名和推荐工作。该项工作通过联络员会议,已布置由地质工作各主管部门负责。办公室负责随时解决申报中的问题,同时加强与各部门联络员的联系,协助做好各部门的推荐工作,并要求各部门将推荐材料于 6 月底前报送到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 3) 把好申报材料初审关,向专家组及委员会提供必要的评审材料。
( 4) 7 月 ~ 8 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审,搞好初评工作。
( 5) 9 月,委员会召开五届四次会议进行终评,完成评奖决定。
( 6) 暂定于 10 月 26 日李四光诞辰日召开第十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颁奖大会,进行颁奖。
2.编辑出版第九次获奖者成就文集
2007 年 4 月底拿出初稿,5 月初送交出版社,9 月中旬正式出版,提供第十次颁奖大会交流。
3.继续向科协基金会讨回本金
争取尽早收回存放的 980 万元本金,并尽力要回 2004 年至今的应得回报。
4.搞好基金会建设
( 1) 按章程要求建立完善基金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有关制度。
( 2) 法人证书待民政部批准后及时召开基金会的理事会、监事会并制定相关制度。
( 3) 运作好资金,争取有较大收益。
( 4) 按照国务院 《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新一轮捐资工作。
㈦ 中国一共有几个委分别是哪些发改委,纪检委这种。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方案,现将国务院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监察部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教育部对外保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保留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环境保护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三、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国务院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旅游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 五、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与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六、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地震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参考: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
㈧ 国土资源部科技奖励情况
按照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通知要求,在组织各有关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审查和评选,确定我部推荐2001年度国家科技奖评选的项目,同时对被推荐的项目统一组织试答辩,为我部科技成果获得2001年度的国家科技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1年我部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表13)。为了让读者较系统了解我部获国家科技奖情况,这里列出了我部2000年获奖项目(表14)。
表132001年国土资源部科技成果获国家科技奖情况
表15第七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奖情况
㈨ 中国总共有哪些奖
你上这里来看吧
奖太多了
不可能一个一个都给你搬家搬过来
我就给你搬几个例子
http://wikipedia.cnblog.org/wiki/Category:%E7%8D%8E%E9%A0%85
国家科学技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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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科学技术方面设立的国家级的奖励。奖励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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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包括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共五大奖项。
奖项的全称是:
*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1999年开始设立,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主要奖励在当代科学技术做出特别大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给予获奖者5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 国家自然科学奖;
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公民。
* 国家技术发明奖;
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公民。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这个奖项授予那些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华裔科学家杨振宁就曾经得到此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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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委员会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是对奖励进行评选的机构,设立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委员等职位,一般主任委员,秘书长各一名,副主任委员两名,另外有委员若干名。委员会成员主要是中国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及各知名大学的专家学者。
奖励委员会领导下设的五个奖励评审机构,对奖励颁发的全过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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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机构
取自"http://wikipedia.cnblog.org/wiki/%E5%9B%BD%E5%AE%B6%E7%A7%91%E5%AD%A6%E6%8A%80%E6%9C%AF%E5%A5%96"
页面分类: 科学 | 奖项
中国电视金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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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鹰电视奖”简称“金鹰奖”,是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文联)和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视协)主办的每年一度的中国大陆地区电视类艺术综合奖,其前身为“《大众电视》金鹰奖”,属于中国大陆国家级的唯一以观众投票为主评选产生的电视艺术大奖。首届“金鹰奖” 在1983年于昆明产生,至2004年共举行22届。自2000年“第十八届中国金鹰电视奖”开始,由“湖南电广传媒”(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买断承办权,由之前的每年一次的“金鹰电视奖颁奖晚会”上升为期三天“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长沙为永久举办地。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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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历史
* 2 简介
o 2.1 参评条件和申报办法
o 2.2 奖项
o 2.3 评选
o 2.4 作弊处罚
* 3 主要最佳奖项
* 4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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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金鹰奖”由浙江《大众电视》杂志社1983年发起创办,发起人为时任浙江电视台台长的林辰夫。由于当时电影有《大众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和《大众电视》是姊妹娱乐杂志,当时电视剧已有“飞天奖”,但由专家评审。而《大众电视》由浙江电视台主办、发行量超过百万份,创立一项完全由读者投票决定的电视剧奖项,作为一个大众文化的电视,创作者通过读者和观众评审可以知道观众的喜好而更有利于电视的群众基础。其时在中国大陆,电视剧还刚刚起步,电视的影响还永远不及电影,发起人林辰夫取名“金鹰”,希望选择“鹰”的形象能够在将来电视剧的发展能有一个大突破。
首届金鹰奖于1983年在昆明举行,共有9大类奖项,但作为第一个带有民间性的评奖活动受到了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当时中央电视台以及各省电视台的导演、编剧均如期到场,当时演艺界有关牧村、郑绪岚、王洁实等当时众多的知名歌唱演员前往参加演艺活动,奖品即一个奖杯,之后演变为一位女性手中高举一只展翅雄鹰的形象。
自1996年第15届起由中国文联和中国视协共同主办,更名为“中国电视金鹰奖”;评奖的形式采取专家推荐和观众参与相结合,投票方式由以往信函提升为信函、网络和手机短信等多种手段,具备更广泛的群众基础,成为全国性电视艺术综合奖。
2000年第十八届金鹰奖开始,“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买断“金鹰奖”的承办权,“金鹰奖”的形式发生了深刻变化,由过去由各个城市举办仅有的一场晚会演化为为期3到5天的“电视艺术节”,同时长沙成为金鹰奖的永久承办地。运行和内容上通过电视艺术和各种文艺表演结合国内顶级企业和世界着名企业赞助实现了完全的商业运作,成为包括电视、演艺界和文化名人和电视观众的大联欢,另外举行电视精英论坛和理论探讨和境内外电视产品的交易。据统计,2000年首届金鹰艺术节期间,正式来长沙的代表5千人次,非正式代表1 余人,现场观众超过了15万次,旺盛的人气大大地刺激了了湖南省特别是长沙的旅游观光、购物、娱乐等其它消费业。按照国际上的经验,旅游每收入1美元,可带动第三产业收入43美元,综合直接产出59美元。照此估算,仅首届金鹰节就已为长沙第三产业带来直接经济收入3亿元人民币。
到2003年第21届“金鹰奖”为止共有510件电视作品荣获中国电视金鹰奖,共有336人荣获中国电视金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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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根据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2000年2月12日颁布的金鹰奖章程的规定,“金鹰奖”作为电视艺术综合奖,划分为电视剧、电视文艺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美术片和电视广告片五大门类,在每个门类中分设若干作品奖和单项奖;所有作品奖和单项奖中的电视剧男主角、女主角、男配角、女配角及电视剧歌曲奖,均由观众投票直接产生;其它单项奖由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在观众投票选出的获奖作品中评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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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条件和申报办法
* 条件:作品为大陆地区经过批准设立的电视制作单位制作,并于上年4月16日至本年4月15日期间在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完整播出;单项奖参赛人员必须为大陆籍;
* 推荐方式:由大陆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级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各分会、军队则由总政宣传部艺术局、中直和中央国家机关系统的电视制作单位可直接向中国电视金鹰奖办公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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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金鹰奖”作品奖分为“最佳奖”和“优秀奖”。获奖作品在同一奖项中获票数最高,同时不低于选票总数的10%者,为该奖项“最佳奖”(最高票数相同的作品可并列“最佳奖”,票数均不足选票总数的10%则该项“最佳奖”空缺),其它获奖作品为该奖项“优秀奖”。单项奖中电视剧男主角、女主角、男配角、女配角和电视剧歌曲得票数前三名者为“观众最喜爱奖”,其它单项奖为“最佳奖”。“金鹰奖”在每届《金鹰奖实施细则》作出规定,根据参评作品数量和初评产生的作品数量可由组委会作个别适当调整。
* 电视剧类(含长篇、中短篇、儿童、戏曲、合拍电视剧)
o 作品奖
+ 长篇电视剧(9集以上,含9集)
+ 中短篇电视剧(8集以下,含8集)
o 单项奖
+ 电视剧编剧(含改编)、导演、摄像、照明、剪辑、美术(含服装、化妆、道具)、音乐、录音。
+ 电视剧男主角、女主角、男配角、女配角,电视剧歌曲。
* 电视文艺节目类
o 作品奖
+ 电视文艺节目(含综合电视文艺、电视专题文艺、电视文学专题节目)
+ 音乐电视节目
o 单项奖
+ 电视文艺节目导演、摄像、美术、照明、录音,音乐电视创意。
* 电视纪录片类
o 作品奖
+ 电视纪录片
o 单项奖
+ 电视纪录片编导、摄像、录音。
* 电视美术片类(含电视动画片、人偶片、木偶片等)
o 作品奖
+ 电视美术片
o 单项奖
+ 电视美术片编剧(含改编)、导演、形象设计、音乐。
* 电视广告片类(含电视公益广告、形象广告、商业广告)
o 作品奖
+ 电视广告片
o 单项奖
+ 电视广告片创意、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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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
* 初评:首先是按照程序向组委会的“初评委员会”推选后进行初评遴选,由“初评委员会”以评委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供观众投票的候选作品和电视剧男女主配角及歌曲的名单;之后候选名单经中国视协审核、中国文联审批后,由组委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 投票方式:对发布的候选名单由社会公众投票,投票方式包括信函投票、电话投票、计算机网络投票,观众只能任选一种投票方式参加评选。每位观众限投一票;
o 采用信函投票方式者,每件信封只能投寄一票;
o 自2000年首届金鹰节开始,投票者必须填写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也是获取每届金鹰奖“观众大奖”的唯一凭证;由于设立高额观众投票大奖,有利于遏制投票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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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弊处罚
对作弊的参赛单位和个人取消本届参评资格,且不准参加后两届金鹰奖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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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最佳奖项
* 最佳长篇电视剧
* 最佳中篇电视剧
* 最佳短篇电视剧
* 最佳综合电视文艺节目
* 最佳音乐电视节目
* 最佳专题电视文艺节目
* 最佳长篇电视纪录片
* 最佳短篇电视纪录片
* 最佳电视广告片
* 最佳电视节目主持人
* 最佳表演艺术演员
* 最具人气男、女演员
* 观众喜爱男、女演员
* 最佳电视剧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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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 金鹰奖官方网站
* 金鹰节官方专题·新浪
取自"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5%9B%BD%E7%94%B5%E8%A7%86%E9%87%91%E9%B9%B0%E5%A5%96"
页面分类: 中国电视 | 长沙
茅盾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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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盾文学奖是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长篇小说奖,是中国文学界最高荣誉奖之一。首届茅盾文学奖于1982年颁发。
北京茅盾故居的茅盾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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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茅盾故居的茅盾头像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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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设立背景
* 2 评选条例
* 3 历届茅盾文学奖得主与获奖作品
* 4 参见
* 5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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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背景
设立此奖为中国着名作家茅盾先生的遗愿,主要为鼓励长篇小说的创作,茅盾先生也为此捐款2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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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条例
根据评选条例,由中国籍作家创作的、在中国大陆公开发表与出版的13万字以上的作品,均可参评。
之后,由中国作家协会筹组评委会进行两轮无记名投票选举,获奖作品必须获得2/3以上选票才可当选,因秉持宁缺毋滥原则,每届获奖作品数额在3至5部不等。
设立初期每三年评选一届,现在改为每四年评选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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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茅盾文学奖得主与获奖作品
* 第一届,1982年
o 魏巍《东方》
o 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
o 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
o 莫应丰《将军吟》
o 李国文《冬天里的春天》
o 古华《芙蓉镇》
* 第二届,1985年
o 张洁《沉重的翅膀》
o 刘心武《钟鼓楼》
o 李准《黄河东流去》(上、下)
* 第三届,1988年
o 路遥《平凡的世界》
o 凌力《少年天子》
o 孙力,余小惠《都市风流》
o 刘白羽《第二个太阳》
o 霍达《穆斯林的葬礼》
o 本届荣誉奖
+ 肖克《浴血罗霄》
+ 徐兴亚《金瓯缺》
* 第四届,1998年
o 陈忠实《白鹿原》(修订本)
o 王火《战争和人》(一、二、三、四部)
o 刘斯奋《白门柳》(一、二部)
o 刘玉民《骚动之秋》
* 第五届,2000年,11月11日在茅盾故乡浙江省桐乡市举行颁奖大会
o 阿来《尘埃落定》
o 王安忆《长恨歌》
o 张平《抉择》
o 王旭烽《茶人三部曲》
* 第六届,2005年4月11日揭晓
o 熊召政 《张居正》
o 张洁《无字》
o 徐贵祥《历史的天空》
o 柳建伟《英雄时代》
o 宗璞《东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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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其他中国文学奖
* 鲁迅文学奖 - 中、短篇小说、报告文学、诗歌、散文、杂文、文学理论,评论作品, 翻译
* 冯牧文学奖
* 儿童文学奖
各国文学奖
* 诺贝尔文学奖 - 环球
* 普利策奖 -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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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 新浪读书频道关于第六界茅盾文学奖的报道
* 茅盾文学奖评奖条例
取自"http://wikipedia.cnblog.org/wiki/%E8%8C%85%E7%9B%BE%E6%96%87%E5%AD%A6%E5%A5%96"
Category: 文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