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水资源税怎么申报
一、征收对象及计算公式: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7〕42号,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江、河、湖泊(含水库)等水资源)、地下水(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种形式的水资源,地热、矿泉水暂不纳入水资源税征税范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
一般企业水资源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即墨地区一般企业地下水为1.5元/立方米,地表水为0.4元/立方米)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
纳税人超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计划(定额)取用水量,按以下规定征收水资源税:(一)超计划(定额)10%以内(含)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倍征收。(二)超计划(定额)10%—30%(含)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5倍征收。(三)超计划(定额)30%以上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
二、申报流程
1、申报网址:企业应在“省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将本期的实际取水量上报,经审核通过后生成《水量核定书》。
企业上报信息后,水利部门对上报的用水量信息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予以驳回重新申报或是做出异常情况说明,例如用水量突然比计划用水量减少情况,水利部门肯能上门实地核查取用水情况。审核无误的予以通过,生成《水量核定书》。地税局根据水利部门传递的《水量核定书》征收水资源税。
㈡ 水资源税征收标准
法律分析:
水资源税征收标准:
按不同取用水性质实行差别税额。
地下水税额>地表水税额;
超采区地下水税额>非超采区地下水税额;
严重超采地区的地下水税额>非超采地区地下水税额;
对超计划或超定额用水加征1~3倍,对特种行业从高征税,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农村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从低征税。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取用水、采矿和工程建设疏干排水: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应纳税额=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
对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地下水水资源税根据当地地下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率,合理提高征收标准。征收水资源税的,停止征收水资源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三条 资源税按照《税目税率表》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
《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可以选择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的,具体计征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资源产品(以下称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实行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应税产品为矿产品的,包括原矿和选矿产品。
第四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衍生问题:
免征资源税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资源税:
(一)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
(二)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资源税:
(一)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二十资源税;
(二)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三)稠油、高凝油减征百分之四十资源税;
(四)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
(一)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
(二)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
㈢ 水资源税中 热电联产企业如何计算取水量
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即墨地区一般企业地下水为1.5元/立方米,地表水为0.4元/立方米)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
纳税人超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计划(定额)取用水量,按以下规定征收水资源税:(一)超计划(定额)10%以内(含)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倍征收。(二)超计划(定额)10%—30%(含)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5倍征收。(三)超计划(定额)30%以上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
㈣ 水资源税怎么计算
一、正面回答
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除规定的情形外,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实际取用水量应当考虑合理损耗因素。疏干排水的实际取用水量按照排水量确定。疏干排水是指在采矿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破坏地下水层、发生地下涌水的活动。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
二、分析
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取用水,是指火力发电企业从江河、湖泊含水库等水源取水,并对机组冷却后将水直接排入水源的取用水方式。火力发电循环式冷却取用水,是指火力发电企业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地下等水源取水并引入自建冷却水塔,对机组冷却后返回冷却水塔循环利用的取用水方式。
三、资源税的税目有哪些
我国征收资源税的税目主要有原油、煤炭、天然气、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这七个税目覆盖了大部分已知的矿产资源,但仍有许多自然资源未包括在内,如水资源、黄金、地热资源、森林资源等。
㈤ 水资源费改税如何试点
在河北省试点水资源税改革一年多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日前联合发文,宣布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12月1日起,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9省(区、市)也将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用税收杠杆抑制不合理用水行为。
管水更“严” 监管收费更加精准
记者从河北省地税局了解到,河北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一年多来,初步形成了以“水利核准、纳税申报、地税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为主要特色的“税收共治”水资源税征管新模式。
全面掌握水资源税税源、完善纳税人信息是加强水资源税征管的基础和保障。对此,河北地税联合水利部门组织了全省取用水情况拉网式摸底调查,全面摸清取用水户底数,核实水源类型、许可水量、取水设施等信息,实现了部门信息同步和共享。
“以前要到水务部门去领用水量核定书,水务部门盖章确认后,再到地税部门办税。现在有了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可在网上确认取水量,直接申报缴纳税款。”河北诚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智群申说。
针对取水计量设备老化、取水量核定不准确、数据传递滞后、无法实时有效监控等问题,征税部门探索推行水资源远程监控精准计量并逐步在全省推广。“重点纳税户安装水资源计量远程监控系统后,减少了人工抄表出现的误差、杜绝了企业偷用水现象,实现了用水量数据的及时、稳定、精准计量。”唐山港隆服装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李丽梅说:“每月取用了多少水一目了然,远程监控设备让水资源税真正成为了‘明白税’。”
深化税改仍需理顺机制完善细则
专家表示,从河北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成效来看,基本达到了征收水资源税的初衷。与收费相比,税收刚性作用发挥明显,抑制了地下水超采,耗水大户节水举措明显增强。试点还探索出“税收共治”新型管理模式,提升了水资源管理水平,为国家扩大试点范围积累了经验。
针对水资源税试点扩围,河北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原院长古建芹教授等认为,从长期来看,要时刻注意水资源税的功能定位不是为取得税收收入,而是监督管理水资源,促进水资源保护和使用。下一步,应对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水如何实现科学合理高效加以引导,考虑将其用水结构再细分,制定相应条款,引导全民增强节水意识。
一些基层税务、水利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水资源费改税涉及税务、财政、水利等多个部门以及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责任划分。此外,征管部门的技术配置要到位,取水计量还需加快实现标准化。
节约用水。
㈥ 水资源税申报的时候多缴税了,怎么办
水资源水生闹的时候多缴纳了,那也没关系,多缴纳的部分可以转到下月,下月就不会缴纳了
㈦ 多个取水口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报水资源税
一、水资源税源信息采集
菜单: 我要办税->申报纳税->水资源税源信息采集
操作: 进入操作页面,如纳税人已存在有效的水资源水资源税税源登信息,
电子税务局水资源税采集与申报流程
18-05-15 会计全解读 + 关注献花(0) 收藏
一、水资源税源信息采集
菜单: 我要办税->申报纳税->水资源税源信息采集
操作: 进入操作页面,如纳税人已存在有效的水资源水资源税税源登信息,提示下图:
可以通过选择“水资源税源编号”,修改后,提交。
当不选择“水资源税源编号”,其内容为空时,为新增税源登记,提交后,系统将新增税源登记信息,如下图
二、水资源税申报
(一)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A
使用范围: 用于除城镇公共供水、农业、特殊用水类别以外的纳税人填报。
菜单: 我要办税->申报纳税->申报表申报及缴款->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A
操作:
1、选择水资源编号;
2、如有减免表信息,请在“减免表信息”录入相关减免信息;
3、在“税款申报”录入相关涉税数据;
4、保存数据或直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