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师,你好!一般纳税人销售河沙的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销售河沙的税率是13% 简易征收是3%
㈡ 砂石资源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最新资源税法的规定,砂石资源税的税率范围:
对于砂石资源税每个省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设置税率,各省略有不同:
广东省
砂石及相关矿种全部从价计征。
税率: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4%;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7%,选矿适用税率5%;
凝灰岩、辉绿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4%。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5%;
石灰岩对自动和连续加工成非应税产品实行从量计征2.5元/吨;其他情形从价计征6%。
花岗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凝灰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5%,
砂石原矿与选矿适用税率4%;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4.5%;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5元/吨,选矿适用税率5.5元/吨;
白云岩、辉绿岩、玄武岩、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3.5%;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3%;自用或者连续加工成非应税产品的从量计征,按每吨2元征收。
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1%;
凝灰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1.5%;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8%,选矿适用税率4%。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4%;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4.8%;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2.5%,选矿适用税率2%;
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1%;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4.4%。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5%;
辉绿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3%;
砂石、砂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5%。
砂石原矿、选矿适用税率2%;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5.5%;
凝灰岩、玄武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砂石原矿、选矿适用税率5元/吨;
石灰岩原矿、选矿适用税率10元/吨;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8%,选矿适用税率2.5%;
玄武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8%,选矿适用税率4%;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8%,选矿适用税率3%。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3.5元/吨,选矿适用税率3.5元/吨;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3.5元/吨,选矿适用税率3.5元/吨;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3%;
白云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4%;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2%。
砂石原矿、选矿适用税率2元/吨;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5%;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10%,选矿适用税率9%;
凝灰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5%;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6%。
砂石、辉绿岩、玄武岩、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砂石税目仅指天然砂);
石灰岩对外销售,原矿6%、选矿5.5%;自采自用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3.5元/吨;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4%;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1.7元/吨,选矿适用税率1.7元/吨;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2.5元/吨,选矿适用税率2.5元/吨;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2%;
辉绿岩、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5.5%;
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2.5%,选矿适用税率2.5%;
砂石、辉绿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花岗岩、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1.5%。
砂石原矿与选矿适用税率2元/立方米;
石灰岩原矿与选矿适用税率3元/吨;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2.5%;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4%;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2.5%,选矿适用税率2%;
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5%;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5.5%;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9%,选矿适用税率9%;
花岗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10%,选矿适用税率10%。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1元/立方米,选矿适用税率1元/立方米;
凝灰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4%;
花岗岩、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6%;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2元/吨,选矿适用税率4元/吨;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3元/立方米,选矿适用税率3元/立方米;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6%;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4%;
玄武岩、砂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2.5%,选矿适用税率2.5%。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2元/立方米,选矿适用税率2元/立方米;
花岗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8%,选矿适用税率8%;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10%,选矿适用税率7%;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1%,选矿适用税率1%;
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7%,选矿适用税率7%。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自用和加工成非应税产品的按每吨3元征收。
砂石原矿或选矿适用税率2元/立方米或1.4元/吨;
石灰岩原矿或选矿适用税率3元/吨;
白云岩原矿或选矿适用税率2%;
玄武岩原矿或选矿适用税率2%;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3%。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4.5%,选矿适用税率4.5%;
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1%,选矿适用税率1%;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6%;
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2%,选矿适用税率2%;
花岗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3%。
砂石、凝灰岩、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5%;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6%。
石灰岩自用和连续加工成非应税产品从量计征2元/吨,其余按原矿6%、选矿6%征收。
砂石自用和连续加工成非应税产品从量计征1元/吨,其余按原矿2%、选矿2%征收。
花岗岩、白云岩、辉绿岩、玄武岩、凝灰岩原矿、选矿适用税率2%;
砂石原矿、选矿适用税率2元/立方米;
石灰岩原矿、选矿适用税率2元/吨;
凝灰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4%,选矿适用税率3%。
砂石、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4.5%,选矿适用税率3.5%;
花岗岩、辉绿岩、白云岩、凝灰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4.5%;
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砂石原矿与选矿适用税率2元/吨;
石灰岩原矿与选矿适用税率6%;
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3.5%,选矿适用税率3%;
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广西壮族自治区
砂石实行从价计征。石灰岩属于自用和连续加工成非资源税应税产品情形的,实行从量计征;属于其他情形的,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海南省
砂石税目从价计征。
税率:
浙江省
砂石等矿种从价计征,砂石自用和连续加工非应税产品的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江西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湖南省
石灰岩、砂石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湖北省
砂石、石灰岩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河北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河南省
石灰岩、砂石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山东省
砂石税目采用从量计征。
税率:
安徽省
砂石、对外销售的石灰岩实行从价计征,自采自用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的石灰岩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山西省
石灰岩、砂石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福建省
砂石税目从价计征。
税率:
陕西省
砂石、石灰岩应税矿产品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内蒙古自治区
石灰岩、砂石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黑龙江省
砂石实行从量计征,石灰岩从价计征。
税率:
吉林省
砂石、石灰石从量计征,其他矿种从价计征。
税率:
辽宁省
砂石税目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云南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价计征与从量计征相结合。
税率:
贵州省
石灰岩、砂石税目实行从量计征,其他税目从价计征。
税率:
四川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重庆市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甘肃省
石灰岩、其他粘土、砂石实行从量计征和从价计征相结合的方式。
税率:
青海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江苏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宁夏回族自治区
砂石实行从量计征。
税率:
㈢ 湖北省河沙资源税率多少
湖北省河沙资源税率为0.5—5元/吨或立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 ):2016年5月9日 粘土、砂石 每吨或立方米0.1元-5元
㈣ 有谁知道在河床上采砂要不要交资源税、税率多少。谢了
无需缴纳资源税。
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资源税的特点:1、只对特定资源征税;2、具有收益税性质;3、具有级差收入税的特点;4、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一、资源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 。
二、资源税的征收范围
应当征收资源税的矿产品和盐共有七类: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
三、资源税的税额
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
税 目 税 额 幅 度
一、原油
8—30元/吨
二、天然气
2—15元/千立方米
三、煤炭
0.3—5元/吨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0.5—20元/吨或者立方米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
2—30元/吨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
0.4—30元/吨
七、盐
固体盐
液体盐
10—60元/吨
2—10元/吨
四、资源税的税额计算
1、纳税人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销售的,其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2、纳税人将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自用或捐赠的,其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自用数量或捐赠数量×单位税额
3、收购未完税产品,于收购环节代扣代缴资源税,其计算公式:
应代扣代缴资源税=收购数量×单位税额
五、资源税的纳税期限
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 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一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 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六、资源税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七、资源税的减免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㈤ 资源税的税率是多少
“一部分纳税人”是指在财政部规定的《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适用的税额,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表中确定的邻近矿山的税额标准,在浮动30%的幅度内核定。为确保不同的应税品目都能能执行其相应的规定税额,如果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的应税产品,未按规定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从高确定其适用税额。
现行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规定如下:
资源税(1)原油8.00~30.00元/吨
(2)天然气2.00~15.00元/吨
(3)煤炭0.30~5.00元/吨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0.50~20.00元/吨
(5)黑色金属矿原矿2.00~30.00元/吨
(6)有色金属矿原矿0.40~30.00元/吨
(7)盐:固体盐10.00~60.00元/吨
液体盐2.00~10.00元/吨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资源税的税收优惠
资源税的减税、免税规定主要有: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三)铁矿石资源减按80%征收资源税。(新增)
(四)尾矿再利用的,不再征收资源税。(新增)
(五)从2007年1月1日起,对地面抽采煤矿瓦斯暂不征收资源税。
(六)自2010年6月1日起,纳税人在新疆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自用于连续生产原油、天然气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依照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三类减免税项目:1.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2.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3.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㈥ 资源税征收范围,税目,税率是多少
征收范围
矿产品,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金属矿产品和其他非金属矿产品等。
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 税目和税率 (1)原油8一30元/吨 (2)天然气2-15元/千立方米 (3)煤炭0.3一5元/吨 (4)其他非金属矿原0.5-20元/吨或者立方米 (5)黑色金属矿原矿2一30元/吨 (6)有色金属矿原矿0.4-30元/吨 (7)盐固体盐10一60元/吨液体盐2一10元/吨
(6)陕西省河沙的资源税是多少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简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
第二条 资源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及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税目、税额幅度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额,由财政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纳税人所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资源状况,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第四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
第五条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第六条 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一)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第八条 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课税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课税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
第九条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第十条 资源税由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一条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第十二条 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决定。
第十三条 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一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
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纳税人以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资源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财政部制定。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同时废止。
㈦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税率是多少
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即按照固定税额从量征收。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一、原油 8-30元/吨
二、天然气 2-15元/千立方米
三、煤炭 0.3-5元/吨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0.5-20元/吨或者立方米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 2-30元/吨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 0.4-30元/吨
七、盐
固体盐 10-60元/吨
液体盐 2-10元/吨
国家为了发挥资源税调节资源级差收入的功能,在确定资源税税额时,根据资源贮存状况、开采条件、资源优劣、地理位置等客观存在的差别而产生的资源级差收入,实施差别税额进行调节。
资源条件好的,税额高一些;资源条件差的,税额低一些。所以各个地方的资源税税率是不一样的,是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㈧ 河沙石子资源税税率
法律分析:对于砂石资源税每个省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设置税率,各省略有不同:砂石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4%;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7%,选矿适用税率5%;凝灰岩、辉绿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5.5%,选矿适用税率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