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MBO的优点、不足及其在中国的现状
MBO方式及其利弊
MBO(Management Buy-outs,MBO)是指公司的管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换及其他产权交易手段收购本公司的行为。通过对目标公司的资产或股权的收购,管理层获得公司的控制权,公司的治理结构因产权结构的变革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一个公司实施MBO,公司内部控制权会由分散走向集中,监督机制会由外部监督变为内部监督,由股权监督变为债权监督和经理层自我监督,激励机制由薪酬激励变为控制权和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杠杆并购方式,它于上世纪70年代出现在 英、美等西方国家,并在80年代逐渐发展完善。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在90 年代大规模推行民营化运动时,MBO成为这些国家推进经济转型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公开讨论MBO及其应用,大约是从1998年开始的,到现在真正"浮出水面" 大约用了5年的时间。我国MBO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后期,当时国内曾经激烈地讨论过一些民营企业(如四通集团等 )的产权归属问题,酝酿的基本解决方案就是创业者个人或核心层持大股,十分类似于MBO。到20世纪 90年代初期,国有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和集体企业在改制中自发地出现了出售企业的现象,但由于收购企业的是企业的全体职工,类似国外以雇员持股计划(ESOP)为核心的员工收购(EBO),因此没有称作MBO,而是称为股份合作制。后来,股份合作制的弊端逐渐暴露,同时在国有股减持的背景下悄然兴起的。一段时间以来,作为国有企业改制的重要理论问题之一,学界对M BO问题倾注了相当多的关注和研究,也有过深入系统地论述具体来说MBO方式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点:第一,通过MBO能够有效降低企业代理成本,使所有者和经营者身份的合一,能够更有效的激励管理者,从根本上提高管理者的积极性。第二,MBO为管理层提供了充分的决策权,同时还能促进其自我约束,因此会有利于目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提高。但是MBO方式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1、不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容易引起股东与代理人的角色错位,造成新的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合一,并由此引发更严重的代理风险和管理层道德风险,与现代企业制度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相违背。2、管理层收购的交易过程的社会公正性、公平性问题,尤其是对于国有股权向自然人转让这一全民资产个人化过程的敏感问题,很可能出现国有或者集体财产流入个人手中,同时引发大量的违法和腐败现象。 3、管理层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益、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目前我国法律和市场机制的不完善,特别是国有企业存在严重的所有者缺位和内部人控制问题,同时来自法律、社会、中小股东的监督力量薄弱,投机思想盛行,这都给MBO在中国的推广带来巨大的风险。所以很多的学者都提出中国目前的环境还不适合推广MBO。
现在部分学者过分宣传MBO的积极作用,认为M BO是一个产权明晰的过程,也是一个确定利益分配格局的过程,这是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必须经历的发展阶段。MBO从客观上改变了国有资产运转不良的局面,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率。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也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能力,使国有企业迅速摆脱了困境。
实际上,由于多年来国有产权的主体不清晰以及出资人处于虚置地位使国有产权在收购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多是被动接受管理层的收购要约,在交易的过程中也没有形成充分的价格竞争,难以真实反映国有产权的价值,同时企业的实际控制者不仅对国有产权的代表人有着巨大的影响力,还可以利用掌握企业充分信息的优势左右国有产权的出售、价格,甚至自买自卖。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国有企业来说M BO成为侵占产权不清的国有资产的方便之门,所以说,如果MBO真正实现了产权清晰,那么是把原属于国家的、集体的、个人的混合产权、不明朗的产权个人化了,所以产权清晰了;同样,这个利益分配格局的确定过程也是是管理层的利益得到确立的过程。虽然我国在改革过程中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但是提高效率却不能以窃取全民或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为前提条件,也不能在刺激精英工作效率的同时以伤害普通劳动者的权益为代价。正是基于以上方面的考虑,并经过实践研究,郎咸平教授相继质疑格林柯尔、海尔和TCL等企业,提出了MBO很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在学术界引起了轩然大波。
笔者认为,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发展水平下,还不宜在国有企业推广MBO。首先,在管理层收购的过程中,如何确定企业资产的价值是实施MBO的一个主要障碍。由于管理层收购的是自己管理的企业,这很容易造成买卖双方在信息上的不对称从而导致价格由买方市场决定,这就很容易低估企业资产的实际价值,对于企业来说,损害出资人利益。其次,MBO过程中,管理层收购的资金来源于何处?仅仅凭借管理层工资收入的积累是达不到收购企业所需要的资金的,那么收购企业最常用的两条途径就是通过融资的方式来筹集收购所需的资金。就目前来说我国合法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三种:一是银行贷款,但是我国银行《贷款通则》规定,从金融机构取得的贷款,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同时法律还禁止个人以股票作为质押向银行贷款收购股权,从而我国的金融体制使得管理层收购或职工持股从银行融资的可能性非常小;二是信托融资,《信托法》公布后,虽说MBO又多了一个信托融资渠道,但由于制度设计比银行融资繁杂,使用者不多;三是通过风险基金融资,但是风险基金介入MBO目的是要与管理层分享MBO利益的,具有投机性,所以不受企业家的青睐。管理者为了在实践上解决收购资金问题,就必须在理论上寻找新的途径。于是支持MBO的管理人员在没有资金收购企业的情况下搬出了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企业家的管理才能对一个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作用,是一种人力资本,既然人力资本也是一种资本,那么就应该或多或少的取得企业的产权,也可以通过企业家管理才能这种人力资本充当物质资本进行收购。实际上,这种观点存在着逻辑上的错误,是在没有真正弄清楚人力资本的内涵的情况下想用人力资本理论的外衣掩盖MBO之事实。
2、人力资本理论与MBO的关系
着名的古典学派代表亚当·斯密(Adam Smith)首先注意到人力资本问题,在其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中,就提出了初步的人力资本概念。他提出劳动力是经济进步的主要力量,全体国民后天取得的有用能力,都应被视为资本的一部分。工人的工作效率增加,可减少劳动力耗费,其花费成本可以由增加的利润加以补偿。因而,人力资本投资可以由私人出于追求利益的投资行为来完成。他建议由国家"推动、鼓励,甚至强制全本国民接受最基本的教育。"这可以说是人力资本方面的萌芽。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继承了亚当·斯密把受过教育的人比作高价机器的见解,并把教育支出视为一种十分有利可图的投资。他将人的能力分为"通用能力"(General Ability)和"特殊能力"(Specialized Ability)两种。而着名的经济学家马歇尔则强调人力资本投资的长期性和家族、政府的作用,并且将"替代原理"用于说明对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投资的选择(人力与机器的替代)等方面。马歇尔一方面认真地研究教育的经济价值,主张把"教育作为国家投资",教育投资可以带来巨额利润,但他又认为人是不可买卖的,因而拒绝"人力资本"这一概念。斯密把教育费用视为"固定资本"的见解和马歇尔把教育费用视为"投资"的观点,可以说是当代西方教育经济学中"人力资本"理论的渊源。1935年美国经济学沃尔什发表了《人力资本观》一文,在这篇文章中,他第一次提出了"人力资本"这样一个概念,第一次计算了教育投资的经济收益。此后,舒尔茨、丹尼森、明塞尔、贝克尔等人不断深入研究人力资本,使人力资本理论逐渐系统化,并为世人所接受。尤其是20世纪中叶,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相对而言,物质资本已经不再是"稀缺性"资本,所以人力资本在经济发展的实践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人力资本这一概念没有统一的定义,比较流行的定义有两个。1、辞典的定义:"所谓人力资本,指的是蕴涵于人自身中的各种生产知识与技能的存量总和"。[1]2、流行教科书的定义:"人力资本表示以教育和训练的形式,为改进工作者的质量而作的时间和货币投资"。[2]尽管人力资本的定义很多,但有一点是共同的,这就是都着眼于人力资源的质量或劳动者的素质,虽然这种素质是通过教育和时间等方式投资而产生的,但是由于人力资本凝结在具体的人的身上,无法用货币来进行准确衡量,所以说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既有相同的一面,又有不同的一面,具有双重性质。从以上两个方面的定义可以发现,只要劳动者存在,那么这种人力资本就应该存在。但是,为什么许多企业在管理人员收购前企业表现为亏损?而收购之后迅速盈利?同样的管理人员在管理企业,也就是说用同样的人力资本投入到相同的企业,而结果却截然不同?笔者认为,解释这个问题的最好答案就应该是在MBO之前,管理层没有充分发挥其人力资本的作用,这种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相应的激励措施,也就是说没有满足管理层心理预期收益而消极怠工。所以说解决国有企业竞争力不强的问题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对管理层激励不足的问题,而管理层收购只是激励措施之一,还可以通过地位激励或文化激励的方式解决管理者动力不足的问题。也正是因为人力资本在现代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同时在国内还没有管理者的竞争,所以使人力资本理论被一些人恶意歪曲,从而成为MBO的理论依据,试图通过人力资本理论的外衣证明MBO行为的合理性,从理论上说这是人力资本理论研究的误区,从实践上来说,这是在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出现大量MBO现象的根本原因,也是对人力资本理论的践踏。所以说,解决MBO的问题的根本措施就是承认人力资本理论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多种措施刺激管理层的人力资本发挥其积极作用;另一方面,要把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区别开来,不能因为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都是资本而使二者等同起来,从而使人力资本充当物质资本的职能实现管理层收购的目的。
由于MBO很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所以为了慎重起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国资发产权[2004]268号文件, 即《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该文件中明确规定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暂停MBO。从某种意义上说,暂停MBO并不是否定管理层的人力资本,,而是否定管理层通过人力资本充当物质资本行收购企业之实。这在实践中维护了广大中小股民的利益,有效的制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在理论上也很好的说明了人力资本的二重性,在理论上保护了人力资本理论的纯洁性,具有积极的意义。
⑵ 企业管理中的(MBO)是什么
MBO在西方发起的动因主要是解决经理人代理成本等问题,意在解决公司的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及企业的资产结构。而我国的产权制度不同于西方的产权制度,这就决定了中国MBO的动因和特点决然不同于西方。同时,MBO在西方的兴起也是因为可以综合应用各种完善的融资工具的结果,而我国证券市场目前还缺乏有效的融资工具,因此在中国现阶段的MBO操作与国外的MBO操作必然有着明显不同的特点。本文试图结合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分析MBO理论及其操作实践,力图诠释我国本土化的MBO方案,希望对MBO感兴趣的企业能够从中获益。
⑶ MBO是什么意思啊
MBO (Management BuyOut的缩写)即“经理层收购”,是公司经理层通过收购公司股权或资产进而引起公司所有权、控制权、剩余索取权、资产等变化的一种行为。从公司的角度看,MBO是解决现代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从而引起的委托代理问题,内部人控制、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问题的良方。人们普遍认为,MBO后,因为管理层持有很大比例的公司股份,并拥有公司的控制权和利润分享权,企业的利益也就成为管理层的利益,企业成功与否关系着他们的切身利益,所以这种股权基础可以吸引优秀的人才,留住了优秀的管理人员。而且MBO可以为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改变股东结构和权力结构,提供合乎企业发展的产权结构,进而通过经济手段整合公司内外资源,淘汰低效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者。所以MBO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在美国产生以来,很快风行一时,很多企业纷纷效仿。
参考资料:http://info.tjkx.com/News/00001144CC/2004-11-19/06026C3AFE.html
⑷ 保险mbo面谈是什么意思
在管理学上,MBO,management by object 即目标管理法,是以目标为导向,以成果为标准,而使组织和个人取得最佳业绩的现代管理方法。在寿险营销上,MBO面谈就是一个营业单位、一个机构为了确切达成业绩或人力目标而实行的"分层级目标管理"方法,包括意愿管控、过程管控、目标管控三大部分。
首先,这要从人的特性说起。人都有特性,这些特性通常状态下都是处于不明显的"休眠状态",只有在被激发、被重视、被要求、被追踪的情况下才会得以发挥,只有在"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动作合理、及时检视"的情况下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人的潜能不能让他发挥出来就是对人力资源最大的浪费,能够调动出一个人最大的潜力并成功运用于生产实践这是企业管理者的基本功力。
目标管理在组织内部建立了一个相互联系的目标体系,而这种体系把员工有机的组织起来,使集体力量得以发挥,同时目标管理的实行就意味着组织管理民主化、员工管理自我控制化、成果管理目标化。于是目标管理事实上是一种总体的、民主的、自觉的和成果的管理。这也正是目标管理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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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目标管理(MBO)指的是什么
目标管理是通过目标的激励来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从而保证实现总目标。
其核心就是明确和重视成果的评定,提倡个人能力的自我提高,其特征就是以目标作为各项管理活动的指南,并以实现目标的成果来评定其贡献大小。
目标管理是具体化展开的组织目标成为组织每个成员、每个层次、部门等的行为方向和激励手段,同时以使其成为评价组织每个成员、每个层次、部门等的工作绩效的标准,从而使组织能够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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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是动员全体员工参加制定目标并保证目标实现,即由组织中的上级与下级一起商定组织的共同目标,并把其具体化展开至组织各个部门,各个层次、各个成员。
与组织内每个单位、部门、层次和成员的责任和成果相互密切联系,在目标执行过程中要根据目标决定上下级责任范围,上级权限下放,下级实现自我管理。在成果评定过程中,严格以这些目标作为评价和奖励标准,实行自我评定和上级评定相结合。
以此最终组织形成一个全方位的、全过程的、多层次的目标管理体系,提高上级领导能力,激发下级积极性,保证目标实现。
⑹ 什么是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管理法(MBO)
目标管理法是人力资源绩效管理中的内容,主要针对中高层的管理人员。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来激励其在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一年也可以是其他期限,或一个项目周期内)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目标责任书中主要包括,时间、对象、各种指标、指标完成情况的计分,以及超额完成或未完成指标的奖惩办法等内容。
⑺ MBO是什么意思
MBO 是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s)的缩写。
管理层收购是公司管理层利用高负债融资买断本公司的股权,使公司为私人所有,进而达到控制、重组公司的目的,并获得超常收益的并购交易。属于杠杆收购的范畴,但其收购主体是管理层。
与一般的企业买卖和资产重组强调收益权即买卖价差和资本运营的增值不同,除了强调收益权之外,还强调控制权、共享权和剩余价值索偿权。收购对象既可以是企业整体,也可以是企业的子公司、分公司甚至一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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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长期以来,中国的一些国有企业缺乏效率的问题,经营者的长期激励和选择的问题均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必须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重组,实现国有资本从一般性竞争部门向战略部门集中。
另一方面,在改革开放初期成立的一些所谓“民营集体企业”,一直没有出资者主体,企业的发展壮大主要靠银行贷款和企业的自身积累,由于产权不清造成企业发展滞缓的问题亟待解决,这就为国内MBO提供了可能。
从目前来看,国内进行管理层收购的作用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解决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问题,促进国企产权体制改革;
二是解决民营企业带“红帽子”的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企业向真正的所有者“回归”,恢复民营企业的产权真实面目,从而为民营企业的长远发展扫除产权障碍;
三是帮助国有资本从非竞争性行业中逐步退出;
四是激励和约束企业经营者的管理,减少代理成本。因此加强中国管理层收购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⑻ 什么是MBO
MBO是英文“Management Buyout”的缩写,中文意思就是“管理层收购”,它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西方成熟市场在传统并购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并购方式。主要指目标公司的管理层或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金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公司股东结构、资产结构和控制权结构,进而达到重组公司的目的。
MBO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管理层收购的主要投资者是目标公司内部的经理和管理人员。他们通常会设立一家新的公司,并以该新公司的名义来收购目标公司。通过管理层收购,他们的身份由单一的经营者角色变为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一的双重身份。
2.管理层收购主要是通过借贷融资来完成的。管理层收购的财务结构由优先债、次级债与股权三者构成。这样,目标公司的管理者要有较强的组织运作资本的能力,融资方案必须满足贷款者的要求,也必须为权益持有人带来预期的价值,同时这种借贷具有一定的融资风险性。
3.管理层收购的目标公司往往是具有巨大资产潜力或存在“潜在的管理效率空间”的企业。通过投资者对目标公司股权、控制权、资产结构以及业务的重组,来达到节约代理成本、获得巨大的现金流入并给投资者超过正常收益回报的目的。
4.管理层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可能由一个上市公司变为一个非上市公司。一般来说,这类公司在经营了一段时间以后,又会寻求成为一个新的公众公司并且上市套现。另外一种情况,当目标公司为非上市公司时,管理层收购完成后,管理者往往会对该公司进行重组整合,待取得一定的经营绩效后,再寻求上市,使管理层收购的投资者获得超常的回报。
正规的MBO应该“主要指目标公司的管理层或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金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公司股东结构、资产结构和控制权结构,进而达到重组公司的目的。”这里是没有贱卖的成分的。
而我国搞的MBO却通常是花极少的钱(如100元)就买走了价值很高(如10000元,甚至更高)的资产,而且仅仅只允许极个别的人可以“买”,广大的这些财产的创造者却没资格买;甚至是问都不允许问。这导致的了严重的不公平,且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因此,没有得到广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