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直属单位
常州市外国专家局
常州市外国专家局是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常州市国际人才服务中心和常州市留学归国人员协会。主要职能为: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我市吸引国外智力的政策拟定和载体建设,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专家项目审核、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协助省外国专家局做好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专家证的证件办理等管理工作,会同市相关部门承担中等及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资格的审查和年检工作,协调外国专家与聘用单位争议的处理;负责外国专家在常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拟订和实施工作;承担来常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按规定承担全市因公出国(境)培训有关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承担海外人才的招聘和回国落户的服务工作,承担市留学归国人员协会的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号B座7楼
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成立于一九八四年六月十九日(常州市人才市场成立于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日),是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与常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常州市人才评价推荐中心合署办公),担负全市人才服务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负责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接收和派遣工作;负责人才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和代理人员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全市人才信息网络建设;负责人才招聘广告内容的审核;负责举办各类人才招聘活动;负责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负责办理人才流动手续;负责全市人才需求预测和规划工作;负责高级人才的评价推荐服务工作;负责人才派遣工作等。
内设综合部、财务部、市场招聘部、市场信息部、人事代理部、档案管理部、人才派遣部、人才推荐部、科教城分中心、代理人员党委办公室等十个部门,并投资成立了常州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常州人才派遣有限公司。主要办公设施有:一楼设有服务大厅,实行“一门式”办公;三楼除办公区外,还设有“网站”、中心机房和会议室等;四楼为人才档案室和党员之家。多年来,人才服务工作始终坚持“为人才服务,让人民满意”的宗旨,秉持“服务只有起点,满意没有终点”的理念,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受到了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常州市人事培训中心
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人事考试中心)是常州市人社局直属事业单位,目前考试中心已有可容纳二百人同时报名的报名大厅1个、多媒体考试机房2个、标准化考场20个、安全保密仓库2个、阶梯教室、报告厅和无领导小组面试室各1个,总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所有考场和报告厅均安装了摄像监控设施,达到了省人社厅对市级人事基地建设的要求。
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人事考试中心)主要承担各类全国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职称考试(外语、计算机)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市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考务工作;承担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及信息化培训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升级考核、选拔考试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竞争上岗考试的考务工作;承担各类社会化考试及人事考试命题服务工作。
常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实施并指导全市劳动就业、失业管理服务事业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工作;培育市场就业机制,推进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和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建设;综合管理劳动力市场;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全市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资质认定,组织指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就业培训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再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市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和新办服务型、商贸型企业以及非正规就业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做好开发就业岗位工作及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统筹管理城乡就业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待遇支付核定等工作,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负责全市就业经费、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报表的编制和汇总;负责本统筹地区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及职业介绍补贴的实施;负责全市出入境就业管理与服务工作。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政策和规定;负责企业养老保险的结算和支付业务;负责社会保险的稽核工作;组织对用人单位进行缴费基数、参保人数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资格论证工作;负责养老保险扩大覆盖面工作;负责做好参保职工个人帐户的处理和储存额推算工作;负责编制养老保险基金的预算和决算,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警制度;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负责实施养老保险市级、省级统筹的业务工作;负责指导各辖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建立全市的社会保险征缴信息系统并向地税部门提供社会保险征缴信息、户管信息等;负责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服务相关业务工作。
常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编制医疗保险的年度预决算草案;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给付,并建立基金预警报告制度;负责与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监督检查其履行情况;负责审核、办理参保单位及人员的参保手续,并签发有关卡册;负责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业务,并对相关缴费基数进行稽核;负责对各辖市、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医疗统筹管理工作。
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组织实施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的结算、收缴、拨付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对申报单位的缴费基数进行稽核;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退休审批时进行缴费审核。
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
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受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承办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劳动监察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劳动保障纠纷引起的突发性事件;指导辖市、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工作。
常州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12333)、常州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12333: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受理相关投诉。
信息中心:受市劳动保障局委托,综合协调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拟定全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担重大信息工程建设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设计工作,拟定系统标准、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实现部、省、市三级信息联网以及社会保险、就业失业、劳动力市场等子系统的网络互联;负责市级数据库的建设及数据维护;负责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及系统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办公自动化的技术服务,局域网络和劳动保障网站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对基层劳动保障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指导。
常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就业和职业培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实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城乡初次就业劳动预备制培训及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人员的就业培训等;配合做好全市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进行资质审核与检查评估工作;根据国家规定对参加就业训练的学员进行职业资格鉴定;开展就业训练的教学研究,编写教材及培训资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常州市劳动保障培训中心
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指导、考务管理和检查评估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职业(工种)的鉴定工作;建立全市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络和国家题库市级分库、试卷库;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命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组建全市职业技能鉴定专家队伍,负责考评员的考核和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全市高级技能人才资源库;组织开展全市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考评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企业以及社会各类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组织实施全市各类人员技能鉴定的自学考试工作;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资格的考评工作;建立各地区、行业(部门)鉴定所(站)备案制度;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年检和复评工作;对各行业(部门)鉴定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承担职业技能竞赛的事务性工作;承担省、市技术能手评选以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评选推荐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研究、技术和方法以及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开发相关职业(工种)鉴定的配套资料;负责全市职业资格证书的打印、发放和管理工作。
负责劳动保障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负责技工学校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业务培训;承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统一考试培训;组织实施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职业(工种)培训;承办城镇各类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对城镇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承办劳务输出人员上岗前培训;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被征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联合开展全市在职和后备劳动保障管理人员大专以上学历教育与培训;其它培训。
常州市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室
承担全市技工学校教学和教学业务管理研究工作;指导组织全市技工学校中心教研组的教研活动;审定我市各技工学校制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技工学校的辅助教材、习题册、教学参考资料;组织开展全市技工学校教学理论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进行教学质量督导;组织技工学校教研竞赛活动
常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争议案件的事务性工作。
常州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协助做好因工、因病伤残以及患职业病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事业性工作。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2. 企业的人力资源部应该归属哪个部门之下
人事科归属职能部门,就跟财务部行政部一样,可以独立设置一个部门,也可以跟财务或者行政合并,依公司规模和业务来定。
3. 人力资源公司一般是什么部门管
人力资源公司如果是工商注册的
属于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
4.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直属单位
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深圳市涉外就业管理办公室)
国(境)外专家和其他国(境)外人员,留学人员来深就业创业以及外国(地区)企业代表机构中方雇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统筹管理引进海外智力、出国(境)培训、有关国际交流工作。
深圳市劳动监察支队
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牵头协调跨区、重大、敏感案件的查处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深圳市公务员公正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劳动、人事和社保方面的争议仲裁,以及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工作。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
1、负责市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组织、协调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3、承办全国、全省统一职业技能鉴定;
4、拟订职业(工种)技能规范,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
5、聘用、培训和考核考评人员、督考员;
6、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7、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
8、组织、指导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制定全市养老(含城市化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统筹医疗和生育保险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家属统筹医疗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金的征收、待遇审核、支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推进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待遇偿付及工伤保险工伤伤残康复管理工作,监督用人单位按规定偿付未参保员工工伤待遇。依据合同的约定,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提供的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进行管理和检查监督。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增值。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依法公布;负责管理全市职工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和社会保险档案。建立完善与企业对话沟通制度,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受市政府委托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受理因病申请提前退休职工劳动能力状况的评定;负责因工负伤鉴定、患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工伤重新鉴定、旧伤复发鉴定和医疗终结鉴定等;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疾病鉴定工作;指导医院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承担本市人事编制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管理;为来深创业的留学人员、在深工作的国(境)内外专家、高级人才以及特殊人才提供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为国内外人才提供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受委托承担本市流动人才人事档案保管;承担职能部门委托的其他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事项
深圳市考试院
承办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各种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外语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公务员、职员和雇员的笔试组织工作;承办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和公务员、职员、雇员培训的考试组织工作;承接其他各种社会化考试工作;开展人才测评服务;承担职能部门委托的其他考试考务事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负责局信息化工作的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和实施。
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为本市户籍失业居民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包括:失业就业登记、受理培训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测评、职业介绍、供求洽谈、档案管理、推荐参加培训、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服务,以及就业岗位开发、建立居民再就业促进基地、就业托底安置、以工代赈等工作;对再就业资金进行管理;为失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开发社区就业服务项目。
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进行求职和招聘登记,提供求职和招聘信息;进行职业资格证书鉴定;开展职业测评和就业指导;提供委托招聘、现场招聘;提供劳动政策法规咨询;开展劳动事务代理、区域间劳务协作和劳务租赁。
加挂市农民工就业服务中心牌子,负责开展农民工就业服务,提供农民工就业政策咨询等工作。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
管理高技能人才公共训练资源;制定高训训基地的准入条件,对申请使用公共训练资源的单位进行准入评估,使用绩效评估和退出评估认定;依托高训基地,提供高技能人才技能训练、技能鉴定、技术改造、技术交流、技能培训成果及职业展示、技术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开展高技能人才训练指导、训练项目开发和训练模式、评价方式的研究和改革创新,为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受政府委托购买高技能人才公共服务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执行政府实施的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政策和做出重要贡献的技能人才激励政策。
高级技工学校
负责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可向社会培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
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按全市统一招生计划招收我市初中毕业生,培养复合型、实用型技能人才。
5. 人事局的直属部门有哪些
人事局已经改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辖区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构设有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与社保基金监督科(综合计划科)、政策法规监察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公务员管理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才开发科(人才培训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就业与失业保险科(技能培训科)、工资福利与退休干部管理科、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伤与生育保险科(行政审批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单位设有就业管理服务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农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劳动仲裁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技工学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
(二)负责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并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监督、指导人力资源流动中介组织,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失业预警制度,促进就业形势稳定;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指导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工作。
(五)负责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拟订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的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监督制度,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规划和管理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六)综合管理机关事业的工资福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机关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指导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承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推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等工作。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统一管理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营职及以下和专业技术转业军官接收安置办法和计划;组织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公务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公务员培训工作和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有关惩戒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承办政府人事任免手续。
(十一)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二)统筹管理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6. 人力资源部属于什么部门
一些大的人力资源部下属都有哪些部门?招聘与劳动关系部、培训部、薪酬绩效管理部,一般都是这个部门。 行政部是人力资源部下属吗? 一般不是,行政产与人力资源部是并列的。但如果企业一定要把行政部门放在人力资源部下面的一个部门那就属于这个部门。 很多企业把行政部放在上面,人力资源部放在行政部下面。看各企业架构。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属单位有哪些
一、机关服务中心
二、宣传中心
三、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医疗保险异地结算管理中心 社会保险技术标准评定中心)
四、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五、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
六、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
七、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
八、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九、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十、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十一、信息中心
十二、统计调查中心
十三、中央国家机关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十四、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十五、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
十六、教育培训中心
十七、人事考试中心
十八、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十九、中国人事报刊社
二十、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
(7)人力资源公司直管部门是哪里扩展阅读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国家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和省部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的国家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拟订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十三)、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教育部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会同教育部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部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
8. 人力资源招聘是属于哪个部门监管
归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人才服务局管!现在劳动局和人事局已合并成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 人力资源公司归什么管
人力资源公司归各政府机关管(如工商、税务、技监、人保等),业务上主要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