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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入广州市入招采资源库

发布时间: 2022-07-15 07:55:26

❶ 企业如何加入政府采购的供应商的队伍

企业准备 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登记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法人身份证正反面、企业简介、信用等级证一系列的资料 还要有审核,走程序大概要30天 感兴趣可以交流 [email protected] 进入供应商名录之后就可以参看采购信息了 最好是进入中央政府采购网,能查看全国的信息

❷ 如何加入政府采购网成为供应商

政府采购项目都会在中央和地方政府采购网对外发布,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需要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供应商资格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相关资料,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
如果供应商想成为政府采购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的供应商,应该关注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供应商征集公告,这类政府采购周期性比较强,一般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要求参与投标就可以。
第三类是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各地政采商城供应商入围要求不同,可以查看要入住的地方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入围管理规则,符合要求在供应商征集期内投标或采用其他方式入围。目前有的地方实行常态征集,全年都可以提交采购,也有省市一年征集一次或几次,需要在制定时间内申请入围。而且各政采商城对供应商要求也不一样,广东、海南等政采商城要求电商入围,山东、甘肃等地区政采商城电商、厂商都可以入围。
最后打个广告,如果想搭建电商平台参加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可以联系公采云,公采云负责广东、山东、福建、甘肃、海南等十余个省级政采商城建设,和数十个市县政采商城建设,在政府采购、企业采购、高效采购方面拥有丰富的信息化建设经验,帮助供应商解决在公共采购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❸ 什么 工程 需要进广州招投标中心

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建筑[2010]6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详见附件)。
附件:《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市城乡建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监察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等市管、区管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密切相关的服务、货物,依法必须招标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
第三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对重大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市、区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其专业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执法。
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下称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已设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的,可以将其负责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委托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条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本市统一设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机构,为建设工程交易提供场所、信息、咨询和见证服务。本市辖区内符合《广东省实施办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密切相关的服务、货物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进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统一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投标的有关信息、见证招标投标过程、管理评标专家库、确认中标通知书、建立计算机交易网络信息系统、保存招标过程的相关资料档案备查、管理场内招标投标活动秩序。
第五条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根据建设工程相关企业投标、履约情况定期发布在穗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榜。
第二章招标范围
第六条符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招标范围及规模标准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符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招标范围及规模标准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第七条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但不适宜招标的下列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报市政府批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经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二)抢险救灾的;
(三)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四)勘测、设计、咨询等项目,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五)为与现有设备配套而需从该设备原提供者处购买零配件的;
(六)项目标的单一,适宜采取拍卖等其他有利于引导竞争的方式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经批准不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应当抄送同级行政监察机关备案。
第八条涉及重大政治、外事或者其他特殊任务的应急工程,经市政府批准,招标人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第九条抢险工程可由市、区政府成立的抢险指挥机构直接确定专业抢险队承接或从建筑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榜中选定符合要求的承包商承接。
第十条鼓励建设工程专业和劳务分包进行招标发包。建设工程专业和劳务分包信息应当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专业和劳务分包发包活动应当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专业和劳务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15日内,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将分包合同送市、区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招标资格审查包括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应当实行资格后审制度,但复杂和大型工程项目可采用资格预审制度,其中大型公共工程的招标人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可采用预选承包商制度进行资格预审。
第十二条采用资格后审的施工公开招标工程,招标人不得采用集中组织答疑、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等方式在接收投标文件前收集投标人的信息。
第十三条采用资格预审的施工招标工程,当资格条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5名且不超过12名时,取全部资格条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当资格条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可采用以下方式之一确定正式投标人:
(一)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二)从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所有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2名为正式投标人;
(三)招标人根据对投标人的业主综合评价(不高于20%)和建筑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不低于80%)择优确定不少于12名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一个项目的二个或二个以上标段同时招标的,招标人应明确划分标段,针对具体标段制定确定正式投标人的办法。
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事先明确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选取正式投标人的,应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施工招标项目所需的最低条件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招标人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应当清晰明确,易于判断。
除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实施预选承包商制度的招标项目外,投标人资格条件仅限于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专职安全人员培训考核资格、工程业绩五个方面。除按照本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设置工程业绩要求外,招标人不得设置工程业绩要求。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具备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低一级资质能承接的工程;对于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已是最低资质等级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
对于复杂和大型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工程,招标人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可设置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方能承接的工程业绩,并可在工程业绩要求中设置必要的功能或规模或金额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有关技术经济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本身技术经济指标的三分之二。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可要求招标人就技术经济指标设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组织专家论证。
国务院、有关部委对投标人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公示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公开招标项目在确定正式投标人前公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公开招标项目在公示中标候选人同时公示。
第十六条禁止以下列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提高资质等级、缩小资质类别范围、同时设置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要求以及其它不按照资质管理规定设置资质要求的;
(二)在资格合格条件中提出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外的其他人员要求,或对项目负责人提出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资格以外要求,对专职安全人员提出培训考核资格以外要求的;
(三)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
(四)不允许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总公司及其下属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
(五)将不同类型的总承包工程捆绑招标的;
(六)在资格预审阶段要求总承包投标人确定分包企业的;
(七)在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设立其他资格条件的;
(八)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第四章招标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按照招标投标监管部门编制或者经备案的示范文本编制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分别送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标人提出与示范文本不一致条款的,应当作特别说明并预先告知招标投标监管机构。
第十八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投标文件的否决性条款单列,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与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如招标文件补遗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单列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并发给所有投标人。
否决性条款应当明确、易于判断,不可含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条件”等评标委员会难以界定的条款。
本办法所称否决性条款,是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不予受理投标或者作无效标、废标以及不合格标处理等否定投标文件效力的条款。
第十九条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至截止投标报名之日,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投标不再设报名环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在投标截止10日前停止,招标人在投标截止7日前停止答疑和修改招标文件,逾期答疑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国家对发布招标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超过50%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及有关规定、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确定工程量。
第二十一条施工招标工程应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可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或者委托有编制资格的单位编制。招标人自行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应具备不少于2名在本企业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施工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时公布。公布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含措施项目清单及其费用)、其他项目费(含其他项目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或者费用)、主要材料价格、税金和规费,以及相关说明等。
第二十二条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应当规定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备案管理办法。
财政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企业的经济标投标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向市、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三条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当在投标截止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及时核实。经核实确有错误的,招标人应当调整招标控制价,并在投标截止7日前重新公布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对招标人重新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5日前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意见,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标人应及时调整和重新发布招标控制价,投标截止日期顺延。
第二十四条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调整原则为:当某一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合同基准期(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价格的10%时,由承包方承担涨幅10%的部分,超出10%的部分由发包方补偿给承包方;当某一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价格下落幅度超过10%时,超出10%的部分由承包方退还给发包方。
前款所称价格上涨幅度、价格下落幅度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计算;价格调整基数为相应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投标报价;价款的补偿或退还可在施工期间或竣工结算时计取,具体由发包方、承包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五条禁止招标人以指定价格等形式限制投标人自主报价。
招标人原则上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专业分包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暂定金额,因实际需要必须设置的,在中标后暂定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规模的部分应当招标。暂定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十六条招标人不得在施工总承包招标中指定分包工程,不得干预总承包商的合法分包行为。
第二十七条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以事先公开征集的方式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应当按规定选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绿色环保的材料、设备和器具。鼓励使用循环经济产品。
第二十八条对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应急工程的招标活动,招标人可选择采用简易招标程序:
(一)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书;
(二)采用施工图包干招标,与中标人签订总价合同;
(三)将零星工程采用批量招标方式进行一次性集中招标。

❹ 如何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每年的3-4月左右会开始本年度的政府协议采购招标,只有厂家去投标,而其代理商可以被厂家推荐为供应商。一旦该厂家中标,代理商也就成为该品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根据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形式不同,可将其分为单一供应商和联合体供应商。单一供应商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联合体供应商则是指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政府采购。

我国《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自然人可以组成供应商联合体,一起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怎么入广州市入招采资源库扩展阅读:

在政府公开的采购活动中,根据供应商参加投标与否、中标与否,可将供应商分为潜在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采购人发布招标公告并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所有对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感兴趣、并有可能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都被称为潜在供应商。

响应采购人招标公告,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被称为投标供应商;经过开标、评标中标的供应商,则被称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称为中标供应商。

❺ 惠州市政府采购网怎样入库

操作步骤:
1、在浏览器上搜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请认准官网,避免上当受骗)。
2、进入官网后,点击导航栏的评审专家库。
3、先注册,再登陆您的账号,请记住用户名是您的身份证号。
4、进入左侧“专家管理系统”文件夹,填报专家资料,红框所示部分,记住,核对核查信息要在考试完成后再提交。
5、进入“专家考培系统”文件夹,进入评审专家考培,一共四个科目,每科100分,60分钟,15个判断题计30分,15个单选题计30分,20个多选题计30分。在考试前,多读几遍招投标和评审的相关规范,虽每天可以考试三次,单最好还是一次性通过。
6、4课全部通过考试后,请核对您的各项信息,并提交。然后就等待注册地财政部门核查发送短信通知了,后续将要求您核对原件。并最终确定是否聘用,通过了就可以入库了。

❻ 加入政府采购流程是怎样的

如果你是想成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要关注他们网站发布的协议供货招标公告。其它日常的政府采购,如果要报名参与,要及时关注他们的采购公告,每个公告都会注明报名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为了减少通用项目的重复招标,方便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市政府采购中心对通用项目采购通过一次统一的公开招标择优定品牌、定价格(优惠比例)、定服务、定期限和定协议供货商,并以签订协议的形式加以确定。在协议约定的时期内,各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协议范围内的货物或服务时,应向中标的协议供应商购买。

❼ 如何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中心专家库

根据《关于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财办库〔2012〕344号)的要求,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原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专家加入新专家库的有关适宜的通知。通知称,财政部已经启用了新专家库系统,并实行了新的专家分类管理。

❽ 产品进入政府采购目录 流程手续

一、政府采购目录是有关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依据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的原则,对一些通用的、大批量的采购对象应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和进行集中采购而确定的、并由政府部门公布的货物、工程、服务的范围和具体的名称清单。

二、政府采购目录:

1、协议供货目录、定点采购目录,这两类目录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年初招标确定。

2、自主创新目录,这个目录中央级的财政部至今没有推出,省级地方上的倒是有,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3、节能环保目录,这个目录由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确定,应该只有中央级的。涉及十类货物,具体可以上相关的政府部门网站上看。

三、政府采购一般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标书及附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当法定代表人参加和签署文件时,不需提供);

4、辅助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列报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要业绩资料(近二年及目前正在承接的主要业务情况一览表);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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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资格

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规定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❾ 加入政府采购流程

为了减少通用项目的重复招标,方便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市政府采购中心对通用项目采购通过一次统一的公开招标择优定品牌、定价格(优惠比例)、定服务、定期限和定协议供货商,并以签订协议的形式加以确定。在协议约定的时期内,各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协议范围内的货物或服务时,应向中标的协议供应商购买。

注意问题

最近,有关媒体报道,政府采购投诉事件在不少地区频频发生,正呈上升趋势。据笔者了解,一些地区的投诉事件之所以频繁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事人在委托代理协议实务方面不当。为此,本文试就委托代理协议实务中容易出错的几个问题,发表一些浅见,以求对委托代理双方当事人能有所受益。

一、书面形式不可免。在现实生活中,委托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也普遍存在,有采购人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也有采购人将分散采购项目委托给集中采购机构或有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采购,但至今仍有不少采购人以口头形式委托,不与被委托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这样做是不当的,也是很危险的。首先,这种做法不合法律规定。《政府采购法》在第二十条中明确规定:“采购人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项的,应当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据全国人大政府采购法起草小组的专家说,这一条的立法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委托的严肃性,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口头委托,发生不良后果,损害当事人利益,才要求采购人必须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代理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使各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采购工作。其次,这种做法是一种没有理智的表现。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口头委托虽然效率高些,但很容易出问题,因为,口头委托随意性大,准确性差,双方权利和义务界定不清。这样在具体委托事项实施中,一方面,被委托方很难准确地把握委托方的需求,还很容易超越委托权限行事,出了力还讨不到好;另一方面,委托方也容易干预实施中的委托事项,影响了委托事项的正常实施,还认为这属于正常委托,可以想象,顺顺当当实施委托事项,是很难做到的。一旦委托事项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双方就会互相埋怨,轻则提出投诉,重则对簿公堂。如有理智的话,就不会口头委托,就会依法办事,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再次,这种做法是图轻松、怕麻烦、不负责任的表现。在一些采购人看来,口头委托一下,多省事。可往往事与人违,如2005年8月下旬,某县中学经办人打电话给该县政府采购中心口头委托他们采购500套桌椅,结果,采购中心有关人员依据电话记录,为该校采购了300套桌椅,比校方的实际需求少购了200套桌椅,在投诉答辩会上,双方都不承认错,采购中心人员说,你们电话中明明讲的是300套,不信请看电话记录;学校经办人则说,我确实在电话中讲的是500套,后经调解商定,重新采购。可这样一来,使200名新生推迟了7天才入学上课,这给学校和采购中心都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从这个小例不难看出,如果采购双方经办人都有一点工作责任心,都要求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就不会发生200名新生推迟7天才入学上课的结果。因此,只要发生委托采购事项,双方就一定要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面形式千万不可免。当前,之所以仍有不少采购人以口头形式委托,不与被委托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其原因主要是有不少人政府采购法制意识薄弱,认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是可有可无的事项,甚至有不少人还散布,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太麻烦,口头委托就行了,并且还以本单位进行过几次政府采购都是口头委托的事实来证明。所以,针对上述现象,我们决不能听之任之,必须加大对《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力度,使人们能自觉执行法律规定,凡要进行委托采购,就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同时,必须加大执法力度,对凡未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就为采购人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要严肃查处,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口头委托现象的蔓延。

二、规范程序不可简。委托代理协议实务程序并不复杂,主要包括:⑴调研,采购人确定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被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确定是否可以接受委托。⑵双方商谈代理事项,着重商谈①是全面委托还是单项委托,以及所包含的具体事项;②代理费用和付款方式;③重要要求(如采购物品的质量要求,供货时间等);④协议变吏、终止的条件和操作方法等。⑶采购双方单位的有权机构审定委托代理协议草稿。⑷正式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对于上述程序,无论是采购人,还是采购代理机构都应当认真履行,一道程序都不能简化,一道程序都不能马虎了事,否则,就容易出问题,小则使委托代理协议流于形式,政府采购达不到预期效果;大则发生投诉,赔偿等。就拿第一道程序来说吧,如果采购人不对将要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调研,掌握其代理资格、开展代理采购业务、商业信誉、专业人员、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就草率确定委托代理关系,弄得不好就会被冒名顶替的采购代理机构套住。这样的例子,报刊上经常可看到。或者被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专业人员水平不高,对所要采购物品的技术要求不懂,使采购效果不尽人意。同样,如果采购代理机构不履行调研程序,不掌握其诚信、采购资金是否筹足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就容易被少数不讲信誉或“喜欢”找麻烦的采购人蒙住,以致于所采购的物品旱已到了采购人处,但应付的费用就是被采购人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拖住要不到。再拿第二道程序中的双方商谈代理费用和付款方式这一小程序来说吧,若双方不预先商谈好,不是正式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时不顺当,就是将来付款时不顺当。由于篇幅关系,其它两道程序也就不展开论述了。

三、实质内容不可少。所谓实质内容是指委托代理协议书中的主要内容或者说是重要内容,这是委托代理协议实务中的最重要的一条。对于实质内容,在制作委托代理协议书时,千万不能将其少掉。这是因为,实质内容是委托代理协议书的关键、筋骨,甚至于有的实质性内容还是委托代理协议书的灵魂,如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实质内容不可少,有四方面要求:一是所包括的范围要全面。实质内容主要有委托项目基本情况、采购方式、采购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及其处理方法这六个方面。若少了哪一方面就不行,如少了采购期限这一方面,那采购代理机构随便在什么时候,为采购人进行采购都不能算是违约。二是内容要完整。如在委托项目基本情况的表述上,只是简单扼要地写委托采购学生桌椅,那就不行,一定要写完整,不仅要写数量、规格、材料名称等,还要写明政府采购立项文号和政府采购计划文号。否则就不好操作,买了复合型材料的,你委托人还不能说这不合要求。三是要求要具体。主要指时间要求、数额要求。如要求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向被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技术资料,那就要写出具体的时间要求,如这样写,自委托人签订本协议后七日内,有向被委托人提交项目详细技术需求资料的义务。四是表述要确切。如在委托代理协议书中的采购方式表述上,一定要确切,应该写公开招标方式的就不能写询价采购等其他采购方式,否则,就会违反《政府采购法》。为帮助采购双方当事人全面地掌握实质内容,因篇幅关系,故本文仅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及其处理方法这三个方面所包括的内容作一介绍。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委托方(采购人,下同)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方权利

(1)委托方有依法确定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的权利;

(2)委托方有敦促、监督被委托方(采购代理机构,下同)依法履行本协议的权利;

(3)委托方经调查了解,如查实被委托方确有超越本协议且未征得委托方同意,以委托方名义从事其他活动的行为,有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被委托方责任的权利;

(4)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危及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或遭遇不可抗力,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承担因此给被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2、委托方义务

(1)委托方有依法从事政府采购活动和履行协议的义务;

(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委托方有保证被委托方独立履行协议且不受任何来自委托方非法干扰的义务;

(3)委托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七日内,有向被委托方提交项目详细技术需求资料(必要时还需列明具体资料名称)的义务;

(4)委托方对被委托方草拟的各类采购文件有确认的义务;

(5)对被委托方在代理期间和代理权限内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问题,委托方有及时(指接到通知二日内,下同)答复的义务;

(6)本协议履行期间,应被委托方要求,委托方有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及时指派采购人代表、确认中标/成交结果、澄清和修改采购文件、确认答复质疑意见、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的义务;

(二)被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1、被委托方权利

(1)被委托方有依法在本协议委托范围内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并取得相应代理服务费用的权利,且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不受任何非法干扰的权利;

(2)被委托方在依法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遇有不明事项,有要求委托方及时明示的权利;

(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发生危及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或遭遇不可抗力,被委托方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承担因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2、被委托方义务

(1)被委托方在本协议委托范围内,有依法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的义务;

(2)被委托方有向委托方讲解在执行本项目中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义务;

(3)自收到委托方递交的项目详细技术需求资料之日起五日内,负有编制、组织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下同)并提交委托方确认的义务;

(4)委托方确认上述文件后,被委托方有复制、发布、发售和提供上述文件的义务;

(5)被委托方有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按时公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义务;

(6)采购文件发出后,如出现必须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情形,被委托方应立即通知委托方,并将对采购文件做出的澄清和修改稿,经委托方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并有通知到所有参加本次投标(或谈判、询价)供应商的义务;

(7)被委托方有按照项目需求申请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义务;

(8)被委托方有根据项目需要对委托项目潜在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的义务;

(9)被委托方有组织项目开标(或谈判、询价),对采购活动(开标过程或竞争性谈判过程或询价过程)如实记录的义务;

(10)在评标(谈判、询价)工作结束后,被委托方有义务协助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汇总资料,在法定期限内将上述资料连同采购文件一并报送委托方确认;

(11)被委托方有受理项目质疑,草拟答复意见、报请委托方审核及在法定期限内答复质疑供应商的义务;

(12)被委托方有针对政府采购投诉提供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据、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案件的义务;

(13)被委托方有督促、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将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义务。

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由于各地在这方面的文件规定和收费标准不一,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委托方同意按照_____________规定,向被委托方支付代理费用,计人民币_____元;另一种情况是委托方同意被委托方向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_____________规定执行,计人民币_____元;支付方式均为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并在签订本委托代理协议后5日(具体时间视各地情况或标的大小而定)内支付

违约责任及其处理方法

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如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守约方有权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违约行为发生后,守约方有义务向违约方发出具体说明违约情形及限期改正的书面通知,如实际存在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在守约方书面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如违约方有异议,应于接到该通知起3日内向守约方提交书面说明,在此前提下,双方可进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如违约方实施严重违约行为,或实际违约行为发生后,违约方未于守约方书面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可依法追究违约方责任,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支付与经济损失等额的赔偿金。

四、正确态度不可无。就是双方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方面,都必须有正确的态度。这是因为: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是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签署的,据以确认政府采购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明确采购代理事项及双方应负责任与义务等事项的书面合同。它具有经济合同的性质,一经约定并双方签字认可,即成为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在法律上生效的契约,具有法定约束力,因此,只要有一方态度不端正,特别是采购人这一方态度不端正,就容易使签订协议这项工作发生问题,不是自已对自已不负责,随对方怎么写,自已吃了亏,还没有理由找对方,就是双方为一些鸡毛蒜皮纠缠,使协议迟迟签不下来,影响采购效率,双方利益都受损。现实也告诉我们,持不正确态度的,为数不少。其表现除上述不负责任、双方纠缠枝节问题这两种不正确态度外,还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那就是双方都以“老子”自居,都认为自已比对方高一等。在委托人这一方,有些采购人总把自已凌驾于被委托人之上,认为采购代理机构就应该为我们服务,在商谈采购期限、提供资料、收费等方面,不是提出不正当要求,就是讨价还价,使协议很难签订。在被委托人这一方,同样有些采购代理机构也把自已看得过高,认为是你们采购人求我采购,我又不求你们,你们就得听我的,不是在协议上强行写上须委托代其签订采购合同、代其验收采购物品等霸王条款,就是“慢慢来”,说这一批采购量太多,要等下一批再来签协议,或者要求委托人将资料送全了再来签协议等等。由此可以想象,大家都这样,都以“老子”自居,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实务工作怎能做得好,因此,双方都必须有正确的态度,就是双方都要做到三个“正确对待”。一是正确对待自已。无论是委托方,还是被委托方,都要认为自已与对方一样,是平等的关系,没有什么高低之分,都要持以礼相待,以诚相待的态度,都要换位思考,都要为对方的利益作想,这样,没有什么谈不拢的,没有什么协议签不下来的;二是正确对待协议内容。对协议内容双方都不要“求全则备”,也不要吹毛求疵,更不能强行要求将自已的无理要求作为内容列进协议,只要实质性内容全包括了,并且完整地写在协议中,就算达到了要求,双方就应当签订协议;三是正确对待权利和义务。双方都不要把权利看成是要挟对方的筹码,也不要把义务当作“烟雾”,要把权利当作“双刃剑‘,把义务当作责任来执行;在行使权利上,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在履行义务上,既不能不推不动,也不能偷工减料。只有这样,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实务工作才能做得好,双方在履行协议上才能履行得好。

❿ 怎样申请加入评标专家库。我有高级职务,想申请加入评标专家库,请问在哪里申请呢

申请评标专家的基础:

①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②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③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④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10)怎么入广州市入招采资源库扩展阅读:

01资格评审:组建评标专家库的政府部门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评审,决定是否接受申请或者推荐,并向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或被推荐人颁发评标专家证书。

02专家培训:组建评标专家库的政府部门,可以对申请人或者被推荐人进行必要的招标投标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

03专家档案:组建评标专家库的政府部门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为每位入选专家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评标专家评标的具体情况。

参考资源来源-人民日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办法 规范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