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么是合理利用城市土地资源
生态宜居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汇报四个方面,一是土地的生态意义;二是生态宜居城市土地利用特点;三是我国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四我国生态宜居城市土地合理利用对策和建议。
一,土地的生态意义。土地在自然哲学思考中被誉为“万物之母”,是最根本的物质要素,所以跟生态是相关的,是一切生物的生长的最根本的基础。那么我们国家地少人多,造成水土资源短缺的状况使得合理利用土地在我们国家具有特殊的突出的生态意义。我们国家采取了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我们国家人口众多,土地相对比较短缺,面积960平方公里,但是我们的国土质量比较低,隔壁、沙漠比较多,所以跟美国相比,人均耕地,草原,比较好的土地远远低于美国,也低于印度这些大国,所以土地在我们国家是非常重要的,因而国家采取了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三个重要问题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生态环境,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最关键的,所以土地是整个城市发展必须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二,一些生态宜居城市土地利用的特点。
第一生态宜居城市土地注意紧凑集约利用。生态城市的概念很多,我个人认为生态城市从几个方面体现他的内涵,一是人尽其才,人的创造力,各方面的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二是物尽其用,经济要循环利用,物质要循环利用,减少排出物对城市环境的影响;三是地尽其利,就涉及到土地的高效合理利用。人和自然协调发展,生态良性循环的城市,这个应该是生态城市也能体现最基本含义的概念。生态城市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包括土地的利用效率,比较紧凑,注意综合利用,混合利用,居住地靠近工作地和日常生活服务设施所在地,这是国内外生态城市建设中地利用非常重要的方面。可以减少交通流量,减少交通成本和生活成本,可以降低能耗,物耗,生态城市环境的改善有利的条件。紧凑城市开发模式是国外生态城市建设的一种重要模式,主要是指紧凑集约利用土地,在减少资源的占用与浪费的同时,提高土地功能的混合使用里。紧凑城市思想包括8大方面,一是高密度居住,二是减少对汽车的依赖,第三是城乡边界和景观明显,第四个混合土地利用,第五生活多样化,第六身份明晰,第七社会公正,第八日常生活的自我丰富等等。紧凑城市八个方面的特点。
国外许多城市都是以这种开发模式,紧凑的土地开发模式向生态城市的目标迈进。比如美国的克利夫兰为了将其建设成为一个大湖沿岸的绿色城市,制订了12项明确的生态城市议题,其中“精明增长”是这些议题中最重要的一项,精明增长是紧凑的增长,核心内容是:用足城市存量空间,减少盲目扩张,加强对现有社区的重建,保护空地以及土地的混合使用,城市建设相对集中,密集组团,生活和就业单元尽量混合,拉近距离,少用汽车,步行上班,上学等等。美国的克利夫兰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非常注意紧凑型开发利用,是美国比较典型的生态宜居城市。
第二个特点生态宜居城市的土地一般是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土地利用。围绕交通轴线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布局,主要围绕交通的轴线进行土地的利用布局,这样上下班出行非常方便,购物也非常方便,还有娱乐非常方便,减少人们过渡依赖机动车辆带来的局限和环境问题,所以生态宜居城市一般来说围着公共交通线路开发利用,建设商业区,尽量减少对机动车的依赖,这就是宜居城市土地利用的第二个提高。75%的人靠公共汽车出行的,主要是依靠公共汽车出行的的原因是沿着公路轴线,直接到达居住区和办公区,这就是非常有利的。所以宜居城市的第二个特点以交通线路为轴线开发。
第三个特点生态宜居城市重视人工系统与自然系统的合作关系,注意经济、社会及生态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生态城市非常重视人工系统与自然系统的合作关系,他注意这三个效益,不片面的追求经济利益和高地价和高土地收益,他是经济社会效益统一的模式,日本千叶市在规划上高度重视原有的自然地貌,自然的系统,精心规划城市地区的湖泊、河流、山地森林等,把人工的设施与市民交流活动相关的紧密的结合起来,人工系统和自然系统结合在一起,所以生态环境非常好,适宜人类居住。
第四个特点就是地价与房价比较合理。总结国内外生态宜居城市,地价与房价都是比较适中的,与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特别是房价跟当地人的收入相适应。这是第四个特点。
第五个特点强调社区意识。生态宜居城市的开发利用非常强调社区,以社区为中心的土地利用模式,强调社区的归属感,城市的归属感,这种模式与公众参与密切相关,强化了公众是城市的生产者、建设者、消费者和保护者的重要作用,很多的国外的生产城市在土地开发利用的时候都是以社区为中心,然后强调公众参与,大家一起来决策,一起来规划、设计,参与规划、设计,参与建设和管理。这样社区的归属感非常明显。
三,我国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第一个是旧城改造,对增加绿地的片面理解。我们国家现在在生态宜居城市都是面积比较大的,城市绿地增长很多,城市绿地内容涵盖了绿地的类型,职能、面积、人均面积、宽度等等,许多城市从数量上保障了城市居民对城市绿地的最低需求,但是功能连通性、空间易达性等生态功能重视不够。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工厂外迁,对城市周围生态环境的破坏。在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中很多工厂特别是内城区的工厂大量外迁,缺乏统一的规划,很多城市都有工业园区,这些工业园区主要是用来招商的,对外招商的,城市内部的工厂外迁的时候因为技术、规模等问题没有到工业园区去,在郊区分布,对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的破坏,这是第二个问题。
第三个问题新区开发,占用大量的成片的农用地,对自然生态的破坏比较严重。很多城市都强调新区的开发,还有居住郊区话,办公郊区化等等占用大量得成片农用地,如果说一块占用影响不是很大,如果大片农用地占用,增长很高的比例,地下水等等都会受到影响,城市周围地水系,地表地下水系就会收到很大的冲击,破坏,土壤、植被都会收到破坏,生物多样性下降,对城市周边的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这块很多城市都没有注意,特别是大片的土地被征用对城市的影响是很大的。
第四个土地紧缺与浪费并存,我们国家很多城市土地都是比较紧缺的,但是浪费现象也非常严重,许多城市在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中过分追求大广场,大马路。大广场、大马路虽然说空间上开阔了,但是并不适合人类生活,我们要过马路也要走很长时间,这是简单的一个道理,过马路很不方便。所以大广场、大马路不适合中国的特点,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对土地浪费很多。第二个土地破碎、边角地、城中村等等低效用地非常多,边角地、城中村,这些在城市中非常多,像北京边角地、城中村非常多,特别是边角地,拐弯抹角的地方不好利用,另外边角地生态环境比较差,所以对城市影响比较大,利用效率比较低,生态影响比较大。第三个城乡结合部违法低效用地,违章建筑非常多。这也是我们国家城市土地利用的一大问题,违法低效用地非常多。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对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
第五个问题是土地储备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导致征地多、房价高,对生态宜居产生不良影响。我们国家土地储备是从1996年开始的。世界上最早土地储备国家是荷兰,是1896年,荷兰这个国家是沿海的国家土地比较缺乏,首先政府围海造地,土地归政府所有,政府再出售,出租,土地储备政府收购土地,城市发展在向市场抛出土地,这就是土地储备的过程。我们过程是1996年开始,100年以后,我们国家土地储备10几年20年的发展目前问题还是很多,主要是追求经济利益,政府征地,三通一平,七通一平以后,把地挂牌卖出去,征用的时候几万用一亩,卖出去的时候几百万一亩,价钱涨了几百倍,追求经济利益,追求城市弹性手术,导致整地多,房价高,宜居城市收到影响,房价高是不宜居的。我们国家过分的强调土地收益。
第六个城乡土地生态环境的差距比较大。我们现在生产城市建设中注意城区的生产环境的改善,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区的环境变得非常好了,但是很多城市只要往郊区,往外走5公里就会发现周围的地区生态环境非常差,无论北京还是上海,只要从大城区往外走就会发现农村脏乱差,污水到处流,垃圾随地放,这个在世界上城乡生态环境的差距我们国家是最高的,城乡的差距非常大,主要的原因是城市建设投资比较多,但是要求农村这个方面没有注意,农村的生态环境差返过来会影响城区生态环境改善,影响城区生态环境的改善。
四,我国生态宜居城市土地合理利用对策和建议。
第一个协调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关系比较重要。土地利用规划要以城市生态规律为基础,尊重城市土地的自然特性,不要过分强调它的经济社会属性,城市土地的自然属性要得到尊重,土地利用更要符合城市生态系统运作的相关规律,充分发挥他的自然生态功能还要兼顾社会经济功能的双重效益。要根据城市功能的变化,优化用地结构与布局,特别是土地供应商要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推进产业进一步向园区集中,增加居住与生态用地比例,根据城市的功能变化,相应的降低工业用地,增加生态用地,增加居住用地,创建宜居城市。
第二要协调地价与房价的关系。我们国家现在地价与房价的关系,房价涨的很快,房价主要受地价的影响,地价高了,房价就水涨船高,我们国家地价、房价的关系是非常明显,房价太高了,虽然生态环境好,我们买不起房子,我们居住环境差不是宜居的城市。
第三要协调节约与集约用地的关系。生态城市是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要使城市可持续发展必须为长远发展保留建设用地,必须合理集约利用土地,这是我们国家土地国情所决定的。生态城市要注意城市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与保护,在国外已经注意到这一点,我们国家更要重视节约利用,土地节约利用要求我们不要搞大面积的绿地,不要搞低密度的建筑。
要合理利用地上空间,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是我们国家生态城市建设重要的一个方面,特别是商业区,公交枢纽地区的地下空间,一定要大力开发,要发展经济技术,我们国家的积水技术,节材技术都是发展比较快,节地技术要引起重视,怎么节约用地,采用什么技术节约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可以腾出更多的土地用于做生态环境建设,一定要引起重视,一方面可以减少交通成本,减少出行上下班的物质消耗,可以减少环境污染,另外一方面可以节约土地,可以进行更多的生态环境建设,所以节约土地要地密度,大面积的绿地,不是这个概念。
第四要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城市土地主要是建城区,主要是建设用地,要在更广泛的地域范围内合理安排城市土地利用,安排工厂、办公、居住,仓储、文教,卫生、绿化等用地,要从城市与周围腹地更大范围合理的利用起来,要进行城乡土地利用一体化,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一体化,保护城市郊区生态空间,科学划分允许建设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实行生态补偿,要从土地转让收益里面给限制建设区,财政的转移支付。加强耕地与耕地农业保护,大力发展都市生态农业与观光休闲农业,将耕地与基本农田作为重要生态用地加以保护。这个应该引起重视。我们不是说把农用地转成建设用地越多越好,我们从粮食安全和生态保护几个方面考虑基本农田的保护。另外一个控制不顾生态环境的城市周围非利用地的开发。还有的可以考虑与周边城市实现生态用地共享,这些城市可以一起考虑建立一个绿色空间,大家一起共建生态文明都市圈。比如说石家庄与周围的这些城市可以一起共建周围的生态空间。
第五就是加强生态用地的储备。我们国家现在土地储备正在发展,储备政策正在发展,国外是城市发展速度调控,土地市场调控为依据的,我们国家现在一个是土地市场调控,第二是生态环境的改善,引起注意,把储备土地的手段作为生态环境改善的重要方面,来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我们国家土地储备不应该只追求土地效益,拍卖高价,应该多储备土地作为生态宜居城市的重要内容。
‘贰’ 什么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前期管理,采矿权申请人需向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技术方案,是采矿权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须按国土资源部制订的编写内容编写,包括概述、矿产品需求分析、矿产资源概况、主要建设方案确定、矿床开采、选矿及尾矿设施、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开发方案简要结论和附图等。
‘叁’ 请问什么是仓储设施资源利用率怎样计算谢谢
很好用的
‘肆’ 如何利用大学的设施和资源
你好,利用大学的设施和资源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来加以利用才可以,比如打篮球就得利用球场等。
‘伍’ 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包含哪些内容
1.关于环保的资料
环保是现代生活中人类面临的最大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基础做起.
首先,要大量宣传,提高人们的觉悟与认识,加强环保意识.
其次,要进行废物回收利用,减少对森林树木的砍伐.还要加强对白色污染的处理,少使用塑料制品.
最后,要对清洁方面作改进.使市容更整洁.
为了地球的明天,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努力,要好好地保护环境.于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实行垃圾分类袋装化.这样不仅能减少环卫工人的工作量,还能更好地起到废物利用,减少污染,节约资源.
买菜时,少用塑料袋,尽量用竹篮子.
用笔尽量用可换芯的,减少圆珠笔外壳的浪费与垃圾量.
外出吃饭尽量不用一次性饭盒.
播种绿色就是播种希望 垃圾过剩与环境问题 垃圾的回收及资源化综合利用 垃圾的回收及资源化综合利用(下)海浴室中的科学
从喝纯水想起
时下,饮用水正成为一种潮流.尽管媒介不只一次地介绍过饮用水的种种弊端,但"饮用水"族仍然日益扩大.
饮用水不单单指纯水,还包括矿泉水,蒸馏水甚至太空水等等. 而我们喝着长大的自来水则成了相对的"非饮用水". 我们并不排除目前饮用水风靡,炒作起了一定的作用, 但它反映了当前水体污染的严重已经到了难以下口的程度.
有报道说:"据报道979年对全国798座城镇的调查, 全国日污水排放量为国为民258万吨, 其中工业废水占用819,生活污水占据199. 1989年对全国代表大会854个城镇进行调查,每天的排放量达365.3亿吨.其中工业废水达成协议5.5亿吨. 这些废水绝大部分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 污染了江河湖海.
此外, 更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摆在每个上海人面前.上海的母亲河黄埔江,50年代中期(1958年)之前是一条水质清澈,鱼虾成群的河道,1962年水质开始受到污染, 1963年开始出现为期22天的黑臭期,1988年上升到场29天,占全年约2/3, 水质不合格江段占64.5km,占全长113.5km的56.99%.
水污染的危害是不是不言而喻的.水体污染,水质恶化对人体健康和人类生活,生产都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洁净的人能给人们带来葱茏花木,鸟语花香,恬静舒适,美丽如画的优美环境,给人们带来宁静,愉悦和和平.但是今天污染了的水给人们带来的是痛苦,恐怖和灾难.为了使生活更美好,让秀丽的山水永驻人间,让清水长流不断,人们已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防止水污染的重要性.
播种绿色就是播种希望 垃圾过剩与环境问题 从喝纯水想起 垃圾的回收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垃圾的回收及资源化综合利用浴室中的科学
2.2005年,一场“环保风暴”在中国内地刮起,30个总投资达1179亿多元的在建项目被国家环保总局叫停,其中包括同属正部级单位的三峡总公司的三个项目。理由是,这些项目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属于未批先建的违法工程。
环境恶化无路可退中国的环境问题并非始自今日。早在上世纪90年代,环境污染问题就已非常严重。如淮河流域。在上世纪90年代五类水质就占到了80%,整个淮河常年就如同一条巨大的污水沟。1995年,由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1875亿元。
据中科院测算,目前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已占到GDP总值的15%,这意味着一边是9%的经济增长,一边是15%的损失率。环境问题,已不仅仅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已成为吞噬经济成果的恶魔。
目前,中国的荒漠化土地已达267.4万多平方公里;全国18个省区的471个县、近4亿人口的耕地和家园正受到不同程度的荒漠化威胁,而且荒漠化还在以每年1万多平方公里的速度在增长。
七大江河水系中,完全没有使用价值的水质已超过40%。全国668座城市,有400多个处于缺水状态。其中有不少是由水质污染引起的。如浙江省宁波市,地处甬江、姚江、奉化江三江交汇口,却因水质污染,最缺水时需要靠运水车日夜不停地奔跑,将乡村河道里的水运进城里的各个企业。
中国平均1万元的工业增加值,需耗水330立方米,并产生230立方米污水;每创造1亿元GDP就要排放28.8万吨废水。还有大量的生活污水。其中80%以上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进河道,要不了10年,中国就会出现无水可用的局面。
全国1/3的城市人口呼吸着严重污染的空气,有1/3的国土被酸雨侵蚀。经济发达的浙江省,酸雨覆盖率已达到100%。酸雨发生的频率,上海达11%,江苏大概为12%。华中地区以及部分南方城市,如宜宾、怀化、绍兴、遵义、宁波、温州等,酸雨频率超过了90%。
在中国,基本消除酸雨污染所允许的最大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200万~1400万吨。而2003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就达到2158.7万吨,比2002年增长12%,其中工业排放量增加了14.7%。按照目前的经济发展速度。以及污染控制方式和力度,到2020年,全国仅火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就将达2100万吨以上,全部排放量将超过大气环境容量1倍以上,这对生态环境和民众健康将是一场严重灾难。
1月27日,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有人预言,如果再不加以整治,人类历史上突发性环境危机对经济、社会体系的最大摧毁,很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出现在中国。
治理污染陷于两难有一种说法,要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控制好环境,在环保方面的投入须达到GDP的1.5%以上。但这是在环境保护本来就非常良好的情况下,在中国,根据上海的经验,要真正有效地控制环境,环保投入须占到GDP的3%以上。而在过去20年里,中国每年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在90年代上半期是0.5%,最近几年也只有1%多一点。环保是一种“奢侈性消费”,投入大,对GDP贡献小,因此,一些本应用于环保方面的专项资金,也被挪作他用。
目前中国在环境问题上进退两难:再不治理,未来无法保障;真要治理,则需大规模投入,眼前的经济又难以承受。
有人算过,云南滇池周边的企业在过去20年间,总共只创造了几十亿元产值,但要初步恢复滇池水质,至少得花几百亿元,这是全云南省一年的财政收入。淮河流域的小造纸厂,20年累计产值不过500亿元。但要治理其带来的污染,即使是干流达到起码的灌溉用水标准也需要投入3000亿元。要恢复到20世纪70年代的三类水质,不仅花费是个可怕的数字,时间也至少需要100年。
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就微观角度说,在过去20年里,国内制造业在无法依靠技术进步降低能耗、降低成本的情况下,只能朝两个方面挖潜:一是工资,二是环保。最简单的事,例如水泥生产,要达到起码的环保要求,每吨水泥需增加8元成本,占水泥出厂价的5%。纺织业每年排放的废水超过10亿立方米,如要处理,则每吨需花费1.2~1.8元。提高生产成本5%。而绝大多数企业根本就没有这么高的利润率。因此只能在环保问题上打游击:或是不建任何废水处理设施:或是建立以后就当摆设,白天把污水放到处理池里,晚上没人时就排放到河里,这样就可以节省一大笔成本。在市场的无序化竞争中,这5%的成本。往往就决定了企业的盈与亏、生与死。
而中国在环保执法上的两高一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也助长了这种倾向。通常的情况是,环保部门为取证一件违法偷排事件,需耗费50万元,而最终落到违法企业头上的罚款,则只有区区5万元,包括正在劲刮的所谓“环保风暴”。
一些投资数十亿元的特大电站项目,违反环境评价擅自开工建设,最后的罚款也不过20万元。区区20万元罚款,对于一个投资超亿元的项目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这样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谈何震慑力?因此《环保法》历来被人称为“豆腐法”。
一场环保风暴将涉及数十万家企业,由此带来的结果必然是:大批企业的破产倒闭,大量人员失业,企业成本大幅提高,国内物价指数迅速地突破两位数。因此,无论是宏观成本,还是微观成本,实际上都无法承受。
四个因素阻碍环境治理对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遭遇的巨大阻力,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总结出了四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一些地方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到位,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一些高能耗、重污染的小冶炼、小铁合金、小化工等被明令禁止的项目,在一些地方竟然呈现蔓延的趋势。
其次,部分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片面强调简化审批,限期办理相关手续。而不管项目是否会存在污染情况,只要来投资就批准,个别地方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中存在“首长意志”、“先上车,后买票”等违法现象。
再次,环评质量亟待提高。有些环评单位不坚持科学评价,不敢以客观的事实和科学的数据说话,评价结论含糊,模棱两可,将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与否的结论推给审批部门,甚至极个别的环评单位弄虚作假,编造、伪造数据,或者隐瞒事实,严重影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落实,使环境影响评价流于形式,丧失了第三方咨询机构起码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最后,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工作开展不足。我国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政府主导型,以有限的政府力量去监管数量庞大的建设项目,显然力不从心。
其实,环评法遇到的阻力更有背后的经济利益在驱使。
掀起真正的“环保风暴”
中国是一个在环境上回旋余地极小的大国,又是一个在全球资源、市场基本被瓜分完毕后崛起的一个后起国家。中国没有任何可能像某些先行国家那样,等到环境恶劣到极点后再来治理。
但中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别人走过的先发展经济、再治理污染的道路,中国不可避免的也会走一遭。
世界各国的历史已经表明,在经济增长与环境变化之间有一个共同的规律:一个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会有一个环境污染随国内生产总值同步高速增长的时期,尤其是重化工业时代:但当GDP增长到一定程度,随着产业结构高级化,以及居民环境支付意愿的增强。污染水平在到达转折点后就会随着GDP的增长反而戛然向下,直至污染水平重新回到环境容量之下,此即所谓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当年日本的发展过程就是这一规律。
毫无疑问,中国没有可能跨越这样一个重化工业时代。因为中国的人口太多,国家太大,无法像芬兰那样,在本国制造业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借助于全球化分工,直接进入高科技时代。
上世纪90年代末,笔者曾回过苏南老家,小时候那种清清河水,坐着船就可到达四乡八镇的情景已一去不复返了。而令笔者吃惊的是,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因素竟然是最普通的生活垃圾。在中国,即使不发展工业,由人口增长带来的污染物,也足以使环境恶化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即便是治理这样的污染,也需要大笔投资,需要有经济基础。
中国在治理污染问题上,任重道远,需要依法办事,制止恶性环保事件的发生,延缓环境恶化的速度。
3.我们应该持一种怎样的环保观
我们应该持一种怎样的生态环保观和资源开发观?环保和资源开发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体吗?我看不是。因为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人类的生存。因此科学的生态环保和资源开发是能够做到对立统一的。
我相信所有关注环境问题的人都怀着一颗为了我们的子孙万代能够更好地生存下去的赤诚之心。我们也不应怀疑那些为了让贫困地区的人尽早脱贫致富而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人,他们同样也有着一颗保证和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生存的拳拳之心。只不过极力主张保护的人考虑的是整个人类长远的生存问题,而积极主张开发的人要解决的却是当前局部地区人民的生存问题。我们有理由剥夺局部地区人民的生存和发展权吗?
这些年来,在各环保组织的宣传努力下,广大公民已经有了一定环保意识,这是各环保组织和人士的功劳,但有环保意识并不等于懂得了环保。我们还有很多人虽然有了环保意识,但出于对自身眼前利益的的考虑和贪图享受,并不愿意自觉地去遵守环保准则。例如,我们一些已经无需为自己的温饱担忧问题的人,为了尝一尝野味,穿戴高档皮毛时装,显耀自己的富有,于是促成并刺激了野生动植物交易市场的产生和发展,使我们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超出了大自然的承受能力。在这一过程中,真正该受到指责的应是那些衣食无忧的消费者,而不是那些衣食无着,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去索取自然资源的人,也不应去指责那些为了让贫困地区的人民尽快摆脱困境而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人。
为什么环境问题至少在工业革命以前并未引起人们的关注,而现在却成了一个越来越影响人类自身生存的全球紧迫性问题?这是因为在过去,人类对自然资源的索取及产生的各类垃圾还没有超出大自然的承受力,而现在,人类对大自然的过度开发利用及大量的生活和工业垃圾已经超出了大自然的承受能力。这又是怎么造成的呢?是人类在解决温饱问题后,对物质和精神享受穷奢极欲的不断追求。要彻底解决环境问题就必须遏制人们这一不断膨胀的享乐欲望。因此我们在宣传环保和揭露环境问题时,最重要的应该是在我们这些衣食无忧,享受着现代文明生活的城市人中提倡一种为富济贫的道德观,过一种简约的生活。那些生活在贫困落后地区的人,他们的生活已经够落后简约了,已经简约到了难以维持生计的地步了。该如何解决他们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呢?
我们应该反对那种教条的,极端的环保思想。这种思想表面看上去很正确,也极能蛊惑人心,实际上却是非常自私和不负责任的,因为他们剥夺了贫困落后地区人民的生存和发展权。
在偏远的贫困落后地区,当地的人打猎,伐树,烧荒,那是为了生存。也正是因为现代文明的曙光还没有照射到他们,所以还沿袭着这一落后的生活方式。在这样的生存状况下,不打猎伐树,请问你让他们吃什么?烧什么?用什么?对这些地区地方政府及当地居民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我们的一些环保者总爱不分青红皂白的加以指责,而且常犯一个善意的错误,那就是:你们不能砍伐这的原始森林,不能捕杀野生动物,不能在这的江河上建大坝,保留这的原始风貌,你们可以通过开发绿色旅游来带动经济的发展啊。但是在当前我们国民素质和环保意识还不高的情况下,旅游真是绿色的吗?开发旅游就不会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吗?让我们来看看会出现什么情况吧。1.过去当地人只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而且几乎没有不可降解的垃圾;而现在由于大量游客的涌入,带来了大量的生活垃圾,特别是那些过去当地极少见到的塑料食品包装袋;请问这是谁之过?2.由于游客们要品尝当地的野味,原来不存在的野生动植物交易运营而生了;过去当地人只是少量地捕杀和挖掘野生动植物,满足自家食用就行了;现在为了满足游客的需要,也为了增加自己的经济收入,他们开始大量捕杀和挖掘野生动植物了;请问这是谁之过?3.过去当地人,民风淳朴,待人真诚;而现在伴随着各色游客而来的各种光怪陆离的山外文化,及不法商贩带来的各种假冒伪劣商品和花样百出的坑人,骗人的手段,让当地人受益匪浅,从此民风不再淳朴,待人不再真诚;请问这是谁之过?
云南的泸沽湖景区就是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中央电视台曾报道过。然而这个报道仅仅只是简单地指责了当地的有关政府部门,有几个人想过这一切是谁带来的呢?这种情况几乎所有景区都未能幸免。在此我并不是反对开发旅游,我想说的是,开发旅游并不是解决环保与发展的万能药,搞不好,开展旅游比开发自然资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更大。而实际上旅游本身也是对自然资源的一种利用,因此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不是能不能和该不该得问题,而是怎样开发的问题。
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应该是一味地追求原封不动,一丝一毫都不能改变。持这种极端环保观的人在关心环境的同时,忽略了生存和发展问题,特别是偏远的贫困落后地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他们把环保理想化和教条化了,使环保失去了生命力。这种人自己吃饱喝足,无忧无虑地在城市享受着现代文明带来的种种好处,有几个到过偏远的贫困落后地区,更别说在那生活和工作了。少数人去过,那也不过是坐着豪华越野车蜻蜓点水般去游山玩水而已。他们只不过是想借此,保留下供城市人酒足饭饱后能有个娱乐和寻幽猎奇的后花园罢了。按照他们的观点,人类恐怕要回到原始社会才符合要求。这种思想只能使我们作茧自缚,让社会停滞不前。
一次我到云南省的独龙江旅游拍照。那里保存完好的原始森林,清澈的溪流江水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同时当地居民贫困的生活状况也给我留下了难以泯灭的印象,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却是一个边防战士对我说的一段话:“这里对你们旅游者来说是青山绿水,可是对我们这些天天在这的人来说则是穷山恶水。”请注意,这还只是一个只需在此服役两年的人说出的话,那么对于那些世代生活于此的人来说又会如何呢?这句话对我犹如当头棒喝,使我这个也曾大喊环保的人清醒了许多。
我们不能把所有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都视为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这样做真的太自私,太教条。我们反对的因该是那种不顾长远利益,盲目的,过度的毁灭性开发,而对那些能使当地人脱贫致富,步入文明,已做过生态评估,考虑到了开发后的生态恢复,有序的,科学合理的开发不因横加指责和阻止。实际上,只要做到科学合理的开发,那种局部的,暂时性的破坏并不会造成不可逆转的生态灾难,而相反会形成新的生态景观,甚至改善原来恶劣的自然环境。这样的例子并不是没有。远的有四川的都江堰和贯通南北的大运河,近的有浙江的千岛湖和云南的鲁布革水电站。
在环保方面,我们目前最急迫的目标不是简单粗暴地去指责和阻止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而是要提高整个国民的素质,特别是要提高那些住在城市中,生活在文明中,不愁吃穿的现代城市人的环保意识。那些偏远贫困地区没有环保意识的人,他们对环境的破坏是微乎其微的,而且是为了保证自身的生存,有些甚至可以说其行为本身就是当地生态环境中的一个链。反倒是我们这些有文化的现代城市人在吃饱穿暖之余,为了贪图享受,刺激了一些奢侈业如皮毛,高档木制家具,野味餐饮,一次性用具的发展,这些行业的发展才真正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彻底而毁灭性的打击,现代文明的城市人才真正是生态环境直接和间接的杀手。
试想,假如有两个人,一个是不愁吃穿的富人,一个是衣不掩体,食不果腹的穷人,一只珍惜的野生动物出现在他们面前,富人为了享用皮毛和野味而捕杀之,而穷人则是为了御寒,填饱肚子活命而捕杀之,请问两种行为都该受到指责吗?
5.怎样的环保才“理智”
——兼评Charles Krauthammer的《Saving Nature, But Only for Man》
随着时间范围的普遍的环境恶化,环保已经成了一个热门话题。面对各种各样关于环保的建议、提案、规则、法律,有人提出要对它们进行选择。比如,大学英语书的某篇课文宣扬这样一种被称为“理智环保论”的观点,这种观点“理智”地宣称:人类“不是为大自然,而是为我们自己保护环境”,因此人类应该“仅在居住环境受威胁时再作出紧迫调整”。为了争取支持,该理论“不要求人们为其它生物作出牺牲”。
人类确实是为了“我们自己”而保护环境,但问题在于如何保护。这篇文章宣称我们应该在“居住环境受威胁时再作出紧迫调整”,就是说我们应该等到自己都住不下去了才想到保护环境。是谁让环境糟糕得住不下去的?确实,这其中有地球自身的气候变化周期的因素,但在工业化革命以来的短短几百年里,把环境变得不宜于人类居住的,主要还是人类自己。面对一天比一天恶化的环境危机,不检讨自己的错误,不改变视环境为“自由资源”的错误观念,而是借口某些环境问题不紧急而听任环境继续恶化,这绝对不是一个“理智”的人应有的态度。
事实已经证明,采取“先污染,后治理”的环境污染治理方式,会造成大量资金的浪费——因为制造污染取得的效益往往小于消除污染要花费的成本。然而,由于这只是“外部不经济”,不用作者自己立即买单,因此他就会对消除这些污染毫无兴趣。于是,我们就会看到一个奇怪的现象:作者在心甘情愿地为别人的“外部不经济”买单的同时,又采取一种漠不关心的态度,大量地为别人,甚至他的后代,制造着代价巨大的“外部不经济”。
该文的另一个奇怪的观点是“不要求人们为其它生物作出牺牲”。试想一下,如果人们被要求为其它动物作出“牺牲”,那么“牺牲”的会是什么呢——大概仅仅是一些金钱,或者改变食用野味的爱好而已。我们知道,当生物间有冲突的时候,要不两败俱伤,要不总有一个要作出“牺牲”。现在人类不“牺牲”,那只有让其它生物牺牲了。它们应该如何为人类牺牲呢?很简单——献出生命。
作者说,他喜爱北极驯鹿(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把这句话说出口的),但是为了能开采到石油,他不惜破坏驯鹿在阿拉斯加的繁殖地——因为这样能避免战争。且不说事实已经证明,开采了阿拉斯加的石油,根本不能避免战争;即使可以避免战争,为了人类的石油便宜一些,而使北极驯鹿无法繁衍后代,这种在种族延续和金钱间选择金钱的做法是否理智,实在值得考量。
类似的,作者喜爱斑枭(但愿他喜爱的生物越少越好),但是为了伐木工的生计,他不惜支持他们砍倒森林灭绝斑枭。我不知道作者怎么会持这样一种奇怪的逻辑——似乎伐木工不伐木就不能找到新工作,并且不伐木就失去了所有经济来源,因此他们不伐木就无法生存,所以为了他们的“生存问题”,只好把斑枭“出卖”了。
在这位作者的眼里,只要人类和其他生物的利益发生冲突,哪怕只要牺牲人类的很小的利益就能换回其它生物的宝贵生命,他也会认为人比其它生物更重要。这就是所谓的“理智”的环保观。在这种“理智”的环保观中,我们看不见一点“理智”的影子,透过冠冕堂皇的包装,我们只能看到一种莫名的“唯我独大”的霸气、一种为了一丁点的经济利益可以听任其它生物灭绝的可怕的漠视。
作者说,那些为不会立即对人类的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的事进行的环保是“奢侈环保”,“奢侈环保”仅当只需很小的代价就能达到才是好的。可是,有什么与环保有关的事只需很小的代价就能达到吗?几乎没有。也就是说,作者对那些为不立即对人类的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的事而进行的环保是不会支持的。
我们需要这样的“理智环保论”吗?这种“理智环保”,其实就是坐等环境恶化,直到等不下去了,大家都受不了了,然后齐心协力把某个环境问题缓解一下。一方面环境问题层出不穷,出现的速度越来越快;另一方面,缓解环境问题的速度远远落后于它产生的速度。有些问题,我们本可以把它遏制在萌芽阶段,可“理智环保”者偏要等到污染不可收拾时才出手。可以说,这种“理智”已经超越了常人的理解能力。
怎样的环保才理智?那就是被那个作者看作“感情用事”的环保的办事方式。要环保,就要热爱大自然,而不是把它看作我们“利用”的对象;要环保,就要把环境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而不是听任问题一天天扩大。这样的环保,才是真正理智的环保。
有关环保的节日
2月 2日 国际湿地日
3月12日:中国植树节
3月21日:国际消除种族歧视日
3月22日:世界水日
3月23日:世界气象日
4月的某一周:全国各地的爱鸟周
4月22日:世界地球日
5月31日:世界无烟日
6月4日:受侵略戕害日
6月5日:世界环境日
6月17日: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
6月25日:中国土地日
6月26日:世界禁毒日
7月11日:世界人口日
8月9日:世界土着居民国际日
9月16日:保护臭氧层的国际日
9月27日:世界旅游日
10月4日:国际动物日
10月14日:国际减灾日
10月16日:世界粮食日
10月17日:根除贫困国际日
10月24-30日:裁军周
11月16日:国际宽容日
11月11-18日:国际科学与和平周
12月29日:生物多样化国际日
‘陆’ 风景名胜旅游资源利用的要求是什么
中国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中国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
旅游资源是可以诱发人们产生正当旅游动机或行为的一切自然和社会因素的总和。旅游资源所涉及的范围极其广泛。它的吸引力强弱程度决定着旅游规模的大小或客源数量的多少。旅游资源的开发是把“资源”建设成供人游览、参观、疗养、娱乐的风景区或旅游地。开发利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已开发利用的风景区上扩建一些新的旅游项目,增加新的旅游内容,二是开发利用新的风景区。
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不但要考虑经济效益,而且要注意到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旅游活动具有文化属性,它给人以高级精神享受,给人以美感、教育、启迪等。为了避免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盲目性,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保护、突出民族和地方特色
一般来说,任何地区、民族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均具有自己的特色,有特色才能有吸引力、竞争力,因为多数旅游者抱着“猎奇”的心理。如我国天下名山,古人评说其特色为:“青徐得其平,秦蜀得其奇,吴越得其秀”。就山而言,由于各地的地理位置、气候、水文和植被条件的差异,山形山势山景均有特色。又如我国近几年建成了一些现代化的大型高档宾馆,对国外旅游者来说反而不如蒙古包、窑洞、傣楼、四合院等地方民族式建筑吸引人。
(二)市场原则
旅游市场的变化、动向直接影响着客源的变化,而客源的多少又决定了某个旅游点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果某处旅游资源盲目开发后,客源不足,没有去看,则失去了开发的意义。旅游市场受许多因素制约,如经济状况,旅游者动机变化、风景的吸引力、地理位置、交通条件、接待设施、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宣传工作,以及当前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等。在旅游资源开发前必须对市场客源情况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估,并预测今后的发展趋势。
(三)权衡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
对旅游资源的开发,一定要对资源价值(包括观赏价值、历史文化价值和科学价值等)及其可能产生的效益进行评估,然后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条件优越者先上,条件差者后上或不上。要按照国家经济基本建设的总方针,充分发挥现有旅游资源的利用率和对其他行业的促进作用。旅游资源的开发要为本地区经济文化发展做贡献。
(四)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
从某种意义上讲,旅游资源的开发是为了美化环境、美化生活,但决不能破坏生态平衡,污染自然环境。因此也要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依法开发旅游资源,使两者相得益彰。
二、中国旅游资源的保护
凡确有价值的旅游资源都必须妥善保护。有些自然景观、文物古迹一旦遭到破坏,便不能再生,因此旅游资源具有不可替代性。保护旅游资源是首要的,不可动摇的原则,关系到人类历史文化遗产的继承和保存的重大问题,也是子孙万代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传统的大问题。
旅游资源的保护应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旅游资源本身的保护;二是对自然环境的保护。保护旅游资源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发展旅游事业的前提。因此我们要减少对旅游资源的破坏。旅游资源的破坏渠道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有人为和自然两方面。
(一)人为破坏
1.战争破坏
世界上许多历史古迹、风景名胜毁于战争之中,中国这种情况尤甚。就近代而言,从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发动了多次侵略战争,他们一方面掠夺、盗窃我国的珍贵历史文物,另一方面大肆破坏名胜古迹。如北京清代的圆明园,是清皇室耗巨资,用了150多年兴建的皇家园林,集中外园林艺术之大成,誉为“万园之园”、“东方的凡尔赛宫”,但却在1880年被英法侵略联军化为灰烬,成为废墟。侵略者破坏历史古迹的罪行将铭刻在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心中,这是侵略者无耻行径的一页,将永远受到谴责。
2.人类不合理的生产活动
人类不合理的生产活动受到自然界的报复。如济南泉水、河北邢台的白泉等地,由于人们过量开采地下水,致使许多泉眼停喷。
3.不合理的工业布局
部分工业企业布局在风景区或风景区附近,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如以锦秀着称的富春江,近年来沿江修建了一批小化肥厂、小农药厂、小造纸厂,将大量污水排入江中,江水变混,鱼虾死亡,人饮用后不适,造成“身在江边无水喝”的局面,使美丽的富春江佳景大大逊色。
4.景区超负荷接纳,游人遵守公德意识弱
游人在风景区超负荷的活动以及各种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如乱扔废物,攀木折花,践踏草坪,偷猎鸟兽,在景观建筑物上乱刻乱画等,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另外由于游人过多,加重了土壤板结,造成古树死亡,如北京古园林中,约有百年以上的古松柏 15 214株,但因树根附近土壤被游人踏实,树根不能正常吸收水分和营养而逐渐衰亡。
5.文物管理不善
由于文物管理不善或无人管理造成有些名胜古迹建筑被拆,文物被窃,树木被砍,塑像被毁。尤其是在“十年动乱”中,文物古迹被严重破坏,一大批稀世珍宝毁于一旦。
6.宣传不够,保护资源意识差
科学普及和文物保护重要性宣传不够,人们为了自身利益而毁坏景观,如万里长城脚下的居民,拆砖毁城的现象屡屡发生。
(二)自然毁坏
自然界由于发生灾害现象,如地震、火山、洪水、地基不稳下沉,以及风化、浸蚀作用等,会对自然和人文景观造成破坏。例如我国许多古塔由于地震倒塌,大同云岗石窟许多砂岩佛像由于长期风化、浸蚀而面目皆非,凡此种种都属于自然毁坏。
为防止旅游资源的破坏,保护措施应从这几方面进行:建立健全旅游资源的保护法规;建立健全旅游资源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制;不断向人民群众和旅游者宣传保护旅游资源的重要性,使全体人民树立起维护旅游资源的道德观和责任感。另外还应注意防止由于旅游业的发展而给自然环境造成的污染,在开发旅游景点时要重视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对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保护,颁发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法令。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许多文物古迹还不断遭到破坏,不少风景区受到严重污染。为此,健全法规,健全管理机构,加强资源保护法的宣传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加强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将更直接有效。迄今为止,我国共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799处,其中国家重点自然保护区60多处。
三、中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关系
我国的旅游资源尽管异常丰富,但还必须经常开发新的旅游资源,增添新的旅游项目,不断改进和完善新的旅游设施,才能使旅游业不断发展,并在国际旅游业的激烈竞争中取胜。
当前,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对旅游的兴趣更趋浓厚,这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必将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旅游业的发展及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也必将推动人们去开发新的旅游资源。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国家和地方经济实力的增长,也为开发旅游资源创造了有利条件。保护旅游资源涉及保护生态平衡、保护文物古迹、保护民族文化传统的重大问题,对人类历史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展有直接影响。它不仅要求保护旅游资源本身,还要求保护其周围环境,而开发利用又进一步推动资源保护,且为旅游资源的保护提供更多的资金。虽然对旅游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在主要方面是一致的,但在某些方面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如为加强保护旅游资源,就要尽可能保持其本身的自然的或历史的风貌,在一定范围内不能有不和谐的建筑设施和活动,以保证其所体现出的特殊意境。但强调保护也并不意味着只能保护原状,那是消极的保护。在合理的开发利用中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使原有特色更加突出。因此,旅游资源的开发是为了更加体现出其旅游价值,提高其在旅游市场的竞争力,吸引更多的顾客,而旅游资源的保护则是旅游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保护不排除开发,而开发是在保护资源的基础上进行的。可见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柒’ 资源综合利用,国家采取什么措施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遵循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主体、自主创新、因地制宜、重点突破的方针,加快科技创新,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排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政策体系,建立有利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选择环境影响严重、产生量大
的废弃资源,组织技术攻关,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坚持重点突破和全面推进相结合,依据资源禀赋和产业构成,形成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探索和完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三)主要范围
一是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的技术;二是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废液)、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的技术;三是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的技术。
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一)能源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1.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在油田开发建设中,采用适用技术,对伴生天然气进行回收利用。
(2)推广从石油和天然气中回收硫资源生产硫磺技术。
(3)推广高效井下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技术。
(4)推广柴油机余热利用技术。
(5)推广采用不稳定排放硫化氢气体资源化利用技术回收井口无组织排放的含硫化氢气体。
(6)推进页岩气勘探开发技术。
(7)研发废弃钻井液、井下作业废液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技术。
2.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无煤柱开采技术,推广采用不稳定或难采煤层开采技术、边角煤残采技术。
(2)推广煤系高岭土超细、增白、改性技术。
(3)推进煤系铝矾土、耐火粘土、膨润土、硅藻土、硫铁矿、油母页岩和石墨等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产业化。
(4)推进煤炭地下气化(UCG)技术的产业化,特别是加快具有井下无人、无设备,集建井、采煤、气化三大工艺于一体,适用于煤矿大量的煤柱、建筑物下压煤等呆滞煤量回收利用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5)研发难选煤、干法选煤和高硫煤综合利用技术。
(6)研发“三下”(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及矸石充填采煤技术;研究提高开采上限技术。
(7)研发矿井水资源化利用技术。
3.地热资源利用技术
推广采用热泵等技术,利用地下热能进行采暖和制冷。
(二)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1.黑色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磁铁矿精选作业的磁筛等高效利用技术。
(2)推广含稀土复合矿和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技术。
(3)推广低品位、表外矿、复杂共伴生黑色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4)推进尾矿再选技术及生产各种建筑材料的产业化。
(5)研发低品位硫铁矿选矿富集技术。
(6)研发尾矿干堆技术和尾矿高效浓缩工艺及设备。
2.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1)无废(少废)开采技术
--推广尾砂充填、废石充填、全尾砂膏体充填等充填法采矿技术。
--推广原地浸出采矿技术。
(2)推广采用大型低品位矿产自然崩落法技术开采。
(3)推广拜耳法用于低铝硅比一水硬铝石矿的选矿。
(4)推广低品位、表外矿、复杂共伴生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5)推广复杂多金属硫化矿矿浆电解处理技术及中低品位氧化锌矿选冶联合处理技术。
(6)推广铜铅锌锡矿细粒、微细粒矿载体浮选技术。
(7)推广铜矿等有色金属矿伴生金、银等贵金属的综合利用技术。
(8)推广有色金属硫化?D?D氧化混合矿选矿技术。
(9)推广湿法冶金关键装备应用。
(10)研发矿山塌陷区、废石堆场和尾矿库修复与垦植技术。
(11)研发对复杂有色金属矿石选别与富集技术。
(12)研发低品位矿生物提取技术。
(13)研发尾矿有价金属综合回收利用技术。
3.贵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含金银等多金属矿选矿尾渣中综合回收有价金属成分和非金属矿资源的矿物加工技术。
(2)推广采用复杂金矿循环流态化焙烧技术。
(3)推广高硫高砷高碳复杂难处理金矿的预处理技术。
(4)推广浮选富集?D炭浸工艺技术等低品位金矿的综合利用技术。
4.稀有、稀土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采用电解工艺开发稀土镁中间合金技术,综合利用稀土尾矿。
(2)推广高效低毒高纯氧化铕提取技术。
(3)推进稀土冶炼分离清洁生产工艺技术的产业化。
(三)非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1.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1)盐湖钾盐综合利用技术
--推进盐湖钾盐伴生矿综合利用技术的产业化。
--研发固体难采钾矿溶采技术,非水溶性钾矿开发利用技术。
(2)磷矿综合利用技术
--推广磷矿伴生铁、硫、氟、碘、钒、钛等资源综合回收技术。
--推广反(双)浮选磷矿降镁技术。
--研发中低品位磷矿、中低品位胶磷矿选矿技术和窑法直接利用技术。
(3)硼矿综合利用技术
--研发低品位硼矿选矿技术。
--研发硼铁矿中硼、铁、铀有效分离和回收技术。
(4)研发中低品位萤石综合利用技术。
(5)研发钾长石综合利用技术。
2.建材原料非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1)玻璃陶瓷原料非金属矿有效利用技术
--推广硅质原料非金属矿产的均化开采以及浮选技术。
--推广陶瓷生产采用低品位原料配方技术产业化。
--推广利用中低品位高岭岩替代叶蜡石生产玻璃纤维技术产业化。
(2)填料及其它深加工用非金属矿的合理利用技术
--推广利用煤系高岭土生产高档填料、涂料技术。
--推广温石棉尾矿提取轻质氧化镁及综合利用技术。
--推广伟晶岩中石英提纯技术。
(3)推广石灰石矿均化开采配比技术。
(4)推广石英砂岩提纯技术。
(5)研发低品位菱镁矿、滑石、硅藻土、蓝晶石族等非金属矿选矿综合利用技术。
三、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技术
(一)煤炭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技术
1.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
(1)煤矸石发电技术
--推广适合燃烧煤矸石的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热、电、冷联产技术和热、电、煤气联供技术。
--推广炉内石灰脱硫和静电除尘技术。
--研发煤矸石等低热值燃料电厂锅炉高效除尘、脱硫、灰渣干法输送、存储及利用技术。
(2)煤矸石生产建筑材料技术
--制砖技术。推广全煤矸石生产承重多孔砖、非承重空心砖和清水墙砖技术。
--制水泥技术。推广利用煤矸石为原料,部分或全部代替粘土配制水泥生料,烧制水泥熟料技术。
--生产其他建材产品技术。推广利用煤矸石为原料生产陶瓷制品、陶粒、岩棉、加气混凝土等技术。
(3)推广利用煤矸石充填采煤塌陷区、采空区和露天矿坑及煤矸石复垦造地造田技术。
(4)推广利用煤矸石制取聚合氯化铝、硫酸铝、合成系列分子筛等化工产品技术。
(5)推广利用煤矸石生产复合肥料技术。
(6)推广煤矸石中极细粒钛铁矿、锐钛矿等杂质的分离技术。
(7)研发利用煤矸石生产特种硅铝铁合金、铝合金技术,以及利用煤矸石生产铝系列、铁系列超细粉体的技术。
(8)研发煤矸石提取五氧化二钒及其他稀有元素技术。
2.矿井水综合利用技术
推广采用混凝、沉淀(或浮升)以及过滤、消毒等技术,净化处理煤矿矿井水。
3.煤层气综合利用技术
(1)推进煤层气民用、发电、化工等技术的产业化。
(2)研发低浓度瓦斯利用技术。
(二)电力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技术
1.粉煤灰、脱硫石膏综合利用技术
(1)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
--推广采用粉煤灰生产水泥、砌块、陶粒等建筑材料技术。
--推广采用粉煤灰建造水坝、油井平台、道路路基等建筑工程技术。
--推广粉煤灰制取漂珠、空心微珠、碳等化合物技术。
--推进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技术的产业化。
--推进粉煤灰造纸及生产岩棉技术的产业化。
--研发粉煤灰用于农业(改良土壤、生产复合肥料、造地)、污水处理以及各类填充材料等技术。
(2)推广脱硫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纸面石膏板、建筑石膏、粉刷石膏、砌块等建材产品的综合利用技术。
(3)研发脱硫石膏免煅烧制干混砂浆。
2.废水综合利用技术
推广灰场冲灰废水封闭式循环利用等技术。
3.废气综合利用技术
推广燃煤电厂烟气中回收硫资源生产硫磺技术。
(三)石油天然气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技术
1.废渣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对油气采炼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油砂、污泥、残渣、钻屑采用固化等无害化综合处理技术,并用于筑路、制造建筑材料、调剖堵水剂等。
(2)推广石油焦乳化焦浆/油(EGC)代油节能技术。
(3)研发改进缓和湿式氧化(WAO)-间歇式生物反应器(SBR)处理碱渣联合工艺,形成专有成套技术。
(4)研发污水处理场油泥(包括罐底泥)、浮渣和剩余活性污泥处理组合技术。
2.废水(液)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钻井污水、废液综合处理技术,实现闭路循环利用。
(2)推广炼油企业含氢尾气膜法回收技术。利用膜分离技术建设芳烃、加氢尾气膜法回收装置,回收芳烃预加氢精制单元酸性气、异构化富氢、加氢裂化低分气、柴油加氢低分气中的富含氢气体。
(3)推广采用中和、酸化以及各种精制技术,从石油炼制产生的酸碱废液、废催化剂中,回收环烷酸、粗酚、碳酸钠、浮选捕集剂等资源。
(4)研发石油化工高浓度、难降解的有机废水处理技术以及油田废水替代清水技术。
(5)研发经济有效的废水深度处理技术和回用技术、氨氮废水处理技术与回收利用技术。
3.废气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对炼油厂催化裂化过程中产生的高温烟气采用气能量回收技术进行能量回收。
(2)研发催化裂化再生烟气、加热炉气、工艺排气及电站排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处理技术。
(四)钢铁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技术
1.冶炼废渣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炼钢炉渣回收和磁选粉深加工处理技术。
(2)推广立磨粉磨粒化高炉矿渣技术。
(3)推广硫铁矿烧渣综合利用技术。
(4)推广冷轧盐酸再生及铁粉回收技术。
(5)推广钢渣返回烧结,替代石灰作为炼铁厂烧结溶剂技术。
(6)推广转炉煤气干法除尘及尘泥压块技术。
(7)推广氧化铁皮回收利用技术。采用直接还原技术制取粉末冶金用的还原铁粉。
(8)推广含铁尘泥综合利用技术。
(9)推广废钢渣生产磁性材料技术。
(10)研发含锌尘泥综合利用技术。
(11)研发不锈钢和特殊钢渣的处理和利用技术,特别是防止水溶性铬离子浸出的技术。
(12)研发钢铁渣游离氧化钙、游离氧化镁降解处理技术。
2.废水(液)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对不同浓度的焦化废水优化分级处理与使用技术。
(2)推广采用“电氧化气浮”技术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并回用。
(3)推广污水深度处理脱盐回用技术。采用抗污染芳香族聚酰胺反渗透膜,生产高品质的回用水。
(4)推广冷轧含油乳化液膜分离回收技术。
(5)研发矿山酸性废水治理与循环利用技术。
(6)研发矿山含硫矿物,As、Pb、Cd废水处理与循环利用技术。
3.废气及余热、余压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全燃烧高炉煤气锅炉的应用技术。
(2)推广焦炉、高炉、转炉煤气的回收技术。
(3)推广利用还原铁生产中回转窑废高温烟气余热发电技术。
(4)推广高炉煤气余压发电TRT(高炉煤气余压透平发电装置)结合干法除尘技术。
(5)推广采用利用溴化锂制冷等技术回收利用冶金生产过程中炉窑烟气余热。
(6)推广采用双预蓄热式燃烧技术,实现炉窑废气余热的利用。
(7)推广铁合金矿热炉、烧结机等中低温烟气余热发电技术。
(8)推广焦化干息焦技术,回收利用焦炭显热。
(9)推广低热值煤气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技术(CCPP)。
(10)推广炼钢厂除尘系统高温烟气余热发电技术。
(11)推广电炉余热回收及综合利用技术。
(12)推进烧结烟气脱硫副产石膏资源化利用技术的产业化。
(五)有色金属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技术
1.冶炼废渣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采用炉渣选矿法从冶炼炉渣中回收金属铜技术。
(2)推广铜冶炼阳极泥及废渣(料)综合利用技术,回收金、银、铂、钯、硒、碲、铅、铋、铟等。
(3)推广铜冶炼冷态渣,镍冶炼冷态渣深度还原磁选提铁综合利用技术。
(4)推广采用“破碎-磁选分选焦煤”、“球磨-磁选生产铁粉”等技术处理锌渣、窑渣。
(5)推广从铅电解阳极泥中提取金银的火法和湿法技术工艺。
(6)推广锌渣中提取银的技术。
(7)推广从锌浸出渣中提取铟技术。
(8)推广金属镁还原渣部分替代钙质和硅质原料生产水泥技术。
(9)研发高效利用铅锌冶炼渣再回收铅锌技术,以及稀散金属回收技术。
(10)研发低耗高效脱除氟、氯、氧化锌物料技术。
(11)研发采用氢气还原法从冶炼各类烟尘中制取金属锗综合利用技术。
(12)研发赤泥综合利用技术。
2.废水(液)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轧制废油回收利用技术。
(2)推广从生产印刷线路板产生含铜废液中回收金属铜技术。
(3)研发加工生产过程中表面处理废液、酸洗污泥综合回收技术。
3.废气及余热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采用氨吸收法技术,回收铜、铅、锌等有色金属冶炼企业产生的烟气二氧化硫,副产硫酸铵、硫酸钾等。
(2)推广采用钙吸收技术,对二氧化硫烟气脱硫并回用。
(3)推广采用氧化锌渣脱除铅锌冶炼烟气二氧化硫技术。
(4)推广冶炼废气中有价元素的回收利用技术。
(5)推广菱镁矿资源利用过程中二氧化碳回收以及生产二氧化碳衍生产品先进技术。
(6)推广有色冶金炉窑烟气余热利用技术。
(六)化学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技术
1.磷石膏等化工废渣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蒸氨废渣综合利用技术。
(2)推广采用电石渣替代石灰石用于水泥工业、纯碱工业以及电厂的烟气脱硫技术。
(3)推广利用铬渣作水泥矿化剂技术;铬渣制自溶性烧结矿并冶炼含铬生铁技术;铬渣作为熔剂生产钙镁磷肥技术;铬渣制钙铁粉、铸石、人造骨料、玻璃着色剂及铬渣棉等技术。
(4)推广磷石膏制磷酸联产水泥、制硫酸钾、制硫铵和碳酸钙以及制硫酸铵、硫酸铵钾等作为化工原料的综合利用技术;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纸面石膏板、建筑石膏、粉刷石膏、砌块等建材产品的综合利用技术;磷石膏作为盐碱地改良剂技术。
(5)推广黄磷炉渣生产水泥、混凝土、磷渣砖、保温材料、低温烧结陶瓷等技术。
(6)推广黄磷泥生产五氧化二磷以及双渣肥等综合利用技术。
(7)推广造气煤渣综合利用技术。
(8)推广利用硼泥制备轻质碳酸镁、氧化镁等镁盐技术。
(9)推广利用硼泥生产建筑材料、农业肥料和冶金辅助材料技术。
(10)推广氟石膏生产建筑材料等综合利用技术。
(11)研发磷石膏充填采矿技术。
2.废水(液)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纯碱生产中蒸氨废清液晒盐技术,采用高效蒸发技术和设备制氯化钙联产氯化钠。
(2)推广合成氨生产中采用水解汽提技术回收尿素。
(3)推广氮肥生产污水回用技术。
(4)推广循环冷却水超低排放技术。
(5)推广回收硼酸母液制备硼镁肥、轻质碳酸镁、氧化镁等镁盐产品技术。
(6)推广采用大孔径吸附树脂对2,3-酸废水回收利用技术。
(7)推广“树脂吸附-氧化-树脂吸附”技术对2-萘酚生产废水进行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8)推广处理DSD (4,4-二氨基二苯乙烯-二磺酸)酸氧化工序生产废水采用树脂法将有机物吸附并洗脱和回收利用的资源化技术。
(9)推广苯胺、邻甲苯胺和对甲苯胺生产废水资源化技术。
(10)推广树脂吸附法处理氯化苯水洗废水综合利用技术。
(11)推广从电镀废水中回收镍、钴等稀有金属技术。
(12)推广从制盐母液中提取氯化钾、工业溴、氯化镁技术。
3.废气、余热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采用吸附、汽提、变压吸附等技术,从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尾气中回收氯乙烯、乙炔气。
(2)推广利用黄磷尾气发电并提纯一氧化碳生产甲醇、甲酸等化工产品技术。
(3)推广醇烃化工艺替代铜洗工艺技术。
(4)推广全燃式造气吹风气余热回收利用技术。
(5)推广湿法磷酸及磷肥生产副产品氟生产各种氟化物技术。
(6)推广以碳酸钠吸收硝酸生产尾气中的氮氧化物,生产硝酸钠、亚硝酸钠的技术。
(7)推广利用电石、炭黑生产尾气中的一氧化碳,作为燃料及化工原料用于制甲醇、合成氨和羰基产品技术。
(8)推广对含二氧化碳废气进行综合利用技术。其中利用氨水吸收尾气中二氧化碳制取碳酸氢铵;深冷制取液态二氧化碳或干冰;用纯碱吸收二氧化碳制取碳酸氢钠;用二氧化碳废气制取轻质碳酸镁;用烧碱废液吸收二氧化碳制取纯碱;用废气中的二氧化碳代替硫酸分解酚钠提取酚。
(9)推广氯化氢废气综合利用技术。其中用甘油吸收氯化氢制取二氯丙醇;在催化剂作用下制取环氧氯丙烷、二氯异丙醇,制取氯磺酸、染料、二氯化碳等化工产品;采用催化氯化法、电解法、硝酸氧化法生产氯气;副产盐酸生产聚氯乙烯等产品。
(10)推广催化干气蒸汽转化法制氢技术。
(11)推广草甘膦与有机硅生产中的氯元素循环利用技术。将草甘膦生产中的尾气经回收净化用于有机硅单体的合成。有机硅单体生产中产生盐酸,经净化后用于草甘膦合成,从而使含氯元素的化合物(氯甲烷、氯化氢)在草甘膦和有机硅两大类产品之间实现循环利用。
(七)建材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技术
1.废渣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石材加工碎石和采矿废石生产人造石材(装饰材料)技术。
(2)研发废陶瓷高附加值再利用技术。
2.废水综合利用技术
推广采用无机混凝剂(PAC)+高分子助凝剂(PHM)等混凝沉淀处理技术。
3.废气、余热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水泥窑废气余热发电技术。
(2)推进玻璃熔窑废气余热发电技术产业化。
(八)食品发酵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技术
1.废渣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玉米脱胚提油和小麦提取蛋白技术。
(2)推广利用酒精糟生产全糟蛋白饲料等技术。
(3)推广啤酒废酵母干燥生产饲料酵母技术;废酵母经酶处理制备医药培养基酵母浸膏技术。
(4)推广柠檬酸废渣替代天然石膏技术。
(5)推进啤酒废酵母生产制备核苷酸、氨基酸类物质技术的产业化。
(6)推广玉米芯生产木寡糖技术。
(7)推广利用制糖废糖蜜生产高活性酵母等发酵制品技术。
(8)推进利用酶技术从麦糟中提取功能性膳食纤维和蛋白质的产业化。
(9)推进果蔬浓缩汁生产废渣制备果胶、功能性膳食纤维和蛋白饲料技术的产业化。
(10)研发酵母细胞壁残渣制备甘露糖蛋白质及水溶性葡聚糖等。
(11)研发啤酒糟采用多菌种混合固体发酵生物改性,生产肽蛋白技术。
(12)研发马铃薯、木薯淀粉生产废渣综合利用技术。
2.废水(液)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发酵剩余资源厌氧发酵生产沼气技术。
(2)推广麦汁煮沸二次蒸汽回用技术。
(3)推广味精废母液生产复合肥技术。
(4)推广玉米浸泡水和谷氨酸离交尾液混合培养饲用酵母粉技术。
(5)推广木薯干片干式粉碎和鲜木薯湿法破碎分离技术,浓缩出精淀粉浆液和蛋白黄浆。
(6)研发采用膜过滤技术(MF)回收菌体制成饲料技术。
(7)研发薯类淀粉生产高浓工艺废水(俗称汁水或细胞水)回收蛋白技术。
(8)研发适用于食品行业生产的膜材料及膜分离装置;研发排放废水深度处理的膜技术与膜材料。
3.废气综合利用技术
研发利用酒精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生产降解塑料技术。
(九)纺织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1.废旧纤维等废渣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废旧纤维循环利用技术。利用废旧涤纶及锦纶纤维、生产废料等生产再生纤维技术。
(2)推广利用废旧纤维作为产业用增强材料技术。
(3)推广溶解、萃取、离子交换等技术,对化纤工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
(4)推广针刺、热熔、纺粘、缝编等技术对废花、落棉、纱布角、短纤维等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
(5)推进废弃毛中提取蛋白制备生物蛋白纤维技术的产业化。
(6)推进利用双氧水对剥茧抽丝后的废弃物进行湿法纺丝技术的产业化。
(7)推进蚕蛹蛋白提炼及深加工、桑柞蚕丝下脚料生产针刺无纺布等综合利用产业化。
2.废水(液)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采用水蒸汽直接蒸馏法从含溴染料废水中制取溴素技术;以分散蓝2BLN水解母液以及硝化废酸为原料从废水中离析回收2,4-二硝基苯酚。
(2)推进洗毛废水采用高效分离回收等工艺设备提取羊毛脂技术产业化。
(3)推进聚酯企业生产废水中乙醛等有机物回收与利用技术产业化。
(4)研发适用于排放废水深度处理的膜材料,并研发适用于浆料、染料浓缩与回收工艺的膜分离装置。
(十)造纸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技术
1.废渣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造纸废渣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
(2)推进制浆碱回收白泥生产优质碳酸钙技术的产业化。
2.废水(液)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制浆造纸过程水的梯级使用和废水深度处理部分回用技术。
(2)推广造纸白水多圆盘过滤机处理回收利用技术。
(3)推广厌氧生物处理高浓废水生产沼气技术。
(4)推广制浆封闭式筛选、中浓技术。
(5)推进纸浆废液生产微生物制剂技术的产业化。
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
(一)废旧金属再生利用技术
1.推广采用机械化手段对废旧汽车、废旧船舶等机械设备的拆解和利用。
2.推广黄杂铜直接生产高精度板、带、管等技术。
3.推广紫杂铜熔炼除氧、除杂技术以及轧制过程中的表面处理和精整技术。
4.推广组合式熔炼炉组生产再生铝合金技术。
5.推广废铝易拉罐钻切屑利用技术;电解铝残极(阳极、阴极)生产石墨化炭阴极技术。
6.推广废铅酸蓄电池机械化拆解、破碎分选技术,分别回收处理塑料壳、铅极板、含铅物料(铅膏)、废酸液等;再生铅渣回收锡、锑等有价金属的技术。
7.研发废钢铁镀锌、镀铬等镀层的处理技术;废高合金钢的鉴定、检测和分选技术;混堆状废线材加工处理技术及装备;废易拉罐等优质废铝的保级利用技术。
(二)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再生利用技术
1.推广电热丝等干法分离阴极射线管屏锥玻璃技术。采用工业吸尘器回收并妥善收集荧光粉。
2.推广加热析出、催化分解等技术,回收液晶面板上的液晶物质和稀贵金属铟并做无害化处理。
3.推广环保型的溶蚀、酸解、电解、精炼等技术,处理芯片等含稀贵金属的废料,回收金、银、钯等。
4.推广高效粉碎、分选技术,处理已去除芯片、电容器等部件的线路板,回收铜、玻璃纤维和树脂等。
5.推广粉碎、分选等物理方法在密闭的设施中处理含有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有害成分的电线、电缆,回收铜、铝和塑料。
6.推广破碎、分选等物理方法在设置有环保和安全措施的密闭设施中处理废旧冰箱、空调、冷柜等制冷电器。
(三)废旧橡胶、轮胎再生利用技术
1.推广胶粉活化技术,提高胶粉活性,扩大胶粉利用率。
2.推广“预硫化和无模硫化翻新”轮胎翻新技术。
3.推广废旧橡胶常温粉碎、湿法粉碎、冷冻粉碎等生产精细胶粉技术。
(四)废纸板和废纸再生利用技术
1.推广废瓦楞纸箱中高浓连续碎解、纤维分级处理、中高浓筛选、大直径盘磨打浆技术,生产包装纸及纸板。
2.推广高浓筛选、高浓漂白、高浓揉搓等技术,处理废旧报纸及带有涂料、印刷油墨等需脱墨的纸张。
3.研发大型废纸和废纸板制浆技术及成套设备。
(五)废塑料再生利用技术
1.推广废塑料物理再生利用和机械化分类技术。
2.推广废塑料活化无机填料改性、纤维增强改性、弹性体增韧改性、树脂合金改性、链结构改性等化学再生利用技术。
3.推广利用废旧聚酯瓶生产聚酯切片技术。
4.推广利用废旧塑料、废弃木质材料生产木塑材料及其制品技术。
(六)废玻璃再生利用技术
1.推广废玻璃作为原料生产平板玻璃、瓶罐器皿等玻璃制品直接再利用技术。
2.推广废玻璃生产建筑和保温隔音等材料的间接再生利用技术。
(七)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
1.推广改性沥青混合料再生道路材料制备技术及装备。
2.研发建筑垃圾减量化控制技术及建筑垃圾再生材料在建筑工程中应用的成套技术。
‘捌’ 我国采取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重大措施
人类生活在地球上,地球环境为我们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的有些活动对环境产生了不良的影响,甚至是破坏,如环境的污染、自然资源的枯竭、水土流失等等。这些环境的破坏又反作用于人类,产生危害人体健康、影响人类生产、生活生存的种种问题,就是环境问题。
例如:一、人类不断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等废气,把大气弄脏了、使地球像在大热天穿了一件脏棉袄,体温不断地升高;二、地球大气中的臭氧层能吸收阳光中对生物有害的紫外线,是地球上所有生命的保护伞。大气污染破坏了这层重要的保护伞,使地球的臭氧层产生了“空洞”;三、人类毁林开荒,不合理利用木材等,都给森林带来了灾难。年百年来,全球森林面积急剧减少,最近十多年来,每年都有上千万公倾的森林在地球上消失了。今天,非洲的热带雨林只剩下原先的三分之一,亚洲的木材蓄积量只能维持不到40年……;四、全世界的荒漠化土地正以每年5万至7万平方千米的速度扩展。目前,全球的沙漠化地区已经占到了地球陆地面积的35%;五、全球的城市里,约有一半人口(16亿)生活在有害健康的恶劣空气中。严重的空气污染,使生活在城市的人们患呼吸系统疾病的比例大大高于乡村;六、20世纪以来,由于世界全国工农业的迅速发展,城市人口的剧增,缺水已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面临的重大问题,尤其是城市缺水状况越来越加剧;七、无节制的捕捞,使世界上许多重要的海洋渔场,捕到的鱼越来越少,也越来越小,这就是海洋渔业资源枯竭的表现。在地球上,天南地北的环保问题不计其数,这只不过是一小部分而已。
但另一部分环境问题是因为人类过度开发、不合理利用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且不及时采取对资源的保护措施而导致了资源流失造成的,所以,地球环境的破坏,归根到底是由于人类对大自然的过度的开发,说确切一点,应该是人类的掠夺,滥用自然资源和大自然的力量的恶果。把地球形成以来几十亿年积累下来和各种天然宝贵资源,在几百年间挥霍过度,面临枯竭,如此下来,很可能在一两百年,甚至更短的时间内就毁于自己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9年12月26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 代业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确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确其他海域。
第四条 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是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五条 国家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保护科学技术水平,普及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单位和蔼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 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 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有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环境监督管理
第九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公报。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计划,经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三条 建设污染环境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确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书。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确资料。检查机关应为被检查机关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十五条 跨行政区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由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作出决定。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着名的确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
第十八条 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
第十九条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利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和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环境的确保护。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进行海岸工程建设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防止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二十二条 制定城市规划,应当确定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确目标和蔼任务。
第二十三条 城乡建设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保护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观,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
第四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二十四条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五条 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第二十八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发的规定执行。
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语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九条 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中央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第三十条 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第三十一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 部门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范。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购买力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有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
第三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 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二) 据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
(三) 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
(四) 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
(五) 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
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防止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 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观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一条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于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物、等资源的破坏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公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公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四十七条 本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