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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覆矿资源评估是什么公司出具

发布时间: 2022-07-12 14:51:59

㈠ 请问在什么阶段需要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产评估 这两个评估由什么部门批复

矿山勘探阶段吧。由省级及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公司或单位评估后再由省级及以上国土资源部批复

㈡ 朋友要开个加油站,国土部门说需要地质灾害评估及压覆矿产报告,让我给找个单位

地矿部门有专门的评估单位,如地质调查研究院有地质灾害评估中心,最喜欢做这个了,赚钱太简单了,弄个报告就要收你几万。

㈢ 做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的依据是什么(即那些项目需要做,那些不需要做的依据)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

云国土资储〔2009〕14号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

编写提纲的通知

各州(市)国土资源局,各地质勘查单位、有关建设单位:

为规范我省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2004年我厅印发《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写提纲》(云国土资储〔2004〕24号),结合近几年的实施情况,我厅对该文件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编写提纲》印发各相关单位,请遵照执行,原云国土资储〔2004〕24号文件即日废止。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工程项目 压覆 提纲 通知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9年3月16日印制

打印:肖丽云 校对:李炬 共印150份

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

评估报告编写提纲

1. 前言

1.1工程建设项目名称;

1.2业主单位名称;

1.3调查评估单位名称及地质勘查资质。

1.4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4.1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工的依据;

1.4.2工程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含征地面积及坐标、行政区划);

1.4.3工程建设项目内容简况。

1.5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工作情况

1.5.1调查评估工作的目的、任务;

1.5.2调查评估区域范围的确定(含坐标、面积);

1.5.3调查评估工作起止时间;

1.5.4工作方法;

1.5.5资料收集、野外调查情况;

1.5.6完成的主要工作量。

2. 调查评估区地质特征

2.1调查评估区地层、岩石简况;

2.2调查估评区地质构造简况;

2.3调查估评区主要赋矿层位分析。

3. 调查评估区矿产资源概况

3.1调查评估区矿产资源概况

3.1.1简述评估区内的矿种、矿产地分布情况;

3.1.2简述评估区开展过的地质矿产勘查工作情况。

3.2调查评估区矿产资源分述

3.2.1分矿种按矿产地进行描述,应包括矿产地名称、位置、矿体主要特征、矿石质量、类型、开采情况,工作程度、资源储量审批情况等内容,要反映出矿产地位置与建设项目用地位置的地理位置关系;

3.2.2拟压覆的矿产资源,应重点说明压覆的范围,压覆资源储量的计算原则、方法,参数确定的依据及计算结果(含相关资源储量计算图件及表格)。

4. 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经济评价

4.1评价方法及参数

4.2评价结论

5. 调查评估区矿业权设置情况

5.1评估区探矿权、采矿权名称、证号、矿业权人名称、登记范围、重叠面积、有效期起止日期、探矿权开展地质勘查的情况、是否提交地质勘查报告、压覆采矿权的是否压覆矿体;

5.2业主单位与矿业权人协调情况。

6. 工程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理由和依据

7. 调查评估结论与存在问题

附图

1. 云南省ΧΧΧ建设项目用地交通位置图;

2. 云南省ΧΧΧ建设项目用地矿产资源分布图(比例尺视情况定,必要时可作嵌图表示)。

3. 评估区与矿业权设置关系图

附件

1. 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2. 矿产资源评估单位资质证件(加盖单位公章);

3. 地(州)、市或县(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或矿业权设置证明(压覆矿产资源的应有是否同意压覆的明确意见);

4. 工程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有县级以上政府是否同意压覆的意见;

5.工程建设项目评估区与矿业权范围重叠查询证明材料(省国土资源厅窗口出具);

6. 工程建设项目压覆采矿权或探矿权的,建设单位应提交与矿业权人签订的同意压覆协议;

7. 评估工作委托书。

㈣ 二氧化碳地质储存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一、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1.矿产资源法

《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非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产。”

2.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在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前,必须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并在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报请审批时附具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证明。在上述建设项目与重要矿床的开采发生矛盾时,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3.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

2000年12月18日,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发[2000]386号文”,下发了《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主要要求如下。

1)凡是准备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的,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各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建设项目范围内资源分布情况和矿业权设立情况。

2)压覆矿产资源是指因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但是建设项目与矿区范围重叠而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3)重要矿产资源是指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34个矿种的矿床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4)需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提出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申请,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的评估报告,报国土资源部批准。

需要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提出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申请,由矿产地所在行政区的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出具是否压覆非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非重要矿床的评估报告,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5)经批准可压覆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其范围内有采矿权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与采矿权人签订补偿协议并报批准压覆的部门备案,采矿权人应及时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相应的矿区范围变更手续。

此处的“压覆矿产资源”是指因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但是建设项目与矿区范围重叠而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重要矿产资源”指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34个矿种的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除上述情形以外的矿产资源为非重要矿产资源。

34种矿产是指:煤、石油、油页岩、烃类天然气、二氧化碳气、煤成(层)气、地热、放射性矿产、金、银、铂、锰、铬、钴、铁、铜、铅、锌、铝、镍、钨、锡、锑、钼、稀土、磷、钾、硫、锶、金刚石、铌、钽、石棉和矿泉水。

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内容及方法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城市水源地、通信线路、输油(气)管道、输电线路、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等建设项目以及编制城市发展规划前,都必须要有取得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进行评估。王振贵等(2007),总结了新建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内容及方法。

1.评估工作主要内容

1)了解并掌握建设项目工程位置、方案、范围和项目来源等概况。

2)调查并了解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质及矿产概况,重点查明工程建设影响区内地质和矿产特征。

3)确定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征地范围)、压矿范围(压覆矿产资源范围)、评估区范围(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矿产地范围)。

4)查明评估区范围内矿业权(包括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及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情况。

5)估算压矿范围矿产资源储量、确定资源储量类型。

6)论述重要、较重要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合理性。

7)提交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评估报告。

2.评估工作方法

(1)工作程序

新建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程序见图9-5。

图9-5新建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程序图

(2)工程用地范围、评估区范围、评估工作区域的确定

1)工程用地范围的确定: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建设位置平面图或工程建设位置地形图及工程用地范围拐点坐标资料确定。

2)评估区范围的确定:确定评估区范围(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矿产地范围)时,一般把工程分为线性工程(如铁路、公路、高压输电线路、通信线路、输油(气)管道等)和点状性工程(如工厂、水库、城市水源地、电场、建筑群等)分别处理。原则上线性工程两侧各400m为评估区范围;点状工程以工程边线为起点,向外扩展300m为评估区范围。特殊工程评估区范围可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参考建设单位意见确定。确定后的评估区范围必须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3)工作区域范围的确定:工作区域范围(即评估报告中地形地质图图面范围)确定,文件中没明确规定,一般以能反映工程全貌及工程所在区域的地质矿产特征为原则。线性工程(工程延伸较长时)评估地形地质图采用比例尺1∶5万~1∶10万比较合适,点状工程地形地质图采用比例尺以1∶5000~1∶10000比较合适,图面不宜过大,以能反映工程全貌和区域地质矿产特征为宜。

(3)评估区范围内矿业权及探明资源调查

评估区范围内矿业权调查包括两方面工作。一是到建设工程所在区域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矿产管理部门了解探矿权和采矿权设置情况。主要了解探矿权、采矿权人、矿业权登记编号、有效期限、矿业权、位置坐标、矿种、资源储量及类型等;二是针对已了解的探矿权和采矿权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探矿、采矿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评估区范围内探明资源量以省级国土资源厅印制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表为依据,结合原矿山勘查报告进行调查。

(4)压矿范围的确定

压矿范围即工程压覆矿产资源范围。目前主要是在该范围内研究工程(地基)允许及极限变形值和工程所在区地表移动土变形的关系,参考国家煤炭工业局编制的《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第14条、第17条、第18条和第19条款等有关条款圈定压矿范围。

(5)压覆资源储量的估算

在获得了压矿范围及面积后,其他资源储量估算指标参数(如矿石工业品位、最低可采厚度、厚度、矿石品级等)和资源储量估算方法,应采用原报告指标、参数和估算方法进行,避免由于资源储量指标参数和估算方法不同而造成评估前后资源储量产生变化。

(6)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原则

1)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2)重要、较重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时必须论述其合理性(重要、较重要建设项目指国家或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重要矿产资源是指国家或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重要矿产资源是指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34个矿种的矿床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非重要矿产资源是指除重要矿产资源以外的矿产)。

3)建设项目与矿区范围重叠而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开采的不做压覆处理。

(7)压覆矿产资源矿评估报告的编写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内容及要求参照各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技术要求编写。

㈤ 江苏省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哪些单位可以做

江苏地质矿产勘查局第一地质大队、江苏地质矿产勘查局第二地质大队、江苏地质矿产勘查局第三地质大队、江苏地质矿产勘查局第四地质大队、江苏地质矿产勘查局第五地质大队、江苏地质矿产勘查局第六地质大队等下属地质队都可以做这方面的报告。

㈥ 什么情况下要做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各个省份的规定不一样,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国土部门地矿处。江苏省是这样规定的:
1、凡在本省境内准备建设铁路、公路、大型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城市水源地、机场、港口、自然保护区、军事设施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的,建设单位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携带建设用地蓝线图向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其申请用地范围内矿产资源分布、开采和矿业权(指采矿权、探矿权,下同)设立情况,并填写《江苏省拟建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查表》,经签署审查意见后,作为省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审批和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建设用地的依据;
2、单独选址项目必需做;
3、经省发改委立项的项目必需做。
仅供参考!

㈦ 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报告由什么单位编制

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报告由具有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编制!如地质队等

㈧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是哪个部门需要

单独选址项目肯定要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这是有明文规定的,在报批项目时必须用的。是国土部门报批用的。如果在圈内用地可以不用。

㈨ 湖北省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哪些单位可以做

矿产资源种类很多,不同类型的矿产有不同特长的单位去做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