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快建立并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交易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无锡市《关于推进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方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结算原则,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第三条 所有纳入本办法交易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应严格依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进场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交易,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交易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管委)是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重大决策,领导、协调公共资源交易的重大事项。主任由分管市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委、金融办、建设局、监察局、财政局、城管局、编办、国资委、审计局、国土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市政园林局、民防局、物价局等职能部门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无锡海关。
第五条 监管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监管办),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指导、协调和监管工作,由市发改委、金融办、财政局、监察局组成,办公室设在金融办,主要履行以下监管职责:
(一)负责研究制订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管理制度,规范交易行为;
(二)对全市各类公共资源按规定进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编制《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及时更新;
(四)指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业务活动,对公共资源交易的行为进行监督;
(五)协调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发生的争议、纠纷,受理对公共资源交易的投诉并进行查处;
(六)承办监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以无锡产权交易所为服务平台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通过提供自主交易、委托(授权)交易等综合服务,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建设,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修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的操作细则;
(二)为各职能部门进场组织开展交易活动,统筹安排交易时间、场地;
(三)接受各职能部门的委托,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四)对进场交易的项目实行交易登记制度,实施成交交易备案;
(五)建立规范的信息平台和交易监管系统,为信息的公开发布及交易监管提供必要的软件支撑;
(六)建立资金结算系统,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资金结算服务;
(七)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对交易活动的监管和监察机关的监察;
(八)完成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各职能部门依法对其职权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组织、监督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一)委托相关代理机构或中心进行公共资源交易;
(二)对涉及本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管,接受交易各方的投诉;
(三)审核确认交易过程、交易行为和交易结果;
(四)建立和管理本行业的评审专家库,培训、考核和管理评标专家,并指导、监督专家库的使用;
(五)向监管办申报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出现的新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协助监管办及时更新《目录》。
第八条 公共资源交易的服务提供商主要包括招投标代理机构、产权交易机构、拍卖行等。服务提供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开展业务,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优质服务。
第九条 公共资源交易各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交易活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自觉服从相关职能部门和监管办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入场范围及项目
第十条 进入中心公开交易的公共资源包括以下几类:
(一)按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
(三)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包含可社会化(含外购、外包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各类环境资源交易行为;
(五)文化、体育、教育、卫生、交通运输以及市政园林等部门的特许经营项目,城市路桥和街道冠名权,公共停车场、大型户外广告空间资源等;
(六)城市道路(特大型特殊桥梁、隧道除外)、园林绿化、公共建筑、环境卫生等非经营性公共设施的日常养护、物业管理等资源项目;
(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资产及股权的市场转让和处置;
(八)涉讼涉诉罚没资产的处置;
(九)市政府确定必须进行市场配置的其他公共资源项目。
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参照《目录》执行,禁止任何形式的未经批准的场外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 下列公共资源不得交易: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明文禁止的;
(二)资源产权归属关系不清的;
(三)处置权限有争议的;
(四)已实施抵押、质押担保,且未取得权利人同意的;
(五)已实施司法、行政、仲裁等强制措施且未经有权机构授权或允许的;
(六)提交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
(七)应审批、评估而未审批或评估的。
第四章 交易方式及程序
第十二条 公共资源交易可以采用招标、拍卖、电子竞价、协议成交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具体方式由各职能部门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市建设工程市场和土地交易市场暂按“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和“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方式,开展公共资源的交易活动,中心同步提供项目信息发布服务。
第十四条 市政府采购中心仍独立负责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操作,中心统一提供项目信息发布服务。
第十五条 凡进入中心的交易项目均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规则进行,中心应在业务受理、交易安排、信息发布、交易手段、场地设施、资金结算等方面提供相关服务。
第十六条 进入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一般程序包括:交易委托、信息发布、实施交易、结果公示、交易结算、交易见证、立卷归档等。
第十七条 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程序与规则按照《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 公共资源交易收入收缴按照《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收入收缴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场内各交易环节的具体细则由中心按照“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结算”的要求制订,并报监管办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五章 交易监管及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公共资源交易采取集中统一、高效有力的综合监督体制。有关部门负责对各自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管办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职责情况和中心的服务活动进行监管。
第二十一条 交易双方当事人应对交易活动要求其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当事人认为交易活动不合法的,可以向相关职能部门或监管办投诉举报,职能部门(或监管办)应及时组织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 相关部门应建立投标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设备(材料)供应商等单位或人员从业信用评价制度,规范其资格审查,凡有违反规定或不良行为记录的,列入黑名单,限制进入中心交易。
第二十三条 监管办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共资源交易中存在的问题,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损害的行为予以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市监察部门通过无锡(网上)感知监察系统中的公共资源交易监控平台对交易全过程进行电子监察。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中心对入场交易项目实行有偿服务,收取必要的服务费用,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贰’ 2017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峰会在哪里召开
10月13日,中国公共资源交易跨区域合作联盟秘书处与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举办的“2017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峰会”在张家界市开幕。在本次会议上,来自全国各地300多名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负责人、专家、以及企业代表共同探讨如何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的议题。
标准的制定可以由各个单位率先建立标准,大家学习与借鉴,逐步推广;也可以行业组织(如跨区域联盟)牵头。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实质上是工作标准(行为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有效性取决于适用范围,可以由联盟制订。
‘叁’ 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改革在位职工何去何从
一般都是上级领导进行安排,招聘进来的人在改革后都是会有工作安排的,不会随意被辞职。
同时应该会组织一次形式上的考试,作为档案中的一部分,会考虑你们的实际情况的,不会一下子就真让你们下岗的,国企本身就是国有的,和事业单位性质虽然不一样,但还是有相同点的。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深圳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为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立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交易集团于2019年8月完成市属国资交易资源整合改革,深圳联交所、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深圳南方大数据交易有限公司纳入集团平台体系。
2020年9月1日,将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及深圳各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纳入交易集团,并在全市设立了14家分公司。
‘肆’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什么
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比如服务经营权 、户外广告牌经营权、缉私罚没公物拍卖、房产及办公楼等物业租赁进行交易,咨询服务。当然还有其他的类别。
公共资源交易是指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行政事业单位后勤社会化服务经营权 、户外广告牌经营权、缉私罚没公物拍卖、房产及办公楼等物业租赁 、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汽车吉祥号牌 、行政事业单位废旧物资处理等由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所掌控的公益性、垄断性、专有性的社会公共资源进行交易和提供咨询、服务等业务。
‘伍’ 第二届中国公共资源交易跨区域合作联盟主任年会在哪里召开
12月22日,以“科技支撑、创新驱动”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公共资源交易跨区域合作联盟主任年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省市的40多家公共资源交易机构领导、国税总局、中央国家机关等十多个家中央采购人单位、以及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院、发改委、清华大学、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的专家共400多人参加了本次大会。同期,还举行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年度人物及十佳机构颁奖盛典”。
本次会议的高峰对话环节高屋建瓴、精彩纷呈,由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丛虎主持,来自海关总署、滨州、南通等地(机构)的采购领导,以及多家供应商负责人共同憧憬2018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未来,并就交易体制、机制创新,风险管理,科技创新,标准化与互联互通等话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陆’ 广东如何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
近年来,广东省坚持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作为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全力构筑全省“一门式、一网式”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简政放权“零审批”:市场活力大增投标人翻番
最近,一则关于“港珠澳大桥口岸穿梭巴士营办商”的招标公告,发布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网站上,短短十来天就吸引了近2500人的关注。
广东省近年来按照“一委一办一中心一平台”的架构,对全省各地散乱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整合撤并,各级政府设立的平台总数由284个减少为23个,精简比例达92%。同时,对公共资源交易品种进行丰富,类别从几年前以政府采购为主,发展到目前包括工程建设、土地拍卖、公物拍卖、碳排放、海域海岛等十大类。
优化服务“零障碍”: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近年来,广东不断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顶层设计,加快制定统一标准,全力打造全流程、全方位、全时段公共资源交易零障碍服务体系。
赛宝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信息安全事业部主任王颍凯说,改革前,由于各地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缺乏互联互通,数字身份无法交叉互认,投标人往往要携带各种各种的“加密狗”疲于奔命;改革后,各方交易主体不仅无需重复注册,还可以坐在家里参与网上招投标。
“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日益成熟,公共资源交易配置效益大大提高。”陈以良说,以全省公车拍卖为例,拍前公示、拍中监管、网上拍卖的全程无障碍服务赢得市场主体信任,成交率超过90%,溢价率达到42%。
2016年,广东省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的总数为136269宗,交易金额12762亿元,增收784亿元。
“今后将继续推进平台整合工作和‘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让改革成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并惠及更多群众。”何宁卡说。
‘柒’ 什么时候建筑行业改革
2020建筑业改革大潮,保险力量持续为建筑业发展注入活力!-工保网
3、构建新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2020年,国内建筑业发展迎来了包括建企资质、行政审批、质量安全保障等多方面的改革浪潮。这些行业变革中蕴含着巨大的市场机遇,同样也潜藏着大量的风险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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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取消施工图审查,国家提出“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这一方面为了取消冗长的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建设审批程序;另一方面则为了强化相关建设活动主体(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主体责任,实现施工图审查从行政审查到市场自审的机制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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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如取消强制监理,国家提出“不再强制要求部分工程项目进行工程监理”,其主要目的在于解决项目管理过程中,建设监理“失效”问题,探索构建全新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客观来说,在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环境下,无论取消施工图审查机制还是取消强制监理,都将为建设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生产造成不可忽视的风险威胁。
全新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简称IDI保险,是近年来国家在政策上大力推进的工程质量险种,其以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为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范围既包括“地基基础与主体机构工程”的质量缺陷问题,同时也包括房屋住宅常见的“保温与防水工程”质量缺陷。IDI保险的保险期间最长可达十年。
除保障责任范围与保险期间外,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还创新引入的TIS质量风险管理服务,通过专业的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对建筑工程的实施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服务,建立覆盖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风险防护。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现了保险力量参与工程质量建设,构建了全新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全新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简称安责险,同样是近年来国家在政策上大力推进的安全生产险种。安责险是基于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与雇主责任保险两大险种优势特点,创新研发的全新安全生产险种。
相较传统安全生产险种,安责险不仅扩大了保障目标范围,收窄了保险除外责任,令保险保障功能更全面,形成更有效的施工安全风险保障。同时,安责险还突破了传统安全生产险种局限于发挥事后保险补偿功能的瓶颈问题,创新引入了“事故预防功能”,令各类施工安全风险在萌芽阶段即被发现,进而采取有效防范与应对措施。通过有效的事故预防机制,构建全新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纷纷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建筑业顺利复工复产。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发展经历了多方面的发展考验,同样也取得了较为显着的发展成果。在国家持续推进建筑业改革,同时鼓励支持保险业参与工程建设的整体背景下,保险力量日益成为推动我国建筑业平稳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
‘捌’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做什么的是不是属于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属于事业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制定交易现场和内部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收集存储和发布各类交易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四)查验进场交易项目手续,负责项目交易现场记录。
(五)见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全过程,维护交易活动秩序。
(六)综合使用各类评审专家。
(七)建设维护省交易中心信息网络技术平台。
(八)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等。
(8)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什么时候开始扩展阅读: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特点
在逻辑上将管理与服务进行统一管理。
目前由于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中有着部分法律条文的冲突,导致在交易平台中出现了若干问题,故而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试点,提供现实法律依据的来源,同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立多以事业单位的形式出现,在未来四年内,事业单位改革将何去何从,也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将面对的问题。
‘玖’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哪些法律法规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当地制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而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是针对政府采购的专门性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是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是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另外全国各地省市还分别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进行具体的实施。
‘拾’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什么概念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和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是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的服务平台。
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疗用品采购、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国有的文艺品拍卖等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纳入中心集中交易。
在逻辑上将管理与服务进行统一管理。
目前由于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中有着部分法律条文的冲突,导致在交易平台中出现了若干问题,故而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试点,提供现实法律依据的来源,
同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立多以事业单位的形式出现,在未来四年内,事业单位改革将何去何从,也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将面对的问题。
(10)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什么时候开始扩展阅读:
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遵循“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
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整合现有分散的专业交易平台,创新监管机制,规范交易行为,切实解决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参与各方利益,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阳光交易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成立整合规范了公共资源交易的流程,形成了统一、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实行八统一即:统一受理登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时间安排、统一专家中介抽取、统一发放中标通知、统一费用收取退付、统一交易资料保存、统一电子监察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