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华容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在哪里
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 迎宾北路。
‘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什么意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是以前劳动局和人事局合二为一后的称呼,所谓的同级应该是与你现在的工作单位级别一致的,比如说要从事某个事业编是市级的,就必须是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县级啊,或者部级啊都不行
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叁’ 湖南省华容县社保局
朋友你好,社保卡,是可以用自己的身份证来号码进行登录的,你可以在支付宝中查到城市服务,便民中心中找到医社保,然后用你的身份证登入就可以了。
‘肆’ 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劳动局的电话号码
华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 鄂州市华容区华容镇龙华路158号
电话 : 0711-12333
‘伍’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包括哪些事业单位
就全国大部分地区来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有:人才交流培训中心、社会保障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等,名称或有不同。
‘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干什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作为肩负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主要职能:一是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职能。
拓展资料: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为了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同时统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完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3、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全社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柒’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到底是干什么的
【导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单来说就是与“人”相关的事都归于他们办理,干的所有工作都是与人相关的。
有些人会认为他们是不是基本没有什么具体的工作,实际上他们的工作内容非常广泛,也比较繁杂,往小了说能细到每个人,往大了说大到所有的企业乃至机关,事业单位。
以我所在人社局为例,把大体为大街厦人社局究竟有哪些职能?第一是社保方面的问题,无论是我们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还是各种保险费的缴纳以及使用都是由人社局进行负责。当然,现在国家成立的医疗保障局,那么将之前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职能划到医保局。
当然,我们个人的退休也是在人社局办理,因为钱交给了人社局,发钱也由人社局负责,那么所以退休的办理以及退休金发放都有人社局来进行承担。
第二是劳动就业、人才服务方面。我们人寿就全称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那么人力资源就是指的是以人相关的,比如说就业等等各方面都是属于人社局的事。其中主要只是劳动就业相关的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劳动关系签订,技能培训等等多方面。人力资源的另一个缩影就是人才服务。我们究竟是怎样引进人才以及对人才如何使用,那么就是实际到了人力资源的问题,所以人才服务也是人社局的一项重要职,能比如说我们的大学生档案,就是归人社局负责。
第三、劳动监察以及仲裁,这方面就相当于一个执法机关和法院的职能类似。这两个方面主要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监察就是拖欠工资的问题,仲裁就是说我与单位有些方面不能协商了,那么需要相关部门进行给我仲裁进行解决,那么我们这时候可以就请求劳动仲裁的。
当然他就还有其他很多职能比如说。职称的评定以及职称考试以及工资的评定和事业招考、公务员招考等等。(公务员的管理将逐渐划到组织部进行统一安排,所以这样只能也有人社局划到了组织部。)
可以看到只要是个人要进入社会参与工作,他们的关系也开始由社保局负责接手管理了,包括刚毕业时参加的招考工作的统筹进行属于他们,还有档案的管理,所有社会人员社保的征缴,职称评审的管理,退休人员各项事宜的办理,资格考试的统筹安排,人力资源公司的管理审核,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审核等等。
另外他们也需要负责落实《社会保险法》的所有条款,负责稽核企业是否按照法条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否存在漏交或少交的情况,如果存在这种情况,他们也有行政权利,可以依法对企业进行限期责令改正和惩处等等。
以上其实都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内容,我觉得说的还不是特别全面,毕竟可能有一些我们还没有接触到,总之他们的工作特别繁杂,特别多。
‘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一个什么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及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落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县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收缴、支付、管理、运用的政策和办法;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拟订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伤病残鉴定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推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的宏观调空政策和最低工资标准。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及选拔、培养、引进工作。
(八)综合管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外国专家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引进国外智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按照管理权限,配合外事部门负责特殊身份人员登记备案和出国(境)审批工作。
(九)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在下达的安置计划内,组织军转干部的考试考核安置工作;协调、指导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前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城镇退役士兵企业安置计划。
(十)贯彻执行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考核培训、职务任免、惩戒、申诉控告、奖励工作。依法办理政府提请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按管理权限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
(十一)指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跨县区有序流动;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和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负责企业政策性人员的安置和调配工作;指导改制企业完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企业改制涉及的劳动保障等事项;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玖’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包括哪些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下属部门或单位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访、安全保密、目标管理、财务和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参与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
(二)综合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政策草案,参与立法论证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编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分析,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承担全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并依法进行有效监督。
(三)录用调配科
承担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承担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按规定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人员调配事宜。
(四)考核任免奖惩科
负责组织全市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制度;指导协调全市非领导职数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市直行政机关非领导职数相关管理工作;承办公务员考核、奖励、表彰事宜;承办市人民政府有关干部任免事项;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管理政策。
(五)职称科
承担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强化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外来专家和出国(境)人员培训工作。拟定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就业促进科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安就业管理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负责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的审批,并实施指导、管理和监督。
(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科(安顺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计划;承办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军官随军调(迁)家属的安置工作;实施省内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工资福利科
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规划和调控管理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施和工资统发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协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
(九)职业能力建设科
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推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监督实施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十)劳动关系科(农民工工作科)
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关系的政策法规;实施指导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订立、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合同)的审批;监督实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贯彻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办理劳动关系转移手续;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负责特殊工时制的审批和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定发布全市企业劳动力工资指导价位;贯彻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参与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十一)劳动监察科
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组织劳动监察机构检查用人单位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双方执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企业内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备案审查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二)事业单位管理科
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承办高级专家延聘工作;指导监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公开招聘、聘用及岗位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机关工勤人员聘用工作。
(十三)养老失业保险科
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拟订相关工作制度;拟订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完善市内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办理市本级统筹管理单位职工退休和市内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手续。贯彻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和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指导、监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规划;拟定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
(十四)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科
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政策,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完善全市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组织拟订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基金监督科
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市内相关案件;承担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六)调解仲裁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争议、人事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市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争议、人事仲裁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及相关协调工作。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人事教育科
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工资福利变动相关工作,承担干部职工考察、任免、调配、离退休人员工作;拟定本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